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 主讲高海军 第六章关税法 历年分值分布 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题综合题合计 002年 1分 2分 2009年1分 3分 2004年1分 1分 1分 4分 1、重点部分是关税的相关概念、应纳税额的计算、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由于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所以在征收管理方面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地方,考生应特别注意 这些差别。 2、难点部分是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 税,所以考生还应注意三税一并出题。 首先明确两个问题 第一、关税法律规范:P147 海关法(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进口税办法(基本法规);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规章 第二、关境与国境的关系:P147 国境 关境(如我国香港、澳门) 国境<关境(如欧盟 第一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 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P148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 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 (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 主讲 高海军 第六章 关税法 历年分值分布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2002年 1 分 1 分 2分 2003年 1 分 1 分 1 分 3分 2004年 1 分 1 分 1 分 1分 4分 1、重点部分是关税的相关概念、应纳税额的计算、完税价格的确定和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 由于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所以在征收管理方面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地方,考生应特别注意 这些差别。 2、难点部分是完税价格的确定。海关除负责征收关税外,还要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 税,所以考生还应注意三税一并出题。 • 首先明确两个问题 • 第一、关税法律规范:P147 • 海关法(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进口税办法(基本法规);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规章)。 • 第二、关境与国境的关系:P147 • 国境 > 关境(如我国香港、澳门) • 国境 < 关境(如欧盟) 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准许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 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 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具体界定:P148 •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并进口或出口货物 的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 2、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 • (1)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 (2)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 、进出口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①税率设置: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 配额税率(新增内容)等税率。 ·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 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 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B、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 进口货物 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D、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②目前,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 ③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A、从量税: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 从量税 ·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 机、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移 C、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的 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新闻纸实行 滑准税。 ④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晢定税率优先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 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2、出口税只有一栏,即出口税率 ·3、特别关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①报复性关税 ②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 ③保障性关税 ·4、税率的运用:154页
2 • (3)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 (4)对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 一、进出口税率 • 1、进口关税税率 • ①税率设置: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 配额税率(新增内容)等税率。 • A、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 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 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 B、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收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 进口货物。 • 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 D、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 ②目前,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 • ③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 从1997年7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 A、从量税: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面积计征 从量税 • 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 机、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 • C、滑准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至高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商品的 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新闻纸实行 滑准税。 • ④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 暂定税率优先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 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 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 2、出口税只有一栏,即出口税率。 • 3、特别关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 ①报复性关税 • ②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 • ③保障性关税 • 4、税率的运用:154页
这部分内容要求熟读,理解 第三节原产地规定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 三、其他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十购货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例: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 折合人民币20000元(不包括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 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关税税 率为10%,则该批化工原料应纳关税为多少? 解:应纳关税=(货价+佣金+包装等劳务费)x关税税率=(500×2+500×0.1+500×0.2) 10%=1150万元) ①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P156-157 A、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B、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C、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D、可以按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的或 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可以理解为以劳务、实物支付价款 E、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 特许权使用费。 F、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②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P157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B、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C、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例: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 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10万元,但不包括因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 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 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
3 这部分内容要求熟读,理解。 第三节 原产地规定 •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 三、其他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并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购货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 例: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共500吨,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 折合人民币20000元(不包括向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1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运抵中国 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为每吨2000元人民币,关税税 率为10%,则该批化工原料应纳关税为多少? • 解:应纳关税=(货价+佣金+包装等劳务费)关税税率=(500 2+500 0.1+500 0.2) 10% =115(万元) • ①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P156-157 • A、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 B、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 C、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 D、可以按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的或 有关方的货物或服务的价值,可以理解为以劳务、实物支付价款。 • E、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 特许权使用费。 • F、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②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P157 • A、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 B、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 C、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 例: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应征消费税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 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 10万元,但不包括因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 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 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
要求 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 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 =1410+50+15-10+35=1500(万元)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 消费税=2000×10%=200(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万元) 增值税=2000×17%=340(万元)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 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10万元、卖方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 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 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 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向消 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 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20%)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120+10+2+18)×40%=60(万元) 关税计算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基础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 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 (120+10+2+18+60+90)×17%=5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 (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 (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 290+51.48÷(1+17%))×17%-51=5.78(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有抵税的规定 300×80%×30%=72(万元) 或:90×80%=72(万元)
