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研究 1990年第1期(总第五期) 殷周龟卜考 刘玉建 “《易》本卜筮之书”,(《汉书· 撰。”元陸森著《玉灵聚义》五卷,(已 艺文志》)人们常常“卜筮”联用。实际散,故日聚义。)明杨时乔芸《龟卜辨》, 上,“卜”与“筮”并不是一回事。“卜” (已佚,故辫之。)清熙年间胡煦著《卜 指龟卜,“笈”指蕾篮。古之占卜以龟为法荤考》卷。(巳关,故乃考证。)现 主,龟甲之不足,代之以兽骨。但周秦典仅有扬,胡之书,余者皆亡佚。殷墟甲骨 籍龟卜连言,而未及兽骨。盖洪于降出土后,无疑对龟卜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实 只言龟而不言骨,乃省文之故、并非像有证意义。民国年间,依据实物对龟卜研 的学者所云“周秦之人不知有骨卜之事”。究有重大价值的,当首推甲骨学大家董作 近年来有新的资料表明,一批距今约800宾之力作《商代龟卜之推测》。(《安阳 年的甲骨契刻符号,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发掘报告》第一期)解放后,大陆学者系 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士(《人民日报》统论述龟卜之著作、论文实不多见。间或 1987.1223报导),可知占卜起源很早。正有论之者,或仅依文献而“纸上谈兵” 如史公所言:“唐虞以上,不可记已。” 或重之实物而忽视经师之诠解,似有偏颇。 《史记·龟策列传》)然“三代之兴,至于论之文献甚详的胡氏之著及考之实物 各据祯祥。(同上)《尚书…洪范》云:颇细的董氏之作,由于距今时间较长、即 “女则有大疑,谋及卜筮 易·系本较少的缘故,一般读者不易见之。笔者 辞》:“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壁查力求在文献、实物二者兼顾的基础上,对 者,莫善于蓍龟。”《汉书·艺文志》云: 古代龟卜做一管见之述,以就正于方家。 “蓍龟者,圣人之所用也。”由此可知 “古者大事多用卜”,古人对龟及龟卜颇有 研究,关于龟卜之书也不少。“《尚书》 、龟的种类及取龟 言龟者居多,”(同上)《诗》、《礼》 等典籍里亦常见之。《汉书·艺文志》 (一)氪的种类。 载:“《龟书》五十二卷,《夏龟》二十 古代文献对龟的记载甚多。 六卷,《南龟》二十八卷,《巨龟》三十 1.《尔雅·释鱼》载龟十种: 六卷,《杂龟》十六卷。”汉代龟卜之书甚 一日神龟,二日灵龟,三曰摄龟, 多,但至隋唐时均已亡佚。《隋书·经籍四曰宝龟,五日文龟,六日篮龟,七曰山 志》载《龟经》一卷,注“晋掌卜大夫史苏龟,八日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30 5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所谓“神龟”,晋郭璞注:“龟之最龟,盖卜风盛行之股周视龟为国宝,可见 神明。”宋邢昺疏此龟“长尺二寸,明吉 斑 凶,不言而信。”明李时珍云:“甲虫三 所谓“文龟”,郭注:“甲有文彩者, 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上隆而文以法河图日:“灵龟负书丹甲青云’。 天,下平而理以法地。”(《本草纲目》 所谓“筮龟”,《史记·龟策列传》: (《抱朴子》:“千岁灵龟,五色具焉,如a上有持(《索隐》:“揍是古‘稠 玉如石,变化莫测,或大或小,或游于莲字也”。即多而密)著,下有神龟。”又 叶之上,或伏于芪丛之下。”)《南越云:“蓍生满百茎者,其下必有神龟守 志》:“神龟大如拳,而色如金,上下两之,其上常有青云覆之。”