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争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竞争法课程,使学生对竞争法的发展顺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竞争法的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竟争法的甚本概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竟争 法的基本理论及具相关的法律法线:培养学生运用竞争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 题。同时也丰富学员的民商法知园井对民法的基本理多、基本原则有更深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 有关的知识体系按不同程度分三个层次做出要求。 了解:要求学员知道这部分内容。 一般掌据: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理解, 重点算晁: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深入理解并熟炼掌晁,同时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我当中。 数学应强调与实际的景密联系,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手段使学员能够运用所学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本课程3学分,计划课内学时54。学时分配如下, 序号 内 容 课内学时 1 第一章竟争法背最知识概述,第二章竟争法餐述,面授 6 学时+介绍网页内容 2 第三章克争法体系、第四章各国(地区)竞争法,面援 6 3学时+讨论 3 第五章假冒和仿冒行为、第六章侵犯商业格密的行为: 第七章虚假宣传行为,面授6学时+学习小组辅导,共 8学时 、第八章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第九章商业试毁行为 第十章商业附略行为,面授8学时+讨论,共8学时 5 5、第十一章限制克争行为、第十二章限制克争行为、 12 第十三章公用企业渣用独占性地位行为,而授6学时 讨论,共12时 5、第十四章指售行为、第十五章低价倾销行为、第十 14 六章串通招标、授标行为,面授6学时观看录象及讨 论,共14学时
竞争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竞争法课程,使学生对竞争法的发展概况有个全面了解,并明确竞争法的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竞争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竞争 法的基本理论及具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学生运用竞争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 题。同时也丰富学员的民商法知识并对民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有更深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 有关的知识体系按不同程度分三个层次做出要求。 了解:要求学员知道这部分内容。 一般掌握: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理解。 重点掌握:要求学员对这部分内容能够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同时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当中。 教学应强调与实际的紧密联系,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手段使学员能够运用所学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二、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本课程 3 学分,计划课内学时 54。学时分配如下: 序号 内 容 课内学时 1 第一章竞争法背景知识概述、第二章竞争法概述,面授 3 学时+介绍网页内容 6 2 第三章竞争法体系、第四章各国(地区)竞争法,面授 3 学时+讨论 6 3 第五章假冒和仿冒行为、第六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七章虚假宣传行为,面授 6 学时+学习小组辅导,共 8 学时 8 4 4、第八章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第九章商业诋毁行为 第十章商业贿赂行为,面授 6 学时+讨论,共 8 学时 8 5 5、第十一章限制竞争行为、第十二章限制竞争行为、 第十三章公用企业滥用独占性地位行为,面授 6 学时+ 讨论,共 12 学时 12 6 6、第十四章搭售行为、第十五章低价倾销行为、第十 六章串通招标、投标行为,面授 6 学时 观看录象及讨 论,共 14 学时 14

第一章 竟争法背景知识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搞清楚竞争法上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为以下各章的学习莫定平固的基留。 (②)草星市场意争的假含及本顺,凳争的特点及规则。 (3)一般了解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教学重点:市场与党争的概念、克争的特点:市场竞争的规则: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佩述了意争法的基本知识,对于市场、意争的概念、本质、特点,市场竟争规则,市 场竟争与政府及其与世界贸易组贸的关系等几个问题选行了论述。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节竞争与市场 一、市场与竞争的概念 1、市场的概念 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是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2、竟争的概念 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 为对乎而从事的较量: 3、克争的本质 4、竞争的特点 竞争的对抗性、竟争的非理性,竟争的双重性。 二,市场竟争规则 1,竟争必须公平 2、克争必策克分 3、克争必须有利于杜会整体利域 第二节市场竞争与政府及世界资易组织 一、政府与市场竟争的关系 二,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围政府 第二章竞争法概述 学习目的和要求: (1)应对竞争法的概念、特点,调整对象有初步的了解。 (2)拿握竟争法的概念及素粉、调整对象
第一章 竞争法背景知识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搞清楚竞争法上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为以下各章的学习奠定牢固的基础。 (2)掌握市场竞争的概念及本质,竞争的特点及规则。 (3)一般了解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教学重点:市场与竞争的概念、竞争的特点;市场竞争的规则;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了竞争法的基本知识,对于市场、竞争的概念、本质、特点,市场竞争规则,市 场竞争与政府及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等几个问题进行了论述。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节 竞争与市场 一、市场与竞争的概念 1、市场的概念 市场,是指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2、竞争的概念 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 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3、竞争的本质 4、竞争的特点 竞争的对抗性、竞争的非理性、竞争的双重性。 二、市场竞争规则 1、竞争必须公平 2、竞争必须充分 3、竞争必须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 第二节 市场竞争与政府及世界贸易组织 一、政府与市场竞争的关系 二、经济全球化与世界贸易组织及各国政府 第二章 竞争法概述 学习目的和要求: (1)应对竞争法的概念、特点、调整对象有初步的了解。 (2)掌握竞争法的概念及宗旨、调整对象

