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擦合 200够年12月10日镜权人某恨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随萄西厂破产。经查! 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货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站万元,货产负债率为461% 法院立案,在规定时何内通知债权人,并与2009年1月5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 报债权。规定2月10日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 有些街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德。例如从企库提走 产品抵债。 2月10日主持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确认:4家债权人,各种倩务累计1597万元。 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 2月11日法院栽定破产。3月9日成立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提出尉产分配方案,债权人 会议通过: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清算组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线费以59.7万元成交。 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如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信: 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解方案分配后,裁定峰止破产程序。 试分析: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粗保债权。中请破产合法马?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硫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酸产还债程 序但活什么? 3、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中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4,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什么? 5、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阁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6、债务人中请破产是香要得到他人同意? 了、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时阿有无不妥 8、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情偿是否有效? 9、银行有第分: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结论 1、银行有都分无财产粗保债权,中请破产合法 2、债务人申请破产要得到他人同意。国有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领主管部门同意为 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系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做出
综合 2008 年 12 月 10 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 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 法院立案,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与 2009 年 1 月 5 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 报债权,规定 2 月 10 日召开第 1 次债权人会议。 有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偿。例如从仓库提走 产品抵债。 2 月 10 日主持召开第 1 次债权人会议,确认:24 家债权人,各种债务累计 159.7 万元。 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 2 月 11 日法院裁定破产。3 月 9 日成立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提出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 会议通过: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清算组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续费以 59.7 万元成交。 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 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试分析: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破产还债程 序包括什么? 3、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4、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什么? 5、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6、债务人申请破产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7、债权人会议召开和清算组成立时间有无不妥? 8、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9、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结论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 2、债务人申请破产要得到他人同意。国有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 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做出

决议的职权。 3、第一次使权人会议召开不爱。清算组成立不爱: 4、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无效。 5、银行有部分燕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理论分析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粗保货权,申请破产合法。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得成为酸产债权, 凡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以财产给付为内容,以破产财产为义务主体的无财产担保的请 求权,在破产宜告时尚未终止的,均得成为碳产债权。 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可以是合同之债,也可以是事合同之债。例如,侵权行为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成者无因管理之使。 以下因素,不影响上述请求权成为破产债权。 ①债权标的的财产种类。 破产情权的标的须为财产之给付。这种财产不以金钱为限。也就是说。以非金钱的实物 为标的物的债权,也可以成为破产使权。自是,破产清算为集体请德。为便于清算分配起见, 需要将非金钱债权折算为金线债权。 债权的财条件。 破产宣告不废止债权原附有的条件,不论它是停止条件还是解除条件,因此,碳产宣告 时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得作为破产债权参如破产程序,但其权利的行使与存废。受破产清 算期同条件之成就与否的制约。具体说,附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期间,其停止条件未成 就的,或者其解除条件已成就的,失去受领分配权。 ③债权的终止桐限。 破产直告时尚未终止,面定于破产宣告后的某一时间终止的债权,得成为破产债权。该 债权成为破产债权后,其原定的终止期限即行废止。国是,这种废止的效力,不及于破产人 的连带债务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对酸产人的连带债务人的请求权,于原定终止期到来时, 失去对该连带债务人的的桌力。 ①债权的履行期限。 破产宣者具有废止债权的源定厦行期限的效力。所以,破产宣告时,无论债权的原定清 德期是否已经到来,均得成立破产使权。酸产宜告时未到期的使权,视为己到期债权。1是, 这种视为到期的效力,不及于破产人的连梦债务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对破产人的连带偾务
