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卷第12期 自然辩证法研究 Vol. 31, No. 12 2015年12月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 Dec.,2015 科学哲学 文章编号:1000-8934(2015)12-00005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彭新波 (厦门大学哲学系,厦门361005) 摘要:在社会科学晢学中夺在两种主要的因罘理论,一是可操控性理论,二是机制论。然而,这两种理论在因果性 形而上学问题上相互排斥,难以互补地形成一个融贯的因果理论。而在证据理论的视角下,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系问 題可以被看作是国果假设的证据来源和推理问題。诺顿( John D. Norton)的“质料"归纳理论、赖斯( Julian Reiss)的实用 主义证据理论以及威臁姆森( John Williamson)的认知因果性理论为在社会科学中形成一个融贯的因果理论提供了新 的视角 关键词:因果关系;证据;认识论;形而上学 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 形成一个因果性形而上学的规定。可以说,后一种 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 思路就是从休谟的定义2反推定义1。 一个特点 由于因果关系在科学中的重要作用,上述前 思路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罗素后来也放弃了这一思 休谟在《人性论》中对因果关系的定义是:“它路。而后一思路在自然科学中不会遇到太大的问 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对象的一个对象,而且在这题,这是由于在自然科学中找到一种认识论特征往 里凡与前一个对象类似的一切对象都和与后一个往同时揭示了其他认识论特征的合理性,从而完整 对象类似的对象处在类似的先行和接近关系中”揭示了因果性。例如,发现电现象与磁现象之间的 (定义1);“把一个原因下定义为一个先行于、接近反事实依赖关系,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操作使这两种 于另一个对象的对象,而且它和另一个对象在想象现象相互转换,那么也就同时发现了电磁转换的机 中密切地结合起来,以致一个对象的观念决定心灵制。但是,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一个特点是 形成另一个对象的观念,而且一个对象的印象也决复杂性,例如某段时期内在经济萧条的情况下 定心灵形成另一个对象的较为生动的观念”(定发货币与失业率降低这两个事件之间体现为复杂 义2)。定义1中提出因果关系是如此这般的类似关的结合:即使我们认识到了增发货币与失业率降低 系和接近关系,是要阐明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不是之间的某种共变“规律”,或者认识到了两者之间的 解证和直观得来的,进而因果关系并没有绝对的形某种触发和反馈的链条,也不能确定是共变“规律” 而上学必然性。定义2则从彻底的经验论出发,要还是触发反馈的链条,或是它们共同揭示了所要探 求在认识论或心理上定义因果关系,以避免产生绝寻的因果性? 对必然的形而上学定义。于是,以此为基础,看待因 这一问题可以被看作是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 果性形而上学问题可以有两种思路,其一是彻底否存在的证据问题,也就是将休谟的定义2看作是对 认因果性的存在,罗素早期就是如此认为的:“因果因果关系的证据推理。从证据理论的视野来看,社 律…是过去时代的遗物,就像君主制一般,它的残会科学哲学中有两种理论为因果关系提供了相对 是从认识论上得到的因果关系特征后,反过来从中 theory),另一个是机制论( mechanism theory/ 存,只是因为人们错误地认为它是无害的。”其二可靠的证据,一个是可操控性理论( manipula 收稿日期:2015-08-3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当代西方科学论的经济学转向研究”(12YJA720019)。 作者简介:彭新波(1988—),湖南湘潭人,厦门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 系、证据理论以及贝叶斯方法等。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科学哲学· 文章编号:1000-8934(2015)12-0009-05 第 31 卷 第 12 期 2 0 1 5 年 12 月 自然辩证法研究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 Vol. 31, No. 12 Dec.,2015 一、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 一个特点 休谟在《人性论》中对因果关系的定义是:“它 是先行于、接近于另一对象的一个对象,而且在这 里凡与前一个对象类似的一切对象都和与后一个 对象类似的对象处在类似的先行和接近关系中”〔1〕193 (定义 1);“把一个原因下定义为一个先行于、 接近 于另一个对象的对象,而且它和另一个对象在想象 中密切地结合起来,以致一个对象的观念决定心灵 形成另一个对象的观念,而且一个对象的印象也决 定心灵形成另一个对象的较为生动的观念”〔1〕193(定 义 2)。 定义 1 中提出因果关系是如此这般的类似关 系和接近关系,是要阐明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不是 解证和直观得来的,进而因果关系并没有绝对的形 而上学必然性。 定义 2 则从彻底的经验论出发,要 求在认识论或心理上定义因果关系,以避免产生绝 对必然的形而上学定义。 