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本课程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必修课, 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目的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 制度的主要内容。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律。批判地吸收与 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 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 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增强爱国 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二)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 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 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 习方法。 第二部分教学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一、主要的教学资源 (一)文字教材文字主教材为《中国法制史》,蒲坚主编,中央广播 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同时还配置文字 辅助教材。 (二)录音录象教材本课程制作了录像和录音教材,录象邀请专家 教授对各章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录音邀请专家教授对本课程的难点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大纲说明 一、课程性质与地位 本课程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本科必修课, 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目的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 制度的主要内容, 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律。批判地吸收与 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 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 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增强爱国 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二)要求 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 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 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 习方法。 第二部分 教学资源的配置和使用 一、主要的教学资源 (一)文字教材 文字主教材为《中国法制史》,蒲坚主编,中央广播 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同时还配置文字 辅助教材。 (二)录音录象教材 本课程制作了录像和录音教材,录象邀请专家 教授对各章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录音邀请专家教授对本课程的难点

进行解析。 (三)网络课程为适应远程开放教有的要求,满足自学需要,中央 电大制作了《中国法制史》网络课程。 二、教学环节 (一)自学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 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 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时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 材内容。辅导课学习,以不少于课程内容时数的三分之一为宜。 (三)考试要求 1、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若重掌握重点、难点 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的能力。 2、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 度的试题占总数的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50%,比较容易 的试题占总数的25%。 3、考试题型。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填空、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共六种题型。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 高理解与运用能力。试题兼顾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型的法制:兼顾 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大体主观性试题占60%,客观性试题占 40%左右。考试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进行解析。 (三)网络课程 为适应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满足自学需要,中央 电大制作了《中国法制史》网络课程。 二、教学环节 (一)自学 自学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足 够的时间在听课基础上,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书。 (二)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 科书,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 材内容。辅导课学习,以不少于课程内容时数的三分之一为宜。 (三)考试要求 1、 考核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 及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分析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的能力。 2、 题量要适当并且难易搭配。按照不同层次大致可分为:有一定难 度的试题占总数的 25%,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 50%,比较容易 的试题占总数的 25%。 3、 考试题型。在一份试卷中,包括客观性试题,如填空、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主观性试题,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共六种题型。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试题应引导学生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并重视提 高理解与运用能力。试题兼顾各个历史时期、各种类型的法制;兼顾 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大体主观性试题占 60%,客观性试题占 40%左右。考试采用百分制,以 60 分为及格线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导论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 二、掌握中国法制产生、发展、变化的大致线索。 三、明确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四、中国法制史研究方法。 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中国法律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 二、了解夏朝法律制度的概况。 第一节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的产生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社会状况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 (二)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 二、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 (一)夏朝的建立 (二)国家与法的产生 第二节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法律的起源 二、我国古籍对刑、法、律的释义及运用 (一)刑 (二)法 (三)律
第三部分 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导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 二、掌握中国法制产生、发展、变化的大致线索。 三、明确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 四、中国法制史研究方法。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中国法律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 二、了解夏朝法律制度的概况。 第一节 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的产生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社会状况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 (二)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 二、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 (一)夏朝的建立 (二)国家与法的产生 第二节 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法律的起源 二、我国古籍对刑、法、律的释义及运用 (一)刑 (二)法 (三)律

三、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夏有乱政,而作禹附 (二)“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三)“昏、墨、贼,杀” (四)“吕命穆王,训夏赎附 四、监狱制度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刑名、罪名和奴隶制五刑”的确 立。 二、掌握商朝继承制度前后发展变化及原因。 三、了解司法机关与监狱的设置情况。 第一节商朝的建立及立法概况 一、汤灭夏朝,商朝建立 二、商朝法制概况 第二节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刑名 (一)死刑(二)肉刑(三) 徒刑(四)罪名(五)舍弃 穑事(六)不从誓言(七)不吉不迪(八)颜越不恭(九)暂 遇奸宄(十)不有功于民 第三节婚姻制度与继承立法
三、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二)“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三)“昏、墨、贼,杀” (四)“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四、监狱制度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了解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刑名、罪名和奴隶制“五刑”的确 立。 二、掌握商朝继承制度前后发展变化及原因。 三、了解司法机关与监狱的设置情况。 第一节 商朝的建立及立法概况 一、汤灭夏朝,商朝建立 二、商朝法制概况 第二节 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刑名 (一) 死刑 (二) 肉刑 (三) 徒刑 (四) 罪名 (五) 舍弃 穑事 (六) 不从誓言 (七) 不吉不迪 (八) 颠越不恭 (九) 暂 遇奸宄 (十) 不有功于民 第三节 婚姻制度与继承立法

