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九章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田润娴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内容 (一)服务和服务业 服务也称劳务,是一种活动形式的使用价值。服务是一种劳动产品,可称为服务产品,它 和其他货物产品一样,能够提供使用价值:它同其他货物产品的差别仅仅是形式上的,一个具 有物品的形式,一个具有活动的形式: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它能够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进行交换。 但是服务产品和货物产品不同,它具有三大特点: 第一,是非实物性。服务产品是无效的。 第二,是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的高度一致性。 第三,是不可储存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某些服务也可以物质化,如:通过录像带、磁盘等,可以把原来瞬间即逝的 服务变成可以长期保存的持续性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上述服务产品的三大特性。但对绝大多 数的服务来说上述特性依然存在。 服务也可能以实物的形式加以表现。以实物形式体现的服务,往往与生产密不可分,很难与生 产严格分开。 提供服务产品以满足社会生产需要和生活需要的行业或部门称为服务业,服务业是指专门从事 生产服务产品的行业或部门。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和范围大致相同。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当服务作为交易行为的对象进行交易时,就构成了服务贸易。因此,服务贸易是指以提供活劳 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索取一定报酬的活动。 服务贸易可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种跨国的服务行为,是服务 在国际间的输出和输入,实际上是国际间服务的提供与接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 贸易具体有四种提供方法: 第一,“跨境提供”方式。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 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邮政、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 第二,“国外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国境内向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宾、留 学生等。 第三,“商业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存在(经营企业或专 1
1 国际服务贸易_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九章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田润娴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和内容 (一)服务和服务业 服务也称劳务,是一种活动形式的使用价值。服务是一种劳动产品,可称为服务产品,它 和其他货物产品一样,能够提供使用价值;它同其他货物产品的差别仅仅是形式上的,一个具 有物品的形式,一个具有活动的形式;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它能够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进行交换。 但是服务产品和货物产品不同,它具有三大特点: 第一,是非实物性。服务产品是无效的。 第二,是生产和消费在时空上的高度一致性。 第三,是不可储存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某些服务也可以物质化,如:通过录像带、磁盘等,可以把原来瞬间即逝的 服务变成可以长期保存的持续性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上述服务产品的三大特性。但对绝大多 数的服务来说上述特性依然存在。 服务也可能以实物的形式加以表现。以实物形式体现的服务,往往与生产密不可分,很难与生 产严格分开。 提供服务产品以满足社会生产需要和生活需要的行业或部门称为服务业,服务业是指专门从事 生产服务产品的行业或部门。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和范围大致相同。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当服务作为交易行为的对象进行交易时,就构成了服务贸易。因此,服务贸易是指以提供活劳 动的形式满足他人的某种需要并索取一定报酬的活动。 服务贸易可分为国内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种跨国的服务行为,是服务 在国际间的输出和输入,实际上是国际间服务的提供与接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 贸易具体有四种提供方法: 第一,“跨境提供”方式。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 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邮政、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 第二,“国外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国境内向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宾、留 学生等。 第三,“商业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存在(经营企业或专

业机构)提供服务。如:跨国公司到国外开办银行、商店等。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在另一国境内的存在提供服务。 如:一国的医生、艺术家到国外从事服务。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无形贸易的概念大致相同,但后者 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还包括国际直接投资的收支、捐助、侨汇等内容。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 根据关贸总协定秘书处1989年开列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把服务业分为14个部门。经过“乌 拉圭回合”谈判,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在最后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采取了以部门为中 心的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共150多个项目。 1.商业性服务。 2.通讯服务。 3.建筑服务。 4.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11.交通运输服务。 12.其他服务。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 (一)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第一,中国后各国服务业迅速发展,服务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上升,是国际服务贸易 迅速发展的基础。 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社会生产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社会分工不断扩大。在市场竞争日趋 剧烈的情况下,为了提高效益越来越多的为生产服务的部门从物质生产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 部门,从事专业化经营。目前,发达国家服务贸易业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50%-70%,许 多发展中国家也已占45%-55%。 第二,经济生活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 第三,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对国际服务贸易的不断扩大起着重要的作用。 2
