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等教育资讯网  >  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  >  大学文库  >  浏览文档

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中国税制》电子教案_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

资源类别:文库,文档格式:DOC,文档页数:26,文件大小:166KB,团购合买
通过本章学习,应懂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定,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DOC)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 、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应懂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定,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征收 二、本拿量痕 理解并掌握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要区别及自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了解所得税体系的现状及今后的发展趋向。 3.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4.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重点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确定) 5.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方法和要求 三、本章难成 1.有关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成本费用和亏损弥补的规定 2.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的扣除方法(类似的有股份制企业分回利 润已纳税额的抵扣)。 四、学时间安排 本章教学共需14课时,其中课堂讲授12课时,习题及讲解2课时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应懂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定,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与征收。 二、本章重点 1.理解并掌握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要区别及自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2.了解所得税体系的现状及今后的发展趋向。 3.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4.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重点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确定) 5.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方法和要求。 三、本章难点 1.有关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成本费用和亏损弥补的规定。 2.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的扣除方法(类似的有股份制企业分回利 润已纳税额的抵扣)。 四、教学时间安排 本章教学共需 14 课时,其中课堂讲授 12 课时,习题及讲解 2 课时

教学方法提示栏 第一节概述 流鞭税和所得税的主县区别: 要求:理解 如:增值税、营业 1·征税对象不同:「流转税→流转额(一般为收入全额) 所得税→所得额(要进行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 如:企业所得税 好处:①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 ②能较好地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 ③计算与确定的方法和程序较复杂 2.职能不同厂流转税一→以调节经济为主 如:消费税引导正 L所得税_,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 确的消费观念。 二、觉国所恐棁体系的親状及今后敬昃燱 (1984-1986两步利改税) 要求:了解所得税 利润上交 缴纳所得税 的历史演变过程 2.天下三分: 和未来发展趋向, 国营企业所得税法 以开拓学生视野。 集体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内资) 私营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1980)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6) 个人所得税法(1993) 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 发展趋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走向统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职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意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和组织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辨析

第一节 概述 一、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要区别: 1.征税对象不同: 流转税 流转额(一般为收入全额) 所得税 所得额(要进行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 好处:○1 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 ○2 能较好地体现量能课税的原则; ○3 计算与确定的方法和程序较复杂。 2.职能不同 流转税 以调节经济为主 所得税 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 二、我国所得税体系的现状及今后发展趋势 1. (1984-1986 两步利改税) 利润上交 缴纳所得税 2.天下三分: 国营企业所得税法 集体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内资) 私营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1980) 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6) 个人所得税法(1993) 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 3.发展趋势: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走向统一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职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和组织的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 教学方法提示栏: 要求:理解。 如:增值税、营业 税 如:企业所得税 如:消费税引导正 确的消费观念。 要求:了解所得税 的历史演变过程 和未来发展趋向, 以开拓学生视野。 注意:企业概念的 辨析

教学方法提示栏 四、全业所仆貌的立法原则、底 (一)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企业所得税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税收制度设计得合理与 否,不仅仅只是影响企业负担和国家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企业间竞争 条件的公平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关系到能否以法制形式规范国家和企业之间 的分配关系。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项原则: 该问题主要 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通过学生自己看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课征,因形理解 此,世界各国制定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法都统一适用于所有的公司、企业和其 他经济组织,既不存在所有制的差别,也不存在地区、行业和经营形式的差别 为了解决我国以往因多种所得税并存妨碍竞争的矛盾,国家决定将原国营企业所 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三税合并为一个企业所得税,并且统 税率、统一税前列支标准、统一税收优惠,以利于各种所有制、各类经营方式和 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根据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承担公平的纳税义务,并在此 基础上展开平等竞争,优胜劣汰 2、理顺和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机制 经过两步“利改税”,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 这些改革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和企业分配的机制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的几 个方面的矛盾上:一方面实行高名义税率,另一方面大开减免税口子;一方面是 征收调节税和“两金”,另一方面是允许税前还贷:一方面是国家财力逐年下降, 另一方面大搞包税办法,税利不分。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就必须根据两 权分离和税利分流的思路,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措施有:取 消国营企业调节税,降低所得税名义税率;取消所得税后征收“两金”;不再执 行税前还贷办法;划清所得税和利润上交两种形式:不再允许以任何形式“包” 所得税等。通过上述改革,就可以用法制形式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规范下来, 约束企业的分配行为,促进企业向真正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转轨。 3、兼顾我国实际,向国际税收惯例靠拢 世界各国企业所得税通行的做法是,对纳入本国税收管辖的企业,不论是内 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论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按照统一的企业(公司) 所得税法征税。因此,尽快统一我国现行的对内对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是税制 体系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方面。但是在近期内实现这

