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再审程序
第十三章 再审程序
一个案件引出的问题:终审不终 1996年张勤 吟 妻子巩女士 离婚,两年后与李志敏结婚 后张勤以自色的名文夯 套福利住房, 用西万关买福利难房的产及。房字的之权复文 但李 志敏提供了四万元钱,当时她让张勤将这 个过程写成学据。随后, 张勤起诉离婚,李志敏坚持 i。 时间不到两年,张勤的前妻巩女士起诉了张勤, 了诉袋 为 张勒的福利住房没有作为离婚财产分割,而李志 三 人。 2002年5月,这个案件一审判决,房屋归属张勤与 義誹锌瑟6屋并攀蟲 志敏作为补偿。二审判决后,李志敏上识 审的时候, 她 爱现巩女士已经住进了新房,李志敏 竖 2002年9月,李志敏意外得知,巩女士早已撤诉: 并县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上诉 案件做出了裁定,准许 长,双方按 巩女士撤诉,, 照一审判决执行。 李志敏这才明 自,她已经“ 输了上诉”。李 志敏送定申请再审。 2003年9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裁定再审
一个案件引出的问题:终审不终 1996年张勤与妻子巩女士离婚,两年后与李志敏结婚。 婚后张勤以自己的名义分得一套福利住房,并让李志 敏用四万元买下福利住房的产权。房子的产权名义是 张勤,但李志敏提供了四万元钱,当时她让张勤将这 个过程写成字据。随后,张勤起诉离婚,李志敏坚持 不离。时间不到两年,张勤的前妻巩女士起诉了张勤, 认为张勤的福利住房没有作为离婚财产分割,而李志 敏成了诉讼第三人。 2002年5月,这个案件一审判决,房屋归属张勤与 前妻巩女士的婚姻共有财产,判令巩女士支付2.2万元 给李志敏作为补偿。一审判决后,李志敏上诉。等待 二审的时候,她发现巩女士已经住进了新房,李志敏 只好另案起诉巩女士侵犯财产权。 2002年9月,李志敏意外得知,巩女士早已撤诉, 并且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上诉案件做出了裁定,准许 巩女士撤诉,双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李志敏这才明 白,她已经“输了上诉”。李志敏决定申请再审。 2003年9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裁定再审。
一个案件引出的问题:终审不终 2004年1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依照二审程序 审理后,认定住房为李志敏和张勤婚姻关系 的共同财产, 志敏胜诉了。当年6月,河北 省高级送院做出裁定,一指令石家市中级法 院对李志敏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二 判决的执行。原莱二审判决后,巩女士通过 河北省高院也提起了再审申请。 2004年年底,由巩女士申请而引起的再 审程序做出了终审判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一审。筑安士胜徐宁, 李志敏再次被强制执行离开那所房子。 在4年的时间里,这起官司经过8次判决 父圆文又回到起点。同一不中级法院 了二圈又回到起点。,同一个不中级法 过3次裁定,两次判决,内容竟 件,两方利害关系人分别审请再审
2004年1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依照二审程序 审理后,认定住房为李志敏和张勤婚姻关系 的共同财产,李志敏胜诉了。当年6月,河北 省高级法院做出裁定,指令石家庄市中级法 院对李志敏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二审 判决的执行。原来二审判决后,巩女士通过 河北省高院也提起了再审申请。 2004年年底,由巩女士申请而引起的再 审程序做出了终审判决。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撤销原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巩女士胜诉了, 李志敏再次被强制执行离开那所房子。 在4年的时间里,这起官司经过8次判决 和裁定,最后的结果又回到最初,仿佛画圆, 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同一个中级法院,做 出过3次裁定,两次判决,内容竟截然相反。 同一个案件,两方利害关系人分别申请再审, 结果大相径庭。 一个案件引出的问题:终审不终
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述 再审程序的概念 是指对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案件提起再审的程序以及人民法 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 提起再审 进行再审 的程序 的程序 再审的必要性:错误总是难免的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 一、再审程序的概念 是指对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案件提起再审的程序以及人民法 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 再审的必要性:错误总是难免的。 提起再审 的程序 进行再审 的程序
二、 再审程序特点 再审的 旨在推翻既判力的再审注定不能过多使用。对再 审的限制使用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达到 有限性 目的:限制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限定再审事由; 缩短再审期间。 再审的 再审申请包括两种请求:撤销确定判决的请求和 案件再次审理的请求。再审包括两个审理阶段: 阶段性 是否存在再审事由的审理阶段和对原案件的再次 审理阶段。 再审的补充 。 判决确定前当事人于上诉中主张了再申事由但 性(穷尽审 被驳回时,或者虽然知道存在再审事由但在上 诉中没有主张时,判决确定后都不允许提出再 级原则) 审申请
