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 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9年11月
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 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9 年 11 月
本统计调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 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 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 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本统计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 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 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 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 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 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GQ-001指标解释 6 (二)经济概况 表GQ-02指标解释 (三)人员概况 表GQ-003指标解释 (四)科技项目概况 表GQ-04指标解释 38 (五)科技活动概况 表GQ-005指标解释
1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一)企业概况...................................................................................................................... 4 表 GQ-001 指标解释............................................................................................................ 6 (二)经济概况.................................................................................................................... 19 表 GQ-002 指标解释......................................................................................................... 22 (三)人员概况.................................................................................................................... 33 表 GQ-003 指标解释......................................................................................................... 34 (四)科技项目概况............................................................................................................ 37 表 GQ-004 指标解释.......................................................................................................... 38 (五)科技活动概况............................................................................................................ 41 表 GQ-005 指标解释......................................................................................................... 44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为指导、引导国家 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同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范围注册的 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 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 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 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2.国家高新区外:注册地在国家高新区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调査统计范围内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 科技项目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报表制度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报表制度采用非全面调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本报表制度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高新区管委会和各 地方科技部门分别负责所辖范围企业统计工作的组织、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七)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调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报告期次年3月31日前,各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省级科技 部门完成企业网上数据验收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前。 报送方式:企业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直接填报(网址: htps://tj. chinatorch.org.cn);各高新区管委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验收。对于 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的报送安排,请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通知(另行通 知)执行 注意事项: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本报表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1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解和掌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状况,为指导、引导国家 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同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范围注册的 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 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 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 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业。 2.国家高新区外:注册地在国家高新区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且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三)调查内容 本报表制度主要调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 科技项目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报表制度为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统计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报表制度采用非全面调查的重点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本报表制度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高新区管委会和各 地方科技部门分别负责所辖范围企业统计工作的组织、数据的审核和上报。 (七)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调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报告期次年 3 月 31 日前,各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省级科技 部门完成企业网上数据验收截止时间为 4 月 15 日前。 报 送 方 式 : 企 业 在 火 炬 统 计 调 查 信 息 系 统 网 络 平 台 进 行 网 上 直 接 填 报 ( 网 址 : https://tj.chinatorch.org.cn);各高新区管委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验收。对于 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的报送安排,请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通知(另行通 知)执行。 注意事项:本报表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本报表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八)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根据本报表制度形成的分类汇总统计数据,编辑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公开出版物)和《火 炬统计数据手册》,部分数据收录到《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 统计年鉴》、《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等数据发布类公开出版物中;基于本调查项目所收集 的数据,形成关于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析报告,部分内容纳入《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 评价报告》、《中国科技发展报告》等公开出版物和《火炬工作年度报告》等资料中,供社会参阅 和本系统内部共享使用。《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还在科 技部网站创新调查专项中公布
2 (八)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根据本报表制度形成的分类汇总统计数据,编辑成《中国火炬统计年鉴》(公开出版物)和《火 炬统计数据手册》,部分数据收录到《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中国高技术产业 统计年鉴》、《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等数据发布类公开出版物中;基于本调查项目所收集 的数据,形成关于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析报告,部分内容纳入《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 评价报告》、《中国科技发展报告》等公开出版物和《火炬工作年度报告》等资料中,供社会参阅 和本系统内部共享使用。