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该法于2013年6月29日第二次修 正、于2014年8月31日第三次修正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证券法的概念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该法于2013年6月29日第二次修 正、于2014年8月31日第三次修正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 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原则 6.分业经营管理原则 7,国家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原则 6.分业经营管理原则 7.国家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 一、证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证券上市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 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
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 二、证券上市 (一)证券上市的概念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1.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 为10%以上。 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 假记载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②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 ③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 为10%以上。 ④ 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 假记载。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1.股票上市的条件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2.股票上市的程序 (1)申请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证券上市交易, 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2)审核与公告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 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2.股票上市的程序 (1)申请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证券上市交易, 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2)审核与公告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 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3.上市股票的暂停与终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 其股票上市交易: 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②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 做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RMBS 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⑤证券交易所上市规侧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3.上市股票的暂停与终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 其股票上市交易: ①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②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 做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③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④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⑤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3.上市股票的暂停与终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 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②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 装6 58 910 做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③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④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⑤证券交易所上市规侧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证券上市 (二)股票上市 3.上市股票的暂停与终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 ①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②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 做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③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④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⑤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