二、再审程序特点 • 旨在推翻既判力的再审注定不能过多使用。对再 审的限制使用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达到 目的:限制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限定再审事由; 缩短再审期间。 再审的 有限性 • 再审申请包括两种请求:撤销确定判决的请求和 案件再次审理的请求。再审包括两个审理阶段: 是否存在再审事由的审理阶段和对原案件的再次 审理阶段。 再审的 阶段性 • 判决确定前当事人于上诉中主张了再审事由但 被驳回时,或者虽然知道存在再审事由但在上 诉中没有主张时,判决确定后都不允许提出再 审申请。 再审的补充 性(穷尽审 级原则)
我国传统学理的认识: 程序的性质和目的具 审理的对象和理由具 有特殊性 有特殊性 ·是对人民法院所作 审理对象,是已经 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的错误进行监督和 决、裁定和调解协 补救的程序。 议。 审理理由,是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和调解协 议确有错误
我国传统学理的认识: 程序的性质和目的具 有特殊性 • 是对人民法院所作 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的错误进行监督和 补救的程序。 审理的对象和理由具 有特殊性 • 审理对象,是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和调解协 议。 • 审理理由,是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和调解协 议确有错误
我国传统学理的认识: 引起程序发生的主 审判程序的设置具 体具有特定性 有特殊性 引起再审程序发 生的主体,可以 再审程序是具有 是享有审判监督 监督性和补救性 权的人民法院、 的特殊审判程序, 享有检察监督权 由提起再审的程 的人民检察院, 序和进行再审的 还可以是享有诉 程序两部分组成。 权的当事人
我国传统学理的认识: 引起程序发生的主 体具有特定性 • 引起再审程序发 生的主体,可以 是享有审判监督 权的人民法院、 享有检察监督权 的人民检察院, 还可以是享有诉 权的当事人。 审判程序的设置具 有特殊性 • 再审程序是具有 监督性和补救性 的特殊审判程序, 由提起再审的程 序和进行再审的 程序两部分组成
三、本次修法调整的主要内容 口1.对再审法院进行了调整 口2.对申请再审的时限规定进行了调整。有两 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 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口3.规定了决定再审后不中止执行的特殊情形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 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 执行。 口4.检察监督的完善,增加了检察建议制度
三、本次修法调整的主要内容 1.对再审法院进行了调整 2.对申请再审的时限规定进行了调整。有两 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 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3.规定了决定再审后不中止执行的特殊情形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 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 执行。 4.检察监督的完善,增加了检察建议制度
三、再审程序的意义 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公正 有利于维护我国 通过纠正错误的 性与合法性。 法制的统一。 裁判,保障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三、再审程序的意义 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公正 性与合法性。 有利于维护我国 法制的统一。 通过纠正错误的 裁判,保障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概念与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认为确有错误,请求人 民法院对案件再次审理并加以改判的诉讼行为。 新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 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 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栽定的执行
第二节 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概念与 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认为确有错误,请求人 民法院对案件再次审理并加以改判的诉讼行为。 新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 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 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