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文字教材 4.2.3包装和标志 1.分类 (1)危险货物包装根据其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种包装类别: 【类包装一一盛装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一一盛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一一盛装具有较小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2)有特殊要求的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作用 (1)防止货物因接触雨雪、潮湿空气、阳光、杂质而变质或发生剧烈的化 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2)防止因货物的撒漏、挥发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直接接触而发生事故 或污染运输设备与其他货物, (3)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受的撞击、摩擦,使其在包装的保护下处于 完整和相对稳定状态,以保证运输安全。 (4)便于装卸、搬运和保管,以便及时运输、提高车辆的载重量。 3.包装证件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2)由铁道部认定的包装检测机构进行包装性能试验(出具包装检测合格 证)。试验要求、方法、合格标准,须符合《包装试验规定》和《铁路危险货物 运输包装性能试验要求和合格标准》。 4.钢瓶和放射性物质包装 钢瓶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放射性物质包装应按照《放射性物 质安全运输规程》(CB11806)的要求进行设计和试验, 5.包装要求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和内包装应按《品名表》(第8栏,包装方法一一包装 号)及《包装表》的规定确定,同时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三讲 文字教材 4.2.3 包装和标志 1.分类 (1)危险货物包装根据其内装物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种包装类别: Ⅰ类包装——盛装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高; Ⅱ类包装——盛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Ⅲ类包装——盛装具有较小危险性的货物,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2)有特殊要求的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作用 (1)防止货物因接触雨雪、潮湿空气、阳光、杂质而变质或发生剧烈的化 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2)防止因货物的撒漏、挥发及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直接接触而发生事故 或污染运输设备与其他货物。 (3)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受的撞击、摩擦,使其在包装的保护下处于 完整和相对稳定状态,以保证运输安全。 (4)便于装卸、搬运和保管,以便及时运输、提高车辆的载重量。 3.包装证件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2)由铁道部认定的包装检测机构进行包装性能试验(出具包装检测合格 证)。试验要求、方法、合格标准,须符合《包装试验规定》和《铁路危险货物 运输包装性能试验要求和合格标准》。 4.钢瓶和放射性物质包装 钢瓶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放射性物质包装应按照《放射性物 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的要求进行设计和试验。 5.包装要求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和内包装应按《品名表》(第 8 栏,包装方法——包装 号)及《包装表》的规定确定,同时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包装材料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应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和重量相适应。 包装材料不得与所装物产生危险反应或削弱包装强度。 (2)充装液态货物的包装容器内至少留有5%的余量(罐车及罐式集装箱装 运的液体危险货物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五章有关规定)。 (3)液态危险货物要做到气密封口。对须装有通气孔的容器,其设计和安 装应能防止货物流出和杂质、水分进入。其他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做到严密不漏, (4)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的冲击、振动 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 (5)包装的衬垫物不得与所装货物发生反应而降低安全性,应能防止内装 物移动和起到减震及吸收作用。 (6)包装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粘附所装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 采用集装化运输的危险货物,包装须符合《危规》规定,使用的集装器具必 须有足够的强度,能够经受堆码和多次搬运,并便于机械装卸。 6.包装使用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不得重复使用。性质特殊,须采取特殊包装的,如盛装气 体危险货物的钢瓶等不受本条限制。 7.包装标志 货物包装上应牢固、清晰地标明《包装标志》、《储运标志》中相应的包装标 志和储运标志。 进出口危险货物在国内段运输时必须粘贴或拴挂、喷涂相应的中文危险货物 包装标志和储运标志
(1)包装材料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应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和重量相适应。 包装材料不得与所装物产生危险反应或削弱包装强度。 (2)充装液态货物的包装容器内至少留有 5%的余量(罐车及罐式集装箱装 运的液体危险货物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五章有关规定)。 (3)液态危险货物要做到气密封口。对须装有通气孔的容器,其设计和安 装应能防止货物流出和杂质、水分进入。其他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做到严密不漏。 (4)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的冲击、振动 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 (5)包装的衬垫物不得与所装货物发生反应而降低安全性,应能防止内装 物移动和起到减震及吸收作用。 (6)包装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得粘附所装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 采用集装化运输的危险货物,包装须符合《危规》规定,使用的集装器具必 须有足够的强度,能够经受堆码和多次搬运,并便于机械装卸。 6.包装使用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不得重复使用。性质特殊,须采取特殊包装的,如盛装气 体危险货物的钢瓶等不受本条限制。 7.包装标志 货物包装上应牢固、清晰地标明《包装标志》、《储运标志》中相应的包装标 志和储运标志。 进出口危险货物在国内段运输时必须粘贴或拴挂、喷涂相应的中文危险货物 包装标志和储运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