一、婚烟立法 二、继承立法 第四节司法机关和监狱 一、司法机关 二、监狱 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西周的宗法制、礼、立法指导思想。 二、掌握西周的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三、掌握西周的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以及司法制度 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 一、周朝的建立 二、西周奴隶制政治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宗法制、礼、立法指导思想 一、宗法制度 二、礼 (一)的产生与发展(二)礼与刑的关系 (三) 关于“礼不下庶 人,刑不上大夫” 第三节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第四节刑事立法
一、婚姻立法 二、继承立法 第四节 司法机关和监狱 一、司法机关 二、监狱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西周的宗法制、礼、立法指导思想。 二、掌握西周的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三、 掌握西周的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以及司法制度 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进一步发展 一、周朝的建立 二、西周奴隶制政治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宗法制、礼、立法指导思想 一、宗法制度 二、礼 (一) 的产生与发展 (二) 礼与刑的关系 (三) 关于“礼不下庶 人,刑不上大夫” 第三节 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第四节 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一)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二)区分告、非告,非终、惟终(三) “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四)“罪疑从轻”(五)“刑罚世轻世重” 三、刑名 四、罪名 第五节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制度 (一)土地所有权制度(二) 其他所有权 二、契约关系 (一)买卖契约(二) 债务契约(三)租赁契约 (四)损害 赔偿 第六节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 一、婚姻立法(一)婚姻关系的缔结 (二) 婚烟关系的解除 三、庭立法(一)父权家长制的统治(二)男尊女卑、夫妻不平 等 四、继承立法 第七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一) 中央司法机关(二)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上诉 三、监狱 第四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一) 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二) 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 (三) “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四) “罪疑从轻” (五) “刑罚世轻世重” 三、刑名 四、罪名 第五节 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制度 (一) 土地所有权制度 (二) 其他所有权 二、契约关系 (一) 买卖契约 (二) 债务契约 (三) 租赁契约 (四) 损害 赔偿 第六节 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 一、婚姻立法 (一) 婚姻关系的缔结 (二) 婚姻关系的解除 三、庭立法 (一) 父权家长制的统治 (二) 男尊女卑、夫妻不平 等 四、继承立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 中央司法机关 (二) 地方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一) 起诉 (二) 审判 (三) 上诉 三、监狱 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与论争。 二、了解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掌握李悝《法经》的内容与意义。 四、掌握商鞅改法为律。 第一节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春秋之际社会的发展变化 二、春秋时期各国立法与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第二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各国的变法与立法活动 二、立法指导思想 三、李悝的《法经》 四、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 第五章秦朝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了解秦朝的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三、掌握秦朝刑事立法、经济立法、司法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秦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一、政治方面 二、经济方面 三、文化思想方面 四、军事方面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与论争。 二、了解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三、掌握李悝《法经》的内容与意义。 四、掌握商鞅改法为律。 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春秋之际社会的发展变化 二、春秋时期各国立法与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第二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各国的变法与立法活动 二、立法指导思想 三、李悝的《法经》 四、商鞅变法与秦国法制 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了解秦朝的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三、掌握秦朝刑事立法、经济立法、司法制度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秦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一、政治方面 二、经济方面 三、文化思想方面 四、军事方面

第二节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法令由一统 (二)事皆决于法 (三)以刑杀为威 二、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 (一)立法活动 (二)云梦秦简的发现 三、法律形式 第三节行政立法 一、皇帝制度的建立 二、行政管理体制 (一)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二)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三、职官管理 第四节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的原则 (一)责任年龄 (二)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三)区分故意与过失 (四)并合论罪 (五)共犯加垂
第二节 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 法令由一统 (二) 事皆决于法 (三) 以刑杀为威 二、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 (一) 立法活动 (二) 云梦秦简的发现 三、法律形式 第三节 行政立法 一、皇帝制度的建立 二、行政管理体制 (一) 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二) 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三、职官管理 第四节 刑事立法 一、 定罪量刑的原则 (一) 责任年龄 (二) 区分有无犯罪意识 (三) 区分故意与过失 (四) 并合论罪 (五) 共犯加重

(六)自首减刑 (七)逐告反坐 二、刑名 三、罪名 第五节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 二、契约关系 三、婚烟家庭立法 第六节经济立法 一、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二、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立法 三、宫营手工业管理立法 四、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立法 第七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 中央司法机关(二)地方司法机关 二、 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受理与审判(三) 判决与上 诉(四)监狱 第六章两汉的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掌握汉代立法指导思想。 二、了解两汉的立法概况。 三、掌据两汉法律形式。 四、了解汉代刑事立法的内容
(六) 自首减刑 (七) 诬告反坐 二、 刑名 三、 罪名 第五节 民事立法 一、 所有权 二、 契约关系 三、 婚姻家庭立法 第六节 经济立法 一、 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二、 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立法 三、 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 四、 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立法 第七节 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关 (一) 中央司法机关 (二) 地方司法机关 二、 诉讼制度 (一) 起诉 (二) 受理与审判 (三) 判决与上 诉 (四) 监狱 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一、 掌握汉代立法指导思想。 二、 了解两汉的立法概况。 三、 掌握两汉法律形式。 四、 了解汉代刑事立法的内容

五、掌据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六、了解民事立法、婚烟家庭、继承立法。 七、掌据司法制度。 第一节两汉的建立及皇帝制度理论化 一、汉朝的建立及汉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 二、皇帝制度的理论化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 一、汉初至文景时期 二、武帝以后 第三节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活动(一)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 (二) 武帝及西汉中后 期的立法活动(三) 东汉时期的立法活动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行政立法 一、行政管理体制(一) 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二)地方行政管 理体制 二、职官管理 (一)选任(二)考课(三)奖惩(四)致 仕 第四节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一)责任年龄(二)“亲亲得相首匿” (三)先自首除其罪(四)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二、刑名(一)汉初刑制的变化(二)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五、 掌握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 六、 了解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继承立法。 七、 掌握司法制度。 第一节 两汉的建立及皇帝制度理论化 一、 汉朝的建立及汉初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措施 二、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 第二节 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 一、 汉初至文景时期 二、 武帝以后 第三节 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活动 (一) 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 (二) 武帝及西汉中后 期的立法活动 (三) 东汉时期的立法活动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 行政立法 一、 行政管理体制 (一) 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二) 地方行政管 理体制 二、 职官管理 (一) 选任 (二) 考课 (三) 奖惩 (四) 致 仕 第四节 刑事立法 一、 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一) 责任年龄 (二) “亲亲得相首匿” (三) 先自首除其罪 (四) 贵族官员有罪先请 二、 刑名 (一) 汉初刑制的变化 (二)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