四、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特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企业所得税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税收制度设计得合理与 否,不仅仅只是影响企业负担和国家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企业间竞争 条件的公平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关系到能否以法制形式规范国家和企业之间 的分配关系。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项原则: 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课征,因 此,世界各国制定的企业(公司)所得税法都统一适用于所有的公司、企业和其 他经济组织,既不存在所有制的差别,也不存在地区、行业和经营形式的差别。 为了解决我国以往因多种所得税并存妨碍竞争的矛盾,国家决定将原国营企业所 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三税合并为一个企业所得税,并且统一 税率、统一税前列支标准、统一税收优惠,以利于各种所有制、各类经营方式和 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根据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承担公平的纳税义务,并在此 基础上展开平等竞争,优胜劣汰。 2、理顺和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机制 经过两步“利改税”,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 这些改革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和企业分配的机制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的几 个方面的矛盾上:一方面实行高名义税率,另一方面大开减免税口子;一方面是 征收调节税和“两金”,另一方面是允许税前还贷;一方面是国家财力逐年下降, 另一方面大搞包税办法,税利不分。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就必须根据两 权分离和税利分流的思路,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措施有:取 消国营企业调节税,降低所得税名义税率;取消所得税后征收“两金”;不再执 行税前还贷办法;划清所得税和利润上交两种形式;不再允许以任何形式“包” 所得税等。通过上述改革,就可以用法制形式将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规范下来, 约束企业的分配行为,促进企业向真正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机制转轨。 3、兼顾我国实际,向国际税收惯例靠拢 世界各国企业所得税通行的做法是,对纳入本国税收管辖的企业,不论是内 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论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按照统一的企业(公司) 所得税法征税。因此,尽快统一我国现行的对内对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是税制 体系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方面。但是在近期内实现这一 教学方法提示栏: 该 问 题主 要 通过学生自己看 书理解

目标,有些条件并不完全具备。例如,国内企业所得税制尚未统一,统一后也还教学方法提示拦 有一个逐步完善以及通过正式立法的问题:又如,虽然《企业会计标准》和《企 业财务通则》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 具体财务制度和税前列支标准方面,同国际规范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专门制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不能完全适 用于国内企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统一对内对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其结果或者 是大幅度减少来自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或者是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基于上述原因,现行企业所得税在立法上,一方面只将国内企业纳 入了征税范围,另一方面又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设计 税收负担,参照国际惯例设计税前列支范围和标准,以便为今后统一内、外资企 业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创造条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 原企业所得税体系的一个突出缺陷是税制复杂,不便征纳。主要表现在三个 方面:一是税率种类多,档次多;二是各类企业之间税前列支范围混乱,标准不 是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特殊征税办法繁多。新的企业所得税根据统一税法、 简化税制、便利征纳的原则,对上述问题做了较大改进。主要体现在:统一实行 33%的比例税率,为了照顾中小型企业的负担能力,设计了27%和18%两档优惠税 率。在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上,参照国际惯例,对扣除范围、列支项目和标准作 了简明而又具体的规定。此外,对各类企业的具体征税办法也更加规范了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作为所得税类,具有与商品劳务税不同的性质,其特点有如下四 个方面 1、征税对象往往是特定的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 后的净所得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商品劳务税的税种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同成本、费用关系 密切 企业所得税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首先涉及到 定时期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而且,由于政府往往将所得税作为调节国民 收入分配、执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因此,为了对纳税人的不同所 得项目实行区别对待,需要通过不予计列项目,将某些所得排除在应税所得之外。 而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也使得计算程序变得较为复杂