(3)一般了解竞争法律责任的类里及特点 教学重点:竞争法的概念、静点及调整对象:竞争法的宗指、功能及原则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网述了竞争法的概念、特征、竞争法的宗首、功能及原则,竞争法的法律责任的特点等 几个问题。 第一节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 一、竞争法的概念 意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美系及相关的市场 竟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移, 二,竟争法的特点 1、竞争法夏规范影响市场结构的行为又规范具体竟争行为 2、克争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3、竞争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三、凳争法的调整对象 竟争法的调竖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即因市场竟争活动所引起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1,轻营者之间的竟争关系 2、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涉及市场竞争活动所引发的竞争法律关扇 3、竞争管理机关对经营者的管理形威的管理关系 第二节竟争法的亲自、功能及原则 一。竟争法的宗日 竞争法的宗指是:维护竞争铁序,保持与增进经济民主。 二,竞争法的功能 克争法的功旋是指克争法律制度对市场克争所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它表现为: 1、藏概功能 2、师正功能 3、协调与促进功隆 三、竞争法的原则 竞争法的源则是指贯彻于竞争法规范始锋的基本准则, 1、平等、自由原则 2、公正原则 3、推护充分有效竞争的原则
(3)一般了解竞争法律责任的类型及特点 教学重点: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竞争法的宗旨、功能及原则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了竞争法的概念、特征、竞争法的宗旨、功能及原则,竞争法的法律责任的特点等 几个问题。 第一节 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 一、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 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竞争法的特点 1、竞争法既规范影响市场结构的行为又规范具体竞争行为 2、竞争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3、竞争法是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三、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即因市场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特定的社会关系。 1、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 2、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涉及市场竞争活动所引发的竞争法律关系 3、 竞争管理机关对经营者的管理形成的管理关系 第二节 竞争法的宗旨、功能及原则 一、竞争法的宗旨 竞争法的宗旨是:维护竞争秩序,保持与增进经济民主。 二、竞争法的功能 竞争法的功能是指竞争法律制度对市场竞争所发挥的作用及影响。它表现为: 1、威慑功能 2、矫正功能 3、协调与促进功能 三、竞争法的原则 竞争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竞争法规范始终的基本准则。 1、平等、自由原则 2、公正原则 3、维护充分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三背竞争法律责任 一,竟争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类型 竞争法上的法律责任深取了多种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利事责任。 三、竞争法责任的特点 1、采用综合法律手段,适用多种法律责任形式,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反竟争行为: 2、处罚形式既有单罚制又有双罚制,单罚中既可能只罚责任人员,也可能只罚单位。 3、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德,既保留填平原则又实,溢出原则。 第三章竞争法的体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 (1)重点拿握:竟争法的基本内容:竞争法体系的结构:世界各国主要克争立法模式:中国竞 争立法模式的选择,竟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算强:竞争法立法枫式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竞争法与相美法律部门的美系。 教学重点:竟争法所规制的基本内容:竟争法的体系结构:各国立法模式的共同点和差异点: 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主要内容: 本章从竞争法的结构、立法模式和地位三方面入手,对竞争法的体系进行概括描述,以实现对 竟争法的坐标定位:通过竟争法结构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竟争法本身是由些部分组成的:通过 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竞争法体系的这些内容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的:通过竞争 法地位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具有这些内容和形式的竞争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重要性以及 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等。 第一节竞争法的体系结构 一、竟争法体系的概念 二,竞争法所凝制的基本内容 三、克争法体系的站构 竞争法体系的结构取决干其调整的内容与范围。一般认为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禁止垄 斯行为、禁止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确定竞争管理制度,确定竟争规制程序等。因 此,凳争法的体系由以下几都分组成: 1、反鏊断实体法 反整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多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全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 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反坐断法的宗怕、原则与调整范围:确认整斯与非鉴断 的标准:明确茎断行为和限制克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确定李法垄断与限制克争行为的法
