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应交税费”余额报表列示的两点疑问 荣树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玛 理工程系长沙410151) 【摘要】基于资产、负偾的概念,在填列资产负偾表“应交税费"项目时,应根据“应交税费″明细账戶佘额分析填列:期 末“应交税貲”貸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其余额填列资产负債表“应交税费”项目;期末“应交税费”借方余额的眀细账户,其借 方余额填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而不填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也不例外。 【关键词】应交税费资产负债表增值税 会计实务中,对“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账户期 何填列存在两个疑惑:一是应直接填列还是应分析填列?二是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即“应交税费”项目根据“应 应否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值税待抵扣金交税费”总账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应交税费”总账账户期 额,并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填列?本文对此予以探讨。 末如为贷方余额,以正数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负数填列。笔 “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直接填列还者认为,直接填列法有违资产、负债的概念,不利于正确分析 是分析填列 企业偿债能力。 对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填列,《企 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填列,取决于 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并未详“应交税费”明细账户余额性质,应采用分析填列法填列。具体 细说明。有关权威资料一般是这样描述的:“应交税费”项目反来说,“应交税费”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 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费,履行交纳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应交税费 完工时,结转工程施工各明细,借:工程施工—工程结算1500: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0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 2645.48: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合同毛利融资收益500。②2012年1~6月,累计发生成本1000万元 64548。⑥项目完工后,在项目回款期内,按照摊余成本对长确认长期应收款:借: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1500:贷 期应收款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利息收入。回款期内第1年的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00,长期应收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00.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500③项目完工后,在项目回款期内,计算出该项目的内含报 收益157.67:贷: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900,财务费酬率为21.19%,按照摊余成本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后续计量 用——利息收入15767。回款期内第2年的会计分录:借:银并确认利息收入。回款期内第1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行存款900,长期应收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113.43:贷:长90,长期应收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423.83:贷:长期应收 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1343。款—B县环保局900,财务费用一——利息收入423.83。回款 回款期内第3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00,长期应收期内第2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00,长期应收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6655:贷: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未实现融资收益32293:贷: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900, 局900,财务费用一利息收入6655回款期内第4年的会财务费用——利息收入32293。回收期内第3年的会计分录 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借:银行存款900,长期应收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20065 16.87:贷: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900,财务费用一利贷: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息收入16.87。 200.65。回款期内第4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00,长期 2.A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时的会计处理。此情况下,A公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52.59;贷:长期应收款—B县 司不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环保局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5259 款等,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 主要参考文献 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 1.赵琨.BT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收业务处理冶金财会 持不变 2010;11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①2011年度该项目累计发生成本 2.王芬.对BT项目会计核算的几点看法.财会月刊 000万元,确认长期应收款:借:长期应收款—B县环保局2011;1 口.44·2012.11上旬 1994-2015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财会月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44·2012.11 上旬 完工时,结转工程施工各明细,借: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2 645.48;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 000、——合同毛利 645.48。⑥项目完工后,在项目回款期内,按照摊余成本对长 期应收款进行后续计量,并确认利息收入。回款期内第 1 年的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 收益 157.67;贷: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900,财务费 用——利息收入 157.67。回款期内第 2 年的会计分录:借:银 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113.43;贷:长 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113.43。 回款期内第 3 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 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66.55;贷: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 局 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66.55。回款期内第 4 年的会 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16.87;贷: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900,财务费用——利 息收入 16.87。 2. A 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时的会计处理。此情况下,A 公 司不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 款等,确认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 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 持不变。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①2011 年度该项目累计发生成本 1 000 万元,确认长期应收款:借: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1 500;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 0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 融资收益 500。②2012 年 1 ~ 6 月,累计发生成本 1 000 万元, 确认长期应收款:借: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1 500;贷: 应付账款(银行存款)1 0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500。③项目完工后,在项目回款期内,计算出该项目的内含报 酬率为 21.19%,按照摊余成本对长期应收款进行后续计量, 并确认利息收入。回款期内第 1 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423.83;贷:长期应收 款——B 县环保局 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423.83。回款 期内第 2 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322.93;贷: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9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22.93。