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当事人原理 比如说,邻居间发生了围绕噪 的到纶 ,这就是 庭 一个家庭的到 双方的家 成员都是到贫的当事人。在 的父生丈尖跪上腾 建,箕发生角的多半基 听声 的诉 ,可能只是应 而已,.丈夫们未 三为系妻子莱更餐易成为当 庭的代表, 作丈事有的实 家 妻字来更容易成为当 一般来讲土地的屏 并非她们,而是丈关 虽然可以成为到纷的 蒂贰重裣是诉讼中的智事 却必须使用文关的名字。 。一一谷口安平
第五章 当事人原理 y 比如说,邻居间发生了围绕噪 音的纠纷,这就是一个家庭与 另一个家庭的纠纷,双方的家 庭成员都是纠纷的当事人。在 这里,其实发生口角的多半是 双方的女主人。丈夫晚上回来 听了妻子的诉苦,可能只是应 声‘是吗?’而已,丈夫们未 必是纠纷中的实际当事人,但 作为家庭的代表,发生诉讼时 丈夫比起妻子来更容易成为当 事人。因为一般来讲土地的所 有权名义并非她们,而是丈夫 的,妻子虽然可以成为纠纷的 实战部队,但是诉讼中的当事 人却必须使用丈夫的名字。 y ——谷口安平
第一节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后,法院面临确定当事 人的工作 谁是本案当 事人,根据 当事人是否 当事人能否成为正当 什么标准确 具有当事人 当事人,当事人适格 定? 能力 与否
第一节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x 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后,法院面临确定当事 人的工作 谁是本案当 事人,根据 什么标准确 定? 当事人是否 具有当事人 能力 当事人能否成为正当 当事人,当事人适格 与否
马锡五审判:看不见当事人的诉讼
马锡五审判:看不见当事人的诉讼
第一节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概念的界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行 使审判权以解决民事纠纷或者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 相对方。起诉的人为原告,被诉的人为被告
第一节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x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x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概念的界定 x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行 使审判权以解决民事纠纷或者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 相对方。起诉的人为原告,被诉的人为被告
第一节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构成要件 有当事人能力。 需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进行 2 诉讼活动,是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 3 应当在诉状之内明确表示
第一节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x 一、当事人的构成要件 x 1 有当事人能力。 需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进行 2 诉讼活动,是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 3 应当在诉状之内明确表示
当事人在不同程序中的称谓 诉讼程序 诉讼提起方 相对方 一审程序 原告 被告 二审程序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一审 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再审程序 二审 原审上诉人 原审被上诉人 特别程序 申请人或起诉人 督促程序和破产程序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 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当事人在不同程序中的称谓 诉讼程序 诉讼提起方 相对方 一审程序 原告 被告 二审程序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再审程序 一审 原审原告 原审被告 二审 原审上诉人 原审被上诉人 特别程序 申请人或起诉人 督促程序和破产程序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公示催告程序 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 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一、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纯粹是一个诉讼法上的概念, 其功能主要在于描述诉讼现象、区分诉讼主体与 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 现代民事诉讼的“形式当事人一元主义” 即确定当事人的根据并不完全依据该当事人是否 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不是看当事人是否 是在客观上实际享有实体权利,承担实体义务的 主体。而是以在形式上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和请求人在主观上以谁为相对人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x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人 x 民事诉讼当事人纯粹是一个诉讼法上的概念, 其功能主要在于描述诉讼现象、区分诉讼主体与 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x 现代民事诉讼的“形式当事人一元主义”, 即确定当事人的根据并不完全依据该当事人是否 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主体,不是看当事人是否 是在客观上实际享有实体权利,承担实体义务的 主体。而是以在形式上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和请求人在主观上以谁为相对人
一、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 人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立法上的“二元当事人主义” ·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形式当事人 +实质当事人”核心的“二元当事人主义”, “利害关系当事人”即是典型。 ·与形式当事人相比,实体当事人的构成要件更 加严格一些,包括: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3)受法院裁判拘束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x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 人 x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立法上的“二元当事人主义” x 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中形成了“形式当事人 +实质当事人”核心的“二元当事人主义”, “利害关系当事人”即是典型。 x 与形式当事人相比,实体当事人的构成要件更 加严格一些,包括: x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x (2)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x (3)受法院裁判拘束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 事人 器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 ,有当事人的诉 务。反 ,可以认为,没有判决承担民 箦任锅第三人就不是当靠人 “形式实质二元当事人主义”的弊端 。 (1)限制了权利救济的范围。 (2)使民事诉讼当事人处于不确定状态。 (3)无法解释诉讼担当现象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x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 事人 x 《民事诉讼法》一些规定也是从实体上来 理解当事人的含义的,例如,《民事诉讼 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 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义务。反之,可以认为,没有判决承担民 事责任的第三人就不是当事人。 x “形式实质二元当事人主义”的弊端 x (1)限制了权利救济的范围。 x (2)使民事诉讼当事人处于不确定状态。 x (3)无法解释诉讼担当现象
一、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人:形式当事人和实体当事人的 分离: (1)诉讼上的当事人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 例如,确认合同关系不存在等消极的确认 之诉中,当事人并没有合同权利义务,但 他却可以成为当事人。 (2)诉讼结果和强制执行的承担者并非本 案诉讼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实体当 事人的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诉 讼的人就属于这种情况,例如,破产管理 人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与实体当事人:形式当事人和实体当事人的 分离: (1)诉讼上的当事人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 例如,确认合同关系不存在等消极的确认 之诉中,当事人并没有合同权利义务,但 他却可以成为当事人。 (2)诉讼结果和强制执行的承担者并非本 案诉讼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实体当 事人的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诉 讼的人就属于这种情况,例如,破产管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