目标,有些条件并不完全具备。例如,国内企业所得税制尚未统一,统一后也还 有一个逐步完善以及通过正式立法的问题;又如,虽然《企业会计标准》和《企 业财务通则》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在 具体财务制度和税前列支标准方面,同国际规范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 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专门制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不能完全适 用于国内企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统一对内对外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其结果或者 是大幅度减少来自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或者是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基于上述原因,现行企业所得税在立法上,一方面只将国内企业纳 入了征税范围,另一方面又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3%的税率设计 税收负担,参照国际惯例设计税前列支范围和标准,以便为今后统一内、外资企 业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创造条件。 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 原企业所得税体系的一个突出缺陷是税制复杂,不便征纳。主要表现在三个 方面:一是税率种类多,档次多;二是各类企业之间税前列支范围混乱,标准不 一;三是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特殊征税办法繁多。新的企业所得税根据统一税法、 简化税制、便利征纳的原则,对上述问题做了较大改进。主要体现在:统一实行 33%的比例税率,为了照顾中小型企业的负担能力,设计了 27%和 18%两档优惠税 率。在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上,参照国际惯例,对扣除范围、列支项目和标准作 了简明而又具体的规定。此外,对各类企业的具体征税办法也更加规范了。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作为所得税类,具有与商品劳务税不同的性质,其特点有如下四 个方面: 1、征税对象往往是特定的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 后的净所得额。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商品劳务税的税种。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通常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同成本、费用关系 密切 企业所得税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首先涉及到 一定时期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而且,由于政府往往将所得税作为调节国民 收入分配、执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因此,为了对纳税人的不同所 得项目实行区别对待,需要通过不予计列项目,将某些所得排除在应税所得之外。 而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也使得计算程序变得较为复杂。 教学方法提示栏: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教学方法提示栏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得税负担 轻重和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关联,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 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便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4、一般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通过利润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一般是按年度计算和衡量的。所以企 业所得税一般以纳税人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 汇算清缴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纳税人 1.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几点说明: ①并不包括所有企业(涉外企业除外)但又不仅限于企业(包括有应税所得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联系94年企业所 ②必须为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建账、编制报表并计算盈亏)的企业和组织 得税的孜革 2.注意:企业对外出租情况的处理。 在税对:(金业在一定期间内取语的生产经营所和 其它所得) 所得的含义合法所得 纯所得(扣除成本、费用之后的) 注意重点解释居 实物或货币所得(能以货币计量) 民和非居用及三 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得的合计(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允许抵扣)种税收辖杈 三、率 1.基本税率33% 2.优惠税率年应税所得额在0-3万元间(含3万)的18%6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得税负担 轻重和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关联,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 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便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4、一般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通过利润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一般是按年度计算和衡量的。所以企 业所得税一般以纳税人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 汇算清缴。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一、纳税人 1.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几点说明: ○1 并不包括所有企业(涉外企业除外)但又不仅限于企业(包括有应税所得的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必须为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建账、编制报表并计算盈亏)的企业和组织。 ○3 个体工商户不属企业。 2.注意:企业对外出租情况的处理。 二、征税对象:(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其它所得) 所得的含义:合法所得 纯所得(扣除成本、费用之后的) 实物或货币所得(能以货币计量) 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得的合计(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允许抵扣) 三、税率 1.基本税率 33% 2.优惠税率 年应税所得额在 0-3 万元间(含 3 万)的 18% 教学方法提示栏: 联系 94 年企业所 得税的改革。 注意重点解释居 民和非居民及三 种税收管辖权

年应税所得额在3-10万元间(含10万)的27% 注意:年应税所得额是指按年计算的(不足一年应换算为一年)|应特别提醒学生 弥补亏损后的应税所得额 注意两档优惠税 的运用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的区别: 要求:在讲课时, 1.会计利润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通过辨析解释应 税所得与会计利 其计算的依据是会计核算制度和权责发生制。 理的区别,以便在 2.应税所得是一个税收概念,是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款的基础,对企业而言一 际中运用。 般没有实际使用价值。 3.联系:应税所得=会计利润+应税调增额-应税调减额 4.区别:A、收入确认的依据不同 B、扣除项目及标准不同 收入总颗的确认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重点是确定应税 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 所得额的根本基 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础 (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工业性作业收 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所拥有的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 专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 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

