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郑庆华,2004。7。5) 本章在考试中的地位 本章在考试中的地位:本章在以前考试中分数不 多,但近年因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出现许多问题 逐步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 理,成为一个重要的新考点。本章重点是关联方关系 的判断、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和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 理 2.本章内容无变化。 3.本章复习方法: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应与收 入的确认、计量相联系进行复习。 、本章考点精讲 考点一】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掌握) (1)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 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 (2)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取利益。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子 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当一方与另一方具有投 资与被投资关系,并且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时,才构成 母子公司。 (3)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 共有的控制,由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 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4)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 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 径主要包括:①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互相交换管理人员;④使其 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⑤当一方拥有一方 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⑥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 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
1 第二十章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郑庆华,2004。7。5) 一、本章在考试中的地位 1.本章在考试中的地位:本章在以前考试中分数不 多,但近年因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出现许多问题, 逐步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 理,成为一个重要的新考点。本章重点是关联方关系 的判断、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和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 理。 2.本章内容无变化。 3.本章复习方法: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应与收 入的确认、计量相联系进行复习。 二、本章考点精讲 【考点一】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掌握) 1.关联方和与关联方有关的概念 (1)关联方一般是指有关联的各方,关联方关系 是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 (2)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取利益。 母公司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子 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当一方与另一方具有投 资与被投资关系,并且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时,才构成 母子公司。 (3)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 共有的控制,由两方或多方共同决定某项经济活动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 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4)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 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 径主要包括:①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互相交换管理人员;④使其 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⑤当一方拥有一方 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⑥或者一方虽然只拥有另 一方20%以下表决权资本,但实际上具有参与财务和经营
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 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 相联系。 2.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1)企业会计制度给出了判断关联方关系的标准 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 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 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关系” (2)在具体运用关联方关系判断标准时,应当遵 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3)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还应当注意 以下几个问题 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通常仅指直接共同控制或 直接重大影响,不包括间接共同控制或间接重大影响。 ②同受一方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但 同受共同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以及同受重大影响的两 方或多方之间,通常不视为关联方 (4)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有 ①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 间 ②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 业之间 ③企业与其合营企业; ④企业与其联营企业 ⑤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 上表决权资本个人投资者,主要投资者个人包括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 指挥和控制企业的人员,主要指董事、总经理、总会计 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 政策职能的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非执行董事、监 事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 妹和子女
2 决策的能力,一般认为对另一方具有重大影响。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 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 相联系。 2.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 (1)企业会计制度给出了判断关联方关系的标准, 即“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 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 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 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关系”。 (2)在具体运用关联方关系判断标准时,应当遵 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3)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还应当注意 以下几个问题: 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通常仅指直接共同控制或 直接重大影响,不包括间接共同控制或间接重大影响。 ②同受一方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视为关联方,但 同受共同控制的两方或多方之间以及同受重大影响的两 方或多方之间,通常不视为关联方。 (4)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形式有: ①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的各个子公司之 间; ②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 业之间; ③企业与其合营企业; ④企业与其联营企业; ⑤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 上表决权资本个人投资者,主要投资者个人包括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 指挥和控制企业的人员,主要指董事、总经理、总会计 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 政策职能的人员,不包括董事会秘书、非执行董事、监 事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 妹和子女
⑥企业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例1本企业为甲公司,甲企业的母公司为M公司;甲 企业直接投资A、B、C、D四家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 75%、80%、50%、25%;A公司投资E公司,所占股权比 例为35%。要求判断甲企业与哪些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 母公司M 本企业甲 75%80‰50‰25% 35% 本例中,本企业甲与母公司M、与子公司A和B、与 合营企业C、与联营企业D都存在关联方关系;与E也 存在关联方关系,可以理解为重大影响; 子公司A、B,同受本企业控制,所以子公司A、B 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但C、D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
3 ⑥企业与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例 1]本企业为甲公司,甲企业的母公司为 M 公司;甲 企业直接投资 A、B、C、D 四家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 75%、80%、50%、25%;A 公司投资 E 公司,所占股权比 例为 35%。要求判断甲企业与哪些企业存在关联方关系。 75% 80% 50% 25% 35% 本例中,本企业甲与母公司 M、与子公司 A 和 B、与 合营企业 C、与联营企业 D 都存在关联方关系;与 E 也 存在关联方关系,可以理解为重大影响; 子公司A、B ,同受本企业控制,所以子公司A、B 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但C、D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 母 公 司 M 本企业甲 A B C D E