于是,以此为基础,看待因 果性形而上学问题可以有两种思路,其一是彻底否 认因果性的存在,罗素早期就是如此认为的:“因果 律…是过去时代的遗物,就像君主制一般,它的残 存,只是因为人们错误地认为它是无害的。 ”〔2〕1 其二 是从认识论上得到的因果关系特征后,反过来从中 形成一个因果性形而上学的规定。 可以说,后一种 思路就是从休谟的定义 2 反推定义 1。 由于因果关系在科学中的重要作用,上述前一 思路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罗素后来也放弃了这一思 路。 而后一思路在自然科学中不会遇到太大的问 题,这是由于在自然科学中找到一种认识论特征往 往同时揭示了其他认识论特征的合理性,从而完整 揭示了因果性。 例如,发现电现象与磁现象之间的 反事实依赖关系,也就是说可以通过操作使这两种 现象相互转换,那么也就同时发现了电磁转换的机 制。 但是,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一个特点是 复杂性, 例如某段时期内在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增 发货币与失业率降低这两个事件之间体现为复杂 的结合:即使我们认识到了增发货币与失业率降低 之间的某种共变“规律”,或者认识到了两者之间的 某种触发和反馈的链条,也不能确定是共变“规律” 还是触发反馈的链条,或是它们共同揭示了所要探 寻的因果性? 这一问题可以被看作是社会科学中 因果关系 存在的证据问题,也就是将休谟的定义 2 看作是对 因果关系的证据推理。 从证据理论的视野来看,社 会科学哲学中有两种理论为因果关系提供了相对 可靠的证据, 一个是可操控性理论(manipulability theory),另一个是机制论(mechanism theory)。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彭新波 (厦门大学 哲学系,厦门 361005) 摘要:在社会科学哲学中存在两种主要的因果理论,一是可操控性理论,二是机制论。 然而,这两种理论在因果性 形而上学问题上相互排斥,难以互补地形成一个融贯的因果理论。 而在证据理论的视角下,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系问 题可以被看作是因果假设的证据来源和推理问题。 诺顿(John D. Norton)的“质料”归纳理论、赖斯(Julian Reiss)的实用 主义证据理论以及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的认知因果性理论为在社会科学中形成一个融贯的因果理论提供了新 的视角。 关键词:因果关系;证据;认识论;形而上学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8-3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当代西方科学论的经济学转向研究”(12YJA720019)。 作者简介:彭新波(1988—),湖南湘潭人,厦门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 系、证据理论以及贝叶斯方法等。 9
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31卷第12期 实依赖关系是不可行的,而且对于整个社会复杂的 二、两种证据 运行进行介入也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伍沃德将 机制结构还原成一系列可操控的变量相关是不可 可操控性理论的基本理念是原因可以被用来行的。 操控结果。从证据理论的视角来理解,首先,在建构 机制论的因果理论则认为能让我们把握到两 因果贝叶斯网的工作中,佩尔( Pearl)和格里莫尔个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并将其认作是因果关系的 lamour)等人将数据处理为一系列概率独立性和是这两个对象之间存在的某种机制。从证据理论的 概率依赖性关系并以其作为相关因果假设的合理视角来看,机制论有如下特点:第一,与可操控性理 证据。为了使这些计算顺利进行,需要目标系统满论相同的是,机制论也是从认识论层面将两个对象 足一系列条件和假设112x。这些条件和假设共同排之间在时空中的结合作为因果关系的证据;不同的 除了许多虚假的或非因果性的概率相关。赖斯(J-是,机制论并不认为这种结合关系表征为反事实的 lian reiss)将这视为一个排除虚假证据而获致真实概率依赖关系,而是应表征为产生这种依赖的实质 证据的过程:“命题e=‘随机变量Ⅹ和Y是(样本上过程或活动。第二,因此,在社会科学中,社会机制 或经验上)相关的是假设h=X和Y是因果上联系各部分之间的生成过程和相互作用活动的证据组 的'表面证据。如果所有替代假设h“(例如,由于样成了因果假设的证据。赖斯认为,过程或机制的每 本误差造成的相关性’、由于ⅹ和Y的数据产生过一部分都是在自身的假设语境中建立起来的,这些 程是非稳定性的’造成的相关性、X和Y是逻辑假设形成了一个关于过程或机制的复杂假设,这个 上、概念上或数学上相关的’)可以被排除,那么e复杂的机制假设再形成对原初因果假设的支持。O 就是h的真实证据。”45 可以说,机制概念的生成性含义为社会科学中 第二,伍沃德( James Woodward)认为,科学中的多样的因果关系形式提供了合理的辩护,这一点克 因果效应广泛地体现为结果对作为原因的其他变服了可操控性因果理论以反事实概率依赖“过度决 量或要素的反事实依赖,尤其是在社会和行为科学定”因果关系而造成的困难。第三,机制概念本身具 中)。于是他将这种可操控的概率相关视为因果假有形而上学的内涵,这就反过来将因果关系的认识 设的唯一合理证据,并将其定义为“介入下的不变论特征定义成了其形而上学规定。第四,机制论的 性”,这就使得对因果关系的一种认识过程被定义困难是,许多生成过程和相互作用活动不能用形式 为因果性形而上学规定。当然,为了保证介入下不化语言来表达,这使得在机制论因果性形而上学的 变性对所探寻因果效应的充分性,伍沃德对“介入”意义上,单纯的依赖关系或函数关系就不能被视为 概念做了很多限制。 因果假设的证据,这有悖于具体的科学实践。 第三,然而,在社会科学的说明和预测中,还存 操控性概率依赖与社会机制作为社会科学 在其他作为因果假设的证据,如机制结构。