
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整体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的精髓,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教学重点与难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治思维【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比较法、【授课学时】:8学时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导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规则和行为准绳。我们要在学习法律及其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社会主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时代价值,不断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一)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二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法律效力。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就是说,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既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也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在保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纪律观念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比较】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区别: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多种,除了法律规范,还有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等。与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不同,法律的实施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虽然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的实施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力,但这些强制力并不以国家强制为后盾。国家强制性是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等。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对法律产生决定性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同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法律的发展程度。例如,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可能有专门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也不可能有完备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1
1 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大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整体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的精髓,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提升法治素 养,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教学重点与难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治思维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比较法、 【授课学时】:8 学时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导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和 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规则 和行为准 绳。我们要在学习法律及其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社会主 法律的本质特 征和运行机制,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时代价值,不断增强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法律及其历史发展 (一)法律的含义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 件;二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法律效 力。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就是说,法律 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既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也表现为国家对违 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在保证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 念、纪律观念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较】法律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区别 :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多种,除了 法律规范,还有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等。与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不同,法律的 实施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虽然道德规范和纪律规范的实施也具有一定程 度的强制力,但这些强制力并不以国家强制为后盾。国家强制性是法律规范区 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特征。 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社会物质生活条 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等。其中,物 质资料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 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对法律产生决定性影响。在阶级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 内容的法律。同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法律的发展程度。例如,在生产 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可能有专门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也不可 能有完备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统治阶级不仅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和遵守法律,而且要求统治阶级的成员也遵守法律。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除了法律,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中。综上所述,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二)法律的历史发展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剥削阶级类型法律,而社会主义法律则是人类历史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思考讨论】联系实际谈谈为什么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师,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法律受少数人狭隘利益的局限,容易与客观规律和历史发展趋势相背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的不是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尽管其具体内容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调整变化,但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规律是一致的。因此,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更能尊重和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2
2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不是 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统治阶级不仅 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和遵守法律,而且要求统治阶级的成员也遵守法律。法律所 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 部分意志。除了法律,统治阶级的意志还体现在国家政策、统治阶级的道德、最 高统治者的言论等形式中。 综上所述,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 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法律作为上层建筑 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和性质总是与所在社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奴 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剥削 阶级类型法律,而社会主义法律则是人类历史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律。 奴隶制法律。 封建制法律 资本主义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思考讨论】 联系实际谈谈为什么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 现。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 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 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 坚实法治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 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 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有 机统一整体。2011 年 3 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庄严宣布,一个立足 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 民意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 中,法律受少数人狭隘利益的局限,容易与客观规律和历史发展趋势相背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的不是少数人的特殊利益,而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尽管其具体内容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调整变化,但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 向和规律是一致的。因此,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更能尊重和反映社 会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法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的目的角度来认识的。我国法律的社会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执行、适用、遵守则把法律规范转化为法律实践,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具有鲜明的中国。法律制定。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修改宪法、制定法律。(188页)我国立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四个环节。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或权利以及履行职责或义务的活动。守法不仅意味着履行法律义务,还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照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守法就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
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法的社会作用是 从法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的目的角度来认识的。我国法律的社会作用体现了社 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 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 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执行、适用、遵守则把法律规范 转化为法律实践,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运行具有鲜明的中国。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宪法规定,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负责修改宪法、制定法律。 (188 页)我国立法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 案的表决和法律的公布四个环节。 法律执行。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 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 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 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 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中央 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 权的下属行政机构。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 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关。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其 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 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 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 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 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 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 使权力或权利以及履行职责或义务的活动。守法不仅意味着履行法律义务,还 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照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守法就是依法享 有并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一 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导言】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思考讨论】2020年11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谈谈什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系统地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飞跃。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到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一步步推进。(191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这一思想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增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定力、前进动力,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2020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释、部署。这“十一个坚持”涉及的都是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4
4 第二节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导言】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 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 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020 年 11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 想, 并将其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思考讨论】2020 年 11 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 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谈谈什么是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全 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了社会主 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 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系统地创 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飞跃。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到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一步步推 进。(191 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 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习近平法 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 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 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力和优越 性,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这一思想擘画了新时代全面 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增强了全党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 心,增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定力、前进动力,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 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11 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中,用“十一个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释、部署。这“十一个坚持” 涉及的都是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全面依法治 国的政治方向、战略地位、工作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 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关于政治方向,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依靠谁、走什么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关于战略地位,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关于工作布局,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问题,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思路;关于主要任务,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突破的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略安排;关于重大关系,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如何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德治与法治等重大问题,揭示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关于重要保障,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什么保障的问题,指明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作出了独创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走错路,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一)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要不要走法治道路、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后,许多仁人志士也曾想变法图强,但都以失败告终,法治只是镜花水月。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新时代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5
5 关于政治方向,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依靠谁、走什 么道路等大是大非问题,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前进方向;关于战略 地位,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深刻揭示全面依法治 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 的基本方式;关于工作布局,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谋篇布局的 问题,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思路;关于主要任务,这一 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如何突破的问题,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战 略安排;关于重大关系,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如何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 法治、德治与法治等重大问题,揭示法治中国建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关于重 要保障,这一思想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什么保障的问题,指明全面依法 治国的人才支撑和“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 点、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作出了独创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 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走错路,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 都没有意义。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 有一种政治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 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充分体 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一)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要不要走法治道路、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后, 许多仁人志士也曾想变法图强,但都以失败告终,法治只是镜花水月。中国共 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 情的法治道路,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 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 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 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 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 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终走出了一 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全面”战略布 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 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新时代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根本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中心地位,这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够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目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脱离不开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从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发展历程看,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经过一二百年乃至二三百年内生演化,逐步实行法治化。就我们这个14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而言,要在较短时间内建成法治国家,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国情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五个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明辨】为什么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从逻辑上讲,党的本质是政治组织,而法的本质是行为规则,两者不存在谁比谁大的问题,否则就会落入话语陷阱。如果说党比法大,那就是承认法治、依法治国都是虚假的,法就不存在了:如果说法比党大,那党的领导就难以实施了。因此在党和法之间不能搞简单的比较。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6
6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 国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一根本制度 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中心地 位,这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人民主体地 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够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 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本质 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目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脱离不开一个国 家的基本国情。从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发展历程看,英国、美国、法国等西 方国家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经过一二百年乃至二三百年 内生演化,逐步实行法治化。就我们这个 14 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而 言,要在较短时间内建成法治国家,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 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 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国情实际出发, 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我们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 收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遵循的原则(五个坚持)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 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 国实际出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 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 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 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 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明辨】为什么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 “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 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我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我们党依法办 事,这个关系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从逻辑上讲,党的本质是政治组织,而法的 本质是行为规则,两者不存在谁比谁大的问题,否则就会落入话语陷阱。如果 说党比法大,那就是承认法治、依法治国都是虚假的,法就不存在了;如果说 法比党大,那党的领导就难以实施了。因此在党和法之间不能搞简单的比较。 当然,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就党 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 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