郭氏据此说注 边如银齿爪至利,能缘树食蝉。”《庄子此龟“常在蓍丛下潜伏”。 外物篇》及《史记·龟策列传》皆有 余下所谓山龟、泽龟、水龟、火龟 “神龟”的记载。 正如李时珍所云:“山、泽、水、火四种, 所谓“灵龟”,郭注:“涪陵郡出大乃因常龟所生之地而名也。其火在一尺巳 龟,甲可以卜,缘中文似蝠,俗呼为灵者,在水日主龟,在山曰灵龟,皆国之 龟,能鸣。”邢疏:“洛阳曰:“灵龟者,守宝而未能变化者也。年至百千,则具五 玄文五色,神灵之精也’。”)此龟灵诠仅色,而或大或小,变化无常,在水曰神 “次神龟”。 龟,在山日筮龟,皆龟之圣者也。火龟则 所谓“龟”,郭注:“小龟也… 生炎地,如火鼠也。”火龟,言能伏于火, 好食蚊,江东呼为陵龟。”《抱朴子》:郭注:“物有含异气者,不可以常理推。” “鸯龟腹折,见蛇则呷而食之,故楚人呼 考《尔雅》与《本草纲目》之记载, 呷楚龟,江东呼为陵龟,居丘陵也。”故大同小异,有的物同而名异而已。董作宾 《本草纲目》又称“摄龟”为呷蛇龟、陵云:“《尔雅》所载,李氏之说,皆甚近 龟、鸯龟、蝼龟。李时珍云:“既以呷蚊得于事理,故诸龟之命名,后世犹多沿用 名,则摄亦蛇音之转,而绥亦鸯之转也。” 而《尔雅》之十类,实则仅只六类而 (《本草纲目》 巳,盖神、灵、宝之名,不过卜用龟之 所谓“宝龟”,郭注:“书日:‘遗美谥。”(《商代龟卜之推测》以下不再 我大宝龟。”按《尚书·大诰》:“武加注) 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宁(文)王遗 2.《史记·龟策列传》褚氏又记载名 我大宝龟,绍明即命…予得吉卜,予惟龟八种: 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周公欲率诸 “能得名龟者,财物归之,家必大富 侯讨伐叛军,故先卜之,所用之龟即“宝至千万。一日北斗龟,二曰南辰龟,三日 龟”。又《左传·定公八年》经云:“盗窃五星龟,四日八风龟,五日二十八宿龟, 宝玉、大弓。”此谓季氏家臣阳虎叛乱被六曰日月龟,七曰九州龟,八日玉龟。凡 击败之后,改装潜入公室,窃走宝玉及大八名龟,龟图各有文在腹下,文云云者, 《公羊传》:“宝者何,龟青纯”,此某之龟也。”褚氏所云,实属阴阳五行 何休云:“千岁之龟青髯,明于吉凶 家之言。所谓“此某之龟也”,十足的无 谓之宝者,世世宝用之辞。”依何之说,稽之谈。又据褚氏云八龟各有其图,只是 春秋末期的阳虎尚能冒杀头之险,抢走宝“略记其大指,不写其图”,故即使想对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这种不信之说有所了解,也无案可稽,正头低,甲亦前低”(《礼说》以下不再加 如董作宾所言:“惜氏不传,益令人不注)孙诒让亦从惠之说。宋儒王昭禹云 得要领耳。” 盖其形如天下俯而向地,天神而地灵, 3.《周礼·春官》:“龟人掌六龟之下俯向地,则神降而为灵,故日“天龟日 属,各有名物,天龟曰灵属地龟日绎属,灵属’”。(《周礼详解》以下不再加注) 东龟日果属,西龟日属,南龟曰猎属, (2)“地龟曰绎属” 北龟日若属,各以其方之色与体,辨之。 郑注:“地龟黄”,此释地龟甲缘为 关于卜用龟的种类,《周礼》这段记载在古黄色。郑注;“仰者绎”,《尔雅·释 文献中最早也最具权威,古今学者对“六鱼》作“仰者谢”。《释文》亦作“谢”, 龟之属”注疏诠解者甚多,今述之如下:陆氏云;“众家本作射”。郑玄《玉藻》 (1)“天龟曰灵属 注亦作“射”,又云:“射音亦,《周礼》 《说文》:“属,连也”,段注:作绎,《尔雅》作谢。”《释文》:“绎, “凡异而同者日属。”郑玄注:“属,言非音亦,”按与射古音近而字通。郭注 也。”孙诒让云:“属者,连属不一之“仰者繹为“行头仰”,贾疏:“地在 称,故凡物种类不一者。”