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目标: 本课程立足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需求,以企业实际涉法情境为 主线构建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设计,让学生始终置身于仿真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训 练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模拟公司运营、签订合同、解决经济纠纷等基本技能,力 求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胜任各财经类岗位的法律知识与能力,在今后的实际 工作中面对法律问题能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能够 提高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财经商贸类专业必修的一门重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概述,如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特征:经 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如物权与债权,代理与诉讼时效等。 (2)经济主体类法规,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银行法等:(3)经济票证类法 规,如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4)经济权利主张类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理 解并应用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内 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 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必要的经 济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 求。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等社会资格考试中,法律知 识分量比重的加大,经济法律知识更显重要,经济法课程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 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目标: 本课程立足财经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岗位需求,以企业实际涉法情境为 主线构建教学内容,通过教学设计,让学生始终置身于仿真模拟的工作环境中,训 练学生办理工商登记、模拟公司运营、签订合同、解决经济纠纷等基本技能,力 求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胜任各财经类岗位的法律知识与能力,在今后的实际 工作中面对法律问题能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能够 提高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财经商贸类专业必修的一门重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法概述,如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特征;经 济法律关系;与经济法相关的其他法律知识如物权与债权,代理与诉讼时效等。 (2)经济主体类法规,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银行法等;(3)经济票证类法 规,如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4)经济权利主张类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金融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理 解并应用一些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内 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 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作为必修课开设,让学生理解并应用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必要的经 济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 求。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等社会资格考试中,法律知 识分量比重的加大,经济法律知识更显重要,经济法课程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 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适用专业与年级: 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一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 课程的总学时和总学分: 课程共32学时,2学分。其中:课堂讲授32学时,2学分。 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经济法的后续课程主要有证券投资理论、投资学、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学等 等。 课程使用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经济法基础》,王维新等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 教材的选用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以学生未来的 发展和知识结构的要求必需够用为度,不追求理论的深度与难度。 2、主要参考资料 结合职业技能证书考核一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企业对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选择参考资料。可选用: (1)《简明经济法》,张万春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 版: (2)《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推荐教学参考网站 (1)中华会计网校htp:/www.chinaacc..com/ (2)东奥会计在线http:www.dongao.com/ 课堂讲授及作业布置: 由于本课程特别强调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法律的实务能力,因此要求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案例的准备和讨论,通过案例研究提 高自身这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课后练习题。另外,在有 关部门大力提倡创业教育的前提下,应结合经济法的特征及其在创业教育中的重 要地位,结合实例,进一步充实经济法的教学内容
适用专业与年级: 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一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 课程的总学时和总学分: 课程共 32 学时,2 学分。其中:课堂讲授 32 学时,2 学分。 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经济法的后续课程主要有证券投资理论、投资学、金融财务管理、金融学等 等。课程使用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1、推荐教材 《经济法基础》,王维新等主编,江苏大学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 教材的选用应充分体现任务引领、实践导向的课程设计思想。以学生未来的 发展和知识结构的要求必需够用为度,不追求理论的深度与难度。 2、主要参考资料 结合职业技能证书考核——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企业对实际操作能 力的要求,选择参考资料。可选用: (1)《简明经济法》,张万春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 版; (2)《初级会计资格-经济法基础》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用书(每年更新)。 3、推荐教学参考网站 (1)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 (2)东奥会计在线 http://www.dongao.com/ 课堂讲授及作业布置: 由于本课程特别强调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法律的实务能力,因此要求 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案例的准备和讨论,通过案例研究提 高自身这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课后练习题。另外,在有 关部门大力提倡创业教育的前提下,应结合经济法的特征及其在创业教育中的重 要地位,结合实例,进一步充实经济法的教学内容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相关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 正确的认识, 基本内容 1.1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1.1.1经济法的含义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 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理协作关系这 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 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 1.2经济法律关系 1.2.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 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外,又具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了解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相关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一个 正确的认识。 基本内容 1.1 经济法的含义及调整对象 1.1.1 经济法的含义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 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参与、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生活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四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指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管理协作关系这 种新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五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 关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宏观调控关系 2)市场规制关系 1.2 经济法律关系 1.2.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关系和市 场运作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除具备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社会关系、意志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外,又具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1.2.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 素构成,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1.2.3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保护,就是严格监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和切 实履行经济义务,以及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采取法定处理方式。 1.3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应相应地承担民事责 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公司的概念和分类、公司的设立登记:熟悉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 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掌握有限公司与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等方面的知识。