年应税所得额在 3-10 万元间(含 10 万)的 27% 注意:年应税所得额是指: 按年计算的(不足一年应换算为一年) 弥补亏损后的应税所得额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的区别: 1.会计利润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 其计算的依据是会计核算制度和权责发生制。 2.应税所得是一个税收概念,是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款的基础,对企业而言一 般没有实际使用价值。 3.联系:应税所得=会计利润+应税调增额-应税调减额 4.区别:A、收入确认的依据不同 B、扣除项目及标准不同 二、收入总额的确认: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 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 1、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 (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 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所拥有的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 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 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 金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 教学方法提示栏: 应特别提醒学生 注意两档优惠税 率的运用。 要求:在讲课时, 通过辨析解释应 税所得与会计利 润的区别,以便在 实际中运用。 重点,是确定应税 所得额的根本基 础

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教学方法提示栏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罚款收入、债务重组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 的溢余收入、补贴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性收费收入、在 建工程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需重点掌握的有: 1.企业获准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总规定有指定用 途的项目之外,都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按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 在投资发生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以后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时,应将转 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与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净收益(损失),应计入应税所得,但转让国 有资产产权发生的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但发生损失的,应计入) 5.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可暂不计入应税所得,待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 行清算时,再按较高价(出售或清算价格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相比)计入应 税所得 6.企业进行股份制发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以相应调整账户,但就调整后 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或计算的摊销额(增加的部分)不得作为应税所得的扣除 项目 7.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拔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的利息 不计入企业应税所得 8.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合同约定应留归企业所 有的,也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9.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进行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 在建工程成本

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罚款收入、债务重组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 的溢余收入、补贴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性收费收入、在 建工程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需重点掌握的有: 1.企业获准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总规定有指定用 途的项目之外,都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按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 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 在投资发生时,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以后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时,应将转 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与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净收益(损失),应计入应税所得,但转让国 有资产产权发生的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但发生损失的,应计入)。 5.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可暂不计入应税所得,待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 行清算时,再按较高价(出售或清算价格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相比)计入应 税所得。 6.企业进行股份制发行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可以相应调整账户,但就调整后 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或计算的摊销额(增加的部分)不得作为应税所得的扣除 项目。 7.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拔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的利息 不计入企业应税所得。 8.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合同约定应留归企业所 有的,也应视为企业收入处理。 9.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进行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 在建工程成本。 教学方法提示栏:

10.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它补贴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教学方法提示 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1.公益性、非营利性基金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暂不征所得税,但对其购买股 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它收入,应照章纳税。 例题: 某生产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某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7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 租金收入5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18万元,教育费附加返还款4万元,其他收 入6万元,计算其全年收入总额 答案:收入总额=700+50+18+4+6=778万元 三、λ子扣隙的项目(指有怜殊规定的项目) 本章重点,既是计 算企业所得税应 1.借款利息支出 税所得额的关键 基本规定:[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一据实扣除 也是企业最容易 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 弄虚作假的地方 利率标准扣除 讲述方法:主要应 理解的关键:区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讲清税法相应规 种类银行+保险公司+经人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 定的适用或限制 行金融机构 条件,然后辅以综 区分利息的归属期(上述利息不包括用于建造、购进固定资产的贷 合举例说明。 款在固定资产峻工投产前发生的利息) 例题: 某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入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年利息率为 8%,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6%,计算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 答案: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500*6%=30万元 2.工资支出 1)一般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本准扣除 注意基数问题~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800元/月,各地可上下浮动 2)特殊规定:Φ企业研究机构人员工资,先计入管理费用,年终一并调整 ②软件开发企业人员工资,据实扣除 ③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

10.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它补贴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一律并入实际 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1.公益性、非营利性基金会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暂不征所得税,但对其购买股 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它收入,应照章纳税。 例题: 某生产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某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700 万元,出租房屋取得 租金收入 50 万元,固定资产盘盈 18 万元,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4 万元,其他收 入 6 万元,计算其全年收入总额。 答案:收入总额=700+50+18+4+6=778 万元 三、准予扣除的项目(指有特殊规定的项目) 1.借款利息支出: 基本规定: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据实扣除 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 利率标准扣除 理解的关键:区分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种类银行+保险公司+经人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 区分利息的归属期(上述利息不包括用于建造、购进固定资产的贷 款在固定资产峻工投产前发生的利息) 例题: 某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入资金 500 万元,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年利息率为 8%,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 6%,计算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 答案: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500*6%=30 万元 2.工资支出: 1)一般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标准扣除 注意基数问题 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 800 元/月,各地可上下浮动 2)特殊规定:○1 企业研究机构人员工资,先计入管理费用,年终一并调整 ○2 软件开发企业人员工资,据实扣除 ○3 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 教 学方 法提示 栏: 本章重点,既是计 算企业所得税应 税所得额的关键, 也是企业最容易 弄虚作假的地方。 讲述方法:主要应 讲清税法相应规 定的适用或限制 条件,然后辅以综 合举例说明