2 业机构)提供服务。如:跨国公司到国外开办银行、商店等。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在另一国境内的存在提供服务。 如:一国的医生、艺术家到国外从事服务。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无形贸易的概念大致相同,但后者 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还包括国际直接投资的收支、捐助、侨汇等内容。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 根据关贸总协定秘书处 1989 年开列的“服务部门参考清单”,把服务业分为 14 个部门。经过“乌 拉圭回合”谈判,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在最后通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中,采取了以部门为中 心的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 12 大类,共 150 多个项目。 1.商业性服务。 2.通讯服务。 3.建筑服务。 4.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 6.环境服务。 7.金融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9.旅游及相关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11.交通运输服务。 12.其他服务。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 (一)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第一,中国后各国服务业迅速发展,服务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上升,是国际服务贸易 迅速发展的基础。 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社会生产力有了明显的提高,社会分工不断扩大。在市场竞争日趋 剧烈的情况下,为了提高效益越来越多的为生产服务的部门从物质生产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 部门,从事专业化经营。目前,发达国家服务贸易业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 50%-70%,许 多发展中国家也已占 45%-55%。 第二,经济生活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 第三,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对国际服务贸易的不断扩大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各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格局 国际服务贸易分为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三大项。从发展趋势看,运输业和旅游业尽管绝 对额增长迅速,但比重却在下降,这反映了在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通讯、信息、金融、保险、 广告、等服务部门的迅速发展趋势。 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国别和地区分布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它们是 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国,也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处于进口国。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 落后地位。 从个别国家看,美、英、法、日等10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约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2/3, 其中美国居榜首。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美国、法国、英国是顺差国,日本是最大的逆差国。 在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的服务项目上,发达国家居于支配地位,如:金融、通讯、 信息、科技等。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则主要集中在那些低技术、低附加值和低报酬的传统 服务项目上,如:劳务输出、承包工程等劳动密集型项目。总之,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 于明显的落后地位。 三、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 由于各国的要素禀赋不同、经济的发展程度不同,服务业在各国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国际服务 贸易的顺差或逆差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因此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中各国的争夺十分刷烈。 一些服务业不发达的国家,就筑起形形色色的服务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处于弱小地位的服务业。 一些服务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一方面高喊服务贸易自由化,要求别的国家开放服务业市场, 但同时自己却采取措施限制别国进入本国的市场,形成服务贸易壁垒。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对服务进口的限制无法采取关税壁垒措施。各国普遍采取的是非关税 壁垒措施,主要是歧视性的行政性措施:对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服务领域,甚至干脆禁止外国企 业的进入:等等。 总的说来,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竞争力较强,主要倾向于服务贸易自由化,而 发展中国家由于竞争力较弱,更多倾向于实现对服务贸易市场的保护。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8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在科技革命新浪潮的推动下。新服务部门不断涌 现,到达国家在资本或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许多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 顺差常常是弥补其货物贸易逆差的重要来源。由于受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壁垒的阻碍,影响了它们 3