(《周礼正下法之,故向上仰,”惠士奇云:“行头 义》以下不再加注)按此“”是仰,甲亦前仰。”《说文》段注,“, 而种类不同。郑玄注;“天龟玄”。此解引申为骆驿,”故王昭禹云:“盖其形如 天龟之颜色。《说文》;“黑而有赤色者地上仰而向天,天造始而地续终,缂则有 为玄”,胡煦云:“玄、黄、背、白、赤续终之义,故‘地龟曰绎属’。” 是其色”,(《卜法详考》以下不再加 3)“东龟目果属”。 注)。龟本六色,胡氏将北龟之黑与“玄” 郑注:“东龟青”,此释东龟甲缘为 合称,玄即展也。天龟之体哪一部分为玄色青色,上巳述之。郑注:“前弇果” 呢?《公羊传·定公八年》:“龟青纯”,·《尔雅释鱼》:“前弇诸果”。《说文》 何休注及《释文》皆释“纯”为“缘也”。段注:“《释鱼》:“前弇诸果,后弇诸 《说文》段注:“纯释为缘,实即缘之音猎’,诸即者。”按“诸”为发声,故郑玄省 近假借也。”如此,“龟青纯”即“龟青之,《释文》:“弇,古奄字,于检反,” 缘”。段注:“缘者,沿其边而饰之也。”《说文》:“弇,盖也,”段注:“此与 何休注千岁之“青龟”,缘甲“背髯”,因奄、覆也,音义同。”《释文》:“果, 此,所谓“龟青纯”即“甲缘为青色鲁火反,注裸同。”郑注:“杜子春读 者”(林尹《周礼今注今译》)又《礼记果’为“棵’。”《释文》:“果,众家 乐记》:“青黑缘者,天子之宝龟也,”作裹,唯郭作此字。”孙诒让云:“果 孙诒让引黄以周云:“青緣即东龟,黑缘裸、裹声类并同。”如此,所谓“前弇 即北龟。”按《周礼》所载六龟之颜色,果”,正如贾疏:“(东龟)在阳方,故甲 皆指龟之缘甲而言。故“天龟玄”是谓天向前长而前弇也。杜子春读果为裸者,此 龟甲缘为玄色者。郑玄引《尔雅·释鱼》龟前长后甲短,露出边为裸,故郑引之 注:“俯者灵”,此释天龟之形体。郭璞按《说文》:“果,象果形在木之上,” 注:“行头低”,贾公彦疏:“天在上法段注“果”引申有“诚实勇敢”之意。又 之,故向下低也。”清儒惠士奇云:“行《说文》:“木,冒也,冒地而德,东方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之行。”故王昭禹云:“以其形前长而相见于有事之地,故日猎。” 弇,则有进取之意,东阳作而生,故日 (6)“北龟日若属 郑注:“北龟黑”,此释北龟甲缘为 (4)“西龟曰靄属” 黑色。《尔雅·释鱼》:“右倪不若, 郑注:“西龟白”。此释西龟甲缘为郭注:“行头右伸为右食。”贾疏“不 白色。郑注:“左倪靄”,《尔雅·释若即若也。王昭禹云:“不若亦所以甚言 鱼》:“左倪不类”,郭注:“行头左俾,其若也与《诗》言不显乃所以言其显同 今江东所谓左食者。”《说文》段注:意。故郑注:“右倪若。”贾疏:“(北龟 “左倪不类,右倪不若,借倪为睨也。”亦在阴方,故亦不长前后,而头向右睥 《吕氏春秋·序意篇》:“以日倪而望知·睨。”惠士奇云:“行头右伊,甲亦右 之。”《庄子·天下篇》:“日方中方长。”何谓之“若”?孙诒让《墨子·耕 睨。”按倪、睨相通,睨即侧视。《释柱篇》注:“若,顺也。”王昭禹云: 文》:“靄,力冑反,”《说文》段注:“以其形右保,则古有余,而向乎阴,阴为 “魯回反”,郑注:“力胃反”。按露即顺,故日若,” 雷也。孙诒让云:“雷与类相声近雨不为 以上讲了《周礼》所载六种龟的颜色 发语声,故郑引之从省文。”那昺疏:“儒及形体特征。先儒对郑玄所谓龟有玄、黄 与类小异耳,”贾疏;“不类即雷一也” 青、黑、白、赤六色,盖无争议。然郑氏 王昭禹云:“《尔雅》言不类,乃所以甚释龟之形体特征,过于简单,使后儒所作 言其类也。”《释文》:“,普计反,”疏解有所不一,贾氏、郭氏以释头形为 《宇棠》谓“俾”同俾(毗切反)。主,而惠士奇、孙诒让以释甲形为主。惠 《史记·信陵君传》:“侯生下见其客朱氏云:“贾以睨为睥睨失之,龟人所辨 亥,俾倪,故久立之与其客语,微察公者,甲之体耳,安问龟之左右顾哉?”孙 。”