第三节 竞争法律责任 一、竞争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类型 竞争法上的法律责任采取了多种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三、竞争法责任的特点 1、采用综合法律手段,适用多种法律责任形式,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反竞争行为。 2、处罚形式既有单罚制又有双罚制,单罚中既可能只罚责任人员,也可能只罚单位。 3、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既保留填平原则又实施溢出原则。 第三章 竞争法的体系 学习目的和要求: (1)重点掌握:竞争法的基本内容;竞争法体系的结构;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中国竞 争立法模式的选择;竞争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掌握:竞争法立法模式的相同点和差异点;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教学重点:竞争法所规制的基本内容;竞争法的体系结构;各国立法模式的共同点和差异点; 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主要内容: 本章从竞争法的结构、立法模式和地位三方面入手,对竞争法的体系进行概括描述,以实现对 竞争法的坐标定位。通过竞争法结构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竞争法本身是由那些部分组成的;通过 竞争法立法模式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竞争法体系的这些内容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的;通过竞争 法地位的学习,我们应当了解具有这些内容和形式的竞争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重要性以及 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等。 第一节 竞争法的体系结构 一、竞争法体系的概念 二、竞争法所规制的基本内容 三、竞争法体系的结构 竞争法体系的结构取决于其调整的内容与范围。一般认为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禁止垄 断行为、禁止限制竞争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确定竞争管理制度、确定竞争规制程序等。因 此,竞争法的体系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反垄断实体法 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系的 实体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反垄断法的宗旨、原则与调整范围;确认垄断与非垄断 的标准;明确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确定非法垄断与限制竞争行为的法

律责任:规定反军断法适用的除外制皮等。 2、反不正当竟争实体法 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是折通过拉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案调整克争关系的各钟实体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确立反不正当竟争法的亲日、原测和范围:确认正当竟争与不正当竟争的标准!明 确不正当竟争的表观影式和构成要件:确立不正当竟争的法律责任等。 3、竟争管理实体法 竞争管理实体法是指规定国家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在竟争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实体 法规范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确立竞争监督管理体制,赋予竞争管理部门管理职权,明确各级各 地克争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竞争监督管理的对象、范围及方式:明确克争管理的具体法律依 据:确认市场主体在竟争管理中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规定违反竟争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等。 4、竞争规制程序法 竟争规制程序法是指为保任竟争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各种程序性规范 的总和。它包括反垄断程序法、反不正当程序法和克争管理程序法三方面内容。 第二节党争法的立法模式 一、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简介 世界各国竟争立法横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分立式立法柄式。即将反教断和反不 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这种立法模式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二是统一式立法模式。即将反断和 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选释这种竟争立法慎式的有侧牙利、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以及我国 台湾地区等。三是综合式立法模式。即将反雾断法和反不正当竟争法分别钠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 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围和英围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二、竞争立法模式的共同点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对整斯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 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寿禁止、 限制与适用中的除外规定相结合。 三、凳争立法模式的差异 凳争立法模式具有差异点。主要表现在:竟争立法的形式灵活、各具特色:竟争立法 重心不同:竞争立法内容不同. 四、中国克争立法模式的透择 中国克争立法模式的进择,在理论上曾有分立式、统一式和嫁合调整式三种主张:立 法实我中也分别线三种枝式进行过不同程度的莹试。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竟争法》正 在疏行,而《反著断法大钢》作为任求意见稿已经彩成,反蒂断立法正在不断白前推进,我国竞争 立法采取分立横式己是大势所趋
律责任;规定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制度等。 2、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 反不正当竞争实体法是指通过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调整竞争关系的各种实体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确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宗旨、原则和范围;确认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标准;明 确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确立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等。 3、竞争管理实体法 竞争管理实体法是指规定国家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在竞争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实体 法规范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确立竞争监督管理体制,赋予竞争管理部门管理职权,明确各级各 地竞争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规定竞争监督管理的对象、范围及方式;明确竞争管理的具体法律依 据;确认市场主体在竞争管理中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规定违反竞争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等。 4、竞争规制程序法 竞争规制程序法是指为保证竞争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的各种程序性规范 的总和。它包括反垄断程序法、反不正当程序法和竞争管理程序法三方面内容。 第二节 竞争法的立法模式 一、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简介 世界各国竞争立法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分立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和反不 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这种立法模式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二是统一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和 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选择这种竞争立法模式的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前南斯拉夫以及我国 台湾地区等。