3 第四,各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格局 国际服务贸易分为运输、旅游、其他商业服务三大项。从发展趋势看,运输业和旅游业尽管绝 对额增长迅速,但比重却在下降,这反映了在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通讯、信息、金融、保险、 广告、等服务部门的迅速发展趋势。 从国际服务贸易的国别和地区分布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它们是 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出口国,也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处于进口国。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于 落后地位。 从个别国家看,美、英、法、日等 10 个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约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的 2/3, 其中美国居榜首。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美国、法国、英国是顺差国,日本是最大的逆差国。 在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知识密集的服务项目上,发达国家居于支配地位,如:金融、通讯、 信息、科技等。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则主要集中在那些低技术、低附加值和低报酬的传统 服务项目上,如:劳务输出、承包工程等劳动密集型项目。总之,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处 于明显的落后地位。 三、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概念 由于各国的要素禀赋不同、经济的发展程度不同,服务业在各国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国际服务 贸易的顺差或逆差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因此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中各国的争夺十分剧烈。 一些服务业不发达的国家,就筑起形形色色的服务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处于弱小地位的服务业。 一些服务业发展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一方面高喊服务贸易自由化,要求别的国家开放服务业市场, 但同时自己却采取措施限制别国进入本国的市场,形成服务贸易壁垒。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对服务进口的限制无法采取关税壁垒措施。各国普遍采取的是非关税 壁垒措施,主要是歧视性的行政性措施;对一些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服务领域,甚至干脆禁止外国企 业的进入;等等。 总的说来,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竞争力较强,主要倾向于服务贸易自由化,而 发展中国家由于竞争力较弱,更多倾向于实现对服务贸易市场的保护。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80 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在科技革命新浪潮的推动下。新服务部门不断涌 现,到达国家在资本或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许多发达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 顺差常常是弥补其货物贸易逆差的重要来源。由于受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壁垒的阻碍,影响了它们

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它们极力主张推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以便为它们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取得更 大的利益,在各国讨论“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时,强烈要求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发展程度较低。竞争能力薄弱,对本国的服务业多采取保护措施。 对发达国家提出的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的主张,己开始就持明确的反对态度。以后,为了换取 发达国家在货物贸易议题上的让步,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才同意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 经过各方的努力,终于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由111个国家 和地区的代表正式签署。其内容包括:序言,6大部分29条具体条款和8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 定》要求各长远国应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要求个成员国 公布其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增强透明度,但对发展中成员则可以根据不同经 济发展水平,在逐步扩大市场准入方面给予适当的灵活性。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各方利益相互平衡、相互妥协的产物。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还有许多留 待解决和进一步谈判的问题。尽管如此,协议的达成对于促进各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对外开放,实现 服务贸易自由化,无疑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取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三)金融服务贸易协定 金融服务业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有关市场开放的三个未能结束谈判的服务业之一。美国认 为发展中国家对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承诺不足,拒绝给予所有缔约方以最惠国待遇,致使无法如 期达成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为了不影响“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这一全局,各缔约方 商定将金融服务、以及海运服务和基础电讯服务与“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脱钩,等待以后继续 进行谈判。 1995年7月28日,具有历史意义的全球金融服务协定终于签字,为世界金融业的贸易自由化 揭开了新的篇章。根据规定,协议将在1年后,即从1996年8月1日起生效,1997年12月31日 结束,为期17个月,带有临时性质。1997年12月13日,占世界金融服务贸易额95%的世界贸易组 织的70个成员达成了新的正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多边协议。新协议将在1999年初最终签署,并最迟 不迟于1999年3月1日生效。 金融业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金融服务是国际服务贸易中最 重要的一个部分。金融服务是由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在金融方面的服务, 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有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业是一个巨大而重要的 行业,几乎每一笔国际交易,不论是货物还是服务,都会涉及带信贷、资金、外汇和保险。战后, 国际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随着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生效和贯彻实施,一个全球性的开放的金融市 场,对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4 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它们极力主张推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以便为它们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取得更 大的利益,在各国讨论“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时,强烈要求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发展程度较低。