俾倪,《史记索隐》:“不正视氏亦引惠之说。按惠、孙对贾、郭的释头 也。”按俾倪同睥睨,侧视也,了解了以补充以“释甲”,是有意义的。但以此而 上字义,再看看西龟的形体特征。贾疏:否定贾、郭之“释头”则是毫无根据。惠 以其在阴方,故不能长前后,而头向左氏所谓“龟人所辨者甲之体耳,”难道除 相睥睨。”惠士奇云:“行头左俾,甲亦了甲以外,其头之“俯”、“仰”、“左 左长,”孙诒让亦从惠之说。王昭禹云:睨”、“右睨”,不正是体现龟体特征的重 “盖西阳之所,而左为阳方阳兖而阴众围要部位吗?敞先儒惠、孙驳贾氏之说,似 之相薄,而成雷,是以阴而成阳也,故龟不可取。 人于左倪之西龟,则命之雷属。” 以上综合论述了史书所载有关龟的种 (5)“南龟曰猎属”。 类。那么,先民占卜所用之龟,属于哪一 郑注:“南龟亦”,此释南龟甲缭为赤类呢?龍作宾云:“卜用之龟,舍水龟盖 色。《尔雅·释鱼》:“后弇诸猎,”郭莫属矣,”又云:“卜用龟之应属于水龟 注:“甲后长。”郑注:“后弇猎,”郑类,尚有积极之四证:一、体长五六寸 之省“诸”,上已述之。贾疏:“(南龟)至七八寸。二、腹甲共九枚。三、腹下之 亦在阳方,故甲后长而后弇。”王昭禹鳞片十二。四、产于河湖池沼。”学者大 云:“以其形后拿则后长,而其行猎地南多认为董氏直接参加股虚发掘,所言较可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倌。但实际上,殷代卜用龟也有一尺以上上刻月份看,商人一年四季均用龟,无所 和四寸以下者。盖商人并非只用水龟,只谓秋取春用之别”(《甲骨文简论》)按 要是龟,不分种类,皆可用来占之 取龟是一回事,攻龟是一回事,而用龟又 是另一回事。先民之所以“取龟用秋时”, (二)取龟 郑玄注:“秋取龟,及万物成也。”宋儒 陈晋《龟甲文字概论》引董作宾云:朱云:“龟至秋而坚成,可以取之。” 占卜之法,初本完全用龟龟甲不敷用,(《周官句解》以下不再加注)宋儒王与 然后取牛胖骨以代之。当分三期,龟卜期当之引宋儒郑锷云:“龟以甲为用,甲不坚 在河度甲以前,参用骨卜期,当在般之中则无以受钻灼之火,秋则阴用事而坚,于 叶,然卜祭祀则犹专用龟甲。参用天然兽是时而取之。”(《周礼订义》以下不再 骨期,因用骨卜之时,磨刮光润,迨后供加注)先儒至孙诒让及今之学者,皆言 不应求,则两面皆刻文字,参用未经刮削《周礼》之载、郑氏之注(这里仅指“取 之天然骨矣。”陈氏认为董氏之说“有卜龟用秋时”一句),台亚爭理,以为是 词可证,视罗(振玉)说为胜。”按占卜也。盖“取龟及万物戌”之理,不仅 以龟为佳,龟不足代之以骨,故可知殷周周人清尧,戌人也必晓得。所谓“攻龟用 必十分重视龟的收取,而且设有专职营员春时”是指春天攻治龟甲(详下文),攻 以掌取龟之事 治好后,以待随时用之,故“商人一年四 商代的卜用龟,主要是靠诸候国的纳季均用龟”(盖陈氏所谓“用龟”,意谓 贡。每批龟是谁贡来的,数量多少,皆记用龟甲来占卜。)由以上所述,故知, 录在案。一般刻在“甲桥”(详下文)上,“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与一年四季 称“某入若干”、“某来若干”、“某氏均用龟”实乃风马牛不相及。以此认为 若干”。盖进贡龟的多少,亦是王朝考核“无所谓秋取春用之别”,(“春用”乃 诸候官员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初步的不完陈氏所言,《周礼》无此语,也无仅仅春 全统计,光是武丁时期商王朝所收到的龟天用龟占卜之意。学者亦不见持有“秋取 甲贡品,总数便在一万二千版以上。另外,春用”之观点,不知陈氏指何而云。)令 商人还常常卜问南方是否有贡龟的,如 人久思而想不通。又陈氏所谓“所言当是 贞:龟不其南氏?(《前编》)有来自南氏汉制”,盖意指《周礼》乃刘歆之伪作。 龟?