三是综合式立法模式。即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 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二、竞争立法模式的共同点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 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遍禁止、 限制与适用中的除外规定相结合。 三、竞争立法模式的差异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差异点。主要表现在:竞争立法的形式灵活、各具特色;竞争立法 重心不同;竞争立法内容不同。 四、中国竞争立法模式的选择 中国竞争立法模式的选择,在理论上曾有分立式、统一式和综合调整式三种主张;立 法实践中也分别就三种模式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尝试。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 在施行,而《反垄断法大纲》作为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反垄断立法正在不断向前推进,我国竞争 立法采取分立模式已是大势所趋

第三节竞争法的地位 一、竟争法属经济法的范酥。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 竞争法属经济法的范畸,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理由为:观代经济法起薄于国家对克 争的规制,竟争法从一开始便作为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和发展:意争法具有经济法的典型 特征:竞争法从主怕和整体上看,不应自于传统民法或商法,而应自于经济法, 二,竟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构咸部分,在经济法种占有重要地位 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构成部分,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占有基础性的、重要的地位,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市场结构,规制市场行为,促透和保护意争的基本法: 三、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竟争法与其相关的法律韶门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联系和区别两个方面。这种联系可 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这种区别域多或少:这些相关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宏覆调控法、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金业法、价格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第四章各国(地区)竞争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1)应对各国(地区)竞争法的状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美国竞争法的主要法律制度有比较 准确的把提。 (2)拿深:美国反垄断法产生的背景,美国反圣断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3)一最了解:各国(地区)竞争法表现出的共性,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网述了各国(地区)竟争法的基本情况,对于美国、德国、日本、欧里、台清地区等竟 争法的历史来源、发展及其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节美国竞争法 一,美国竞争法概述 《谢尔曼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是美国反克争法的基木法律构咸,在实施过 程中这三部法律又不断得到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美国竞争法的实体规定 美国竞争法规定了各种反竞争行为,主要有: 1、垄断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2、潘用经济优势的行为。 3,价格线视行为:
第三节 竞争法的地位 一、竞争法属经济法的范畴,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 竞争法属经济法的范畴,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理由为:现代经济法起源于国家对竞 争的规制,竞争法从一开始便作为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和发展;竞争法具有经济法的典型 特征;竞争法从主旨和整体上看,不应归于传统民法或商法,而应归于经济法。 二、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构成部分,在经济法种占有重要地位 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构成部分,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占有基础性的、重要的地位, 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市场结构,规制市场行为,促进和保护竞争的基本法。 三、竞争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竞争法与其相关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联系和区别两个方面。这种联系可 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这种区别或多或少;这些相关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宏观调控法、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企业法、价格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 第四章 各国(地区)竞争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1)应对各国(地区)竞争法的状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美国竞争法的主要法律制度有比较 准确的把握。 (2)掌握:美国反垄断法产生的背景,美国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3)一般了解:各国(地区)竞争法表现出的共性。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了各国(地区)竞争法的基本情况,对于美国、德国、日本、欧盟、台湾地区等竞 争法的历史来源、发展及其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节 美国竞争法 一、美国竞争法概述 《谢尔曼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和《克莱顿法》是美国反竞争法的基本法律构成,在实施过 程中这三部法律又不断得到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美国竞争法的实体规定 美国竞争法规定了各种反竞争行为,主要有: 1、垄断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2、滥用经济优势的行为。 3、价格歧视行为

