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科教园注会《税法》串讲班提纲(二) 作者:来源:科教园w. icpa.org阅读:69次日期:2005-11-8进入论坛 【推荐】【打印】【字体:大中小】录入: zhangna 第一部分:2005年考试命题基本思路 与前几年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依旧是全面考核、注重综合理解与实务操作、重点突出、难度持平,在整个税 制不发生重大变化之前,这也应该是今后若干年的基本思路 题型、题量将与近两年一致,总题量保持在57道左右,客观题与主观题各占50% 近两年的难度基本是相当的。从《税法》考核的重点看,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关联的税收法律、法规与规章, 仍然是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在计算与综合题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旧是重点 掌握、熟悉运用的内容。而且从2005年的变化内容看,许多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每章的重点变化内 容也应该重点掌握。 第二部分:具体内容讲解 第一章税法概论 重点: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难点:税收法律级次、税收管理权限和范围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1)征税主体(2)纳税主体(属地兼属人原则):(两者之间的关联)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结合P409四) 3、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4、税法的分类: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税收的立法机关 主要掌握立法主体、法律名称与主要的具体内容 现行税法体系:熟悉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情况(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构成) 四、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重点掌握四个内容:立法权划分层次(20-21页)、执法权限的划分(21页)、征收管理范围(23页)、中央与地 方税收收入划分比例(24页)。 章增值税 重点:应纳税额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税务处理,出口退税,征收管理 难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内容,视同销售行为,准予抵扣和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规 定,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出口退税中“免、抵、退”办法
2005年科教园注会《税法》串讲班提纲(二) 作者: 来源: 科教园 www.bicpa.org 阅读: 69 次 日期: 2005-11-8 进入论坛 【 推荐 】 【 打印 】 【 字体: 大 中 小 】 录入: zhangna 第一部分:2005年考试命题基本思路: 与前几年不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依旧是全面考核、注重综合理解与实务操作、重点突出、难度持平,在整个税 制不发生重大变化之前,这也应该是今后若干年的基本思路。 题型、题量将与近两年一致,总题量保持在57道左右,客观题与主观题各占50%。 近两年的难度基本是相当的。从《税法》考核的重点看,与注册会计师执业密切关联的税收法律、法规与规章, 仍然是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在计算与综合题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外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依旧是重点 掌握、熟悉运用的内容。而且从2005年的变化内容看,许多将直接影响到应纳税额的计算,每章的重点变化内 容也应该重点掌握。 第二部分:具体内容讲解 第一章 税法概论 重点:税收法律关系及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难点:税收法律级次、税收管理权限和范围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1)征税主体(2)纳税主体(属地兼属人原则);(两者之间的关联)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结合P409四); 3、税法的构成要素:重点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4、税法的分类:学会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二、税收的立法机关 主要掌握立法主体、法律名称与主要的具体内容。 三、现行税法体系:熟悉我国税法体系的基本情况(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构成) 四、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重点掌握四个内容:立法权划分层次(20-21页)、执法权限的划分(21页)、征收管理范围(23页)、中央与地 方税收收入划分比例(24页)。 第二章 增值税 重点:应纳税额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税务处理,出口退税,征收管理。 难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内容,视同销售行为,准予抵扣和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规 定,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出口退税中“免、抵、退”办法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免税规定。P27(7) 2、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P31第三点 3、税控收款机的税额抵扣规定。P41第6点和P47第五点 4、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的抵扣时间规定。P44第3、4点 5、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45第(五)点 6、电力产品应纳税额计算。P47第六节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增值税 营业税 货物 消费税(11) 有形动产 不动产 无形资产 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 其他劳务 特殊项目或行为的具体确定: l、特殊项目(4种结合P47、四的特殊计算)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的行为(8种P26) 其中存在两种结合 第1和第2请大家注意与营业税128页的代销业务结合 第4-第8请大家注意与增值税41页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4的结合。④至⑧可总结为:凡是自产或委托加工 的货物,无论对内以外一律视同销售,凡是外购的货物,只有对外使用时才视同销售,对内使用时不视同销售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P51-52) 3、其他免税规定(P26-27)。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注意考题方式的案例化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重点把握一般判断标准、特殊规定、管理方法以及新办商贸企业的规定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免税规定。P27(7) 2、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P31第三点 3、税控收款机的税额抵扣规定。P41第6点和P47第五点 4、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的抵扣时间规定。P44第3、4点 5、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45第(五)点 6、电力产品应纳税额计算。P47第六节 一、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增值税 营业税 货物 消费税(11) 有形动产 不动产 无形资产 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 其他劳务 特殊项目或行为的具体确定: 1、特殊项目(4种 结合P47、四的特殊计算)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的行为(8种 P26) 其中存在两种结合: 第1和第2请大家注意与营业税128页的代销业务结合 第4-第8请大家注意与增值税41页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4的结合。④至⑧可总结为:凡是自产或委托加工 的货物,无论对内以外一律视同销售,凡是外购的货物,只有对外使用时才视同销售,对内使用时不视同销售。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P51-52) 3、其他免税规定(P26-27)。在基本掌握的基础上注意考题方式的案例化。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重点把握一般判断标准、特殊规定、管理方法以及新办商贸企业的规定