如果将中因果假设的两种证据,同样是从认识论上对因果 因果关系在形而上学上唯一地规定为可操控的概关系的规定,可以说,它们互补地支持社会科学中 率相关,那么机制结构就不能被视作合理的证据 的因果假设。然而,可操控性理论和机制论各自都 这明显有悖于社会科学的实践。例如要说明一次经将这两种证据视为相互排斥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 济危机,经济学家总是要通过货币政策、市场运行、自这两种理论各自试图从两种证据在认识论上乃 民众行为等等一些要素之间的机制来进行说明,并至方法论上的有效性重新建立唯一的因果性形而 且认为这种机制就是经济危机爆发的潜在因果关上学。 系。对此,伍沃德认为,被视作因果关系的机制实际 上是由一系列“介入下不变性”关系组成的,归根结 不存在一种普遍有效的证据 底因果关系仍是一种可操控的变量间相关性,没有 可操控性,机制既不会被认识,也不存在。6)需要 根据休谟彻底的经验论观点,从证据到因果假 注意的是,所谓的机制性因果关系说明的往往是观设的推理不能是演绎推理,只能是归纳推理。那么 察数据,而非实验数据。就如上述对一次经济危机方面,归纳推理得到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性,就这 的说明,对于已经出现或正在出现的一些政策行为点而言,可操控性理论对“介入下不变性”关系做 和市场现象的数据,回溯过去进行介入而形成反事出了限制:这种不变性是在一定时空区间内的不变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 31 卷 第 12 期 二、两种证据 可操控性理论的基本理念是原因可 以被用来 操控结果。 从证据理论的视角来理解,首先,在建构 因 果 贝 叶 斯 网 的 工 作 中,佩 尔(Pearl)和 格 里 莫 尔 (Glymour) 等人将数据处理为一系列概率独立性和 概率依赖性关系并以其作为相关因果假设的合理 证据。 为了使这些计算顺利进行,需要目标系统满 足一系列条件和假设〔3〕12-29。 这些条件和假设共同排 除了许多虚假的或非因果性的概率相关。 赖斯(Julian Reiss)将这视为一个排除虚假证据而获致真实 证据的过程:“命题 e=‘随机变量 X 和 Y 是(样本上 或经验上)相关的’是假设 h=‘X 和 Y 是因果上联系 的’表面证据。 如果所有替代假设 hi a (例如,‘由于样 本误差造成的相关性’、‘由于 X 和 Y 的数据产生过 程是非稳定性的’ 造成的相关性、‘X 和 Y 是逻辑 上、概念上 或数学上相 关的’)可以被 排除,那 么 e 就是 h 的真实证据。 ”〔4〕15 第二,伍沃德(James Woodward)认为,科学中的 因果效应广泛地体现为结果对作为原因的其他变 量或要素的反事实依赖,尤其是在社会和行为科学 中〔5〕8 。 于是他将这种可操控的概率相关视为因果假 设的唯一合理证据,并将其定义为“介入下的不变 性”, 这就使得对因果关系的一种认识过程被定义 为因果性形而上学规定。 当然,为了保证介入下不 变性对所探寻因果效应的充分性,伍沃德对“介入” 概念做了很多限制。 第三,然而,在社会科学的说明和预测中,还存 在其他作为因果假设的证据,如机制结构。 如果将 因果关系在形而上学上唯一地规定为可操控的概 率相关, 那么机制结构就不能被视作合理的证据, 这明显有悖于社会科学的实践。 例如要说明一次经 济危机,经济学家总是要通过货币政策、市场运行、 民众行为等等一些要素之间的机制来进行说明,并 且认为这种机制就是经济危机爆发的潜在因果关 系。 对此,伍沃德认为,被视作因果关系的机制实际 上是由一系列“介入下不变性”关系组成的,归根结 底因果关系仍是一种可操控的变量间相关性,没有 可操控性,机制既不会被认识,也不存在。 〔6〕44-46 需要 注意的是,所谓的机制性因果关系说明的往往是观 察数据,而非实验数据。 就如上述对一次经济危机 的说明,对于已经出现或正在出现的一些政策行为 和市场现象的数据,回溯过去进行介入而形成反事 实依赖关系是不可行的,而且对于整个社会复杂的 运行进行介入也是不现实的。 也就是说,伍沃德将 机制结构还原成一系列可操控的变量相关是不可 行的。 机制论的因果理论则认为能让我们 把握到两 个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并将其认作是因果关系的 是这两个对象之间存在的某种机制。 从证据理论的 视角来看,机制论有如下特点:第一,与可操控性理 论相同的是,机制论也是从认识论层面将两个对象 之间在时空中的结合作为因果关系的证据;不同的 是,机制论并不认为这种结合关系表征为反事实的 概率依赖关系,而是应表征为产生这种依赖的实质 过程或活动。 第二,因此,在社会科学中,社会机制 各部分之间的生成过程和相互作用活动的证据组 成了因果假设的证据。 赖斯认为,过程或机制的每 一部分都是在自身的假设语境中建立起来的,这些 假设形成了一个关于过程或机制的复杂假设,这个 复杂的机制假设再形成对原初因果假设的支持。 〔7〕350 可以说,机制概念的生成性含义〔8〕98-99 为社会科学中 多样的因果关系形式提供了合理的辩护,这一点克 服了可操控性因果理论以反事实概率依赖“过度决 定”因果关系而造成的困难。 第三,机制概念本身具 有形而上学的内涵,这就反过来将因果关系的认识 论特征定义成了其形而上学规定。 第四,机制论的 困难是,许多生成过程和相互作用活动不能用形式 化语言来表达,这使得在机制论因果性形而上学的 意义上,单纯的依赖关系或函数关系就不能被视为 因果假设的证据,这有悖于具体的科学实践。 可操控性概率依赖与社会机制作为 社会科学 中因果假设的两种证据,同样是从认识论上对因果 关系的规定,可以说,它们互补地支持社会科学中 的因果假设。 然而,可操控性理论和机制论各自都 将这两种证据视为相互排斥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 自这两种理论各自试图从两种证据在认识论上乃 至方法论上的有效性重新建立唯一的因果性形而 上学。 三、不存在一种普遍有效的证据 根据休谟彻底的经验论观点,从证据到因果假 设的推理不能是演绎推理,只能是归纳推理。 