4,企业兼并行为: 5、其能反竟争行为 三,关于判断违法行为的两项重要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四、竟争法的适用除外清形 第二节德国竞争法 一、德国竞争法概述 德国竟争法律制度确立于0世纪动年代,以《反限制竟争法》和《反不正当竟争法》为两大支 桂。 二、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关于法的适用的规定。 2、具体的限制竞争行为。 三、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法的适用范围。 2、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三节日本竞争法 一、日本克争法概述 日本竟争法律制度,主要由《不正当竟争防止法》和《关于禁止私人坐新和确保公平 法》《又称《禁止雾断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组成。 二、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主要内容 三、日本《禁止圣断法)的主要内容 1,私人整斯与不当交易限制: 2、事业者团体的特定行为。 3、控股公司。 4、股份保有。 5、公司合并与营业转让的限制: 6、干部兼任. 第四节欧里竞争法 一、欧里竞争法的渊源 欲亚竟争法主要包括建立欧共体、欧洲煤钢其同体和欧洲原子隆共同体等三个基留条 约及附属文件,以及关于修政上述条约或附属文件的条约,根据上逃三个条约的线定和授权,由做 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件。色括法规、指令、决定等。 二、款盟克争法中反竞争行为的共同构成要件
4、企业兼并行为。 5、其他反竞争行为。 三、关于判断违法行为的两项重要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 和“合理原则”。 四、竞争法的适用除外清形 第二节 德国竞争法 一、德国竞争法概述 德国竞争法律制度确立于 20 世纪 50 年代,以《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两大支 柱。 二、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关于法的适用的规定。 2、具体的限制竞争行为。 三、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 1、法的适用范围。 2、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第三节 日本竞争法 一、日本竞争法概述 日本竞争法律制度,主要由《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和《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 法》(又称《禁止垄断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组成。 二、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的主要内容 三、日本《禁止垄断法》的主要内容 1、私人垄断与不当交易限制。 2、事业者团体的特定行为。 3、控股公司。 4、股份保有。 5、公司合并与营业转让的限制。 6、干部兼任。 第四节 欧盟竞争法 一、欧盟竞争法的渊源 欧盟竟争法主要包括建立欧共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等三个基础条 约及附属文件,以及关于修改上述条约或附属文件的条约,根据上述三个条约的规定和授权,由欧 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法规、指令、决定等。 二、欧盟竞争法中反竞争行为的共同构成要件

1、反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 2、企业实随了具有扭曲竞争性质的行为: 3、在共同市场中具有影响力: 三,欧显竟争法主要规定的反竟争行为 欲盟竞争法主要规定了三种反竞争行为,它们是限转凳争协议与经营行为、合并与获得控制行 为、遭用优势地位行为。 第五节台湾地区的竟争法 一,台离地区的克争法概述 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及其植行细则,是台湾地区的竟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台湾地区的竞争法的主要特点 1、反教断法与反不正当竟争法合并立法。 2、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不同的立法原则: 3,反整斯和反不正当竞争统一由一个行政主管机关负责。 4,规定了每罚性赔偿解则, 三、“公平交易法”的主要内容 1、粒占. 2、事业结合。 3、联合行为. 4,不公平竞争。 第六节各国(地区)竞争法评述 1、反限制克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登为其宗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越来越变成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的法律制度,面放松了反限制竞争法的可法力度。 2、竟争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进行不斯的修改和完善。呈现基本法律与专门法律,法规并 行的现象。 3、各国(地区)竟争法律制度大体可分为反限制竟争和反不正当竟争两个方面的内容。 4、在竞争法律制度中区分绝对禁止性行为与相对限制性行为。 5、各国(地区)竞争法,均规定了专门执法机关进行专门管理或执法。 第五章假目或仿目行为 学习目的和要求: (1)重点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或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1、反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企业。 2、企业实施了具有扭曲竞争性质的行为。 3、在共同市场中具有影响力。 三、欧盟竞争法主要规定的反竞争行为 欧盟竞争法主要规定了三种反竞争行为,它们是限制竞争协议与经营行为、合并与获得控制行 为、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第五节 台湾地区的竞争法 一、台湾地区的竞争法概述 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法”及其施行细则,是台湾地区的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台湾地区的竞争法的主要特点 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并立法。 2、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不同的立法原则。 3、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统一由一个行政主管机关负责。 4、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原则。 三、“公平交易法” 的主要内容 1、独占。 2、事业结合。 3、联合行为。 4、不公平竞争。 第六节 各国(地区)竞争法评述 1、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以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其宗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越来越变成了对消费者的保护的法律制度,而放松了反限制竞争法的司法力度。 2、竞争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呈现基本法律与专门法律、法规并 行的现象。 3、各国(地区)竞争法律制度大体可分为反限制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的内容。 4、在竞争法律制度中区分绝对禁止性行为与相对限制性行为。 5、各国(地区)竞争法,均规定了专门执法机关进行专门管理或执法。 第五章 假冒或仿冒行为 学习目的和要求: (1)重点掌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或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2)掌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界定:假冒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满的行 为:冒用他人的金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原产地标志的行为:每种行为的 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 第一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对于假冒能人注用商标的行为都作了相应的战定。