三、熟悉税率 1、基本税率:17%:2、低税率的范围:13%(P34)注意农产品(农产品13%,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免税) 与矿产品:3、征收率:小规模商业企业4%、小规模其他企业6%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别 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计算 A、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额,请注意换算公式的运用(尤其是发票类型对分析的影响) B、销售额中对于价外费用的范围认定与处理 在范围上请注意运费的处理,在计税处理上请注意含税的换算 C、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 l、折扣方式销售:请注意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不得扣除 3、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收到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能抵扣,取得专用发票能 4、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逾期当期征(含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押金收取时征(含税) 5、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1)4%减半征。(2)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a、售价未超过原值,免 b、售价超过原值,4%减半:c旧机动车经营单位,一律4%减半。 6、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确定顺序与公式 D、销售额的确认时间 根据66页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82页的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进行分析。若提前开出专用发票,就应在开出当期全 额计入销售额计税。 E、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中,如果被判断为非应税项目也要被征收増值税,则应该视同含税收入 F、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P45结合P84、八)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A、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l、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该结合进口应纳税额的计算。第53页) 3、农产品、运费、废旧物资的计算进项税额。 B、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七项):
三、熟悉税率: 1、基本税率:17% ; 2、低税率的范围:13%(P34)注意农产品(农产品13%,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免税) 与矿产品; 3、 征收率:小规模商业企业4% 、小规模其他企业6% 4、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别 核算,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计算 A、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额,请注意换算公式的运用(尤其是发票类型对分析的影响) B、销售额中对于价外费用的范围认定与处理 在范围上请注意运费的处理,在计税处理上请注意含税的换算。 C、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 1、折扣方式销售:请注意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还本销售方式销售,不得扣除 3、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收到的货物未取得专用发票时,进项税不能抵扣,取得专用发票能 抵。 4、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逾期当期征(含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押金收取时征(含税)。 5、旧货、旧机动车的销售:(1)4%减半征。(2)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a、售价未超过原值,免; b、售价超过原值,4%减半;c旧机动车经营单位,一律4%减半。 6、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确定顺序与公式 D、销售额的确认时间 根据66页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82页的专用发票开具时间进行分析。若提前开出专用发票,就应在开出当期全 额计入销售额计税。 E、混合销售与兼营销售中,如果被判断为非应税项目也要被征收增值税,则应该视同含税收入。 F、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P45结合P84、八)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A、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该结合进口应纳税额的计算。第53页) 3、农产品、运费、废旧物资的计算进项税额。 B、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七项):
在该项计算中,尤其要关注特殊项目(计算进项税额项目,如运费、免税农产品)的计算 C、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包括四个时间:税控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与废旧物资发票 五、熟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了解电力产品业务) 六、掌握进口货物征税(结合进项税额的确认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重点是掌握“免、抵、退”方法。从扣税法的角度来理解其计算的过程。请同学们结 合2003年综合题第I题和2004年计算题第3题进行理解 八、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一般了解) 九、专用发票的管理:主要重点把握2、4、8、9点 第三章消费税法 重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复合计税货物计税办法: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己纳消费税的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 税额的计算,进口卷烟的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算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l、卷烟进口环节税率与消费税的计算。P106第四点。 税目:尤其要留心每个条款中的特殊征收与免征项目 、税率:对于采用复合税率的需要加强记忆。 三、应纳税额计算:重点和基础是销售额的确认。 1、在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应注意和归纳两者之间处理基本一致的内容。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销售额的性质,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増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果在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应注意换算 (2)销售额的范围,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被视 为含税销售额(包括品牌使用费) (3)在增值税中所谈到的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还本销售、以旧换新、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销售确 认方式和时间等,这些处理与增值税一致。 