那么 一方面,归纳推理得到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性,就这 一点而言,可操控性理论对“介入下不变性”关系做 出了限制:这种不变性是在一定时空区间内的不变 10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性;机制论则将因果假设看作是由机制的各个部分范式的证据理论以随机控制试验( randomized con- 之间的相互作用支持的,这实际上是承认了相关因 ducted trial,简称RCT)的方法作为证据的“黄金标 果关系的局部有效性。另一方面,归纳推理框架本准”。RCT通过控制组和实验组的对比来获得反事 身不具有普遍有效性,上述两种因果理论都违背了实依赖关系,并且通过随机化过程来获得表征这种 这一点,它们都将从各自证据到因果假设的推理框依赖的概率分布,可以说,可操控性因果理论就是 架视为一种普遍框架,从而定义各自的一种因果性一种典型的实验范式证据理论。赖斯认为不存在 形而上学。 种唯一有效或具有优先地位的证据,他的实用主义 从科学哲学史上来看,密尔( John Stuart Mⅲ)证据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赖斯指出通 提出的推理因果关系的五条归纳规则就是试图为常我们容易混淆两种证据,一种是支持性证据(sup 因果关系的推理建立一个普遍有效的推理框架。亨 porting evidence),另一种是保证性证据( warranting 普尔的“律则模型”实际上是诉诸演绎推理的有效 evidence)0x简而言之,支持性证据是其所支持假 框架来解决归纳推理的难题。而贝叶斯方法则是用设的“迹象”或“症状”,也就是说,目标假设可以说 概率计算来建立普遍有效的推理框架。这些寻求普明支持性证据,但也存在其他的(与目标假设不相 遍有效的推理框架来解决归纳难题的推理理论可容的)假设可以说明该支持性证据;而保证性证据 以被称为形式归纳理论,与此相对应,诺顿(John是能够或强或弱地证明目标假设成立的一系列证 D. Norton)提出了一种“质料”归纳理论( Material据。第二,从支持性证据到保证性证据,需要排除许 Theory of Induction) 多替代性假设。举例来说,概率相关性是因果关系 关于诺顿的质料归纳理论,简而言之,首先,归的支持性证据,而这一证据与其他可以排除( elimi 纳的有效性是来自相关问题中的事实材料而非普ate)共因关系、虚假相关、不稳定时间序列相关等 遍框架四°。以上述两个因果理论为例,之所以可以等替代假设的证据共同构成了对该因果关系的保 从反事实的概率依赖或某些机制过程中归纳出某证性证据。第三,对于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是支持性 种因果关系,这在于所处理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概率证据,存在什么样的说明这一支持性证据的替代假 数据的形式或是一种机制的构成,而不在于所有的设,要排除哪些替代性假设这些考虑由所涉问题的 因果关系都应该从反事实概率依赖或机制推得。第语境决定。这种语境包括所涉问题的背景知识以及 二,因此,所有的归纳都是局部性的,也就是说 具体科学实践的目标。 特定的归纳只对其所关注的特定局部事实材料有 综上所述,赖斯的实用主义证据理论需要考虑 效。这就免除了一种对其事实材料有效的证据形式(1)可以说明证据的多种假设,(2)排除一些替代假 也要对其他事实材料有效的要求。第三,质料归纳设,并且(3)这一过程是由语境所决定的,因此,结 理论可以转移归纳风险,也就是说,由新的现合这三个特点,赖斯又称他的证据理论为“取消主 象不符合某一解释这一现象的假设或理论带来的义的假设语境论”框架( the Eliminativist hypotheti 风险,不再对原假设的归纳框架造成威胁,而是转co- Contextualist(EMC) Framework)0。 移到了形成原假设的事实材料上 在赖斯证据理论的意义上,反事实的概率依赖 从质料归纳理论来看,无论是可操控的概率依证据和机制证据都是合理的支持性证据。由于社会 赖还是机制过程,就其所处理事实材料的局部性上科学的复杂性,说明或预测某一社会现象时,社会」 都是支持相关因果假设的合理证据,并不会由于它科学家们会获得来自各种渠道的事实材料或数据 们不能涵盖社会科学中复杂多样的因果关系而丧具体获得什么样的事实材料和数据形式是由所探 失其作为证据的资格。然而,进一步的问题仍没有求问题的背景知识和实践目标也就是语境所决定 解决:它们是如何支持和保证相关因果假设的呢?的。这些不同的事实材料或数据形式有的为反事实 概率依赖证据提供合理性,有的为机制证据提供合 四、两种证据的融贯 理性,这两种证据本身并不必然互相排斥,在排除 掉说明这些证据的替代性假设后,这两种证据可以 赖斯为回答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实用主义的共同构成对原因果假设的保证性证据。当然,这两 证据理论( 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这里的“实种证据对同一因果假设是支持还是反对也可能是 用主义”是相对证据理论的实验范式而言的,实验不相同的,那么要判定哪种证据应该被采纳或被排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性;机制论则将因果假设看作是由机制的各个部分 之间的相互作用支持的,这实际上是承认了相关因 果关系的局部有效性。 另一方面,归纳推理框架本 身不具有普遍有效性,上述两种因果理论都违背了 这一点,它们都将从各自证据到因果假设的推理框 架视为一种普遍框架,从而定义各自的一种因果性 形而上学。 从 科 学 哲 学 史 上 来 看,密 尔(John Stuart Mill) 提出的推理因果关系的五条归纳规则就是试图为 因果关系的推理建立一个普遍有效的推理框架。 亨 普尔的“律则模型”实际上是诉诸演绎推理的有效 框架来解决归纳推理的难题。 而贝叶斯方法则是用 概率计算来建立普遍有效的推理框架。 这些寻求普 遍有效的推理框架来解决归纳难题的推理理论可 以被称为形式归纳理论, 与此相对应, 诺顿(John D.Norton) 提出了一种 “质料” 归纳理论(Material Theory of Induction)。 关于诺顿的质料归纳理论,简而言之,首先,归 纳的有效性是来自相关问题中的事实材料而非普 遍框架〔9〕650。 