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外实习实训整地管理办法顺德职业技术学统电信系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 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 设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 类单位与学院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积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 是实现学校培养日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 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 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 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 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 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 院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 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院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眼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敦 学任务,能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 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章学院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 1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 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 设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 类单位与学院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 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 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 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 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 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 经济效益。 第二章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 院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 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 能承担我院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 学任务,能接受我院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 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章 学院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顺幽明业技术学烷电信系 第六条学院及电子与信息工程系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培 训,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 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七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院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 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 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八条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 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检查和 督导学生的实习实训纪律等情况。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 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敦学实习实训、顶岗实 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 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条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 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院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 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第十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与学院实验室资源共享,开展科研合 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科研优势,完成横向课题或共同申报省级纵向课题,并取得 实质性成果。 第四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 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我,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 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和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 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三条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 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嫩业的精神。 第十四条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 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 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切实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 2 第六条 学院及电子与信息工程系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培 训,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 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七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院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 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 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八条 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 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检查和 督导学生的实习实训纪律等情况。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 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 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 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条 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 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院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 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第十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与学院实验室资源共享,开展科研合 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科研优势,完成横向课题或共同申报省级纵向课题,并取得 实质性成果。 第四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 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 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 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和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 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三条 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 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十四条 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 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 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切实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达顺齿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 第十五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 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落实与 实范。 第十八条系部负责落实和姐织实施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各专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按照示范性院校与骨干院校校外实习实 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与协助各系部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十九条系部支持各专业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 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 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条各专业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调 基地建设列入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 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 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 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数研室主任等组成的管理小组,与合作单 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二条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 与项口、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系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 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由院长、分管院长或系主任代表学院与合 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 一份。协议原件由学院档案室存档,教务处、相关系部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 3 第十五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 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 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七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落实与 实施。 第十八条 系部负责落实和组织实施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各专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按照示范性院校与骨干院校校外实习实 训基地建设的要求,督促与协助各系部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十九条 系部支持各专业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 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 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条 各专业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 基地建设列入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 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 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 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 系部成立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管理小组,与合作单 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 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系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 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由院长、分管院长或系主任代表学院与合 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 一份。协议原件由学院档案室存档,教务处、相关系部留存合作协议复印件

校外实习实训整地管理办法顺德职业技术学统电信系 第二十四条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 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颌金等安排:5. 协议合作年限:6.安全管理办法7.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8.实习专业项 目及内容:9.其他。 第二十五条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顺 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牌画。 第七章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会不定期 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 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 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衫。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 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 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 平的不新提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 4 第二十四条 协议书内容应包括: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 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实训师生食宿、学习、交通、酬金等安排;5. 协议合作年限;6.安全管理办法 7.实习实训期间意外事故处理;8.实习专业项 目及内容;9.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顺 德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牌匾。 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会不定期 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 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 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 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 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 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 平的不断提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电信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