这里需要解释的有两点 i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会计上的核算如何,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 征收消费税,但啤酒、黄酒的押金收入不征收消费税,要按照一般规律征收增值税。 二是在增值税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要按照特殊方法征收増值税,但该行为并不 征收消费税 (4)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在该项计算中,尤其要关注特殊项目(计算进项税额项目,如运费、免税农产品)的计算。 C、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包括四个时间:税控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与废旧物资发票 五、熟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了解电力产品业务) 六、掌握进口货物征税(结合进项税额的确认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认)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重点是掌握“免、抵、退”方法。从扣税法的角度来理解其计算的过程。请同学们结 合2003年综合题第1题和2004年计算题第3题进行理解。 八、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一般了解) 九、专用发票的管理:主要重点把握2、4、8、9点。 第三章 消费税法 重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复合计税货物计税办法;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 税额的计算,进口卷烟的计算,出口退税的计算。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卷烟进口环节税率与消费税的计算。P106第四点。 一、税目:尤其要留心每个条款中的特殊征收与免征项目: 二、税率:对于采用复合税率的需要加强记忆。 三、应纳税额计算:重点和基础是销售额的确认。 1、在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应注意和归纳两者之间处理基本一致的内容。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销售额的性质,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果在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应注意换算: (2)销售额的范围,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这里的价外费用被视 为含税销售额(包括品牌使用费)。 (3)在增值税中所谈到的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还本销售、以旧换新、包装物押金的处理,销售确 认方式和时间等,这些处理与增值税一致。 这里需要解释的有两点: 一是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会计上的核算如何,押金收入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 征收消费税,但啤酒、黄酒的押金收入不征收消费税,要按照一般规律征收增值税。 二是在增值税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要按照特殊方法征收增值税,但该行为并不 征收消费税。 (4)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第一种情况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也不交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 纳税人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及其他方面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确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l、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 费税 2、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消费品,按当月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当月销售价格高低不等,应按销 售数量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销售额。当月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可按近期的销售价格确定 3、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一般是新产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与 增值税相同)。 对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用公式成本Ⅹ(1十成本利润率)÷(1一消费税税率)只是计算了从价征收的 消费税,并没有考虑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2、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 第一种情况:生产领用外购已税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 它是实际耗用扣税法,而不是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 生产领用已税消费品税款的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1)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2)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与进口购进的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一律不得扣除 (3)并不是所以情况都可以扣税,只有税法列举的7种情况,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2001年5月1日以后,外购 已税酒及酒精的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办法一律停止。 第二种情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计算问题 1、形式:2、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3、计算:4、法律责任:5、收回后处理:6、其他税种问题。如在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按照要求,还应该一并代收代缴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应该注意的是,代收代缴 的城建税是按照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算的 第三种情况:某些特殊项目的计算 1、卷烟业务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 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第一种情况: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也不交增值税)。 第二种情况: 纳税人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及其他方面的,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确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 1、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 费税。 2、其他方面的自产自用消费品,按当月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当月销售价格高低不等,应按销 售数量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销售额。当月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可按近期的销售价格确定。 3、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一般是新产品),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与 增值税相同)。 对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用公式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只是计算了从价征收的 消费税,并没有考虑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2、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 第一种情况:生产领用外购已税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 它是实际耗用扣税法,而不是增值税中的购进扣税法。 