以上述两个因果理论为例,之所以可以 从反事实的概率依赖或某些机制过程中归纳出某 种因果关系,这在于所处理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概率 数据的形式或是一种机制的构成,而不在于所有的 因果关系都应该从反事实概率依赖或机制推得。 第 二,因此,所有的归纳都是局部性的〔9〕651,也就是说, 特定的归纳只对其所关注的特定局部事实材料有 效。 这就免除了一种对其事实材料有效的证据形式 也要对其他事实材料有效的要求。 第三,质料归纳 理论可以转移归纳风险〔9〕664-665,也就是说,由新的现 象不符合某一解释这一现象的假设或理论带来的 风险,不再对原假设的归纳框架造成威胁,而是转 移到了形成原假设的事实材料上。 从质料归纳理论来看,无论是可操控的概率依 赖还是机制过程,就其所处理事实材料的局部性上 都是支持相关因果假设的合理证据,并不会由于它 们不能涵盖社会科学中复杂多样的因果关系而丧 失其作为证据的资格。 然而,进一步的问题仍没有 解决:它们是如何支持和保证相关因果假设的呢? 四、两种证据的融贯 赖斯为回答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实 用主义的 证据理论(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 这里的“实 用主义”是相对证据理论的实验范式而言的,实验 范式的证据理论以随机控制试验 (randomized conducted trial,简称 RCT)的方法作为证据的“黄金标 准”。 RCT 通过控制组和实验组的对比来获得反事 实依赖关系,并且通过随机化过程来获得表征这种 依赖的概率分布,可以说,可操控性因果理论就是 一种典型的实验范式证据理论。 赖斯认为不存在一 种唯一有效或具有优先地位的证据,他的实用主义 证据理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赖斯指出通 常我们容易混淆两种证据,一种是支持性证据(supporting evidence), 另一种是保证性证据(warranting evidence)〔10〕284。 简而言之,支持性证据是其所支持假 设的“迹象”或“症状”,也就是说,目标假设可以说 明支持性证据,但也存在其他的(与目标假设不相 容的)假设可以说明该支持性证据;而保证性证据 是能够或强或弱地证明目标假设成立的一系列证 据。 第二,从支持性证据到保证性证据,需要排除许 多替代性假设。 举例来说,概率相关性是因果关系 的支持性证据,而这一证据与其他可以排除(eliminate)共因关系、虚假相关、不稳定时间序列相关等 等替代假设的证据共同构成了对该因果关系的保 证性证据。 第三,对于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是支持性 证据,存在什么样的说明这一支持性证据的替代假 设,要排除哪些替代性假设这些考虑由所涉问题的 语境决定。 这种语境包括所涉问题的背景知识以及 具体科学实践的目标。 综上所述,赖斯的实用主义证据理论需要考虑 (1)可以说明证据的多种假设,(2)排除一些替代假 设,并且(3)这一过程是由语境所决定的,因此,结 合这三个特点,赖斯又称他的证据理论为“取消主 义的 假设语 境 论”框 架(the Eliminativist hypothetico-Contextualist(EMC)Framework)〔7〕344。 在赖斯证据理论的意义上,反事实的概率依赖 证据和机制证据都是合理的支持性证据。 由于社会 科学的复杂性,说明或预测某一社会现象时,社会 科学家们会获得来自各种渠道的事实材料或数据, 具体获得什么样的事实材料和数据形式是由所探 求问题的背景知识和实践目标也就是语境所决定 的。 这些不同的事实材料或数据形式有的为反事实 概率依赖证据提供合理性,有的为机制证据提供合 理性,这两种证据本身并不必然互相排斥,在排除 掉说明这些证据的替代性假设后,这两种证据可以 共同构成对原因果假设的保证性证据。 当然,这两 种证据对同一因果假设是支持还是反对也可能是 不相同的,那么要判定哪种证据应该被采纳或被排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11
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31卷第12期 除,也要由语境来决定。 意义上定义因果性,那么因果关系就会丧失客观 在这种证据理论的视野下,可操控性理论和机性,必须诉诸全知的理性主体来保证客观性,但全 制论是融贯的,它们互补地支持和保证社会科学中知的理性主体可能是不存在的。威廉姆森认为认知 的因果假设。然而,仍然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因果性理论类似于客观贝叶斯概率理论,概率信念 是虽然在放弃原来两种理论对因果性的形而上学由一个主体的证据决定,而概率本身只是一个全知 承诺后,可以使两种因果证据相容,但是这种相容主体应该采用的信念。(l合理的是,我们知道的 的因果证据所支持和保证的因果关系是一种怎样越多,我们的合理因果信念就越符合因果事实,全 的因果性概念呢?这仍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因果性知理性主体就是将这种合理的情况推向极致的 形而上学问题。 假设。 认知因果性理论对因果性形而上学问题做出 五、认识论与形而上学 回答,这种回答以认识论层面的因果关系特征为出 发点,这与可操控性理论以及机制论的做法相同 赖斯认同诺顿的质料归纳理论,这体现在他认而不同的是,后两个理论将认识论特征中的非认知 为语境中包含所涉问题的具体事实材料,而语境又因素作为因果性形而上学的规定,使得其与因果关 决定支持因果假设的证据,因此,这种因果关系也系的其他认知特征—其他证据不相融贯;而认知 是局部性的。更一般地来说,赖斯和诺顿是在强调因果性理论则是将因果关系的认知特征本身 因果证据的认知语境,这意味着在认识论层面定义关于使用因果关系的合理信念作为因果性形而上 因果关系,避免可操控性或机制性的绝对因果性形学的规定,从而使得各种因果关系的证据得以 而上学定义。这契合休谟做出定义1和定义2的立融贯。 场。然而,也可以再推进一步:既然不能从认识论层 面的因果特征来做出一种绝对的因果性形而上学 结论 规定,那么就直接在认识论上定义因果性。