回收期内第 3 年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200.65; 贷:长期应收款——B 县环保局 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00.65。回款期内第 4 年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00,长期 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52.59;贷:长期应收款——B 县 环保局 900,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52.59。 主要参考文献 1. 赵琨.BT 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收业务处理.冶金财会, 2010;11 2. 王 芬.对 BT 项 目 会 计 核 算 的 几 点 看 法.财 会 月 刊 , 2011;10 □□□□□□□□□□□□□□□□□□□□□□□□□□□□□□□□□□□□□□□□□□□□□□ “应交税费”余额报表列示的两点疑问 【摘要】 基于资产、负债的概念,在填列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项目时,应根据“应交税费”明细账户余额分析填列:期 末“应交税费”贷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其余额填列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项目;期末“应交税费”借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其借 方余额填列“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而不填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也不例外。 【关键词】 应交税费 资产负债表 增值税 荣树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长沙 410151) 会计实务中,对“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 何填列存在两个疑惑:一是应直接填列还是应分析填列?二是 应否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值税待抵扣金 额,并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填列?本文对此予以探讨。 一、“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应直接填列还 是分析填列 对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栏的填列,《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并未详 细说明。有关权威资料一般是这样描述的:“应交税费”项目反 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根据 “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账户期 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即“应交税费”项目根据“应 交税费”总账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应交税费”总账账户期 末如为贷方余额,以正数填列;如为借方余额,以负数填列。笔 者认为,直接填列法有违资产、负债的概念,不利于正确分析 企业偿债能力。 “应交税费”账户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填列,取决于 “应交税费”明细账户余额性质,应采用分析填列法填列。具体 来说,“应交税费”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 费,履行交纳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应交税费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口 明细账户贷方余额属于负债性质,应直接列示在资产负债表 在这种观点下,会计核算上应区分存货和固定资产分别 的“应交税费”项下。 核算增值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存货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明细账户借方余额意味着将来可以少交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固定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应 费,会减少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应交税费”明细账户借方交税费——应交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一应 余额属于资产性质,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交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之类的明细账户 列示。具体包括三种情开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是预交税费时,“应交税费”明细账户会出现借方余额。为便于说明问题,假设该企业2011年9月初应交税费、固定 如预交企业所得税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资产、存货余额均为0。9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余额在 (1)购存货,分录为:借:原材料110万元,应交税费 借方,年底汇算清缴时,抵减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应应交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万元:贷:银行存款等 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属于流动资产128.70万元。 性质,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2)购生产用设备,原值200万元(预计残值8万元,使用 二是“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亦可能出现借方8年),分录为:借:固定资产200万元,应交税费—一应交固 余额。当企业委托受托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毕收回后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贷:银行存款等234万元。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向受托单位支付的消费税按规 月末应交增值税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从略 准予抵扣以后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向受托单位 9月末,存货的增值税待抵扣金额18.7万元,固定资产增 支付加工费、税金时的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值税待抵扣金额34万元。按上述观点,不考虑其他因素,当月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填18.7万元 行存款等。可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可能出现“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填34万元,“应交税费”项 借方余额,其期末借方余额属于流动资产性质,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余额栏不填或填O。从此例看,该观点似乎正确,但继 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续看下文就会发现问题 三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即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年10月该企业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待后期抵扣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出现借方 (3)销售产品取得收入,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等175.50 余额。这是最为常见的情形。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在资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应交税费—一应交存货增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期末“应交税费(未值税(销项税额)25.50万元。 增值税)”明细账户余额在贷方的,表示应交未交增值税,在 (4计提生产设备的折旧:(200-8)÷8÷12=2万元。则其 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项目正常列示:期末“应交税费(未交相应进项税额为034万元—转移到存货(如产成品或在产 增值税"明细账户余额在借方的,表示多交增值税或存在待品)成本折旧费的进项税额,分录为: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存 后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则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货增值税(进项税额)0.34万元: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固定资 产”项目列示。 产增值税(进项税额0.34万元。 例如:某企业201年9月末“应交税费”总账账户贷方余 月末应交增值税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从略。 额100万元,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为借方余额 存货应交增值税额为:25.50-( .34)=6.46(万元)。 200万元,“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为借方余额450万元,“应固定资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3366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10 交消费税”明细账户为贷方余额750万元。则资产负债表“应月末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不填或填 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75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项θ;“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佘额栏填33.66万元,“应交税 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650万元。