生产领用已税消费品税款的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1)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2)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与进口购进的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一律不得扣除。 (3)并不是所以情况都可以扣税,只有税法列举的7种情况,其中要特别注意的是,2001年5月1日以后,外购 已税酒及酒精的已纳消费税税款抵扣办法一律停止。 第二种情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计算问题 1、形式;2、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3、计算;4、法律责任;5、收回后处理;6、其他税种问题。如在受托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时,按照要求,还应该一并代收代缴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应该注意的是,代收代缴 的城建税是按照受托方所在地税率计算的。 第三种情况:某些特殊项目的计算 1、卷烟业务 (1)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计税价格和核 定价格的卷烟,按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征收消费税
(2)卷烟回购业务。P92 2、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准确确定销 售额和销售数量后,再用上述公式计算缴纳消费税 3、税额减征规定。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P105 四、进口业务的处理:重点掌握进口卷烟的业务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分行业处理 第四章营业税法 考生应注意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结合出考题 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税收征收管理。 难点:不同行业计税依据的确定与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范围交叉征税问题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l、保龄球、台球的税率变化。P120 2、营业税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的扣税规定。PI25 3、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130第五点 4、新增减免税的规定P130第三条和P1I 、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一般了解) 税目、税率(需要记忆): 三、计税依据:具体规定是考核的重点 (一)交通运输业:注意联营运费收入的划分 (二)建筑业:结合P125第6点和129第(四) 1、建筑、修缮、装饰,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包括原材料、物资、动力的价款在内。 2、以总包、分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的,销售自产货物缴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缴营业税 1、总承包人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以外的价款。 2、单位自建建筑物销售与单位赠送不动产的计算 (三)金融保险业(均应该掌握,同时注意减免税第二大点中P132-134中第14—17、19、31、32的问题以及受 托发放贷款的扣缴业务P115二(一)
(2)卷烟回购业务。P92 2、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时,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征消费税。准确确定销 售额和销售数量后,再用上述公式计算缴纳消费税。 3、税额减征规定。 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汽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4、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P105 四、进口业务的处理:重点掌握进口卷烟的业务。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分行业处理。 第四章 营业税法 考生应注意掌握营业税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结合出考题。 重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税收征收管理。 难点:不同行业计税依据的确定与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范围交叉征税问题。 今年重点变化内容: 1、保龄球、台球的税率变化。P120 2、营业税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的扣税规定。P125 3、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规定。P130第五点 4、新增减免税的规定P130第三条和P134第33-36条。 一、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一般了解) 二、税目、税率(需要记忆): 三、计税依据:具体规定是考核的重点: (一)交通运输业:注意联营运费收入的划分。 (二)建筑业:结合P125第6点和129第(四) 1、建筑、修缮、装饰,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包括原材料、物资、动力的价款在内。 2、以总包、分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的,销售自产货物缴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缴营业税。 1、 总承包人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劳务以外的价款。 2、 单位自建建筑物销售与单位赠送不动产的计算。 (三)金融保险业(均应该掌握,同时注意减免税第二大点中P132-134中第14—17、19、31、32的问题以及受 托发放贷款的扣缴业务P115二(一))
(四)邮电通信业、(五)文化体育业、(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一般条款参见教材P127页 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128页),与增值税结合。还重点注意商业企业返还收入处理 (八)转让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九)组成计税价格的运用 (十)熟悉有关新规定(重点1-5,8条) 四、熟悉税收优惠政策 五、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难点:城建税的纳税人、税率的选择、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今年新增内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减免规定。P143。 一、城建税是附加税、具有特定目的。它对内征收,但对外不征收。 税率:市7%,县城、镇5%,其他1%。另外,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 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结合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内容)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四、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五、纳税环节、地点和期限应该结合“三税”的规定。 第六章关税法 重点: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征收管理 今年变化内容 l、修改进口货物补税和退税时税率确定。P154(四)3(1)。 2、调整运往境外修理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P159二(三) 了解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原产地规定。 关税完税价格:(关键)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 A、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包括 1、货价。实付应付价格先调整(P156-157应当计入6项、不应当计入3项),构成成交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符合4个要求)构成货价