(《乙编》)盖龟主要产于南方,至于固然,古今学者对《周礼》成书年代及作 神龟、元龟或大龟,实如褚氏所云:“出于者有过争议:有人认为是周公所作;有人 江水中,庐江郡常岁时生龟长尺二寸者二认为是战国之作;有人认为《周礼》成书 十枚输太卜官。”(《龟策传》) 时代的下限在春秋战国之交;再者就是认 周代掌取龟、治龟的官员,《周礼·为是刘歆伪作。然第一及第四说早已被当 春官》有明载:“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代学者公认不能成立。退一步讲,假设确 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为刘歆“伪作”,那么这种“伪作”(仅 如此众多的官员,专司其职,周人对取、言卜法)的记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 治龟之重视,可见一斑。《周礼·春官》甲骨学先祖罗振玉云:“予既据目验知古 龟人“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陈炜卜法概略,证以《周礼》及毛诗、戴礼 湛认为《周礼》“所言当是汉制。从龟甲周秦诸子之言卜事者,多与符合,知股周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卜法无大差。”(《股虚书契考释》)既宝龟’,则一龟世世以遗子孙,何如其重 然《周礼》所载卜法确为“周制”,又怎也。圣人好生之德洽于人心,庸忍杀至灵 么能轻易而断言“所言当是汉制”呢?放之物乎?”(《卜法详考》引)杨时乔《全 陈氏炜湛之说可商。 书》及季本《卜筮论》,进一步发挥了生龟 秋取龟之后,杀之,(详下文)然之说。胡煦不以为然,在《卜法详考》里 后,“龟人”按所谓“六龟之属”,“各进行了批驳。在如今出土的大量甲骨面 以其物,入于龟室。”(《周礼·春官》) 前,可证生龟之说不妥。纵然是特大的神 即根据龟的颜色,形体特征分类而贮于龟龟(如出土的背有钻孔204个的大龟甲), 室。待第二年春天,釁之、攻之。(均详也难“免剥刺之患”。至于“以刀剥之、 下文)。 身全不伤,脯酒礼之,横起腹肠,荆支卜 之,必制其创”。(《史记·龟策列传》) 攻龟 纯属荒诞之言。 取龟之后,必要杀之,何时杀之,学者 由活龟经“杀之”、“祭之”、“攻观点不一。《周礼·春官》:“取龟用秋时 之”,最后制成合格的卜用龟甲,需要…文龟用春时。”对此,杜子春、先郑未注解 番复杂的程序。 郑注:“攻,治也。治龟骨以春,是时乾 解不发伤也。”贾疏:“攻龟用春时,风 (一)杀龟 气燥达之时。”朱申云:“至春而乾实可 史公云;“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修治。”王与之引郑锷云:“于是时(秋 何尝不以卜篮决于天命哉!”(《史记 而取之,其甲坚矣,脱其简则不能无伤生 日者列传》)“元王之时,卫平相宋,宋之害,春则阳用事而物解,于是时而攻之 国最强,龟之力也。”(《龟策传》)历其甲坼矣。顺时而取之,可以为钻灼之 代典籍关于赞美龟之神明之言,可谓车载用;顺时而攻之,又以存不忍之心。”按 斗量,不胜牧举。“龟至神若此,然太卜:既杀之,又何言“不忍之心”,郑注“不 官得生龟,何为辄杀取其甲乎?”(同发伤者”,是谓龟甲至春而乾实,攻治之 上)尊如天地的元王大神龟,“贤能令人时,不易伤毁也,并非所谓避免“伤生之 战胜攻取,”但却“不能自解于刀锋,免害”。故孙诒让云:“春时尚寒,骨易乾 剥刺之患;”“圣能先知亟见,而不能令故治龟解甲取其乾,则不发起伤拆。”张 卫平无言。”(均同上)这又如何解释呢?廷玉云:“秋时巳杀之,至春攻治之,则 褚少孙答曰:“人民与君王者异道,人民去其上甲而留其下甲及墙耳。”(《钦定 得名龟,其状类不宜杀也。