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正确区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能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公司在设立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法 律问题。 基本内容: 2.1公司法概述 2.1.1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 人。 2.12公司的分类 1)根据股东承担责任范围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 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特殊性。 1.2.2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和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 素构成,亦称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1.2.3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保护,就是严格监督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和切 实履行经济义务,以及在发生经济纠纷时采取法定处理方式。 1.3 经济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应相应地承担民事责 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公司的概念和分类、公司的设立登记;熟悉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 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掌握有限公司与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等方面的知识。 ◆能力目标:能够正确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正确区分股东 (大)会与董事会的职权;能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公司在设立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法 律问题。 基本内容: 2.1 公司法概述 2.1.1 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股东依法以投资方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 人。 2.1.2 公司的分类 1)根据股东承担责任范围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 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公司间股权或股份控制或者依附关系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母公司、 子公司 3)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系统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总公司(本公司)、分公 4)按照公司对外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 公司 2.1.3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公司法的概念 2)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2.2有限责任公司 2.2.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2.2.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 2.2.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2.2.4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贵任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国有独资 公司是特殊的一人公司:②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2.2.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2.2.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2.3股份有限公司 2.3.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完全而纯粹的
2)根据公司间股权或股份控制或者依附关系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母公司、 子公司 3)根据公司内部的管辖系统进行划分,可将公司划分为总公司(本公司)、分公 司 4)按照公司对外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 公司 2.1.3 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公司法的概念 2)我国《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2.2 有限责任公司 2.2.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2.2.2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 3)经理 4)监事会 2.2.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 2.2.4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国有独资 公司是特殊的一人公司;②国有独资公司是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2.2.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2.2.6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2.3 股份有限公司 2.3.1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①公司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完全而纯粹的
资合性公司,对股东的身份无特殊要求,股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转让。②资 本募集的公开性。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社会资 金。③资本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并以股票这种有价证券 的形式加以表示,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不同,但每股代表的金额必须相等。④股东 的广泛性。我国的《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⑤充分的法人性。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最完备的组织机构和最为独立的财产,充分体现了 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 2.3.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2.3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2)董事会和经理 3)监事会 2.3.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2)股份转让 2.3.5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 2.3.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2.3.7公司股东的诉讼 2.3.8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2)公司债券的转让 2.3.9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 2.4.1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1)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合并与分立的程序 3)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效力 2.4.2公司的变更
资合性公司,对股东的身份无特殊要求,股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转让。②资 本募集的公开性。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社会资 金。③资本的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并以股票这种有价证券 的形式加以表示,每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不同,但每股代表的金额必须相等。④股东 的广泛性。我国的《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应在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 ⑤充分的法人性。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最完备的组织机构和最为独立的财产,充分体现了 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 2.3.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2.3.3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2)董事会和经理 3)监事会 2.3.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2)股份转让 2.3.5 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 2.3.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2.3.7 公司股东的诉讼 2.3.8 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2)公司债券的转让 2.3.9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 2.4.1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1)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概念和种类 2)公司合并与分立的程序 3)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效力 2.4.2 公司的变更
2.4.3公司的解散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法律规定: 理解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事务管理、合伙企业清算的规定:掌握普通合伙企 业设立的条件,普通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规定,入伙、 退伙法律后果的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规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等问题。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掌握的合伙企业的法学理论,指导自己与同伴开展创业活动 实现各自的社会价值的目的。 基本内容: 3.1合伙企业法概述 3.1.1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可以广义地理解为调整合伙企业和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也 可以狭义地理解为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过,并于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1.2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包括三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 伙企业。 3.2普通合伙企业 3.2.1合伙企业的设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2.4.3 公司的解散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法律规定; 理解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事务管理、合伙企业清算的规定;掌握普通合伙企 业设立的条件,普通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损益分配的规定,入伙、 退伙法律后果的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规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等问题。 ◆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掌握的合伙企业的法学理论,指导自己与同伴开展创业活动, 实现各自的社会价值的目的。 