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023年7月1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精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排护杜会公 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森资产评售,是指注用货产评结师依据相美法律、法规和盛产评估准则,对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治日特定目的下的价植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本准则所称注厨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成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注 册的宽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 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佔师执行贤产评估业务,应当通守本准则。 第五条注期贤产评估师执行与价植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 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提和资产评佔准则, 具有良好的积业道德。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格守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 第人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调,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 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特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 措随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条注哥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工作结果负 责。 第十一条 注骨资产评估师执行隆产评估业务,采用不同于魔产评估准则援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 得违膏本准测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售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三章操作准则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 程序。 第十三条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023 年 7 月 17 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本准则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或认定,取得执业资格,并依法注 册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资产评估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 评估指南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五条 注册 资 产 评估 师 执 行与 价 值 估算 相 关 的其 他 业 务, 可 以 参照 本 准 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 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 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工作结果负 责。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采用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时,不 得违背本准则的基本要求,应当确信所采用程序和方法的合理性,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 第三章 操作准则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 程序。 第十三条 评估程序通常包括: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偏归档 注用资产评仙师不得随意国减评售程序 第十四条注册货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 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夏。 第十五条注韧货产评估师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评估方法。 盛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第十大条 注册资产评佔师执行贤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售对象、价值类型、赏料收集情况等相 关条件,分析三种货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第十七条注期魔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 报告中技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八条注用货产评估师执行货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 稿。 第四章报告准则 第十九条注期贷产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 评估服告。 第二十条注研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 理理解评佔结论。 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提供能够满是委托方和其他 评估服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 第五章执业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用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售准则,对评售对象在评结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 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贷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货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评估程序。 第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 的价值类型,并对价值类型予以明确定义。 第十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第十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 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科学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 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 稿。 第四章 报告准则 第十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评估机构出具 评估报告。 第二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二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提供能够满足委托方和其他 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 第五章 执业责任 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 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佔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估报告中对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晓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班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提供保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评估机构在执行货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避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货产评估具体准则,魔产评估指南 和资产评估香导意见。 第二十七条本准则白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提供保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指南 和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