以往古故事言周官义疏》以下不再加注)胡煦云:“秋, 之,古明王圣主皆杀而用之。”(同上)物成之时,故秋取之。历冬至春而乾,故 这番话盖褚氏自己也觉得牵强,实在讲不春攻之。可知取龟之时,即杀龟之时也 通。于是乎唐之李华、明之季本、杨时乔若是生龟,历冬至春,何乾之可言。取之 提出了生龟之说。李华作《卜论》云:在秋,攻之在春,攻龟为釁龟而言,非谓 龟,天下神物也,龟、龙、麟、凤,谓之至春始杀之也。”胡氏之说实乃郑氏之意, 四灵。满尺二寸者,能知天道,故王者得亦合经意。 之以为大宝。观《大诰》言‘宁王遗我大 董作宾云:“龟之就杀,当不出于釁之 35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后,攻之前也。”又引《龟策传》宋元王故董氏认为“走之为祭祀之名”,“充龟” 釁龟杀龟之事,来证明“算龚、杀龟,属即“釁龟”。在董氏看来,先郑之说可以从 时举行。”按薰氏置历代学者所诠释于不甲骨文得到印证,故称先郑之说“与商礼 顾,仅以《龟策传》为据,乃断言至春而甚合”。按董氏经考证而认为蒙龟之前要 杀龟,未免论据不足。 先期卜其日与牲,此说甚通。有的学者以 董氏“误以渑为龟”(《写本》中编号为 (二)龟 381有“资渑三牛”)为由。从而否认先民 《周礼·春官》龟人:“上春釁龟,有釁龟这种“必要手续”。笔者认为,先 祭祀先卜。”《天府》注云:“上春,孟民有“釁龟”的习惯,并非董氏发明,如 春也。”郑注:“釁者,杀牲以血之,神果说发明的话,那就是董氏对“祭祀先 之也。”这里,郑氏未明言以牲之血涂在卜”,提出了既不同于先郑更不同于后郑 生龟之上,还是涂在败龟之甲上。明儒王(详下文)的一种极富新意,甚合事理有 志长引王昭禹云:“大龟其灼非一(不止系统论述的说法。否认据云,“褚少孙 一次),恐久而枯朽,釁以血以壁气续之补《策列传》渭‘以音日剔取其腹下 也。”(《周礼注疏删翼》以下不再加注)甲’亦似‘吉日而已。”我们认为 按王氏之说,不仅指出了龟以存“生以此来证明古无釁龟之谈,确乃断章取义, 气”的目的,(此说亦通,但不是主要目君不见褚氏述宋元王釁龟之言:“择日斋 的)重要的是明确了紧之时用龟甲,而不戒,甲乙最良;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 是生龟。胡煦亦云:“杀牲取血以涂龟血灌龟。”总之,先民之釁龟,确定无 甲。”盖董作宾误以为釁龟时用的是生龟,疑 故认为杀龟在釁龟之后。古人“上春釁 按先民确有“凡大祭祀皆卜牲与日 龟”,是一种祭祀仪式,并非每一龟甲都要之说,这一点,《周礼》大宰、大宗伯皆有 釁之。,“祭祀先卜”,学者注释不一。先记载,卜辞中亦有明证。然先郑在此之 郑注:“祭祀先卜者,卜其日与牲。”朱释,不合经意,确如贾疏所言:“龟人不 申亦云:“预先卜日。”孙诒让云:“先主卜事,”故后郑不从之 郑意此谓凡祭祀之日,龟人先期为之卜 郑注:“先卜,始用卜筮者。言祭言 日与牲,凡大祭祀皆卜牲卜日。”孙氏之祀,尊焉,天地之也。”后郑之意,谓以 言,确乃先郑之意。然令人不解的是,曾被性血涂龟甲,目的在于祭祀首先发明卜 蔡元培称为“贯通吾国经典”的甲骨学大的圣人。后儒多从郑之说。王昭禹云: 家董作宾,在此竟曲解了先郑之意,误认“夫耕则祭先啬(同穑),马则祭先牧,食 为先郑所云“卜其日与其性”之“其字是则祭先饭,不忘本也。况卜者以吉凶前 指龟而言,即为祭龟而卜日与牲。董氏曾民用,安可忘之乎?祭祀先卜,所以仁 就龟版上刻有“资龟三件”一辞,详加考也。天言祀,地言祭,先卜兼言祭祀者, 证。《释文》:“,祭天也。”《吕氏盖天神地明而不测,卜能通之,在所尊焉, 春秋·季冬》:“及百祀之薪变”,注天地之道也。”王与之引郑锷曰:“釁龟 云:“龚者,聚柴薪,置壁与牲于上而囊之时,追报古昔首为龟卜之事以教人者, 之,升其烟气。”《管子·山权篇》云:而祭祀之。民不知避凶趋吉,以犯于患害 (宝龟)藏诸泰台,一日而釁之四牛。”者多矣。可忘其功而不报乎?”孙诒让 36· 5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o:/www.cnkinet