⊕饮食服务业的提成工资,据实扣除 教学方法提示栏 3.三项经费:(2%,14%,1.5%) 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应特别提醒学生 14%、2%、1.5%计算扣除。 三项经费的计算 例题: 依据及各自的比 某企业有职工1000,全年发放工资总额1040万元,税示规定的计税工资扣例 除标准为人均800元/月。计算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及多列工资数额。 答案: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800*12*10000=9600000元 多列工资额=1040-960=80万元 士练习题 假定上例中该企业全年共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82万元, 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多提数额。 4.公益、救济性捐赠 1)种类: 注意:计算准予 对外捐赠忪公益、救济性捐赠 扣的公益、救济性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捐赠注意调会 二者区分的关键:「捐赠的途径 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计利泻和利用收 捐赠的对象「教育、民政事业 入总额计算应纳 贫困地区、受灾地区 税额两种不同情 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况下对应所得 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这里所说的的调整 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 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 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 赠,不允许扣除 2)比例:年应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 ①一般企业:3% ②金融保险业:1.5% ③对文化事业的捐赠:10%

○4 饮食服务业的提成工资,据实扣除 3.三项经费:(2%,14%,1.5%) 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 14%、2%、1.5%计算扣除。 例题: 某企业有职工 1000 人,全年发放工资总额 1040 万元,税示规定的计税工资扣 除标准为人均 800 元/月。计算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及多列工资数额。 答案: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800*12*10000=9600000 元 多列工资额=1040-960=80 万元 课堂练习题; 假定上例中该企业全年共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82 万元, 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多提数额。 4.公益、救济性捐赠 1)种类: 对外捐赠 公益、救济性捐赠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者区分的关键: 捐赠的途径 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 捐赠的对象 教育、民政事业 贫困地区、受灾地区 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 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这里所说的 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 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 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 赠,不允许扣除。 2)比例;年应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 ①一般企业:3% ②金融保险业:1.5% ③对文化事业的捐赠:10% 教学方法提示栏: 应特别提醒学生 三项经费的计算 依据及各自的比 例。 注意:计算准予抵 扣的公益、救济性 捐赠注意调整会 计利润和利用收 入总额计算应纳 税额两种不同情 况下对应税所得 的调整

对文化事业的捐赠是指: 教学方法提示栏 A.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和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 团体的捐赠; B.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C.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D.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 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④允许全额扣除:100% A.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C.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 3)计算方法 例题: 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600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 用共计200万元,上交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共计70万元,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10万元。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 除限额 答案:法定扣除限额=(1000-600-200-70)*%=39万元 小 基本公式为:法定扣除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公益性捐赠)*3% 5.业务招待费 注意联系超额累 进税率来讲解。另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 注意累进与累退 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的区别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 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 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入净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货退 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

对文化事业的捐赠是指: A.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和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 团体的捐赠; B.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C.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D.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 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④允许全额扣除:100% A.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B.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C.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D.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 3)计算方法: 例题: 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总额为 1000 万元,销售成本 600 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 用共计 200 万元,上交增值税 30 万元,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共计 70 万元,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 10 万元。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 除限额。 答案:法定扣除限额=(1000-600-200-70)*3%=3.9 万元。 小结: 基本公式为:法定扣除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公益性捐赠)*3% 5.业务招待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 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 1500 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 入净额的 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 1500 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 3‰。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 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收入净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货退 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 教学方法提示栏: 注意联系超额累 进税率来讲解。另 注意累进与累退 的区别

点击下载完整版文档(DOC)VIP每日下载上限内不扣除下载券和下载次数;
按次数下载不扣除下载券;
24小时内重复下载只扣除一次;
顺序:VIP每日次数-->可用次数-->下载券;
共26页,试读已结束,阅读完整版请下载
相关文档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下载说明|相关软件|意见反馈|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