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托租赁 学习指南
信托与租赁 学习指南

学习指南 一、 课程性质 二、课程特点 三、课程教学目标 四、课程资源 五、考试形式
一、课程性质 二、课程特点 三、课程教学目标 四、课程资源 五、考试形式 学习指南

一、 课程性质 《信托与租贡》是开放教育金融学本科的一门选修 课,3学分,54学分。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借鉴国外经验,我国 恢复了信托业务并引进了融资租货业务,在20多年里, 信托与租赁对丰富我国金融产品、完善金融体系、扩展 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9年开始,对我国信托 业和租贡业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相继须布实施,预示 着我国信托业和租贡业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因 此,有必要使学生对信托与租货的理论和实务有一个基 本的了解与掌握
一、课程性质 《信托与租赁》是开放教育金融学本科的一门选修 课,3学分,54学分。 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借鉴国外经验,我国 恢复了信托业务并引进了融资租赁业务,在20多年里, 信托与租赁对丰富我国金融产品、完善金融体系、扩展 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9年开始,对我国信托 业和租赁业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预示 着我国信托业和租赁业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因 此,有必要使学生对信托与租赁的理论和实务有一个基 本的了解与掌握

二、课程特点 体果程介绍信托与租债这两须金融领域非 常重要的业务,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贡的基本含义、 作用、特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 理等,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 基础课程。 在金融业务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鲜明的 特色,从业务性质上看,信托业务属于银行的中 间性业务,租货业务则属于银行的资产性业务, 在金融领域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很强的灵活 性和适应性,发挥普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特点 本课程介绍了信托与租赁这两项金融领域非 常重要的业务,主要研究信托与租赁的基本含义、 作用、特点、业务种类、业务操作程序及业务管 理等,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金融专业 基础课程。 在金融业务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鲜明的 特色,从业务性质上看,信托业务属于银行的中 间性业务,租赁业务则属于银行的资产性业务, 在金融领域中,信托和租赁业务具有很强的灵活 性和适应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课程的先修课有《货币银行学》、《金 融市场学》、 《现代金融业务》等,后续课有 《金融法规》、《金融工程学》等
本课程的先修课有《货币银行学》、《金 融市场学》、《现代金融业务》等,后续课有 《金融法规》、《金融工程学》等

三、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信 托与租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为学生从事金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随普我 国金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 范,对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 要
三、课程教学目标 开设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掌握信 托与租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为学生从事金融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随着我 国金融体制的完善,金融机构的业务趋于规 范,对这两项业务的认识和把握也越来越重 要

四、课程资源 ·文字资源:它是学生学习的主要用书,是教 学的主要媒体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 ,本课 程的主文字教材是东北财经大学出版、杨忠 海编著的《信托与租贡精讲》教材。 ·网络资源:国家开放大学网站资源 (WWW.OUCHN.CN)
四、课程资源 • 文字资源:它是学生学习的主要用书,是教 学的主要媒体和课程考核的基本依据,本课 程的主文字教材是东北财经大学出版、杨忠 海编著的《信托与租赁精讲》教材。 • 网络资源:国家开放大学网站资源 (WWW.OUCHN.CN)

教材分两部分: (一)信托部分: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章 一般信托业务 第三章 中国信托业务与创新 第四章 信托公司管理
教材分两部分: (一)信托部分: 第一章 信托概述 第二章 一般信托业务 第三章 中国信托业务与创新 第四章 信托公司管理

(二)租衡部分: 第五章租货概述 第六章 租金 第七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八章融资租货公司管理
(二)租赁部分: 第五章 租赁概述 第六章 租金 第七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八章 融资租赁公司管理

五、考试形式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性考核包括2次网上作业,占课程总成 绩的50%: ·终结性考试即为期末考试,省开基于网络考核课 程,开卷,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0%。 ·课程总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X50%+终结性考试 成绩×50%。课程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格)及 以上,方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 ·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考试试题是共享的,需 要反复练习
•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 式,形成性考核包括2次网上作业,占课程总成 绩的50%; • 终结性考试即为期末考试,省开基于网络考核课 程,开卷,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0%。 • 课程总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50%+终结性考试 成绩×50%。课程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格)及 以上,方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 • 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考试试题是共享的,需 要反复练习。 五、考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