4 • 要求: • 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 解:(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 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 =1410+50+15-10+35=1500(万元)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 消费税=200010%=200(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万元) 增值税=200017%=340(万元)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 年 10 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 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 120 万元、相关税金 10 万元、卖方佣金 2 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 杂费和保险费 18 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 35 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 杂费和保险费 5 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 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 7800 件,对外批发销售 6000 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290 万;向消 费者零售 800 件,取得含税销售额 51.48 万元。(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40%、消费税税率 30%; 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税率 20%)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答案】 (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120+10+2+18)×40%=60(万元) 关税计算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基础进口散装化妆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10+2+18+60)÷(1-30%)=30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 300×30%=90(万元) 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 (120+10+2+18+60+90)×17%=5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关税: (35+5)×20%=8(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 (35+5+8)×17%=8.16(万元) (2)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 〔290+51.48÷(1+17%)〕×17%-51=5.78(万元) 当月应抵扣的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品连续加工有抵税的规定 300×80%×30%=72(万元) 或:90×80%=72(万元)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90+51.48÷(1+17%))×30%-72=28.2(万元) ③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但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价格相近,不影响成交价格的公允性 (同时还要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等的影响)P157 A、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成交价格。 B、按倒扣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C、其它规定方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④双方有特殊关系的认定:157页倒第2段,看看,能做选择就行了 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按顺序计算,掌握前3种) ①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注意:有多个成交价格时,以最低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②倒扣价格法 使用本方法应同时满足的5个条件(了解) A、在被估货物进口时销售或大约同时销售; B、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 C、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 D、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销售 ·使用本方法应扣除的项目: ·A、该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和佣金 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购货费用 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它与进口或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③计算价格法: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A、原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 ·B、进口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C、货物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等。 ④、其它合理方法:是以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 ·1-6项,159页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P159-160 ①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5 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290+51.48÷(1+17%)〕×30%-72=28.2(万元) ③如果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但成交价格与下列任一价格相近,不影响成交价格的公允性: (同时还要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等的影响)P157 • A、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成交价格。 • B、按倒扣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 C、其它规定方法确定的完税价格。 ④双方有特殊关系的认定:157页倒第2段,看一看,能做选择就行了 • 2、进口货物的海关估价方法(按顺序计算,掌握前3种) • ①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注意:有多个成交价格时,以最低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 ②倒扣价格法 • 使用本方法应同时满足的5个条件(了解): A、在被估货物进口时销售或大约同时销售; • B、按进口时的状态销售; • C、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 • D、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 • E、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销售。 • 使用本方法应扣除的项目: • A、该货物在境内销售时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及通常支付和佣金。 • B、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费、保险费等相关购货费用 • C、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和其它与进口或销售有关的国内税。 • ③计算价格法:按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 A、原材料费用和加工费用 • B、进口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 • C、货物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等。 • ④、其它合理方法:是以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 • 1-6项,159页 •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P159-160 • ①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 估定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 格估定。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 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 E、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 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 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 F、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视同进出口处理 ·③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 关审查确定的正常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 定完税价格。 例:某医院1998年以1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购进了一台医疗仪器。2000年1月出 现故障。运往英国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00年5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 此时该医疗仪器的国际市场已为200万元。若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为40万元,进口 关税税率为6%,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关税为多少? 解:40×6%=2.4(万元) ·④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 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 价格。 ⑤暂时进境货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 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 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⑦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⑧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 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原进口价×(1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6 •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 估定。 •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 格估定。 •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 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 • E、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 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 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视同进口) • F、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 ②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货物:视同进出口处理 • ③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 关审查确定的正常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 定完税价格。 • 例:某医院1998年以1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购进了一台医疗仪器。2000年1月出 现故障。运往英国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2000年5月,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复运进境。 此时该医疗仪器的国际市场已为200万元。若经海关审定的修理费和料件费为40万元,进口 关税税率为6%,该仪器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关税为多少? • 解:406%=2.4(万元) • ④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 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 价格。 • ⑤暂时进境货物: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 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 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 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 ⑦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 ⑧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 部分价值做为完税价格。 其计算公式如下: •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原进口价×(1-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例: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兔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 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 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 税多少? 解:(1)以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 格。P160公式 (2)应补交关税=300×[1-24+(5×12)]×10%=18(万元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 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 予扣除 ·②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看看就行了,注意一点:没有倒扣价格法! 例:某外贸企业从钢铁厂购进钢铁废料500吨,直接报关离境出口。钢铁废料出厂价每吨 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83)。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钢 铁废料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 解:(1)完税价格=720×500×83(1+30%=2298462(元) (2)出口关税税额=2298462×30%=689539(元)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①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 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 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②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A、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B、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 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C、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如汽车 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 费应当扣除。 五、完税价格的审定:看一看,能做选择题就可以了。P161-162