这样处理,符合资产、负债的费”项目期末余额栏填6.46万元(表示应交未交税费6.46万 确认条件,对资产进行了合理的分类。既正确反映了企业期末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情况下,“应交税费”总账账户余额为 应交未交的税费,又反映了企业预交和待抵扣的税费,同时也借方余额27.2万元,不用交税费 有利于正确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 显然,上述处理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增加了会计核算账 二、应否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值税户,使会计核算复杂化。二是出现矛盾:同一种税费同一时间, 待抵扣金额 既要交税费又不要交税费。三是存在错误:不管固定资产进项 随着固定资产增值税改蕐的进行,出现了这样一种观点,税额有多大,都是随时可以抵扣的,换言之,进项税额不存在 即: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流动”和“非流动”的问题。因而,不应区分存货增值税和固定 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即增资产增值税,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一律列示于资产负债 值税待抵扣金额应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值税待抵扣金额,对于前者,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 主要参考文献 资产”项目:对于后者,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 李文美,陈尊明.“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之我 产”项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现分析如下 见财会月刊,2009;28 1994-2015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会月刊□ 2012.11 上旬 明细账户贷方余额属于负债性质,应直接列示在资产负债表 的“应交税费”项下。 “应交税费”明细账户借方余额意味着将来可以少交税 费,会减少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因此“应交税费”明细账户借方 余额属于资产性质,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列示。具体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预交税费时,“应交税费”明细账户会出现借方余额。 如预交企业所得税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余额在 借方,年底汇算清缴时,抵减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应 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属于流动资产 性质,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二是“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亦可能出现借方 余额。当企业委托受托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毕收回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向受托单位支付的消费税按规 定准予抵扣以后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企业向受托单位 支付加工费、税金时的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 行存款等。可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可能出现 借方余额,其期末借方余额属于流动资产性质,在资产负债表 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三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即增值税进项税额 待后期抵扣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出现借方 余额。这是最为常见的情形。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在资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期末“应交税费(未 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余额在贷方的,表示应交未交增值税,在 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项目正常列示;期末“应交税费(未交 增值税)”明细账户余额在借方的,表示多交增值税或存在待 后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则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 产”项目列示。 例如:某企业 2011 年 9 月末“应交税费”总账账户贷方余 额 100 万元,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账户为借方余额 200 万元,“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为借方余额 450 万元,“应 交消费税”明细账户为贷方余额 750 万元。则资产负债表“应 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 750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项 目期末余额栏应填列 650 万元。这样处理,符合资产、负债的 确认条件,对资产进行了合理的分类。既正确反映了企业期末 应交未交的税费,又反映了企业预交和待抵扣的税费,同时也 有利于正确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 二、应否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值税 待抵扣金额 随着固定资产增值税改革的进行,出现了这样一种观点, 即: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 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即增 值税待抵扣金额应区分存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和固定资产增 值税待抵扣金额,对于前者,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 资产”项目;对于后者,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 产”项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现分析如下。 在这种观点下,会计核算上应区分存货和固定资产分别 核算增值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存货增值税(销项税 额)”、“应交税费——应交固定资产增值税 (销项税额)”、“应 交税费——应交存货增值税 (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 交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之类的明细账户。 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为便于说明问题,假设该企业 2011 年 9 月初应交税费、固定 资产、存货余额均为 0。9 月份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购存货,分录为:借:原材料 110 万元,应交税费—— 应交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 万元;贷:银行存款等 128.70 万元。 (2)购生产用设备,原值 200 万元(预计残值 8 万元,使用 8 年),分录为:借:固定资产 200 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固 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34 万元;贷:银行存款等 234 万元。 月末应交增值税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从略。 9 月末,存货的增值税待抵扣金额 18.7 万元,固定资产增 值税待抵扣金额 34 万元。按上述观点,不考虑其他因素,当月 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填 18.7 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填 34 万元,“应交税费”项 目期末余额栏不填或填 0。从此例看,该观点似乎正确,但继 续看下文就会发现问题。 当年 10 月该企业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3)销售产品取得收入,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等 175.50 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存货增 值税(销项税额)25.50 万元。 (4)计提生产设备的折旧:(200-8)÷8÷12=2 万元。则其 相应进项税额为 0.34 万元——转移到存货(如产成品或在产 品)成本折旧费的进项税额,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存 货增值税(进项税额)0.34 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固定资 产增值税(进项税额)0.34 万元。 月末应交增值税转未交增值税的分录从略。 存货应交增值税额为:25.50-(18.7+0.34)=6.46(万元)。 固定资产增值税待抵扣金额 33.66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10 月末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不填或填 0;“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栏填 33.66 万元,“应交税 费”项目期末余额栏填 6.46 万元(表示应交未交税费 6.46 万 元),在不考虑其他税费情况下,“应交税费”总账账户余额为 借方余额 27.2 万元,不用交税费。 显然,上述处理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增加了会计核算账 户,使会计核算复杂化。二是出现矛盾:同一种税费同一时间, 既要交税费又不要交税费。三是存在错误:不管固定资产进项 税额有多大,都是随时可以抵扣的,换言之,进项税额不存在 “流动”和“非流动”的问题。因而,不应区分存货增值税和固定 资产增值税,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应一律列示于资产负债 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主要参考文献 李文美,陈尊明.“应交税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之我 见.财会月刊,2009;28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