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274-2009 代替H/T274-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Standard for sector-integrated eco-industrial parks 2009-06-23发布 2009-06-23实施 环不境保护音发布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74-2009 代替 HJ/T 274—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Standard for sector-integrated eco-industrial parks 2009-06-23 发布 2009-06-23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274-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09年第3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生态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 该标准代替《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r274-200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 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 mep. gov. 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9年6月23日
HJ 274—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 年 第 34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保护生态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 该标准代替《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 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9 年 6 月 23 日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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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274-200 目次 前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4要求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标准的实施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众对环境满意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众对生态工业认知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9
HJ 274—2009 目 次 前 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要求.................................................................................................................................................................. 1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2 6 标准的实施...................................................................................................................................................... 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公众对环境满意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 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公众对生态工业认知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9 iii
HJ274-2009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 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51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121号),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 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6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丌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4项,具体指标 5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提 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6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6月2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解释
HJ 274—2009 前 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 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 发[2005]22 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 号),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 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 26 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 4 项,具体指标 5 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提 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6 月 2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6 月 23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解释。 iv
HJ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工业园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6889-2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号)。 《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8号)。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第16号令)。 3定义 3.1生态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 它通过理念更新、体制革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 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一消费者一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 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32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4要求 4.1基本条件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 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 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己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独立的环 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λ园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5)园区管理机构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后,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的建筑节能率符合国家或地方的 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
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工业园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 号)。 《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 号)。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8 号)。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 第 16 号令)。 3 定义 3.1 生态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 它通过理念更新、体制革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 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 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3.2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4 要求 4.1 基本条件 (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各项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污 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 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3)《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已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论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 (4)园区有环保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备明确的环境管理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独立的环 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园区行政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5)园区管理机构通过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论证后,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的建筑节能率符合国家或地方的 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和标准。 1
HJ274-2009 (7)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并具备较为显著的工业生态链条 42指标 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见表1。 表1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 单位指标值或要求 人均工业增加值 万元/人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亿元/km2 345678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 t/万元 ≤0.5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100≤200m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2000m3 ≥12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 kg/万 COD排放弹性系数 15 单位工业增加值SO排放量 kg/万元 sO2排放弹性系数 <0.2 控制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18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理处置能力 具备 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 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 园区 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 期/年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公众对生态工业的认知率 1园区内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不考核该指标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指标数据来源 本标准中一些常见指标的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以城市统计年鉴、环境保护统计年鉴和国家级经济技 术开发区综合统计报表、中国火炬统计年鉴的相应指标数据和计算方法为准。 52定量指标数据采集 本标准中环境类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方法执行,非环境类指标的数据采用 城市统计年鉴数据
HJ 274—2009 (7)园区主要产业形成集群并具备较为显著的工业生态链条。 4.2 指标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见表 1。 表 1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指标 项目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值或要求 经济 1 人均工业增加值 万元/人 ≥15 发展 2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15 3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亿元/km2 ≥9 4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 t/万元 ≤0.5 5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0.6 6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 /万元 ≤9 7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0.55 8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t/万元 ≤8 9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t/万元 ≤0.1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5 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 000 m3 ≥40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1 000 m3 ≤2 000 m3 ≥25 物质 减量与循环 12 中水回用率 a 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2 000 m3 % ≥12 13 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 kg/万元 ≤1 14 COD 排放弹性系数 <0.3 15 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 kg/万元 ≤1 16 SO2排放弹性系数 <0.2 17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 100 18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19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污染 控制 20 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理处置能力 具备 21 环境管理制度与能力 完善 22 生态工业信息平台的完善度 % 100 23 园区编写环境报告书情况 期/年 1 24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 % 100 25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 % ≥90 园区 管理 26 公众对生态工业的认知率 % ≥90 a 园区内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不考核该指标。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 指标数据来源 本标准中一些常见指标的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以城市统计年鉴、环境保护统计年鉴和国家级经济技 术开发区综合统计报表、中国火炬统计年鉴的相应指标数据和计算方法为准。 5.2 定量指标数据采集 本标准中环境类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监测方法执行,非环境类指标的数据采用 城市统计年鉴数据。 2
