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消费税的计算 一。 从价定率 二,丛量定额 三,丛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 二.从量定额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

从价定率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一 . 从价定率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4.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返回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应纳税款的扣除 返回
1.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 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 应纳税款的扣除 返回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例题 亮彩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1月8日销售一批 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 3,4万元;11月16日,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金 额为35,1万元。化妆品适用税率为30%。计算2006年11月份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额=20+35.1÷(1+17%)=5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50×30%=15(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50×17%=8.5(万元) 返回
亮彩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1月8日销售一批 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 3.4万元;11月16日,销售一批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金 额为35.1万元。化妆品适用税率为30%。计算2006年11月份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额=20+35.1÷(1+17%)=50(万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50×30%=15(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50×17%=8.5(万元) 例题 返回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自产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门市部实际对外 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 债务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 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 自产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门市部实际对外 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 债务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例题1 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给一汽车修 理厂(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7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 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 税收入28.08万元。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税 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28.08)÷(1+17%)×3% 1.02(万元)
某橡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给一汽车修 理厂(小规模纳税人)汽车轮胎,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7万元,以成本价转给统一 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2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 税收入28.08万元。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消费税税 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28.08 )÷(1+17%) ×3% =1.02(万元) 例题1

例题2 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45%) 换入烟丝一批,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 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本月按三种不含 税价格销售同类卷烟,分别为:17000元/标准箱、 17500元/标准箱、18000元/标准箱。计算应纳消费 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 =20×150+20×18000×45%=165000(元
某卷烟厂5月份以10个标准箱卷烟(消费税税率45%) 换入烟丝一批,4个标准箱卷烟换入家用电器一批, 以6个标准箱卷烟抵偿某企业货款。本月按三种不含 税价格销售同类卷烟,分别为:17000元/标准箱、 17500元/标准箱、18000元/标准箱。计算应纳消费 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 =20×150+20×18000×45%=165 000(元) 例题2

> 包装物的处理:与增值税大致相同 ①包装物销售收入: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 率征收消费税。 ②包装物租金收入:应视为价外费用,先换算为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算消费 税
➢ 包装物的处理:与增值税大致相同 ① 包装物销售收入: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 率征收消费税。 ② 包装物租金收入:应视为价外费用,先换算为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再按适用税率计算消费 税

③包装物押金收入: 未逾期的,不征税: 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比 例税率计征消费税; 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 是否逾期、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计算 消费税。 啤酒、黄酒(从量定额计税)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 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但要计征增值税)
③ 包装物押金收入: ― 未逾期的,不征税; ― 逾期未收回而没收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的比 例税率计征消费税; ― 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 是否逾期、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计算 消费税。 ― 啤酒、黄酒(从量定额计税)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 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但要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