系,因为它们不是同受一方控制,而是受到共同控制和 重大影响。 3.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1)当关联方之间为企业,并且存在控制和被控 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 附注中披露如下资料: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 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 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 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方关系;在发生交易时, 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考点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理解) 1.关联方交易的概念 (1)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 联方交易的关键 (3)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购买或销售商品 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 提供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2.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1)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以不予披露; (2)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 (3)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 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内容: ①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②交易类型; ③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 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涉及本期和以后期 间的,各期均应披露;关联交易差价及其产生的原因、 金额。 (4)不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有: ①不披露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 易,因为这部分交易作为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
4 系,因为它们不是同受一方控制,而是受到共同控制和 重大影响。 3.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1)当关联方之间为企业,并且存在控制和被控 制关系时,无论关联方之间有无交易,均应在会计报表 附注中披露如下资料: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 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 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当存在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在没有发生 交易的情况下,可以不披露关联方关系;在发生交易时, 应当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考点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理解) 1.关联方交易的概念 (1)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 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关联方之间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是了解关 联方交易的关键。 (3)关联方的交易类型主要有:购买或销售商品; 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 提供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2.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1)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以不予披露; (2)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 (3)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 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内容: ①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②交易类型; ③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 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涉及本期和以后期 间的,各期均应披露;关联交易差价及其产生的原因、 金额。 (4)不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有: ①不披露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 易,因为这部分交易作为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
表时已被抵销。 ②不披露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 计报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 【考点三】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掌握)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对 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美国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或在此之前,大 股东、发起人若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公司,通常应根据 该资产在大股东、发起人的账面价值入账”。我国规定, 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 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 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作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 增,计入资本公积,并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 科目进行核算。对显失公允关联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 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凡需确认收入的事项,在确认收 入时,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3.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给关联方的,在确定与非关联方之 间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如历史资料,同行 资料)表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如果缺乏可靠证据,则 应按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处理。 4.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会计确认的收入 与税法确认的收入不同,应按会计确认的收入计算利润, 按税法规定的收入计算纳税。 5.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实际价格等 于或低于所出售资产账面价值的,按收入准则进行处理。 6.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 确、公允的价格外,均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当期对非关 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20%及以上比例时
5 表时已被抵销。 ②不披露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 计报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 【考点三】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掌握) 1.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对 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美国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或在此之前,大 股东、发起人若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公司,通常应根据 该资产在大股东、发起人的账面价值入账”。我国规定, 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 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 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作为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捐 增,计入资本公积,并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 科目进行核算。对显失公允关联交易形成的资本公积, 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 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凡需确认收入的事项,在确认收 入时,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3.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给关联方的,在确定与非关联方之 间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如历史资料,同行 资料)表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如果缺乏可靠证据,则 应按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进行处理。 4.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会计确认的收入 与税法确认的收入不同,应按会计确认的收入计算利润, 按税法规定的收入计算纳税。 5.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实际价格等 于或低于所出售资产账面价值的,按收入准则进行处理。 6.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的,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 确、公允的价格外,均按下列原则处理: (1)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当期对非关 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 20%及以上比例时