(四)邮电通信业、(五)文化体育业、(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 一般条款参见教材P127页。 代购代销的征税问题(128页),与增值税结合 。还重点注意商业企业返还收入处理。 (八)转让土地使用权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九)组成计税价格的运用 (十)熟悉有关新规定(重点1-5,8条) 四、熟悉税收优惠政策 五、熟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难点:城建税的纳税人、税率的选择、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今年新增内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减免规定。P143。 一、城建税是附加税、具有特定目的。它对内征收,但对外不征收。 二、税率:市7%,县城、镇5%,其他1%。另外,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建税 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结合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内容)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四、教育费附加计征比率: 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五、纳税环节、地点和期限应该结合“三税”的规定。 第六章 关税法 重点: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征收管理 今年变化内容: 1、修改进口货物补税和退税时税率确定。P154(四)3(1)。 2、调整运往境外修理货物完税价格的确认。P159二(三)。 一、了解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原产地规定。 二、关税完税价格:(关键)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 A、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包括: 1、货价。实付应付价格先调整(P156-157应当计入6项、不应当计入3项),构成成交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 (符合4个要求)构成货价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及相关费用、保费 B、海关估价:依次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法3、计算价格法4、其他合理方法。不能使用 的有6个价格P159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P158)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中的运保费:1、实际支付的费用。2、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发生,行业运费率。3、货价加 运费的3‰计算保费。4、铁路公路运输,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5、自驾运输工具,不另行计入运费 (四)出口货物完税价: 1、出口货物完税价=成交价格÷(1十出口关税率),成交价格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前的运保费:2 佣金单独列明的应扣除:3、从离境至境外口岸的运保费应扣除。 三、关税减免:(重点是法定减免与特定减免) 四、关税征收管理: l、关税缴纳:主要掌握几个时间。14日、24小时、15日、6个月 关税强制执行:(1)征收滞纳金,万分之五(2)强制征收(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强制扣缴、 价抵缴 2、关税退还:海关多征发现后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申请退税 3、关税补征、追征:补征1年,追征3年 4、关税纳税争议:30日内复议、15日内起诉(复议前置) 第七章资源税法 重点: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减免资源税的规定) 难点:资源产品的划分,税额计算(特殊项目、减免等),增值税与资源税的结合。 一、纳税义务人: 1、在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征。(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3)经营已税矿产品、盐,不再征 资源税 掌握税目: 课税数量:(计算的关键) l、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征资源税、增值税) 2、自用的 连续加工之外的自用,如投资、福利、赠送等,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以平均价格征收增值 (若是连续加工,如原矿加工精矿,征资源税,不征增值税)。无法掌握自用原矿数量,按选矿比或综合回收率 折算原矿数量征收资源税
2、运抵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及相关费用、保费 B、海关估价:依次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2、倒扣价格法3、计算价格法4、其他合理方法。不能使用 的有6个价格P159。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P158) (三)进口货物完税价中的运保费:1、实际支付的费用。2、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发生,行业运费率。3、货价加 运费的3‰计算保费。4、铁路公路运输,货价的1%计算运保费。5、自驾运输工具,不另行计入运费。 (四)出口货物完税价: 1、出口货物完税价=成交价格÷(1+出口关税率),成交价格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前的运保费;2、 佣金单独列明的应扣除;3、从离境至境外口岸的运保费应扣除。 三、关税减免:(重点是法定减免与特定减免) 四、关税征收管理: 1、关税缴纳:主要掌握几个时间。14日、24小时、15日、6个月 1、关税强制执行:(1)征收滞纳金,万分之五(2)强制征收(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强制扣缴、 变价抵缴 2、关税退还:海关多征发现后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申请退税 3、关税补征、追征:补征1年,追征3年。 4、关税纳税争议:30日内复议、15日内起诉(复议前置) 第七章 资源税法 重点: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减免资源税的规定)。 难点:资源产品的划分,税额计算(特殊项目、减免等),增值税与资源税的结合。 一、纳税义务人: 1、在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征。(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3)经营已税矿产品、盐,不再征 资源税。 二、掌握税目: 三、课税数量:(计算的关键) 1、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征资源税、增值税) 2、自用的,是除连续加工之外的自用,如投资、福利、赠送等,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以平均价格征收增值 税。 (若是连续加工,如原矿加工精矿,征资源税,不征增值税)。无法掌握自用原矿数量,按选矿比或综合回收率 折算原矿数量征收资源税
