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多数当事人
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
第一节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诉讼。 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将案件事实相同 或者类似的几个诉一同审理,丛而能够在一 关叠责蓄靜 事纠纷, 提高效率,避免法院在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 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共同诉讼可以分为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第一节 共同诉讼 ◦ 一、 共同诉讼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诉讼。 x 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将案件事实相同 或者类似的几个诉一同审理,从而能够在一 个诉讼程序当中一并解决涉及多数主体的民 事纠纷,或者是多个民事纠纷,因而有利于 提高效率,避免法院在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 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x 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共同诉讼可以分为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 所谓诉讼标的共同,,是指对于诉讼标的,共同诉讼人共同享 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 1.根据民事实体法的 ·2.共同诉讼人之间本 规定,共同诉讼人对 无共同的权利或者义 于诉讼标的本来就有 务,但基于同一事实 共同的权利或者共同 或者法律上的原因, 的义务。 而依法具有了共同的 权利或者义务
二、必要共同诉讼 ◦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 x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 x 所谓诉讼标的共同,是指对于诉讼标的,共同诉讼人共同享 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 • 1.根据民事实体法的 规定,共同诉讼人对 于诉讼标的本来就有 共同的权利或者共同 的义务。 • 2.共同诉讼人之间本 无共同的权利或者义 务,但基于同一事实 或者法律上的原因, 而依法具有了共同的 权利或者义务
程序属性 。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如果只有其中一 部分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被诉,就会造成当事 人不适格。在我国,法院于诉讼中发现应当参 加共同诉讼的人没有参加的,应依职权通知其 参加诉讼,即共同诉讼人的追加。被追加的原 告既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又不愿参加诉 讼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该人也可 主动参加诉讼。被追加的被告不愿参加诉讼的, 仍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对待,可以对其进行缺席 判决
程序属性 ◦ 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如果只有其中一 部分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被诉,就会造成当事 人不适格。在我国,法院于诉讼中发现应当参 加共同诉讼的人没有参加的,应依职权通知其 参加诉讼,即共同诉讼人的追加。被追加的原 告既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又不愿参加诉 讼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该人也可 主动参加诉讼。被追加的被告不愿参加诉讼的, 仍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对待,可以对其进行缺席 判决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协商一致! 必要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个共同诉讼 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 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这种承认包 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因此,对于共同 诉讼人之一所作的诉讼行为,只要其他共 同诉讼人未表示异议,即视为承认
(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协商一致! 必要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个共同诉讼 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 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这种承认包 括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因此,对于共同 诉讼人之一所作的诉讼行为,只要其他共 同诉讼人未表示异议,即视为承认
三、普通共同诉讼 (一)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将其合并审理的诉讼。 实体要件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 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审理的几个诉都 已经现实地提起 程序要件 ·法院对于各个诉都应当拥有管辖权 ·几个诉都可以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当事人同意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审理的 ·法院认为有必要合并审理
三、普通共同诉讼 (一)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y 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将其合并审理的诉讼。 •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实体要件 • 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 • 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审理的几个诉都 已经现实地提起 • 法院对于各个诉都应当拥有管辖权 • 几个诉都可以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 当事人同意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审理的 • 法院认为有必要合并审理。 程序要件
(仁)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HELP iStoek photo 独立性 牵连性 共同诉讼人中一人 1主张共通 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原 则上其效力仅及于本 2.证据共通 人,对其他共同诉讼 人不产生效力 3.抗辩共通
(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独立性 共同诉讼人中一人 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原 则上其效力仅及于本 人,对其他共同诉讼 人不产生效力 牵连性 1.主张共通 2.证据共通 3.抗辩共通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 基本结构关系上的差异 原告甲 请求 诉 被告 原告乙 原告甲 请求甲 诉 被告 原告乙 请求乙
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 基本结构关系上的差异
共同诉讼与诉讼标的 共同诉讼人与诉讼标之间的关系 属同一种类 诉讼标的共同 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需要全体 共同诉讼人间的独立性 不需要全 体共同起 共同起诉 诉或应诉 或应诉 例外1: 例外2: 主张共通 证据共通 类似必要 固有必要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与诉讼标的 共同诉讼人与诉讼标之间的关系 属同一种类 诉讼标的共同 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人间的独立性 不需要全 体共同起 诉或应诉 需要全体 共同起诉 或应诉 类似必要 共同诉讼 固有必要 共同诉讼 例外1: 主张共通 例外 2: 证据共通
第二节代表人诉讼 一、群体诉讼制度概述 消费者诉讼、环境污染诉讼、股东派生诉讼、证券诉讼等所 谓现代型诉讼的纷纷出现,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最终解决。 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对此作出了回应,由此而产生的制 度被称为群体诉讼制度。 集团诉讼 团体诉讼 选定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
第二节 代表人诉讼 ◦ 一、群体诉讼制度概述 ◦ 消费者诉讼、环境污染诉讼、股东派生诉讼、证券诉讼等所 谓现代型诉讼的纷纷出现,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最终解决。 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对此作出了回应,由此而产生的制 度被称为群体诉讼制度。 集团诉讼 团体诉讼 选定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