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归女硕士闯红灯被拘十日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朱叶 案情经过: 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 时,该女士和警察发生激烈冲突,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10天。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 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 应该尊重人权。 (此图与本案无关,来源: http://www.pinsou.com/news/2007-9-15/20079151344549154.htm) 各方反应:(引自《青年报》) 一名女硕士因闯红灯并当场与交警发生冲突,结果被行政拘留10天,这件事情在市民 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昨天召开的“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不乱穿马路,文明在我脚下 市民座谈会上,市文明办邀请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了近阶段治理乱穿马路陋习的 有关情况,来自市民巡访团、社区、交通、文化、高校领域等10多位市民代表纷纷表示, 为了创建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应从自己做起,从文明行路、文明骑车做起。 “长期以来,行人和骑车人的不良交通习惯,不但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加剧了道路拥堵 乱,而且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勤务处周云金表示,自4月 17日交通部门“二乱、四车”交通整治活动开展一周以来,全市共处罚行人2149起,骑车 人5485起,暂扣非机动车239辆。主要表现在行人乱穿马路、不走行人道,非机动车闯红 灯、超越停车线以及在机动车道、人行道骑行等方面
海归女硕士闯红灯被拘十日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朱叶 案情经过: 2006 年 4 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 时,该女士和警察发生激烈冲突,最后该女士被治安拘留 10 天。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 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 应该尊重人权。 (此图与本案无关,来源: http://www.pinsou.com/news/2007-9-15/20079151344549154.htm) 各方反应:(引自《青年报》) 一名女硕士因闯红灯并当场与交警发生冲突,结果被行政拘留 10 天,这件事情在市民 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在昨天召开的“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不乱穿马路,文明在我脚下 ———市民座谈会上,市文明办邀请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了近阶段治理乱穿马路陋习的 有关情况,来自市民巡访团、社区、交通、文化、高校领域等 10 多位市民代表纷纷表示, 为了创建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应从自己做起,从文明行路、文明骑车做起。 “长期以来,行人和骑车人的不良交通习惯,不但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加剧了道路拥堵 乱,而且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勤务处周云金表示,自 4 月 17 日交通部门“二乱、四车”交通整治活动开展一周以来,全市共处罚行人 2149 起,骑车 人 5485 起,暂扣非机动车 239 辆。主要表现在行人乱穿马路、不走行人道,非机动车闯红 灯、超越停车线以及在机动车道、人行道骑行等方面

据统计,每年上海的行人和骑车人死亡人数约在400人左右。其中,由于行人、非机动 车违反交通法规导致死亡的比例达到了70%。 “管住我们的脚,不能乱穿马路。”从去年开始,上海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巡访团一批老 志愿者向社会提出了这个口号。作为巡访团资深老志愿者、76岁的杨存义表示,在听说了 一个女硕士闯红灯被拘留的事情后,昨天大清早他特地来到华山医院门口站了将近10来分 钟。发现乱穿马路的现象依然比较多。“有民警在,路口秩序好一点。不在,还是有人闯红 灯。”杨存义认为,对那些带头闯红灯的行人,要从严处罚。 来自徐家汇街道乐山居委会的孙毅农女士表示,除了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 法规外,相关部门是否可以换位思考,多为市民提供一些方便? 孙毅农表示,虹桥路693弄是一个居民区,门口和马路对面都有公交站点。按照正规走 法,市民要到马路对过坐公交车,必须走数百米到番禺路或淮海西路口,绕一大圈子过马路 后再走回头路才能抵达车站。为此,不少市民“图省事”,直接从中间绿化带穿行。“乱穿 马路确实不对,但每天乘坐公交上下班的居民不少,是否能在那里设置一个人行道呢?”孙 毅农还反映部分道口红绿灯停留时间太短。比如在裕德路、漕溪路路口,市民必须绿灯一亮 就走,到马路对过刚好跳红灯,后面的行人根本来不及。 纠处现场:路口有无交警情景大不相同,对“无钱者”将进行口头传唤 从昨天开始,交警总队每天出动20多名机关干部加上各区的数名机关干部从7:30时 至9时,16:30时至18时支援高架一线执勤执法。 昨天上午8点,市交警总队三位副总队长分别来到三个路口,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 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纠处。 上午8点,记者来到马当路、徐家汇路口,在副总队长、多名交警和协管员的管理下, 几乎所有的路人、骑车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半小时内只有两名行人因乱穿马路受到处罚。 其中一名男子接受处罚时声辩说:“机动车太乱,他是跟着机动车才乱穿了马路”。 但在200米外的徐家汇路、黄陂南路口,记者却看到了另一种景象。由于黄陂南路是单 行道,路口人流车流量较小,因此路口未设民警,只配备了交通协管员,该路口行人安全道、 二次过街信号灯等设施一应俱全,但几乎每一次红灯都有人闯红灯,许多路人无视二次过街 信号灯。 对于违规者口称“无钱”,交警总队勤务处表示正在酝酿对策,执法民警将直接对声称 “没钱”的当事人进行口头传唤,然后由警车直接带违法者进派出所做笔录,按照相关法律