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确认收入,实际交 易价格超过加权平均价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2)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当期对非关 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20%以下时,实际交 易价格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 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将 商品账面价值的120%确认为收入,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3)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如果有确凿 证据表明公司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利润率高于20%的,则 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如按商品账面 价值加上最近2年历史资料等确定的加权平均成本利润 率与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4)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如果没有 确凿的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应按出售商品的账 面价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商品账面价 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5)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转移应收债权,应按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6)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 投资和其他资产以及出售净资产,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 关资产、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7)关联方之间一方为另一方承担债务的,承担方应按 所承担的债务,计入营业外支出;被承担方计入资本公
6 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确认收入,实际交 易价格超过加权平均价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2)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当期对非关 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 20%以下时,实际交 易价格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 120%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 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商品账面价值 120%的,将 商品账面价值的 120%确认为收入,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3)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如果有确凿 证据表明公司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利润率高于 20%的,则 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如按商品账面 价值加上最近 2 年历史资料等确定的加权平均成本利润 率与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4)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如果没有 确凿的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应按出售商品的账 面价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商品账面价 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5)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转移应收债权,应按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6)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 投资和其他资产以及出售净资产,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 关资产、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7)关联方之间一方为另一方承担债务的,承担方应按 所承担的债务,计入营业外支出;被承担方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8)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的 资产或企业,如果实质上没有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则取 得的受托经营收入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9)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的 资产,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收 入按受托资产账面价值与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10%的乘 积以内部分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10)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 收入按三者(协议确定的收益、受托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受托经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的,按净资产的10% 计算的金额)中金额最低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超过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1)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经营亏损, 上市公司不能获得收益,而应承担部分亏损,则应按承 担的亏损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2)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发生亏损, 上市公司不需承担亏损,仍能获得受托经营收益,上市 公司应将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13)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发生亏损, 需承担部分亏损,同时仍能获得受托经营收益,则上市
7 积(关联交易差价)。 (8)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的 资产或企业,如果实质上没有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则取 得的受托经营收入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9)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的 资产,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收 入按受托资产账面价值与1 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10%的乘 积以内部分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 积(关联交易差价)。 (10)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 收入按三者(协议确定的收益、受托企业实现的净利润、 受托经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 10%的,按净资产的 10% 计算的金额)中金额最低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超过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1)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经营亏损, 上市公司不能获得收益,而应承担部分亏损,则应按承 担的亏损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2)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发生亏损, 上市公司不需承担亏损,仍能获得受托经营收益,上市 公司应将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关联 交易差价)。 (13)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关联方提供 的企业,如果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受托企业发生亏损, 需承担部分亏损,同时仍能获得受托经营收益,则上市
公司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先冲减应承担的亏损,取得的 受托经营收益超过应承担的亏损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交易差价)。(承担的亏损多时,计入管理费用)。 (14)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应将相当 于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财务费用;超 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综合例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均不 含增值税额;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 公司2002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如下 (1)2002年1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受托经 营协议,受托经营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受托期 限2年。协议约定:甲公司每年按B公司当年实现净利 润(或净亏损)的70%获得托管收益(或承担亏损)。A 公司系C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有7 名由甲公司委派。 2002年度,甲公司根据受托经营协议经营管理B公 司。2002年1月1日,B公司的净资产为12000万 元。2002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除实现净 利润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至2002年12月31 日,甲公司尚未从A公司收到托管收益。 (2)2002年2月10日,甲公司与D公司签订购销合 同,向D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该批产品 的实际成本为75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品已 发出,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系D公司的母公司,其 生产的该产品96%以上均销往D公司,且市场上无同类 产品。 (3)2002年4月11日,甲公司与E公司签订协议 销售产品一批。协议规定: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1000