威廉姆 森( John Williamson)就提出了这样一种“认知因果 证据理论的视野来看,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 性”( epistemic causality)理论。 系问题获得了更为广阔的讨论空间:其一,各种因 首先,认知因果性理论在合理因果信念的意义果理论在证据理论视野下是融贯的;其二,强调因 上来理解因果关系。先要阐明一个主体的证据是如果证据的认知特性,将更多的能影响认知的非认知 何决定她应该采用哪种因果信念,然后将因果关系价值考虑进了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的探求中。赖 分析成一个主体根据总体证据所应采纳的一组因斯就认为,对于间接支持性证据,一定程度上是从 果信念。(一个主体的证据可以是反事实的概率非认知价值的方面来考虑的,如科学家是倾向于工 依赖性证据,也可以是机制性证据,这些证据决定业企业的因果决策,还是倾向于民众健康的因果决 了有哪些合理的因果信念,而这些证据的总体组成策就是从非认知价值方面的考虑。其三,不足之处 了一组应该被采纳的合理的因果信念,这组因果信在于,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毕竟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念就是因果关系本身。 简单地将形而上学归结为认识论是不能令人完全 其次,具体而言,证据对因果信念的决定在于满意的。正如贝叶斯方法的概率信念从何而来的难 要使用因果关系做什么。反事实的概率性证据适合题一样,因果信念也只能诉诸全知的理性主体。其 于因果关系的推理性或预测性的使用,机制性证据四,近二十多年来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热烈 适合于因果关系的说明性使用,这两者都是合理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社会科学具体研究实践 因果信念。一个全知的理性主体所拥有的因果信念中取得的新成果的激励。因此,要从认识论上推进 图就是因果关系本身,因此,反事实的概率性证据因果性形而上学研究,还需要紧密联系社会科学的 不会改变说明性使用因果关系的因果信念,机制性具体实践。可操控性的因果定义与机制论因果定义 证据也不会改变预测性使用因果关系的因果信念,在形而上学层面的融贯,或许取决于社会科学研究 它们共同构成了因果性的一种形而上学规定。m是否能进一步克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使得反事实 再次,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在合理因果信念的依赖关系以某种方式直接呈现为社会机制。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 31 卷 第 12 期 除,也要由语境来决定。 在这种证据理论的视野下,可操控性理论和机 制论是融贯的,它们互补地支持和保证社会科学中 的因果假设。 然而,仍然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 是虽然在放弃原来两种理论对因果性的形而上学 承诺后,可以使两种因果证据相容,但是这种相容 的因果证据所支持和保证的因果关系是一种怎样 的因果性概念呢? 这仍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因果性 形而上学问题。 五、认识论与形而上学 赖斯认同诺顿的质料归纳理论,这体现在他认 为语境中包含所涉问题的具体事实材料,而语境又 决定支持因果假设的证据,因此,这种因果关系也 是局部性的。 更一般地来说,赖斯和诺顿是在强调 因果证据的认知语境,这意味着在认识论层面定义 因果关系,避免可操控性或机制性的绝对因果性形 而上学定义。 这契合休谟做出定义 1 和定义 2 的立 场。 然而,也可以再推进一步:既然不能从认识论层 面的因果特征来做出一种绝对的因果性形而上学 规定,那么就直接在认识论上定义因果性。 威廉姆 森(John Williamson)就提出了这样一 种“认知因 果 性”(epistemic causality)理论。 首先,认知因果性理论在合理因果信念的意义 上来理解因果关系。 先要阐明一个主体的证据是如 何决定她应该采用哪种因果信念,然后将因果关系 分析成一个主体根据总体证据所应采纳的一组因 果信念。 〔11〕168 一个主体的证据可以是反事实的概率 依赖性证据,也可以是机制性证据,这些证据决定 了有哪些合理的因果信念,而这些证据的总体组成 了一组应该被采纳的合理的因果信念,这组因果信 念就是因果关系本身。 其次,具体而言,证据对因果信念的决定在于 要使用因果关系做什么。 反事实的概率性证据适合 于因果关系的推理性或预测性的使用,机制性证据 适合于因果关系的说明性使用,这两者都是合理的 因果信念。 一个全知的理性主体所拥有的因果信念 图就是因果关系本身,因此,反事实的概率性证据 不会改变说明性使用因果关系的因果信念,机制性 证据也不会改变预测性使用因果关系的因果信念, 它们共同构成了因果性的一种形而上学规定。 〔12〕77-78 再次,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在合理因果信念的 意义上定义因果性, 那么因果关系就会丧失客观 性,必须诉诸全知的理性主体来保证客观性,但全 知的理性主体可能是不存在的。 威廉姆森认为认知 因果性理论类似于客观贝叶斯概率理论,概率信念 由一个主体的证据决定,而概率本身只是一个全知 主体应该采用的信念。 〔11〕169 合理的是,我们知道的 越多,我们的合理因果信念就越符合因果事实,全 知 理 性 主 体 就 是 将 这 种 合 理 的 情 况 推 向 极 致 的 假设。 认知因果性理论对因果性形而上学 问题做出 回答,这种回答以认识论层面的因果关系特征为出 发点, 这与可操控性理论以及机制论的做法相同。 而不同的是,后两个理论将认识论特征中的非认知 因素作为因果性形而上学的规定,使得其与因果关 系的其他认知特征——其他证据不相融贯;而认知 因果性理论则是将因果关系的认知特征本身—— 关于使用因果关系的合理信念作为因果性形而上 学 的 规 定 , 从 而 使 得 各 种 因 果 关 系 的 证 据 得 以 融贯。 