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 决
第十二章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 决
第一节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概 述 一、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进行国际投资过程中发生 的各类经济争议。 2、特征: 争议主体一东道国、外国投资者、本国国民; 法律事实的发生一有争议事实; 适用法律一依据各国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 争议解决方式一司法方法、非司法方法
第一节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概 述 一、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进行国际投资过程中发生 的各类经济争议。 2、特征: 争议主体—东道国、外国投资者、本国国民; 法律事实的发生—有争议事实; 适用法律—依据各国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 争议解决方式—司法方法、非司法方法
二、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司法方法:国际经济诉讼: 2、非司法方法: 即通过法院以外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 商;调解;国际经济仲裁。 从传统上看,这种方法又称选择性解决争议的 方法即ADR解决方式,前提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了 通过ADR解决争议的协议。 ADR实践中的两种看法: 一种,除诉讼以外的其他各种方法的总称,包 括仲裁。 第二种,不包括诉讼和仲裁方式
二、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司法方法:国际经济诉讼; 2、非司法方法: 即通过法院以外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 商;调解;国际经济仲裁。 从传统上看,这种方法又称选择性解决争议的 方法即ADR解决方式,前提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了 通过ADR解决争议的协议。 ADR实践中的两种看法: 一种,除诉讼以外的其他各种方法的总称,包 括仲裁。 第二种,不包括诉讼和仲裁方式
三、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适用的法律 1、实体法:依各国国际私法 (准据法)来确 定。 2、程序法:依诉讼地法院程序法
三、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适用的法律 1、实体法:依各国国际私法(准据法)来确 定。 2、程序法:依诉讼地法院程序法
第二节 选择性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 概念 ADR所替代的是除司法诉讼和仲裁以外的解 决争议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二、主要表现形式 1、当事人自主协商谈判 2、共同选择第三者调解 3、模拟法庭
第二节 选择性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概念 ADR所替代的是除司法诉讼和仲裁以外的解 决争议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二、主要表现形式 1、当事人自主协商谈判 2、共同选择第三者调解 3、模拟法庭
三、法律特征 1、当事人之间达成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2、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无法律上的强 制执行力 3、,ADR既可单独使用,也可是郁郁诉讼程序和仲 裁程序中。 四、ADR在中国的应用 1987年北京调解中心成立 20世纪70年代末,联合调解
三、法律特征 1、当事人之间达成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2、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无法律上的强 制执行力; 3、ADR既可单独使用,也可是郁郁诉讼程序和仲 裁程序中。 四、ADR在中国的应用 1987年北京调解中心成立 20世纪70年代末,联合调解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 一、国际育事争议诉松景件管辖权 1、确立原则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依议管辖、 专属管榕 2、平行诉花飘方当事人分别就合同争议在不 同国家法院起诉异被受理。 解决方法:选并第三方法院的条款避免 通过国际公约解决 采用殿边司法依助条约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 一、国际商事争议诉讼案件管辖权 1、确立原则 属人管辖、属地管辖、协议管辖、 专属管辖 2、平行诉讼 双方当事人分别就合同争议在不 同国家法院起诉并被受理。 解决方法:选择第三方法院的条款避免 通过国际公约解决 采用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二、国际高事素件的诉花程房 大陆法素:审问式 英美法素:对抗式 三、解决事议适用的法律规则 当事人共同送并适用的法林 当事人为运并或选并不明,依国际私法的冲突 法观则观定 四、外图信院判决的杀秋与执行 依国际公约、国际礼社,五相系认与执行对 方法院的判决
二、国际商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大陆法系:审问式 英美法系:对抗式 三、解决争议适用的法律规则 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为选择或选择不明,依国际私法的冲突 法规则规定 四、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依国际公约、国际礼让,互相承认与执行对 方法院的判决
五、我国法院涉外案件的处理 1、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级别管辖 2、适用法律: 专属管辖一 我国法律 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选择不明或为选择则 适用密切联系原则选择适用法律;选择适用法 律不得违背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3、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 按照互惠原则; 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安 全、公共利益
五、我国法院涉外案件的处理 1、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级别管辖 2、适用法律: 专属管辖——我国法律 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选择不明或为选择则 适用密切联系原则选择适用法律;选择适用法 律不得违背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 3、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 按照互惠原则; 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安 全、公共利益
第四节国际商事仲裁 、 国际育事仲裁橇述 1、桡念 凡是仲载协议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 或其他外国企业或是他,或者省事人推所或营 业地处不同国家,或仲载地点位于境外,或仲 载涉及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国外,或事议标的位 于境外者,怕可视为国际高事仲载。 特征: 自由解决争议的方法,具有款大的灵洁性: 仲载载决具有判决相同的数力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1、概念 凡是仲裁协议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 或其他外国企业或是他,或者当事人住所或营 业地处不同国家,或仲裁地点位于境外,或仲 裁涉及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国外,或争议标的位 于境外者,均可视为国际商事仲裁。 特征: 自由解决争议的方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仲裁裁决具有判决相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