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开放大学cg正w 并放教育会计专科专业 A Cd 纳税基础与实务 王月华教授 2020.10
王月华 教授 开放教育会计专科专业 2020.10 纳税基础与实务 唐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税收基础 增值税纳税实务 目录 03 消费税纳税实务 04 关税纳税实务 05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06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07 资源税类纳税实务 财产税类纳税实务 09 行为税类纳税实务
01 目录 02 03 04 税收基础 增值税纳税实务 消费税纳税实务 关税纳税实务 06 05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07 资源税类纳税实务 08 财产税类纳税实务 09 行为税类纳税实务 唐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02 第二章增值税纳税实务
02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唐山开放大学

一、章节内容结构 唐山开放大学 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增值税发票管理 学习目标 1.理解增值税的基本规定2.掌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适用税法 差异及其税收等划。 1.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掌刻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学习重点、难点 1,增值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是本章学习的核心内容 四、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 2.讲练结合 3、启发式教学 五、本章小结 六、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章节内容结构 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第二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四节 增值税发票管理 1. 案例教学 2. 讲练结合 3、启发式教学 三、学习重点、难点 二、学习目标 1.理解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2.掌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适用税法 差异及其税收筹划。 1.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掌握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教学方法 1.增值税的主要征收制度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是本章学习的核心内容 五、本章小结 六、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唐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案例导入】 案例分析 甲饭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6月取得含增值税的餐饮收 入总额为15.45万元。计算该饭店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函此,什么是增信税?它的纳税人是怎么规定 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解客: (1)6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15.45÷(1+3%=15(万元) (2)6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3%-0.45(万完
甲饭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 年 6 月取得含增值税的餐饮收 入总额为15.45 万元。计算该饭店 6 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解答: (1)6 月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15.45÷(1+3%)=15(万元) (2)6 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5×3% =0.45(万元) 案例分析 因此,什么是增值税?它的纳税人是怎么规定 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案例导入】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在税对缘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信理修配劳务似下简称劳),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 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 转税。 (二)特点 1.普遍征收2.实行价外计税 3.避免重复征税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 称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 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 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 正确核算增值 的销项税 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并是定气内许盘品秀装镇税频疾,将红和商业企业小提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0万元上调至5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二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 增值税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 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 转税。 .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 称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 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 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 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 万元和80 万元上调至500 万元, 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普遍征收 2.实行价外计税 3.避免重复征税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销售劳务: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发生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如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昌蓝的格数从-个机药移式阳于嘴售,包相关机为设在司一县市)的除外、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域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回格将自产、委加工者购进的货物 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杜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混合销售: 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 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l.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销售劳务: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发生的应税行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如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⑨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⑩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 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四、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 “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5) 殡服务。 (6)残疾人员本 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散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五、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除下列2、3、5、6外,一律为13%的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税率为9%:农产品 (含粮食) 自来水 ,石油液化气、 天松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 煤气、居民 绿风品、度用盆 农机、 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 上甲、图书、报 其、 音像制 、电子出版物。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4.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5,纳税人发生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粗赁服务除外州、生活服务、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税率为6%, 和 合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1)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情况适用5%的征收率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④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⑤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⑥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⑦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⑧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五、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除下列 2、3、 5、6 外,一律为13%的基本税率。 2.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 9%: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 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9%。 4.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3%。 5.纳税人发生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应税行为,税率为 6%。 6.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符合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二)征收率 1.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1)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情况适用 5%的征收率: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②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④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⑤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⑥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⑦ 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 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⑧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唐山开放大学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2.征收率的特殊政策 (1)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适用3%征收率的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棋纳税人可以减按2%计征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 按2%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x2%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 算缴纳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遭服务,可以按照“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遭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 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啦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适用3%征收率的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 2%计征增值税。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②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 按 2%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x2% (2)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 算缴纳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营改增”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 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征收率的特殊政策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唐山开放大学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三)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征收率 (3)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六、增值税起征点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 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按照小规棋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小徽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 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含)的,免征增值税 (三)兼营行为的税率选择 第二章 增值税纳税实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征收率。 (3)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从高适用税率。 六、增值税起征点 唐山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