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中的竞合问题 主讲人: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中的竞合问题 主讲人: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导引 口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数项行政法律规范 ,该数项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效果(尤其 是行政处罚)各不相同时,究竟应当按照哪 一项法律规范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导引 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触犯数项行政法律规范 ,该数项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效果(尤其 是行政处罚)各不相同时,究竟应当按照哪 一项法律规范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竞合的类型考察 行为人基于某个意图,实施 想象竞合个违法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 构成数个违法行为的形态 同一行为因法条的错综规定,出现 法条竞合 数个法条所规定的构成要件,在其 内容上具有逻辑上的从属或者交叉 关系的情形
一、竞合的类型考察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想象竞合 口1混淆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 口2混淆行为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3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与商业诋毁 口4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与不当有奖销售 口5.互联网领域传统类型与特有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想象竞合 1.混淆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 2.混淆行为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与商业诋毁 4.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与不当有奖销售 5.互联网领域传统类型与特有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法条竞合 口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 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 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 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査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法条竞合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经营者违反本 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 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 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广告法》第55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 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査机关撤 销广告审査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査申请。医 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 一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广告法》第55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 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 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 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医 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 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旅游法》第97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旅游法》第97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 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 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 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电信条例》第74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 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 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 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 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口第40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 有下列行为:….(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 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nO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电信条例》第74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的 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 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 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 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40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 有下列行为:……(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 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口《直销管理条例》第43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 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 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 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直销员,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
例一: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直销管理条例》第43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 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 销行为的,对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 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直销员,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员资格
例二:商业诋毁 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经营者违反本 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 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二:商业诋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经营者违反本 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 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