基本内容: 3.1 合伙企业法概述 3.1.1 合伙企业法的概念 合伙企业法可以广义地理解为调整合伙企业和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也 可以狭义地理解为 1997 年 2 月 23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过,并于 199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1.2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包括三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 伙企业。 3.2 普通合伙企业 3.2.1 合伙企业的设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3.2.3合伙企业的财产及转让和出质 3.2.4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3.2.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3.2.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与债务人的关系 3)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3.2.7入伙与退伙 3.3有限合伙企业 33.1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3.3.2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3.3.3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3.3.4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3.3.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特殊规定 3.3.6有限合伙人身份的变更 3.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体现在服务内容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1)服务内容 2)责任承担 3.5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51合伙企业的解散 3.5.2合伙企业的清算 3.6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3.6.1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3.6.2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3.6.3清算人的法律责任 3.6.4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学习目标 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理解并熟悉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设立、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
3.2.3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转让和出质 3.2.4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3.2.5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3.2.6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与债务人的关系 3)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3.2.7 入伙与退伙 3.3 有限合伙企业 3.3.1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3.3.2 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3.3.3 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3.3.4 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3.3.5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特殊规定 3.3.6 有限合伙人身份的变更 3.4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殊性体现在服务内容和责任承担方式上。 1)服务内容 2)责任承担 3.5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5.1 合伙企业的解散 3.5.2 合伙企业的清算 3.6 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3.6.1 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3.6.2 合伙人的法律责任 3.6.3 清算人的法律责任 3.6.4 其他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学习目标 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理解并熟悉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设立、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
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1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3)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5)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 4.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3)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计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4.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2)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 5)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4.4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的特点 2)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1 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 1)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 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 3) 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5)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及期限 4.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3)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 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的转让 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4.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2) 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 5) 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4.4 外资企业法 1) 外资企业的特点 2) 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 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 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五章银行法 学习目标: 中央银行是银行业的核心机构,中央银行的职能和业务也是银行业的核心内容,本 章的学习目的是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度,为学习商业银行法准备 必要的银行法基础知识。 商业银行是银行业的基本机构,商业银行法是银行法的主要内容,本章的学习目的 是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商业银行的组织法内容,使同学们全面掌握银行法的内容和在实 践中的作用。 学习本章,同学们应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的职责、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货币政策的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重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信贷资金管 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货币政策工具等内容。同学们应了解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商业银 行的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学握商业银 行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信用卡持卡人的权利 义务:重点掌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禁止商业银行 投资的风险项目、商业银行贷款制度的主要内容, 5.1中央银行概述 5.11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5.12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5.1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52商业银行 5.2.1商业银行概述 5.2.2商业银行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2)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3)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4)信用卡业务 5)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5.2.3商业银行的管理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第五章 银行法 学习目标: 中央银行是银行业的核心机构,中央银行的职能和业务也是银行业的核心内容,本 章的学习目的是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我国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为学习商业银行法准备 必要的银行法基础知识。 商业银行是银行业的基本机构,商业银行法是银行法的主要内容,本章的学习目的 是为了帮助同学们了解商业银行的组织法内容,使同学们全面掌握银行法的内容和在实 践中的作用。 学习本章,同学们应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 的职责、信贷资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货币政策的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重点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信贷资金管 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货币政策工具等内容。同学们应了解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商业银 行的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商业银行的贷款流程;掌握商业银 行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信用卡持卡人的权利 义务;重点掌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禁止商业银行 投资的风险项目、商业银行贷款制度的主要内容。 5.1 中央银行概述 5.1.1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5.1.2 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5.1.3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5.2 商业银行 5.2.1 商业银行概述 5.2.2 商业银行的业务 1)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2)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 3)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4) 信用卡业务 5) 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 5.2.3 商业银行的管理 1)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