先卜’是人,而应日淳享’,而“刳木为舟”,孔疏:“刳,凿其中 云祭祀与天地同称。”按“釁龟”的目古今之凿盖形制皆同,作形。董氏云: 的,在于祭祀先卜者。 出土之甲骨,其平处盖皆经凿治者 ⑤钻。 (三)攻 《说文》:“钻,所以穿也。”段 秋取龟杀之后,至春去其背甲留其下注:“本是器名,因之谓亦日钻。”董氏 甲,然后经过一番加工,直到制成合格卜云:“考今日出土之卜用龟骨,其灼处必 用之龟,这一过程称之为“攻龟 先凿后钻,凿而不钻者甚少 1.攻龟的工具 攻龟的方法 商代无铁,故攻龟之具多以铜制之。 先民攻治龟甲的方法,大概如下述 董作宾考“治龟之具”甚详,今人亦有论 ①龟杀之后,冤去其腹肠,然后从背 之者,略述如下 甲与腹之间锯分为二,背、腹甲之间,是 ①锯。 由分在左冶的对称濡状甲片连接,此处称 蓝氏认为出土的许多甲骨上,“皆显为甲桥”。甲桥留在腹甲上。因两边之 然有锯痕,至于骨料,则经锯截大多, 墙上下突出,故要锯去两墙边缘而成橢园 故云“攻龟之具”必有锯,裾有齿。《书形。 ·吕刑》:“别层曰,”《说文》: ②龟甲表皮是胶质鳞片,故要刮去鳞 “刖,本作玥,断足也。”《汉书·开法片。 志》:“中刑用刀锯,”注锯,刖刑也。可 ③去掉鳞片之后,龟甲上还有拆文, 知锯之发明久矣。董氏云:“锯之迹宽故还要刮平拆纹,以便于见兆和刻辞。 1.5公厘乃至2公厘,则其刃之厚,当在 ④拆纹去后,然后进一步将整个龟甲 1公厘左右。” 错之,令其均平。董氏云:“今所出土之 ②错。 大龟甲,其版面甚薄,知其两面错治之 《诗·小雅》:“他山之石,可以为故。且全体平正,如简牍,甚美观也。” 错。”《释文》:“错,厉石也。”《说 ⑤经错后,仍有交错之纹,故要施以 文》:“锶,错铜铁也。”砺、错、铑实刮磨。萱氏云:“今出土龟版之平滑如玉 为一物,因质料不同而名异。董氏云:闪烁有光者,皆是。其刮磨未到处,时犹 “殷虚出土之龟骨,多经错治,凡文之交有残留交错之痕也。” 错如织,即其遗矣。” 经过了以上程序之后,便制成了合格 ③刀 的卜用龟甲 刀有杀龟之刀、治龟之刀等。董氏 云:“其形制已不可知,然龟骨在错治之 、钻凿 后,必刮之使光滑。凡今日所见之龟骨润 泽可喜者,皆经(刀)刮磨矣。” 经过攻治后的龟甲,便可以用来占 ④凿 卜。钻凿是占卜过程第一项。前文所述的 《说文》:“凿,所以穿木也。”段作为治龟工具名称的钻与凿,与本章节所 注:“穿木之器日凿。”《考工记》:讲的钻与凿字同而义异。 “量其凿深,以为辐广。”《易·系辞》: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引《尔雅》契作契,古本《尔雅》用其本 (一)史书之所谓“钻”与“” 字。《说文》段注:“经传或假契为架” 钻与凿,并非今人之命名,古籍早有自经典文献借契为架后,絮字遂废。《尔 记载。《荀子·王制篇》:“钻龟陈卦,雅·释诂》:“契,绝也。”郭注:“今江 主攘择五卜,知其吉凶妖祥,伛巫贼击之东呼刻断物为契断。”《说文》:“架, 事也。”王先谦注云:“钻龟,谓以火燕刻也。”故知契刻乃契之本义。周秦典籍 荆墓灼之也。”王氏之注从郑玄之说。《韩常常出现的钻龟或凿龟,实际上是契刻龟 非子·饰邪篇》:“凿龟数策,兆曰;甲。(详见下文钻与凿)由于契、钻、凿 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庄皆有契刻之义,故《诗》作者不称钻或 子·外物篇》:“乃刳龟以卜,七十二钻凿,而“直谓之契”。(孙诒让语)郑玄 而无遗策。”