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CMS@招商证券 二O一九年十一月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荣 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深交所颁布的相 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 査,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通过认真履行尽职 调查义务和对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作出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 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核査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荣丰控股和有关各方提供。荣丰控股 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 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 其他申报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全文及相关公告 6、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核查 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报告书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 但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 2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荣 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控股”、“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深交所颁布的相 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 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通过认真履行尽职 调查义务和对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具,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作出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 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荣丰控股和有关各方提供。荣丰控股 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 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 其他申报文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上网公告。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全文及相关公告。 6、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核查 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报告书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 但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1、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与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査,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要求; 3、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査,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3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1、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 专业意见与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要求; 3、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在与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 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荣丰控股2019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出售所持有的长沙银行41,625,14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22%。具体方案如下: 本次交易为荣丰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将其持有的长沙银行 41,625,140股股票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需根据 交易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将基于上交所交易规则和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同时适当 考虑估值结果。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丰 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不再持有长沙银行的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自估值基准日次日起至交易成交日(含当日)止,标 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均由荣丰控股享有和承担。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现金支付方式。 三、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根据招商证券出具的《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北 京荣丰拟转让持有的长沙银行41,625,140股股票的采用可比公司法得出的估值 结果为41,29442万元,折合每股市价992元,估值增值率为2496%;采用可比 交易法得出的估值结果为39,69354万元,折合每股市价9.54元,估值增值率为 本次交易价格将基于上交所交易规则和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同时适当考虑估 值结果,具有公允性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详细情况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节交 易标的估值情况”和估值机构出具的估值文件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 据荣丰控股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出售所持有的长沙银行 41,625,14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22%。具体方案如下: 本 次 交 易 为荣 丰 控 股控 股 子 公司 北 京 荣丰 拟 将 其持 有 的 长沙 银 行 41,625,140 股股票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出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需根据 交易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将基于上交所交易规则和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同时适当 考虑估值结果。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荣丰 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不再持有长沙银行的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自估值基准日次日起至交易成交日(含当日)止,标 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均由荣丰控股享有和承担。 二、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取现金支付方式。 三、交易标的估值情况 根据招商证券出具的《估值报告》,截至估值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北 京荣丰拟转让持有的长沙银行 41,625,140 股股票的采用可比公司法得出的估值 结果为 41,294.42 万元,折合每股市价 9.92 元,估值增值率为 24.96%;采用可比 交易法得出的估值结果为 39,693.54 万元,折合每股市价 9.54 元,估值增值率为 20.11%。 本次交易价格将基于上交所交易规则和股票二级市场走势,同时适当考虑估 值结果,具有公允性。 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详细情况参见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五节 交 易标的估值情况”和估值机构出具的估值文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 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 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上述法规适用于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长沙银行(截至2018 年12月31日018 52.662.968.50 3.178.11440 1.394.082.60 年度) 荣丰控股所占份额 (截至2018年12月 768,87934 46.400.47 20,353.61 31日/2018年度) 荣丰控股(截至2018 年12月31日/2018 281.9280: 95.86449 24,84667 年度) 占荣丰控股比例 272.72% 48.40% 81.92% 上市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处置长沙银行820万股股票的议案,其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已于2019年10 月出售了长沙银行8,199971股股票。本次交易拟在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出 售长沙银行41,625,140股股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以49,825,140股长沙银 行股票计算出售资产总额为768,879.3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8年度)合并报表下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81,92805万元的272.72%,超过 5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为荣丰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将其持有的长沙银行 41,625,140股股票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出售,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根据 交易结果确定。 5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 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 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上述法规适用于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长沙银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52,662,968.50 3,178,114.40 1,394,082.60 荣丰控股所占 份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768,879.34 46,400.47 20,353.61 荣丰控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281,928.05 95,864.49 24,846.67 占荣丰控股比例 272.72% 48.40% 81.92% 上市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处置长沙银行 820 万股股票的议案,其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已于 2019 年 10 月出售了长沙银行 8,199,971 股股票。本次交易拟在股东大会审议后 12 个月内出 售长沙银行 41,625,140 股股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以 49,825,140 股长沙银 行股票计算出售资产总额为 768,879.3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下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1,928.05 万元的 272.72%,超过 50%。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 次 交 易 为荣 丰 控 股控 股 子 公司 北 京 荣丰 拟 将 其持 有 的 长沙 银 行 41,625,140 股股票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出售,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根据 交易结果确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股票竞 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卖方无法识别买方的身份,因此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成交的股票交易应不属于关联交易。在大宗交易方式下,鉴于 荣丰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保证并将促使北京荣丰不与荣丰控股的关联方进行与本次重 组有关的任何交易,因此,荣丰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长沙银行的股份也不 会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也不涉及发行 股份,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金额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金额 资产总额 255,74491258703.382,95847281,92805293855051,927.00 负债合计 146,76641146,7259440.47186,06355187,916441,85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964794891785426990684.8980293,964739.06671 资产负债率 57.39% 6.72% 0.67% 66.00% 63.95%2.05%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1-9月 2018年1-12月 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金额交易前交易后变动金额 6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本次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股票竞 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卖方无法识别买方的身份,因此,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成交的股票交易应不属于关联交易。在大宗交易方式下,鉴于 荣丰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保证并将促使北京荣丰不与荣丰控股的关联方进行与本次重 组有关的任何交易,因此,荣丰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长沙银行的股份也不 会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也不涉及发行 股份,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资产总额 255,744.91 258,703.38 2,958.47 281,928.05 293,855.05 11,927.00 负债合计 146,766.41 146,725.94 -40.47 186,063.55 187,916.44 1,85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96,479.48 99,178.54 2,699.06 84,898.02 93,964.73 9,066.71 资产负债率 57.39% 56.72% -0.67% 66.00% 63.95% -2.05%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营业收入 37336.9837,3398 24.846672484667 营业利润 10,332668.937.55-1,395.1 1586.4 158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 6.54744 529185-125559 882.81 88281 此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将上升,出售上述资产产生的差额将计入留 存收益,但2019年1-9月收到的现金分红将予以冲减,因此2019年1-9月营业 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有所下降。