结 论 从证据理论的视野来看,社会科学中的因果关 系问题获得了更为广阔的讨论空间:其一,各种因 果理论在证据理论视野下是融贯的;其二,强调因 果证据的认知特性,将更多的能影响认知的非认知 价值考虑进了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的探求中。 赖 斯就认为,对于间接支持性证据,一定程度上是从 非认知价值的方面来考虑的,如科学家是倾向于工 业企业的因果决策,还是倾向于民众健康的因果决 策就是从非认知价值方面的考虑。 其三,不足之处 在于, 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毕竟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简单地将形而上学归结为认识论是不能令人完全 满意的。 正如贝叶斯方法的概率信念从何而来的难 题一样,因果信念也只能诉诸全知的理性主体。 其 四,近二十多年来社会科学中因果关系问题的热烈 讨论,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社会科学具体研究实践 中取得的新成果的激励。 因此,要从认识论上推进 因果性形而上学研究,还需要紧密联系社会科学的 具体实践。 可操控性的因果定义与机制论因果定义 在形而上学层面的融贯,或许取决于社会科学研究 是否能进一步克服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使得反事实 依赖关系以某种方式直接呈现为社会机制。 12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参考文献 Limits'J)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2013, 87(1) [7] Julian Reiss. 'A 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J]. Philosophy 1〕[英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of science, 2015, 82(3) [2] Bertrand Russel. ' On the notion of cause'J]. Proceedings of 〔8〕徐竹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因果机制理论述评哲学动态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New Series, Vol. 13(1912-1913 [3] Peter Spirtes. Clark Glymour, Richard Scheines. Causation. [9]John D. Norton. A Material Theory of Induction[J]. Philosophy prediction and Search(M.The MIT Press, 2000 of Science, 2003(70) [4] Julian Reiss. Time series, nonsense correlations and the prin 〔10 JUlian reiss.‘What’ s Wrong With Our Theories of Evi- ciple of the common cause'[C)/Russo, Federica and Jon ence?'[J. Theoria 2014(80). Williamson (eds ) Causality and Probability in the Sciences. [11 ]Federica Russo, Jon Williamson. ' Interpreting Causality in Texts in Philosophy(5). London: College Publications, 2007. the Health Seiences'J. 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the Philoso- [5]James Woodward. Making Things Happen: A Theory of Causal of Science. 2007. 21(2). Explanation(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12)Jon Williamson. Causal Pluralism versus Epistemic Causal [6]James Woodward. 'Mechanistic Explanation: Its Scope and ty'[. Philosophica, 2006(77) The Problem of Causation in Social Science under the view of Theory of Evidence PENG Xin-bo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two main causal theories in philosophy of social seience. one is the manipulability theory and another is the mechanism theory However, these two theories are mutually exclusive on the metaphysic problem of causality, therefore it is difficult to form a coherent causal theory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eories of evidence, the causal problem in social science could be considered as the problems of source of evidence and inference. John D. Nortons material theory of induction, Julian Reiss's 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 and John Williamson's theory of epistemic causality prowide a new perspective for forming a coherent causal theory in social science. Key words: causation: evidence: epistemology: metaphysic (本文责任编辑:费多益) 21994-2016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www.cnki.net