据统计,每年上海的行人和骑车人死亡人数约在 400 人左右。其中,由于行人、非机动 车违反交通法规导致死亡的比例达到了 70%。 “管住我们的脚,不能乱穿马路。”从去年开始,上海精神文明建设市民巡访团一批老 志愿者向社会提出了这个口号。作为巡访团资深老志愿者、76 岁的杨存义表示,在听说了 一个女硕士闯红灯被拘留的事情后,昨天大清早他特地来到华山医院门口站了将近 10 来分 钟。发现乱穿马路的现象依然比较多。“有民警在,路口秩序好一点。不在,还是有人闯红 灯。”杨存义认为,对那些带头闯红灯的行人,要从严处罚。 来自徐家汇街道乐山居委会的孙毅农女士表示,除了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 法规外,相关部门是否可以换位思考,多为市民提供一些方便? 孙毅农表示,虹桥路 693 弄是一个居民区,门口和马路对面都有公交站点。按照正规走 法,市民要到马路对过坐公交车,必须走数百米到番禺路或淮海西路口,绕一大圈子过马路 后再走回头路才能抵达车站。为此,不少市民“图省事”,直接从中间绿化带穿行。“乱穿 马路确实不对,但每天乘坐公交上下班的居民不少,是否能在那里设置一个人行道呢?”孙 毅农还反映部分道口红绿灯停留时间太短。比如在裕德路、漕溪路路口,市民必须绿灯一亮 就走,到马路对过刚好跳红灯,后面的行人根本来不及。 纠处现场:路口有无交警情景大不相同,对“无钱者”将进行口头传唤 从昨天开始,交警总队每天出动 20 多名机关干部加上各区的数名机关干部从 7:30 时 至 9 时,16:30 时至 18 时支援高架一线执勤执法。 昨天上午 8 点,市交警总队三位副总队长分别来到三个路口,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 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纠处。 上午 8 点,记者来到马当路、徐家汇路口,在副总队长、多名交警和协管员的管理下, 几乎所有的路人、骑车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半小时内只有两名行人因乱穿马路受到处罚。 其中一名男子接受处罚时声辩说:“机动车太乱,他是跟着机动车才乱穿了马路”。 但在 200 米外的徐家汇路、黄陂南路口,记者却看到了另一种景象。由于黄陂南路是单 行道,路口人流车流量较小,因此路口未设民警,只配备了交通协管员,该路口行人安全道、 二次过街信号灯等设施一应俱全,但几乎每一次红灯都有人闯红灯,许多路人无视二次过街 信号灯。 对于违规者口称“无钱”,交警总队勤务处表示正在酝酿对策,执法民警将直接对声称 “没钱”的当事人进行口头传唤,然后由警车直接带违法者进派出所做笔录,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罚。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口头传唤是针对那些故意称没钱、态度又恶劣的违法者, 如市民真的没有带钱,但能诚恳接受民警教育的,交警会考虑以教育为主。 针对闯红灯的现象,交警部门决定在警力资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将重点处理“带头人”, 谁第一个闯红灯就罚谁。 路人乱穿马路接受处罚一周以来,尽管大量行人接受了交警的处罚,但是大多数违规处 理都没能顺利进行,其中耍无赖行为的比例最高。而刘某接受处罚后,行人对交警的动粗的 行为没有再发生,但对协管员动粗的行为却仍发生了两起。 交警在执法时发还现,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大多数行人就会“跟风”。这些违法行人 都抱有侥幸心态:一起闯红灯,一两个交警肯定抓不过来。 “在现实中,很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感到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周云金表示,第 一个难处表现在平时执勤民警要负责一个区域管理且都是单兵作战,面对许多行人、骑车人 违反交通行为,往往力不从心。 其次,部分市民不服从管理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暴力抗法。特别是当民警要求处罚 时,有的市民冷嘲热讽、恶语相向,有的人还利用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明规范执勤管理要 求进行威胁,声称一旦被处罚就要恶意投诉民警等。 其三,执法成本过高。由于在执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往往以各种理由解释自己的行 为。“我不熟悉路。”“我没工作,没钱。”“大家都闯了,为什么偏偏跟我过不去?”… 处理一起处罚事件,需要耗费民警很多时间。碰到胡搅蛮缠者,甚至要动用二三个民警同时 处理。 其四,由于执法对象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不少还是弱势群体,有时候民警执法时得不到 大家的理解。少数围观群众“瞎起哄”,甚至帮交通违法当事人说话、求情。通常在此环境 下,民警执行处罚难度较大。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 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 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 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规进行处罚。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口头传唤是针对那些故意称没钱、态度又恶劣的违法者, 如市民真的没有带钱,但能诚恳接受民警教育的,交警会考虑以教育为主。 针对闯红灯的现象,交警部门决定在警力资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将重点处理“带头人”, 谁第一个闯红灯就罚谁。 路人乱穿马路接受处罚一周以来,尽管大量行人接受了交警的处罚,但是大多数违规处 理都没能顺利进行,其中耍无赖行为的比例最高。而刘某接受处罚后,行人对交警的动粗的 行为没有再发生,但对协管员动粗的行为却仍发生了两起。 交警在执法时发还现,只要有人带头闯红灯,大多数行人就会“跟风”。这些违法行人 都抱有侥幸心态:一起闯红灯,一两个交警肯定抓不过来。 “在现实中,很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感到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周云金表示,第 一个难处表现在平时执勤民警要负责一个区域管理且都是单兵作战,面对许多行人、骑车人 违反交通行为,往往力不从心。 