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债券上市 长鸿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净资产15亿元。最近几年经营 情况很好。为了新建一条自动生产线,某年1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债券期限为3 年。 当年6月,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 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公司营业执照。 当年12月,国际市场发生急剧变化,自动生产线被迫下马,公司将这笔资金投入股市, 获得了交好的利润。 在上述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请说明? 参考结论 1、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不齐全。 2、不能随意改变所募资金的用途。 理论分析 一、公司债券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申请其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该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符合要求。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是人民币1亿元,也符合要求。 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积极条件方面: (1)那些公司可以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5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 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 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债券不能偿还的风险。 目前能够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尚不包括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也 不包括非公司企业。 (2)资产条件
公司债券上市 长鸿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净资产 15 亿元。最近几年经营 情况很好。为了新建一条自动生产线,某年 1 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1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 当年 6 月,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报告,公司债券募集办 法,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公司营业执照。 当年 12 月,国际市场发生急剧变化,自动生产线被迫下马,公司将这笔资金投入股市, 获得了交好的利润。 在上述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请说明? 参考结论 1、向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不齐全。 2、不能随意改变所募资金的用途。 理论分析 一、公司债券上市,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申请其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该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符合要求。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是人民币 1 亿元,也符合要求。 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积极条件方面: (1)那些公司可以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59 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 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 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债券不能偿还的风险。 目前能够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尚不包括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也 不包括非公司企业。 (2)资产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债券总额的限制。 无论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4)盈利条件。 拟发行债券的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要求发行公司必须具有比较好的业绩,公司的业绩好才能还本付息,如果公司经 营刚刚保本或者微利,就不符合发行债券的盈利条件。 2、消极条件方面: (1)利率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是从货币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行为,因融资产生的风险不但会给债券发行公 司造成损失,而且会给货币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波动。所以融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为了防 止有些公司在货币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公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 率水平。 (2)资金用途限制。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必须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 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前一次债券尚未募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 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 状态的。” (4)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 对己经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然处于继续 状态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二、公司在向证监会提交文件时,缺少了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与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 券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债券总额的限制。 无论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公司发行债券的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4)盈利条件。 拟发行债券的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要求发行公司必须具有比较好的业绩,公司的业绩好才能还本付息,如果公司经 营刚刚保本或者微利,就不符合发行债券的盈利条件。 2、消极条件方面: (1)利率条件。 公司发行债券是从货币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行为,因融资产生的风险不但会给债券发行公 司造成损失,而且会给货币市场造成不必要的波动。所以融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为了防 止有些公司在货币市场进行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定公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 率水平。 (2)资金用途限制。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必须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 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前一次债券尚未募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 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 状态的。” (4)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 对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然处于继续 状态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二、公司在向证监会提交文件时,缺少了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与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公司债 券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还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该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用于炒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确实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也要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
(二)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 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还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该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用于炒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如果确实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也要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