参考文献 〔1〕 [英]休谟.人性论[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 Bertrand Russel. ‘On the notion of cause’[J]. 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 New Series, Vol. 13 (1912 - 1913). 〔3〕 Peter Spirtes , Clark Glymour, Richard Scheines. Causation, prediction and Search[M].The MIT Press, 2000. 〔4〕 Julian Reiss.‘Time series, nonsense correlations and the principle of the common cause’ [C] ∥Russo, Federica and Jon Williamson (eds.) Causality and Probability in the Sciences. Texts in Philosophy(5). London: College Publications, 2007. 〔5〕 James Woodward. Making Things Happen: A Theory of Causal Explanation[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6〕 James Woodward. ‘Mechanistic Explanation: Its Scope and Limits’[J]. Aristotelian Society Supplementary, 2013,87(1). 〔7〕 Julian Reiss. ‘A 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J]. Philosophy of science, 2015,82(3). 〔8〕 徐竹.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的因果机制理论述评[J].哲学动态, 2012(3). 〔9〕 John D. Norton. A Material Theory of Induction[J]. Philosophy of Science, 2003 (70). 〔10〕Julian Reiss. ‘What’s Wrong With Our Theories of Evidence?’[J]. Theoria, 2014(80). 〔11〕Federica Russo,Jon Williamson. ‘Interpreting Causality in the Health Sciences’[J]. 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2007,21 (2). 〔12〕Jon Williamson. ‘Causal Pluralism versus Epistemic Causality’[J]. Philosophica, 2006(77). The Problem of Causation in Social Science under the View of Theory of Evidence PENG Xin-bo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Abstract: There are two main causal theories in philosophy of social science, one is the manipulability theory and another is the mechanism theory. However, these two theories are mutually exclusive on the metaphysic problem of causality, therefore it is difficult to form a coherent causal theory.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heories of evidence, the causal problem in social science could be considered as the problems of source of evidence and inference. John D. Norton’s material theory of induction, Julian Reiss’s pragmatist theory of evidence and John Williamson’s theory of epistemic causality provide a new perspective for forming a coherent causal theory in social science. Key words: causation; evidence; epistemology; metaphysic (本文责任编辑:费多益) 证据理论视野下社会科学因果关系问题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