8 公司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先冲减应承担的亏损,取得的 受托经营收益超过应承担的亏损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关联交易差价)。(承担的亏损多时,计入管理费用)。 (14)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应将相当 于 1 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财务费用;超 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综合例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均不 含增值税额;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 公司 2002 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如下: (1)2002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 A 公司签订受托经 营协议,受托经营 A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B 公司,受托期 限 2 年。协议约定:甲公司每年按 B 公司当年实现净利 润(或净亏损)的 70%获得托管收益(或承担亏损)。A 公司系 C 公司的子公司;C 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有 7 名由甲公司委派。 2002 年度,甲公司根据受托经营协议经营管理 B 公 司。2002 年 1 月 1 日, B 公司的净资产为 12000 万 元。2002 年度,B 公司实现净利润 1000 万元(除实现净 利润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尚未从 A 公司收到托管收益。 (2)2002 年 2 月 10 日,甲公司与 D 公司签订购销合 同,向 D 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销售价格为 1000 万元,增值税额为 170 万元。该批产品 的实际成本为 750 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品已 发出,款项已收存银行。甲公司系 D 公司的母公司,其 生产的该产品 96%以上均销往 D 公司,且市场上无同类 产品。 (3)2002 年 4 月 11 日,甲公司与 E 公司签订协议 销售产品一批。协议规定: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 21000
万元;甲公司应按E公司提出的技术要求专门设计制造 该批产品,自协议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至2002年6 月7日,甲公司已完成该批产品的设计制造,并运抵E 公司由其验收入库;货款已收取。甲公司所售该批产品 的实际成本为1400万元。 上述协议签订时,甲公司持有E公司30%有表决权股 份,对E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为9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2年5月8日, 甲公司将所持有E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G公司,该股 权的市场价格为10000万元,实际转让价款为15000万 元;相关股权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款项已收取。G公 司系甲公司的合营企业。 (4)2002年4月12日,甲公司向H公司销售产品一 批,共计2000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10万元,每件 产品实际成本为6.5万元;未对该批产品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该批产品在市场上的单位售价为7.8万元。货已 发出,款项于4月20日收到。除向H公司销售该类产品 外,甲公司2002年度没有对其他公司销售该类产品。甲 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是H公司的总经理。 (5)2002年5月1日,甲公司以20000万元的价格 将一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M公司。该组资产和负债的构 成情况如下: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00万元,已计 提坏账准备2000万元;②固定资产(房屋):账面原价 800万元,已提折旧3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0 万元;③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800万元。5月28日 甲公司办妥了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转让手续,并将从M公 司收到的款项收存银行。市场上无同类资产、负债的转 让价格。M公司系N公司的合营企业,N公司系甲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6)2002年12月5日,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合同 向W公司提供硬件设备及其配套的系统软件,合同价款 总额为45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其中系统软件的价 值为1500万元。合同规定:合同价款在硬件设备及其配 套的系统软件试运转正常2个月后,由W公司一次性支 付给甲公司;如果试运转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 W公司可拒绝付款。至2002年12月31日,合同的系统
9 万元;甲公司应按 E 公司提出的技术要求专门设计制造 该批产品,自协议签订日起 2 个月内交货。至 2002 年 6 月 7 日,甲公司已完成该批产品的设计制造,并运抵 E 公司由其验收入库;货款已收取。甲公司所售该批产品 的实际成本为 14000 万元。 上述协议签订时,甲公司持有 E 公司 30%有表决权股 份,对 E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为 900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2 年 5 月 8 日, 甲公司将所持有 E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G 公司,该股 权的市场价格为 10000 万元,实际转让价款为 15000 万 元;相关股权划转手续已办理完毕,款项已收取。G 公 司系甲公司的合营企业。 (4)2002 年 4 月 12 日,甲公司向 H 公司销售产品一 批,共计 2000 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 10 万元,每件 产品实际成本为 6.5 万元;未对该批产品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该批产品在市场上的单位售价为 7.8 万元。货已 发出,款项于 4 月 20 日收到。除向 H 公司销售该类产品 外,甲公司 2002 年度没有对其他公司销售该类产品。甲 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是 H 公司的总经理。 (5)2002 年 5 月 1 日,甲公司以 20000 万元的价格 将一组资产和负债转让给 M 公司。该组资产和负债的构 成情况如下: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000 万元,已计 提坏账准备 2000 万元;②固定资产(房屋):账面原价 8000 万元,已提折旧 3000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000 万元;③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800 万元。5 月 28 日, 甲公司办妥了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转让手续,并将从 M 公 司收到的款项收存银行。市场上无同类资产、负债的转 让价格。M 公司系 N 公司的合营企业,N 公司系甲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 (6)2002 年 12 月 5 日,甲公司与 W 公司签订合同, 向 W 公司提供硬件设备及其配套的系统软件,合同价款 总额为 4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其中系统软件的价 值为 1500 万元。合同规定:合同价款在硬件设备及其配 套的系统软件试运转正常 2 个月后,由 W 公司一次性支 付给甲公司;如果试运转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 W 公司可拒绝付款。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的系统
软件部分已执行。该系统软件系甲公司委托其合营企业 Y公司开发完成,甲公司为此已支付开发费900万元。 上述硬件设备由甲公司自行设计制造,并于2002年12 月31日完成设计制造工作,实际发生费用2560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2002年甲公司与A公司、D公司、E 公司、H公司、M公司及W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2003年) 答案】 分别计算2002年甲公司与A公司、D公司、E公司、 H公司、M公司及W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 利润总额的影响。 (1)甲公司与A公司 甲公司与A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1000×70%=700(万元)(甲公司应将700万元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2)甲公司与D公司 甲公司与D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900(应确认的收入)-750(应结转的成本)=150(万 元); (3)甲公司与E公司 甲公司与E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16800(应确认的收入)-14000(应确认的费用)=2800 (万元); (4)甲公司与H公司 甲公司与H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10 软件部分已执行。该系统软件系甲公司委托其合营企业 Y 公司开发完成,甲公司为此已支付开发费 900 万元。 上述硬件设备由甲公司自行设计制造,并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设计制造工作,实际发生费用 2560 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 2002 年甲公司与 A 公司、D 公司、E 公司、H 公司、M 公司及 W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 2002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2003 年) 【答案】 分别计算 2002 年甲公司与 A 公司、D 公司、E 公司、 H 公司、M 公司及 W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 2002 年度 利润总额的影响。 (1) 甲公司与 A 公司 甲公司与A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1000×70%=700(万元)(甲公司应将 700 万元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2)甲公司与 D 公司 甲公司与D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900(应确认的收入)-750(应结转的成本)=150(万 元); (3)甲公司与 E 公司 甲公司与E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 =16800(应确认的收入)-14000(应确认的费用)=2800 (万元); (4)甲公司与 H 公司 甲公司与H公司发生的交易对甲公司2002年度利润总额 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