7 • 例: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 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 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 税多少? 解:(1)以该项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 格。P160公式 (2)应补交关税=300[1-24(512)]10%=18(万元) •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①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 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 予扣除; • ②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看看就行了,注意一点:没有倒扣价格法! • 例:某外贸企业从钢铁厂购进钢铁废料500吨,直接报关离境出口。钢铁废料出厂价每吨 5000元,离岸价每辆720美元(汇率1:8.3)。假设出口关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批钢 铁废料应缴出口关税额是多少? • 解:(1)完税价格=7205008.3 (1+30%)=2298462(元) • (2)出口关税税额=229846230%=689539(元) •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 ①以一般海、陆、空运方式进口的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 果进口的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 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 ②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 A、邮运的进口货物,应当以邮费作为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 B、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 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 C、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不另行计入运费。 (如汽车) • ③出口货物: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输、保险 费应当扣除。 • • 五、完税价格的审定:看一看,能做选择题就可以了。P161-162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应纳税额: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第六节关税减免 、法定减免(1-10需要掌握) ①、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变化)的一票货物,免税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教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兔税(目的不是进出口) ⑤、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 ⑥、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 ⑦、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 ⑧、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 ⑨、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 A、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 ·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 ·C、海关査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⑩、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 税。(视作重新进口) 二、特定减免 ①、科教用品:对科研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 的科教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②、残疾人专用品:个人专用品,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明确的,免关税和增 值税。 ⑧、扶贫、慈普性捐赠物资 ④、加工贸易产品 A、"三来一补"的,进境料件不征税;进口外商的不作价设备和作价设备,分别比照外商投 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免税规定执行;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 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税
8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 2、从量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 3、复合应纳税额: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 • 关税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 4、滑准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第六节 关税减免 • 一、法定减免(1-10需要掌握) • ①、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变化)的一票货物,免税 •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免税(目的不是进出口) • ⑤、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免 • ⑥、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口时再退 • ⑦、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 • ⑧、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 • ⑨、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 • A、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 • 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 • 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 ⑩、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 税。(视作重新进口) • 二、特定减免 • ①、科教用品:对科研机构和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 的科教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②、残疾人专用品:个人专用品,免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明确的,免关税和增 值税。 ③、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 ④、加工贸易产品 • A、“三来一补”的,进境料件不征税;进口外商的不作价设备和作价设备,分别比照外商投 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免税规定执行;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 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免税
B、进料加工:专为加工出口而进口的,按实际复出口的数量,免征。内销的,照章征税 对于副产品、次品、边角料,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转内销的, 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免税(区别记忆) ⑤、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 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⑥、保税区:进口供保税区使用的、进料加工的、供储存的转口物资,免进口关税和其它进 口环节税。出口的物资免征出口关税。 ·⑦、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出口加工区可视为不在我国国内,区内运往境内的,视同进口 境内运往区内,视为出口。 ·⑧、进口设备:19980101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 规定范围内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⑨、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了解) 第七节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1、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是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 税的总称 纳税人 A、携带应税个人物品入境的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B、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C、其它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已属货物范畴) 3、税率:三栏比例税率 50%:烟、酒 20%:纺织、电子电器、自行车、钟表、化妆品 10%:书报、影音制品、金银制品、饮料、其它商品 ·4、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第八节关税征收管理 关税缴纳 ①、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 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②、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⑧、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将纳税义务人的全部 或部分应纳税款的缴纳期限予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关税的强制执行:两项措施
9 • B、进料加工:专为加工出口而进口的,按实际复出口的数量,免征。内销的,照章征税。 对于副产品、次品、边角料,估价征税或酌情减免。余料或增产的产品,经批准转内销的, 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免税(区别记忆) • ⑤、边境贸易进出口物资: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 ,每人每日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 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⑥、保税区:进口供保税区使用的、进料加工的、供储存的转口物资,免进口关税和其它进 口环节税。出口的物资免征出口关税。 • ⑦、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出口加工区可视为不在我国国内,区内运往境内的,视同进口, 境内运往区内,视为出口。 • ⑧、进口设备:1998.01.01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 规定范围内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⑨、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了解) 第七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 1、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是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 税的总称 • 2、纳税人: • A、携带应税个人物品入境的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 • B、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 • C、其它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 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已属货物范畴) • 3、税率:三栏比例税率 • 50%:烟、酒 • 20%:纺织、电子电器、自行车、钟表、化妆品 • 10%:书报、影音制品、金银制品、饮料、其它商品 • 4、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 第八节 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 ①、申报: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 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 ②、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 ③、关税纳税义务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将纳税义务人的全部 或部分应纳税款的缴纳期限予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两项措施
·①、征收关税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 纳税款0.5%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0.5%)×滞纳天数 ②、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 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例如:某公司进口机械设备一套,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进口关税率为10%), 海关于2000年8月1日填发税款缴纳证,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才缴纳税款。则该公司应缴 纳多少滞纳金? 解:(1)8月1日至8月15日免滞纳金 (2)8月16日至8月28日,13天应缴滞纳金 (3)应缴滞纳金=1000×10%×0.5‰×13=065(万元) 三、关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 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掌握) ①、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②、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⑧、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掌握 ①、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 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②、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 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③、走私的物品不受3年的限制 五、关税纳税争议 ①、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 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 ·A、纳说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 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10 • ①、征收关税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 纳税款0.5‰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0.5‰)×滞纳天数 • ②、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 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 例如:某公司进口机械设备一套,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进口关税率为10%), 海关于2000年8月1日填发税款缴纳证,公司于2000年8月28日才缴纳税款。则该公司应缴 纳多少滞纳金? • 解:(1) 8月1日至8月15日免滞纳金 • (2) 8月16日至8月28日,13天应缴滞纳金 • (3)应缴滞纳金=1000 ×10% ×0.5‰×13=0.65(万元) • 三、关税退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 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掌握) • ①、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 ②、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 ③、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掌握) • ①、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 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 ②、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 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 • ③、走私的物品不受3年的限制 • 五、关税纳税争议 • ①、在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 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②、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 • A、纳说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 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