郭庆藩云:“《文选》郭景在此之注,如同释“钻龟”、“凿龟” 纯江赋注引司马(彪)云:“钻,命卜以样,将“契”(龟)直接训为“灼其龟而 所卜事而灼之’。”(《庄子集解》) 卜之。”雨杜子考释“授契我龟之“契” 从文献记载来看,盖“钻龟”与“凿为钻凿,又《周礼·砉宫》太卜“视高作 龟”在古人看来,大同小异,无严格区龟,先郑云:“作龟谓凿龟令可燕也 们,故文献或言“钻龟”,或言“凿饱”。郑玄云:“作龟谓以火灼之,以作其兆也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閘藥之人常常以“钻由此可知,杜子春,先郑主要是从钻 龟”或“凿龟”来表示“贞卜”,这与我凿、契字义本身加以注释,而后郑则以释 别今天仅把钻、凿看作贞卜的一个程序,句义为主,将“钻(凿、契)与灼(合) 而决不会用钻龟、凿龟来表示贞卜的整个为一事,”(孙治让语)此乃省文之故。 过程有所不同。古人这种以“钻龟”或正如甲骨学者陈晋所言:“郑云契(为) 凿龟”来表示“贞卜”的语言表达习灼者,契之后必以火灼之,“(《甲骨文 惯,影响了许多后学者,如郑玄、王先字概论》)故直接释“契”为“灼”。由 谦、郭庆藩等,皆将“钻龟”与“凿龟”于郑玄在注释经文时常常忽略从钻、凿 释为“灼龟”(即贞卜),在贞卜程序契字义本身的诠解,故罗振玉云:“郑君 上,没有将钻龟或凿龟与灼龟严格区别开笺注《诗》、《礼》,则頗多失误。” 来。郑玄等学者之注释,在情理上亦通 《殷虚书契考释》)这实际上是罗氏的 因为钻龟、凿龟之后,必要灼之,所以在误会,因为在史书明言有钻龟、凿龟以及 古人以钻龟、凿龟来表示包括灼龟在内的杜氏、先郑也皆有明确注释的前提下,郑 贞卜的基础上,直接将“钻龟”、“凿玄不可能不知道有钻龟、凿龟之事,实乃 龟”注释为“灼龟”,也未尝不可。 省文之故。但杜氏,先郑尤其罗振玉等强 但是,有的学者主张将钻龟或凿龟与调钻龟、凿龟与灼龟之间的区别,对于我 灼龟在注释时应严格区别开来,并强调钻们今天野予钻龟、凿龟以确切的念义,是 龟或凿龟是贞卜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不应很有意义的。而郑玄在注释时过于简练而 忽略而直接释为“灼龟”。《诗·大雅·省文,容易造成后人的误会,不可取。 绵》:“爱始爱谋,爱契我龟。”毛传: 契,开也。”郑笺:“契,灼其龟而卜 (二)甲骨学之所谓“钻”与“凿”。 之。”按契者,乃架之假借字。《唐韵》 钻与凿之称虽古已有之,但真正野予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其特定合义的,还是在甲骨被发掘之后。较深,所谓凿,是用凿子凿成的,孔椭 现在我们所讲的钻与凿,分别表示卜用甲圆,其深处成一直线⑩。就钻凿形态而 骨上遗留下来的不同形态的窠槽迹象。早言,有单独的钻与凿,也有钻凿并用的, 在1914年,罗振玉在《殷虚书契考释》一即凿旁又施钻(见图一)成或C形。近 书中指出:“凿迹皆橢圆形,如回。钻年来,加拿大籍的中国学者许进雄对此作 则正圆形,如O。既钻更凿者则外圆而内过专题研究,著有《甲骨上钻凿形态的研 橢,如@。”后来,董作宾考之实物,究》。仅就钻凿形态分类而言,与罗、董 认为“钻之迹圆,凿之迹略似椭圆而尖之说大同小异。“甲骨背画的钻凿是古代 长,龟版之钻凿处,井然有序,如其布星占卜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之一,与甲骨文字 罗”。罗、董之说相近。现在,一般学者有密切的关系”(于秀卿《甲骨的钻凿形 认为,所谓钻,是用钻子钻成的,孔圆而态与分期的断代研究》《古文字研究》第 凿处 钻处 图一)武丁时期大龟腹甲(反面) 201994-2007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