《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月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成者近椒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假冒他人注历商标的表现形式 假冒他人注历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月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哥商标相同或道似的商标的行为。从实践表现形式来看,其可分解为四种具体形态: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能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骨商标近似的商标,使清费者发生混淆。 3、在类拟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拟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期商标近似的商标。 假冒或伤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满的行为。同商标一样,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满也 是商品的外部特征,特别是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更是具有区别商品来惠、标表不同 商品的作用,与商标相桶相成,增强消费者所要识别商品的显著性。在一定程度上。商品的名称、 包装、装潢也是生产者或经营者声誉或商誉的反肤,同样凝聚着生产者或经营者智力劳动的结品。 假冒成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阀的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所侵害的客体 名称 包装 装潢 对知名商品的认定 商品知名度的地域认定 相关公众的界定 对近似使用的判定 第三节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2)掌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界定;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行 为;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原产地标志的行为;每种行为的 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 38 条第 1 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从实践表现形式来看,其可分解为四种具体形态: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使消费者发生混淆。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行为。同商标一样,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也 是商品的外部特征,特别是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更是具有区别商品来源、标表不同 商品的作用,与商标相辅相成,增强消费者所要识别商品的显著性。在一定程度上,商品的名称、 包装、装潢也是生产者或经营者声誉或商誉的反映,同样凝聚着生产者或经营者智力劳动的结晶。 假冒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所侵害的客体 名称 包装 装潢 对知名商品的认定 商品知名度的地域认定 相关公众的界定 对近似使用的判定 第三节 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和姓名的法律规定 企业名称又称商号,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厂商的,即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和经背者。 二,构成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成姓名的不正当竟争行为的要件 被冒用的客体是企业的名称或者姓名:冒用行为明起消费者的误认:冒用人在主观上 是故意的。 第四节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原产地标志的行为 一,伪造成冒用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 质量标志的蔻围包括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 二、伪迹或冒用原产地标志的行为 原产地杯表,用以表明商品来尊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一种标记,其实质为地理材记 第五节仿冒行为具备的条件 一、伤冒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二,足以给清费者造成混滑 第六节假目他人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对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情随制止侵权 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缘并情爱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嫩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指随不是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垂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殿侵权 物品。 6、赌德规失。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德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 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竟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 费用。 7、罚款 二,擅自对如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璞作相同或近似使用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名称和姓名的法律规定 企业名称又称商号,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厂商的,即区别不同的生产者和经营者。 二、构成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件 被冒用的客体是企业的名称或者姓名;冒用行为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冒用人在主观上 是故意的。 第四节 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原产地标志的行为 一、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 质量标志的范围包括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 二、伪造或冒用原产地标志的行为 原产地标志,用以表明商品来源于特定的国家或地区的一种标记,其实质为地理标记 第五节 仿冒行为具备的条件 一、仿冒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二、足以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第六节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法律责任 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 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 物品。 6、赔偿损失。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 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 费用。 7、罚款 二、擅自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作相同或近似使用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