4、(1)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固体盐税额征税 (2)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款准予扣除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 重点:征税范围、增值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制度 税范围 判断的标准应同时具备:1、国有(城市土地属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集体所有)2、转让(区别出 出租)3、取得收入。对于教材的十项具体情况应该全部掌握 二、税率与运用请记忆。应纳税额=増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三、增值额:难点是扣除项目的确定:分为房地产开发与旧房交易 四、减免税:主要掌握1、3条。 五、税收管理:重点掌握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十三章契税 重点和难点: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减免税中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和继承的内容。P243 2、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P24 3、契税停止委托代征,采用直接征收。P244。 一、征税对象(注意与土地增值税作比较) 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1、出售,成交价格:2、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交换,价格差价:4、补交,按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费或土地收益。5、附属设施的处理。(新规定) 四、税收优惠:在熟悉的基础上请着重掌握优惠政策的特殊规定。(第242-243页第二点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六、纳税期限、地点: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申报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规定等。 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4、(1)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固体盐税额征税 (2)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耗用液体盐已纳税款准予扣除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 重点:征税范围、增值额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征管制度。 一、征税范围: 判断的标准应同时具备:1、国有(城市土地属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集体所有)2、转让(区别出让、 出租)3、取得收入。对于教材的十项具体情况应该全部掌握。 二、税率与运用请记忆。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三、增值额:难点是扣除项目的确定:分为房地产开发与旧房交易 四、减免税:主要掌握1、3条。 五、税收管理:重点掌握纳税地点与纳税申报的时间。 第十三章 契税 重点和难点: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等。 今年重要变化内容: 1、减免税中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和继承的内容。P243。 2、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P241。 3、契税停止委托代征,采用直接征收。P244。 一、征税对象(注意与土地增值税作比较): 二、纳税义务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税依据: 1、出售,成交价格;2、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交换,价格差价;4、补交,按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 费或土地收益。5、附属设施的处理。(新规定) 四、税收优惠:在熟悉的基础上请着重掌握优惠政策的特殊规定。(第242-243页第二点)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六、纳税期限、地点: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申报。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规定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即依次:1、测定面积2、土地使用证面积3、申报面积 四、税收优惠(重点掌握199页-200页的前十条,以及201页特殊规定的前五条,尤其请大家注意涉及企业用地 征免税的规定) 五、主要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十章房产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纳税期限及地点等 、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征税范围:同土地使用税 三、应纳税额 (一)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0%30%)×1.2% 1、对原有房屋的改、扩建,要相应增加原值(新增原值从次月征税)。2、对投资联营的房产(1)参与投资利 润分红,共担风险,从价计征:(2)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从租计征。3、融资租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 4、空调单独入帐,不缴 (二)从租计征,出租期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注意: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 房用于出租的,按4%征税 四、税收优惠。(熟悉,与土地使用税结合) 五、税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时间。尤其是案例的运用(可以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第十一章车船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税率:尤其是特殊规定 l、车辆,有幅度的定额税率。(1)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按半吨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2)机动车挂 车,7折征。(3)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5折征: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免征。(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 部分减半征,载货部分全额征。(对于上述内容是计算的重点) 2、船舶,全国统一的固定税额。尾数半吨以下免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 计税依据:1 净吨位3、载重吨位 税收优惠(请全部掌握)
二、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即依次:1、测定面积2、土地使用证面积3、申报面积 四、税收优惠(重点掌握199页-200页的前十条,以及201页特殊规定的前五条,尤其请大家注意涉及企业用地 征免税的规定) 五、主要掌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十章 房产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纳税期限及地点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征税范围:同土地使用税 三、应纳税额: (一)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1.2% 1、对原有房屋的改、扩建,要相应增加原值(新增原值从次月征税)。2、对投资联营的房产(1)参与投资利 润分红,共担风险,从价计征;(2)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从租计征。3、融资租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 4、空调单独入帐,不缴。 (二)从租计征,出租期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注意:2001年1月1日起,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 房用于出租的,按4%征税。 四、税收优惠。(熟悉,与土地使用税结合) 五、税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时间。尤其是案例的运用(可以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 第十一章 车船使用税 重点和难点: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一、纳税义务人:拥有或实际使用(对内不对外) 二、税率:尤其是特殊规定 1、车辆,有幅度的定额税率。(1)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按半吨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2)机动车挂 车,7折征。(3)拖拉机,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5折征;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免征。(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 部分减半征,载货部分全额征。(对于上述内容是计算的重点) 2、船舶,全国统一的固定税额。尾数半吨以下免算,超过半吨按1吨算。 三、计税依据:1、辆2、净吨位3、载重吨位 四、税收优惠(请全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