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使之法治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要求违法必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法治意味着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对待。只要是正当权益诉求,就应当在法律上得到平等对待;只要是合法权益,就应当依法得到平等保护。要着力反歧视,特别要强调对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法律保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环境;又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举例】: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圈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及其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取营养、择善而用。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究政"“三权鼎立"“司法7
7 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 在法律之外行 使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 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必须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 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使之法治化、制度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 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等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 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方面要求违法必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 都必须予以追究。法治意味着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谁,只要违反法律就要依 法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要求非歧视,即无差别对待。只要是正当权益诉求,就 应当在法律上得到平等对待;只要是合法权益,就应当依法得到平等保护。要 着力反歧视,特别要强调对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的法律保护。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 种方式,如车之两轮或鸟之两翼,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 治久安。只有让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 与德治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 合,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会 文明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环境;又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 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引导全社 会崇德向善。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 烈的失德行为的整治。 【举例】: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完善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 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 要突出法治道路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 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 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夯实法治基础。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及其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 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 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 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 则宜。”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 情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 政”“三权鼎立”“司法

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三、建设法治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法治体系包含的主要内容分别解读(参考教材第20O页)(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现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违法者敬法畏法,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工程。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拓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一2025年)》明确的总体目标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究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80
8 独立”的路子。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坚 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 三、建设法治中国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 协同性。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 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 司法、全民守法。 (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 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 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法治体系包含的主要内容分别解读(参考教材第 200 页) (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 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 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 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 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现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 还有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 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 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违法者敬法畏法,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是基础工程。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 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 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 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 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拓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明确的总体目标 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 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 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2025 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

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三)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科学立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要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拓宽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习语金句】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一一习近平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图说】执法记录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城市管理9
9 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 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到 2035 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 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依法治 国,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统筹推进。 科学立法。“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 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要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 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 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 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 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入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拓宽社会各方面有 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 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 弱点。实 现立法和改革决策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 会发展需要。 【习语金句】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 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习近平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 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 府,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 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 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 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 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 开、结果公开。 【图说】执法记录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规定,城市管理

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公正司法。“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经得起法庭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权利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正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图说】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民守法。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民守法,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票、信仰和遵守法律,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1
10 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 录。 公正司法。“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 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深化司 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 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 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 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坚持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经得起法庭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 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 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权利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 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 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 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 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图说】 巡回法庭制度是指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设置巡回地点, 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2014 年 10 月,党的十 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 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 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全民守法。“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 治。”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工程。全民守法,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 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 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 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 守法律,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 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