竞争能力薄弱,对本国的服务业多采取保护措施。 对发达国家提出的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的主张,已开始就持明确的反对态度。以后,为了换取 发达国家在货物贸易议题上的让步,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才同意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议题。 经过各方的努力,终于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 年 4 月 15 日在马拉喀什由 111 个国家 和地区的代表正式签署。其内容包括:序言,6 大部分 29 条具体条款和 8 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 定》要求各长远国应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要求个成员国 公布其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增强透明度,但对发展中成员则可以根据不同经 济发展水平,在逐步扩大市场准入方面给予适当的灵活性。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各方利益相互平衡、相互妥协的产物。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还有许多留 待解决和进一步谈判的问题。尽管如此,协议的达成对于促进各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对外开放,实现 服务贸易自由化,无疑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取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三)金融服务贸易协定 金融服务业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有关市场开放的三个未能结束谈判的服务业之一。美国认 为发展中国家对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承诺不足,拒绝给予所有缔约方以最惠国待遇,致使无法如 期达成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为了不影响“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这一全局,各缔约方 商定将金融服务、以及海运服务和基础电讯服务与“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脱钩,等待以后继续 进行谈判。 1995 年 7 月 28 日,具有历史意义的全球金融服务协定终于签字,为世界金融业的贸易自由化 揭开了新的篇章。根据规定,协议将在 1 年后,即从 1996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1997 年 12 月 31 日 结束,为期 17 个月,带有临时性质。1997 年 12 月 13 日,占世界金融服务贸易额 95%的世界贸易组 织的 70 个成员达成了新的正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多边协议。新协议将在 1999 年初最终签署,并最迟 不迟于 1999 年 3 月 1 日生效。 金融业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金融服务是国际服务贸易中最 重要的一个部分。金融服务是由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在金融方面的服务, 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有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业是一个巨大而重要的 行业,几乎每一笔国际交易,不论是货物还是服务,都会涉及带信贷、资金、外汇和保险。战后, 国际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随着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生效和贯彻实施,一个全球性的开放的金融市 场,对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基础电信协议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解释,电信服务是指传达和接收任何电磁信号的服务。它可以分为基础 电信和增值电信两大部分。基础电信是增殖电信的基础,但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国际电信服务 贸易的含义,与一般商品贸易的含义截然相反。长期以来,各国的电信服务为国家主管部门所垄断, 这是由电信服务的基本经济特征所决定的。电信服务的基础投入金额巨大。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 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加上电信服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同人民市场又息息相关,对国 民经济更是举足轻重,因此,几乎没有私营企业可以介入。 经过三年的艰苦谈判,到1997年2月15日,参加基础电信谈判的68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终于 在《基础电信效益》上签了字,向国际电信服务贸易自由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它标志着国际电信 服务贸易长期的封闭和垄断的局面将被打破,并能纳入带实际外贸易组织的规定范围之内。 《基础电信协议》包括三部分,即市场开放、投资和竞争法规。各成员在电话、电传、传真以 及各种数据传输业务方面开放自己的市场,准人许相互进入,允许各成员相互在电信市场投资、融 资和持股,制定一个各成员共同遵守的市场竞争规则。尽管如此,各国对外国公司投资本国电信业 务市场仍然又不同程度的限制。 《基础电信协议》的签订打破了市场的垄断。这将使消费者直接受益。但《基础电信协议》显 然对发达国家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也会起到促进作用。 (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基于人们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组 成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外观设计、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等权利。版权也称著 作权,是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作品的著作人对其著作和创作所享有的权利。 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专有性。也称排他性或独占性,是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者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该项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地域性。一国所授予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国内受到保护。 3.时间性。在规定的期限内。权利人可享有独占权,期满后就成为公众的财产,任何人均可自 由使用。 在“乌拉圭回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谈判中,发达国家提出的目标是要在关贸总协定内 新建一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利用关贸总协定的争端机制中的报复手段,达到加强其保护知识产权 的目的。它们在谈判中提出的中心内容包括: 第一,扩大和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J