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 1、2019年9月18日,北京荣丰作出董事会会议,同意分批出售所持有的 长沙银行49,825,140股股票 2、2019年10月25日,荣丰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重组尚需要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取得该批准后,公司将按重组 方案实施。 九、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交所 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协议签署情况。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本公司确认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供信息真实、准确、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完整的承诺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荣丰控股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的情形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 本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规行为的承诺函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 营业收入 37,336.98 37,336.98 - 24,846.67 24,846.67 - 营业利润 10,332.66 8,937.55 -1,395.11 1586.41 1,586.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 6,547.44 5,291.85 -1,255.59 882.81 882.81 - 此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将上升,出售上述资产产生的差额将计入留 存收益,但 2019 年 1-9 月收到的现金分红将予以冲减,因此 2019 年 1-9 月营业 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有所下降。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 1、2019 年 9 月 18 日,北京荣丰作出董事会会议,同意分批出售所持有的 长沙银行 49,825,140 股股票; 2、2019 年 10 月 25 日,荣丰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重组尚需要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在取得该批准后,公司将按重组 方案实施。 九、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交所 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协议签署情况。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荣丰控股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确认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真实持有长沙银行 41,625,140股股票,该等股权不存在委托、受托、信托 投资并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质押、被司法机关查封、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2、本次交易中,因本 司在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上设置他项权利而影响标的资 关于标的资产权//产转让的,本公司有义务自行解除该等他项权利,确保 该等资产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3、 清晰的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无权处置标的资产,或因标的资 产权属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致使标的资产无法进 行转让或办理必要的变更手续的,本公司愿意就因此给 相关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责任在经有权司 法部门依其职权确认后,本公司将向相关方承担相应责 任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本公司保证并促使北京荣丰不与荣丰控股的关联方进 成关联交易的承诺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交易,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本人确认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申 供信息真实、准确、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完整的承诺 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人 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规行为的承诺函形。三、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荣丰控股 [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全体董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事、监事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 及高级管 理人员 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承诺 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若有)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8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6]16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 清晰的承诺函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真实持有长沙银行 41,625,140 股股票,该等股权不存在委托、受托、信托 投资并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质押、被司法机关查封、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2、本次交易中,因本公 司在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上设置他项权利而影响标的资 产转让的,本公司有义务自行解除该等他项权利,确保 该等资产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3、 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无权处置标的资产,或因标的资 产权属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致使标的资产无法进 行转让或办理必要的变更手续的,本公司愿意就因此给 相关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责任在经有权司 法部门依其职权确认后,本公司将向相关方承担相应责 任。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 成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本公司保证并促使北京荣丰不与荣丰控股的关联方进 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任何交易,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 荣丰控股 全体董 事、监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 本人确认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申 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的承诺函 一、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人 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形。三、本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6]16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若有)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 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本公司/本人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 司/本人未投资其他任何与荣丰控股具有相同或类似业 务且与荣丰控股构成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 实体,未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荣丰控股相同或类似 且与荣丰控股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作为荣丰控股控股股东期间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荣丰控股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 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 国境内或境外与荣丰控股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 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荣丰控股发生任何形 式的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向与荣丰控股相同、类似或在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 及实际控的承诺函 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制人 四、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对荣丰控股的 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荣丰控股及荣丰控股其 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五、如果荣丰控股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 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 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 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荣丰控股对相关业务在同等 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荣丰控股该等新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六、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 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 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 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 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 制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本人保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 司/本人未投资其他任何与荣丰控股具有相同或类似业 务且与荣丰控股构成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 实体,未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荣丰控股相同或类似 且与荣丰控股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作为荣丰控股控股股东期间,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荣丰控股现有业务或产品相同、相似或相 竞争的经营活动,包括不以新设、投资、收购、兼并中 国境内或境外与荣丰控股现有业务及产品相同或相似 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形式与荣丰控股发生任何形 式的同业竞争。 三、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向与荣丰控股相同、类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 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密。 四、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对荣丰控股的 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荣丰控股及荣丰控股其 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五、如果荣丰控股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 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 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 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荣丰控股对相关业务在同等 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公司/本人届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本人届时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荣丰控股该等新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六、本公司/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荣丰控股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有利于荣丰控股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 关于继续保证荣丰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定:二、本公司/本人将致力于保证荣丰控股继续保持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对荣丰控股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继续保持荣丰控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本人以及相关关联人的独立 1、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 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联交易的承诺函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办理信 息披露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2、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企业不会购买荣丰控股拟出售 的长沙银行股份,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荣丰控股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继续保证荣丰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 一、本次重组有利于荣丰控股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 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二、本公司/本人将致力于保证荣丰控股继续保持 中国证监会对荣丰控股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继续保持荣丰控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本人以及相关关联人的独立 性。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 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 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 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办理信 息披露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2、本公司/本人及其下属企业不会购买荣丰控股拟出售 的长沙银行股份,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