《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国家重点园区创新监测报告》还在科 技部网站创新调查专项中公布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报送日期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及方式 页码 国家高新区内:在各国家高 新区范围注册的具有独立核 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 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 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 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 次年3月31日前企业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网上填报 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市、计划单列市、4月15日前,各省级科技 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 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副省级城市科技厅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技 Q-001企业概况 年报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委、局)新疆生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完 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局,各国家高新技集中审核时由以上审核单 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位根据通知时间(另行发 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会 文)提交企业报表纸件和 其他说明材料 国家高新区外:注册地在国 家高新区外,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 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 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 内的企业 Q-002经济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Q-004科技项目概况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GQ-005科技活动概况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3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页 码 GQ-001 企业概况 年 报 国家高新区内:在各国家高 新区范围注册的具有独立核 算法人资格的以下几类企 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 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 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 进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 备的建筑业企业;符合国家 统计局高技术服务业、科技 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目录 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 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 企业;全部境内外上市企业 及新三板、地方四板挂牌企 业。 国家高新区外:注册地在国 家高新区外,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 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 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 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 内的企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科技厅 (委、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科技 局,各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会 次年 3 月 31 日前企业完成 网上填报; 4 月 15 日前,各省级科技 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完 成网上审核; 集中审核时由以上审核单 位根据通知时间(另行发 文)提交企业报表纸件和 其他说明材料 4 GQ-002 经济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19 GQ-003 人员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33 GQ-004 科技项目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37 GQ-005 科技活动概况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41
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96号 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QA18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口1.是2.否 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QA0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口口口口口囗囗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口口囗口口一口 QA9行政区划代码口口口口口口 QA04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QA15法人性质口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QA05企业单位通讯地址(QA05) QM06邮政编码(Q0口口口 c02 业注册地址 2企业注册地是否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QB07_2) 口1.是2.否 QB073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QB073)口1.是2.否 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时间(QB08)口口口口年 联系方式 QA08企业负责人(QA08) QA09|联系电话(QA9) QA20统计负责人(QA20) QA11填报人(QAl) 17填报人电话(QA7) A171填报人手机(QA171)口口口口囗囗口口口口口 QA13|地址(QA13) QD19企业法人性别(qD19)口1.男2.女 QD20出生年份(QD20):口口口口年 历(QD22) 口1.研究生2.本科3.大专4.其他 QB21企业是否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QB21)口 1.是2.否 QB22如是,请选择所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名称(QB22) QA12填报时间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由系统自动生成) 企业隶属关系:口口 QBIO1 10中央 方 0030行业类别和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QB03_0) 1(QB03_01)2(QB03_02)3(QB03_03) QB03_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进行划分口口口囗
4 三、调查表式 (一)企业概况 企业(单位)公章 20 年 QA18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 1.是 2.否 QA03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QA19 行政区划代码□□□□□□ QA04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QA15 法人性质□ 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QA05 QA06 企业单位通讯地址(QA05) 邮政编码(QA06) □□□□□□ QA07 企业注册地址 QB07_2 QB07_3 QB08 企业注册地是否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QB07_2) □ 1.是 2.否 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QB07_3) □ 1.是 2.否 已进区企业被批准入区时间(QB08) □□□□年 QA08 QA09 QA20 QA11 QA17 QA17_1 QA13 联系方式 企业负责人(QA08) 联系电话(QA09) 统计负责人(QA20) 填报人(QA11) 填报人电话(QA17) 填报人手机(QA17_1) □□□□□□□□□□□ 地址(QA13) QD19 QD20 QD22 企业法人性别(QD19) □ 1.男 2.女 出生年份(QD20):□□□□年 学历(QD22) □ 1.研究生 2.本科 3.大专 4.其他 QB21 QB22 企业是否进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QB21) □ 1.是 2.否 如是,请选择所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名称(QB22) QA12 填报时间□□□□-□□-□□ (由系统自动生成) QB101 企业隶属关系:□□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QB03_0 QB03_1 行业类别和代码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QB03_0) 1(QB03_01) 2(QB03_02) 3(QB03_03) 行业代码(QB03_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进行划分□□□□ 表号:GQ-00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196 号 有效期至:2021 年 12 月
续表 04企业注册时间(QB04) B040注册资金(QB040)千元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QB20_1)口 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 QB20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口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登记注册类型(QB06)口口口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110国有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 160股份有限公司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QBO 130股份合作 171私营独资 230港澳台商独资 330外资企业 1国有联营 172私营合伙 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0其他港澳台投资 其他外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其他联营 90其他 151国有独资公司 主要外资来源国或地区的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及外资出资比例(限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0B062国别或地区代码(QB06)口口囗 出资比例(QB062) QB18企业控股情况口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9其他 企业集团情况(QB09)(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口 QB09 1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 B10|0B09如为2,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o 口囗囗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或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一口 QB11企业是否为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B11) 1.是2.否 QB13如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QB13)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QB2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囗口囗口年 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关系(QB14)口 QB14 1.孵化器在孵企业 入孵时间(QB14_1)口口口口年 QB14_1 2.孵化器毕业企业 毕业时间(QB142)口口口口年 3.与孵化器无关 QB15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QB15)口 1.深交所主板(含B股)2.上交所(含B股)3.新加坡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纽约交易所 9.其它海外市场 10.深交所创业板 11.新三板 12深交所中小板 13.地方四板 14.上交所科创板00.未上市也未挂牌 股票代码(QB15_1) QB1511.00口口口口/200口口.SZ2.60口口口口/900口口.SH3.口口口.S6或者口口囗口.SG 4.口口口口.H5.口口囗口.0或者口口口.0或者口口.0或者口口口口口.0 6.口口口口.N或者口口口.N或者囗口.N7.口口口口.T 8.口口口.L或者口口口口.L 9.(代码+.市场字母标识)10.300口口口.SZ1.83/43/87口口口口.OC 12.002口口口.SZ13.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14.688口口口.SH B52上市挂牌时间(QB152)口口口口年 QB153 本公司是否为上市(挂牌)企业主体(QB15_3 是 QB54如为否,请填写上市(挂牌)公司主体名称(QB154) 上市(挂牌)企业年末市值(QB155)千元 QB16企业所属技术领域口口口按照企业主营产品进行填报,只限一项 QB161企业核心技术所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口口口口口口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年月日