5 (四)基础电信协议 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解释,电信服务是指传达和接收任何电磁信号的服务。它可以分为基础 电信和增值电信两大部分。基础电信是增殖电信的基础,但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国际电信服务 贸易的含义,与一般商品贸易的含义截然相反。长期以来,各国的电信服务为国家主管部门所垄断, 这是由电信服务的基本经济特征所决定的。电信服务的基础投入金额巨大。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才 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加上电信服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同人民市场又息息相关,对国 民经济更是举足轻重,因此,几乎没有私营企业可以介入。 经过三年的艰苦谈判,到 1997 年 2 月 15 日,参加基础电信谈判的 68 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终于 在《基础电信效益》上签了字,向国际电信服务贸易自由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它标志着国际电信 服务贸易长期的封闭和垄断的局面将被打破,并能纳入带实际外贸易组织的规定范围之内。 《基础电信协议》包括三部分,即市场开放、投资和竞争法规。各成员在电话、电传、传真以 及各种数据传输业务方面开放自己的市场,准人许相互进入,允许各成员相互在电信市场投资、融 资和持股,制定一个各成员共同遵守的市场竞争规则。尽管如此,各国对外国公司投资本国电信业 务市场仍然又不同程度的限制。 《基础电信协议》的签订打破了市场的垄断。这将使消费者直接受益。但《基础电信协议》显 然对发达国家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也会起到促进作用。 (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基于人们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组 成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外观设计、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等权利。版权也称著 作权,是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作品的著作人对其著作和创作所享有的权利。 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专有性。也称排他性或独占性,是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者以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该项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 2.地域性。一国所授予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国内受到保护。 3.时间性。在规定的期限内。权利人可享有独占权,期满后就成为公众的财产,任何人均可自 由使用。 在“乌拉圭回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谈判中,发达国家提出的目标是要在关贸总协定内 新建一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利用关贸总协定的争端机制中的报复手段,达到加强其保护知识产权 的目的。它们在谈判中提出的中心内容包括: 第一,扩大和统一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延长并统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 第三,反对实施强制许可证,主张实施自愿许可 第四,主张未立法的国家应尽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已制定有知识产权保护法但保护不力的 国家,应尽快加以修订补充。 第五,主张建立一个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并适用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 遇、国民待遇和透明度原则等,主张将冒牌货问题与产权问题一起予以解决。在这次谈判中,发展 中国家虽然最后同意了将知识产权保护列入谈判议题,但认为发达国家提出的谈判内容要求过高, 因此持消极态度。但经有关各方几年的努力和谈判,最后还是达成了协议。 无论是基本内容来看,还是与有关的国际公约相比,它都是一个该标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 护协议,具体表现: (1)协议把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形式都纳入了保护的范围,在保护期限、 权利范围和有关的使用规定方面都大大超过了现有的任何国际公约。 (2)协议规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程序,而在有关的国际公约中,实施程序完全是各国 国内法律的事情。 (3)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方面,协议规定适用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交叉报复将成为 迫使缔约国遵守协议义务的有力手段。 协议对不同类型的国家规定了不同的过渡期,以便使各国可以从协议开始生效时其有足够的时 间按该协议所规定的保护标准和实施措施等来调整其国内法。 “乌拉圭回合”将知识产权问题列入议程并最终达成协议,将使关贸总协定作用的领域打围拓 展,从而对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思考题 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贸易又哪几种提供方式? 2.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3.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达成了哪几个新的服务贸易协议?它们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6
6 第二,延长并统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期限 第三,反对实施强制许可证,主张实施自愿许可 第四,主张未立法的国家应尽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法;已制定有知识产权保护法但保护不力的 国家,应尽快加以修订补充。 第五,主张建立一个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并适用关贸总协定的最惠国待 遇、国民待遇和透明度原则等,主张将冒牌货问题与产权问题一起予以解决。在这次谈判中,发展 中国家虽然最后同意了将知识产权保护列入谈判议题,但认为发达国家提出的谈判内容要求过高, 因此持消极态度。但经有关各方几年的努力和谈判,最后还是达成了协议。 无论是基本内容来看,还是与有关的国际公约相比,它都是一个该标准、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 护协议,具体表现: (1)协议把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形式都纳入了保护的范围,在保护期限、 权利范围和有关的使用规定方面都大大超过了现有的任何国际公约。 (2)协议规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程序,而在有关的国际公约中,实施程序完全是各国 国内法律的事情。 (3)在有关知识产权的争端方面,协议规定适用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程序。交叉报复将成为 迫使缔约国遵守协议义务的有力手段。 协议对不同类型的国家规定了不同的过渡期,以便使各国可以从协议开始生效时其有足够的时 间按该协议所规定的保护标准和实施措施等来调整其国内法。 “乌拉圭回合”将知识产权问题列入议程并最终达成协议,将使关贸总协定作用的领域打围拓 展,从而对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思考题 1.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贸易又哪几种提供方式? 2.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3.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达成了哪几个新的服务贸易协议?它们的基本精神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