HJ274-2009 53计算方法 53.1人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 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 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公式 人均工业增加值一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园区年末从业人员数(人)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2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生态工业园区报告期前三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当年工业增加值(万元) 三年前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指生态工业园区规 划建设范围内按照土地规划作为工业用地并已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 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二园区工业增加值(亿元) 园区工业用地面积(km2)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4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与园区工业增加值之比 园区综合能耗总量:指企业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煤、电、油等能源的消耗(包括生产取暖、降温用能)。 各种能源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折合系数折成标准煤计算。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t/万元)园区综合能耗总量(标煤)t)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 535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 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相对上一年的综合能耗总量的增值与上一年综合能耗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综合能耗增长率(%) 耗总量(标煤)(t)-上年度综合能耗总量(标煤)t) 上年度综合能耗总量(标煤)t) 100%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园区综合能耗增长率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 5.36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新鲜水量
HJ 274—2009 5.3 计算方法 5.3.1 人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 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 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公式: ) ( )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人均工业增加值=园区年末从业人员数 人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2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生态工业园区报告期前三年园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计算公式: 1 3 % 1 ⎡ ⎤ ⎛ ⎞ ⎢ ⎥ − × ⎜ ⎟ ⎝ ⎠ ⎣ ⎦ 当年工业增加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 )= 三年前工业增加值(万元) 100%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3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工业用地面积指生态工业园区规 划建设范围内按照土地规划作为工业用地并已投入生产的土地面积。工业用地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 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计算公式: 2 km 园区工业增加值(亿元)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园区工业用地面积( )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5.3.4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与园区工业增加值之比。 园区综合能耗总量:指企业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煤、电、油等能源的消耗(包括生产取暖、降温用能)。 各种能源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折合系数折成标准煤计算。 计算公式: t t / = 园区综合能耗总量(标煤() )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标煤)(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 5.3.5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综合能耗总量增长率 指报告期内园区综合能耗总量相对上一年的综合能耗总量的增值与上一年综合能耗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t t % 100% t − × 当年综合能耗总量(标煤() ) 上年度综合能耗总量(标煤() ) 综合能耗增长率( )= 上年度综合能耗总量(标煤() ) = 园区综合能耗增长率 综合能耗弹性系数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经济主管部门、统计部门。 5.3.6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消耗新鲜水量。 3
HJ274-2009 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 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m3/万元)=回区工业用新鲜水量(m2)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 537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工业用新鲜水量增 长率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相对上一年的工业用新鲜水量的增值与上一年工业用新鲜水量的 百分比 计算公式 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当年工业用新鲜水量(m)-上年度工业用新鲜水量(m)×100%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年增长率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 538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废水量。不包括企业梯级利用的废水和园区内居民排 放的生活废水。包括企业处理回用的废水。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t/万元)园区工业废水总量(t)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9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固废总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和高浓度液体状的废弃物的总 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危险废物、尾矿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 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碱性废石除外,酸性和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pH 值小于4或pH值大于10.5者)。其他废物包括污泥、工业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包括机械工 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沙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渣;硅酸盐工业和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 土碎块等。污泥是指工业废水处理中所排出的固体沉淀物(以干泥量计)。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t/万元)= 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t) 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率 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 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 用水量之和。 计算公式: 工业重复用水量(m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总量(m3)×10%
HJ 274—2009 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 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计算公式: 3 3 (m ) m ( ) = 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 5.3.7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工业用新鲜水量增 长率指报告期内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相对上一年的工业用新鲜水量的增值与上一年工业用新鲜水量的 百分比。 计算公式: 3 3 3 m m % 1 m − × 当年工业用新鲜水量( ) 上年度工业用新鲜水量( ) 工业用新鲜水量增长率( )= 上年度工业用新鲜水量( ) 00% = 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年增长率 新鲜水耗弹性系数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统计部门。 5.3.8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废水量。不包括企业梯级利用的废水和园区内居民排 放的生活废水。包括企业处理回用的废水。 (t) t ( ) = 园区工业废水总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9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产生的工业固废总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半固体和高浓度液体状的废弃物的总 量,包括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危险废物、尾矿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 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碱性废石除外,酸性和碱性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其流经水、雨淋水 pH 值小于 4 或 pH 值大于 10.5 者)。其他废物包括污泥、工业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包括机械工 业切削碎屑、研磨碎屑、废沙型等;食品工业的活性渣;硅酸盐工业和建材工业的砖、瓦、碎砾、混凝 土碎块等。污泥是指工业废水处理中所排出的固体沉淀物(以干泥量计)。 计算公式: (t) t ( ) = 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率。 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 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 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 用水量之和。 计算公式: 3 3 (m ) % 100% (m ) × 工业重复用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工业用水总量 4
HJ274-2009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1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 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计算公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t) 100%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t)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12中水回用率 指标解释:中水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在此指以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二级达标水做水源,再深度处理,达到中水标准的水 指标适用范围:园区内没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不考核该指标 分类要求:按照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分类要求,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指园区所在区域(市、县) 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计算公式: 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万t/人) 园区所在区域水资源总量(万t) 园区所在区域人口数量(人) 中水回用率(0)=、中水回用量(万0)×100% 污水处理厂排水量(万t)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园区所在区域水利部门 53.13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所需化学需氧量。包括直排废水和经企业或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废水 计算公式 单位工业增加值(OD放量(g/万元)=园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4COD排放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COD排放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COD排放量增长率指 报告期内园区COD排放量相对上一年的COD排放量的差值与上一年废水中COD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COD排放量增长率(%)=当年COD排放量(kg)-上年度COD排放量(kg2×100 上年度COD排放量(kg) COD排放弹性系数=回区(OD排放量增长率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5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向大气中排放的SO2量 计算公式:
HJ 274—2009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1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的百分 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 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综合利用量由原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统计。 计算公式: (t) % 1 (t) (t) =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00%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3.12 中水回用率 指标解释:中水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在此指以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二级达标水做水源,再深度处理,达到中水标准的水。 指标适用范围:园区内没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不考核该指标。 分类要求:按照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分类要求,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指园区所在区域(市、县) 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计算公式: ( t) t / ( ) = 园区所在区域水资源总量 万 区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万 人) 园区所在区域人口数量 人 ( t) % 1 ( t) = × 中水回用量 万 中水回用率( ) 污水处理厂排水量 万 00%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园区所在区域水利部门。 5.3.13 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所需化学需氧量。包括直排废水和经企业或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废水。 计算公式: COD (kg) COD kg ( ) = 园区工业 排放量 单位工业增加值 排放量( /万元) 园区工业增加值 万元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4 COD排放弹性系数 指标解释:指报告期内园区 COD 排放量增长率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的比例。COD 排放量增长率指 报告期内园区 COD 排放量相对上一年的 COD 排放量的差值与上一年废水中 COD 排放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 COD kg COD kg COD % 100% COD kg − × 当年 排放量( ) 上年度 排放量( ) 排放量增长率( )= 上年度 排放量( ) COD COD = 园区 排放量增长率 排放弹性系数 园区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环保部门。 5.3.15 单位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 指标解释:指园区万元工业增加值向大气中排放的 SO2 量。 计算公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