5 续表 QB04 QB04_0 企业注册时间(QB04): □□□□年 注册资金(QB04_0)千元 QB20_1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QB20_1)□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9 其他 QB20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 1.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 2.执行 2011 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QB06 登记注册类型(QB06)□□□ 内资 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 110 国有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60 股份有限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71 私营独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390 其他外商投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49 其他联营 190 其他 151 国有独资公司 QB06_1 QB06_2 主要外资来源国或地区的国别(地区)名称代码及外资出资比例(限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填报) 国别或地区代码(QB06_1) □□□ 出资比例( QB06_2) % QB18 企业控股情况□ 1 国有控股 2 集体控股 3 私人控股 4 港澳台商控股 5 外商控股 9 其他 QB09 QB10 企业集团情况(QB09)(限企业集团母公司及成员企业填写):本企业是□ 1 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或集团总部) 2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 QB09 如为 2,请填直接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B10) □□□□□□□□□□□□□□□□□□ 或上级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QB11 QB13 QB12 企业是否为经过 认定 的高 新 技术 企业 ( QB11) □ 1.是 2.否 如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QB13) □□□□□□□□□□□□□□ 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年 QB14 QB14_1 QB14_2 与科 技企 业孵 化器 关系 (QB14)□ 1.孵化器在孵企业 入孵时间(QB14_1) □□□□年 2.孵化器毕业企业 毕业时间(QB14_2) □□□□年 3.与孵化器无关 QB15 QB15_1 QB15_2 QB15_3 QB15_4 QB15_5 上市及新三板、四板挂牌情况(QB15) □ 1.深交所主板(含 B 股) 2.上交所(含 B 股) 3.新加坡 4.香港 5.纳斯达克 6.纽约交易所 7.东京 8.伦敦 9.其它海外市场 10.深交所创业板 11.新三板 12 深交所中小板 13.地方四板 14.上交所科创板 00.未上市也未挂牌 股票代码(QB15_1) 1. 00□□□□/200□□□.SZ 2. 60□□□□/900□□□.SH 3. □□□.SG 或者□□□□.SG 4. □□□□□.HK5. □□□□.O 或者□□□.O 或者□□.O 或者□□□□□.O 6. □□□□.N 或者□□□.N 或者□□.N7. □□□□.T 8. □□□.L 或者 □□□□.L 9. (代码+.市场字母标识) 10. 300□□□.SZ11. 83/43/87□□□□.OC 12. 002□□□.SZ 13. □□□□□□. □□□ 14. 688□□□.SH 上市 挂牌 时间(QB15_2) □□□□年 本公司是否 为上 市( 挂牌 ) 企业 主体 (QB15_3) □ 1.是 2.否 如为 否, 请填 写上 市( 挂 牌) 公司 主体 名称 ( QB15_4): 上市(挂牌)企业年末市值(QB15_5) 千元 QB16 企业所属技术领域□□□ 按照企业主营产品进行填报,只限一项 QB16_1 企业核心技术所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表GQ-001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1.是2.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 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 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0、Z、S、V)组成。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填写。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 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由八位 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行政区划代码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 行政区划代码填报,由6位数字组成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 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 用的名称一致。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2.事业法人3.社团法人4.民办非企业法人5.非独立法人 企业注册地址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联系方式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等。 企业隶属关系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 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 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主要业务活动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 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6 表 GQ-001 指标解释 是否填写国家统计局一套表 1.是 2.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 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 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 I、O、Z、S、V)组成。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填写。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 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 9 位,由八位 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行政区划代码 由企业根据实际办公所在地,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 行政区划代码填报,由 6 位数字组成。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 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 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 用的名称一致。 法人性质 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企业注册地址 指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 注册时间 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 (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 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联系方式 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统计负责人、填报人、电子信箱等。 企业隶属关系 指本企业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 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 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主要业务活动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并按 其重要程度或增加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类填写。 通过行业小类代码选择,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 QB03_1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本项限法人单位填写。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 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 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 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等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按照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按相应的分类选择填报。具体分类 及代码是: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33号令),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 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9.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 登记注册类型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 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及填报代码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填报代码为110。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 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20。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 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 种集体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130。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 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填报代码为141
7 行业代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选择最主要的一类填写。 通过行业小类代码选择,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 QB03_1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所选行业类别,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本项限法人单位填写。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 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其他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 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 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政党机关等。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 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情况 按照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按相应的分类选择填报。具体分类 及代码是:1.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见财政部第 33 号令),2.执行 2011 年《小企业会计 准则》(见财政部财会(2011)17 号文),不属于以上两类,归入 9.执行其它企业会计制度。 登记注册类型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的登记注册类型,依据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比 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及填报代码分为以下几种: (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填报代码为 110。 (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 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 120。 (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 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 种集体经济组织。填报代码为 130。 (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 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填报代码为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