其次,部分市民不服从管理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暴力抗法。特别是当民警要求处罚 时,有的市民冷嘲热讽、恶语相向,有的人还利用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明规范执勤管理要 求进行威胁,声称一旦被处罚就要恶意投诉民警等。 其三,执法成本过高。由于在执法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往往以各种理由解释自己的行 为。“我不熟悉路。”“我没工作,没钱。”“大家都闯了,为什么偏偏跟我过不去?”…… 处理一起处罚事件,需要耗费民警很多时间。碰到胡搅蛮缠者,甚至要动用二三个民警同时 处理。 其四,由于执法对象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不少还是弱势群体,有时候民警执法时得不到 大家的理解。少数围观群众“瞎起哄”,甚至帮交通违法当事人说话、求情。通常在此环境 下,民警执行处罚难度较大。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 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 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 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 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问题: 交警对海归女硕士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处理结果: 女硕士刘某在淮海中路上乱穿马路时被交警拦下,刘某不但不交钱,还粗口辱骂交警, 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背,因此被卢湾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刘某在进行拘留前,己经向她 所在单位辞职。 据了解,刘某在国外4年,去年才来到上海。20多天前,她在淮海中路黄陂路路口的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一家公司试用,主要从事销售顾问一职。事发后两天,也就是在刘某接受 拘留的前一天,刘某已经到公司递交了辞职信。该公司负责人凌小姐告诉记者,公司原本只 是打算对刘某进行规劝教育,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不料刘某可能因为重重压力,自己却辞 职了。对刘某的遭遇,同事们在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对交警执行交通法规表示支持和理解。 思考互动: 本案中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教师评析: 本案处理结果确实令人感叹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 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 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问题: 交警对海归女硕士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处理结果: 女硕士刘某在淮海中路上乱穿马路时被交警拦下,刘某不但不交钱,还粗口辱骂交警, 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背,因此被卢湾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10 天。刘某在进行拘留前,已经向她 所在单位辞职。 据了解,刘某在国外 4 年,去年才来到上海。20 多天前,她在淮海中路黄陂路路口的 窗体顶端窗体底端一家公司试用,主要从事销售顾问一职。事发后两天,也就是在刘某接受 拘留的前一天,刘某已经到公司递交了辞职信。该公司负责人凌小姐告诉记者,公司原本只 是打算对刘某进行规劝教育,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不料刘某可能因为重重压力,自己却辞 职了。对刘某的遭遇,同事们在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对交警执行交通法规表示支持和理解。 思考互动: 本案中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教师评析: 本案处理结果确实令人感叹

本来行人乱闯红灯的行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现在却有人为此而被行政拘留, 是不是太严重了些?!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女士被拘留的原因不是因为乱闯红灯违法行为本身,而是因为 和交警存在肢体冲突而被以有“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拒绝或者阻碍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被处以10天行政处罚。 跳出法律,再看本案。据说,本案发生之日,是上海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之时,媒体 记者的镜头也对准违法行为之人。心理学研究表明:面对媒体,常人行为容易失常,或者表 现更好、或者表现更差。这位女硕士就是表现得更差了。媒体镜头在本案中所起的负面作用 是不是也应该在处罚中予以考虑呢?
本来行人乱闯红灯的行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现在却有人为此而被行政拘留, 是不是太严重了些?! 本案值得注意的是:这位女士被拘留的原因不是因为乱闯红灯违法行为本身,而是因为 和交警存在肢体冲突而被以有“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拒绝或者阻碍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被处以 10 天行政处罚。 跳出法律,再看本案。据说,本案发生之日,是上海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之时,媒体 记者的镜头也对准违法行为之人。心理学研究表明:面对媒体,常人行为容易失常,或者表 现更好、或者表现更差。这位女硕士就是表现得更差了。媒体镜头在本案中所起的负面作用 是不是也应该在处罚中予以考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