决议的职权。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不妥。清算组成立不妥。 4、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无效。 5、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理论分析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得成为破产债权。 凡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以财产给付为内容、以破产财产为义务主体的无财产担保的请 求权,在破产宣告时尚未终止的,均得成为破产债权。 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可以是合同之债,也可以是非合同之债,例如,侵权行为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或者无因管理之债。 以下因素,不影响上述请求权成为破产债权。 ①债权标的的财产种类。 破产债权的标的须为财产之给付。这种财产不以金钱为限。也就是说,以非金钱的实物 为标的物的债权,也可以成为破产债权。但是,破产清算为集体清偿。为便于清算分配起见, 需要将非金钱债权折算为金钱债权。 ②债权的附条件。 破产宣告不废止债权原附有的条件,不论它是停止条件还是解除条件。因此,破产宣告 时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得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但其权利的行使与存废,受破产清 算期间条件之成就与否的制约。具体说,附条件的债权,在最后分配期间,其停止条件未成 就的,或者其解除条件已成就的,失去受领分配权。 ③债权的终止期限。 破产宣告时尚未终止,而定于破产宣告后的某一时间终止的债权,得成为破产债权。该 债权成为破产债权后,其原定的终止期限即行废止。但是,这种废止的效力,不及于破产人 的连带债务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对破产人的连带债务人的请求权,于原定终止期到来时, 失去对该连带债务人的约束力。 ④债权的履行期限。 破产宣告具有废止债权的原定履行期限的效力。所以,破产宣告时,无论债权的原定清 偿期是否已经到来,均得成立破产债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 这种视为到期的效力,不及于破产人的连带债务人。也就是说,债权人对破产人的连带债务

人的请求权,仍受原定履行期限的约束。 ⑤连带债务人的存在。 破产债权的成立,不因破产人又连带债务人而受影响,在破产人有连带债务人的情况下, 债权人有向各连带情务人分别请求全银清径的权利。这意味若,倩权人有权以其全部情权额 参加破产程序,并问时以全额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清偿。但是,债权人从各莲梦债务人处 铁得的清修总额,不得超过其使权总额。因此,债权人受领破产分配后,仅可就使权的未足 清德部分向其他违带债务人追德。反之,债权人受领破产分配前已经由其他选带债务人获得 全部清偿的,不得再受领暖产分配:己经由其他连箭债务人获得部分清偿的,其受领破产分 配的数额不得超过倩权未足清整部分的数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破产还债程 序是: A德权人或倩务人的书面中请 B法院审查,决定是否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C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在0日内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并发布公告: D通知后30日内,公告3个月内,中报捷权 E3个月加15天内。由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F企业可以与德权人会议达成和解静议,法院认可,并发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G法院截定直告企业破产,15日内成立清算组,管理、处理有关事务,并分配: H分配完毕。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清算组白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3、徒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 A债权发生的证据 B债权的性质、数量。 C有无时产担保,和提供证据。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停止支付,并显连续性。 4、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 其一,企业经营不善。 其二,严重亏损。 其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要符合三个要件: 第一,债务的清使期限己经届满
人的请求权,仍受原定履行期限的约束。 ⑤连带债务人的存在。 破产债权的成立,不因破产人又连带债务人而受影响。在破产人有连带债务人的情况下, 债权人有向各连带债务人分别请求全额清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以其全部债权额 参加破产程序,并同时以全额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清偿。但是,债权人从各连带债务人处 获得的清偿总额,不得超过其债权总额。因此,债权人受领破产分配后,仅可就债权的未足 清偿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反之,债权人受领破产分配前已经由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 全部清偿的,不得再受领破产分配;已经由其他连带债务人获得部分清偿的,其受领破产分 配的数额不得超过债权未足清偿部分的数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破产还债程 序是: A 债权人或债务人的书面申请; B 法院审查,决定是否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C 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并发布公告; D 通知后 30 日内,公告 3 个月内,申报债权; E 3 个月加 15 天内,由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F 企业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认可,并发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G 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5 日内成立清算组,管理、处理有关事务,并分配; H 分配完毕,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I 清算组向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3、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 A 债权发生的证据。 B 债权的性质、数量。 C 有无财产担保,和提供证据。 D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停止支付,并呈连续性。 4、国有企业破产原因是: 其一,企业经营不善。 其二,严重亏损。 其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要符合三个要件: 第一,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第二,债权人已要求清怪。 第三,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该条还援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老,如无相反证据,可挂定为“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 5、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 A亏损情况 B会计服表。 C财产状况. D债权债务清糖。 E全民企业上级意见。 F其他。 6、债务人中请破产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徒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 可以申请直告破产,”这是就国有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因为,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 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情务人中请酸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月意是相类似的,例如,我国《公 可法》第移条和第10防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服东会、股份有限公可的股东大会,行使 对公司解酸、清算事项酸出决议的职权。公司白愿申请酸产,与公可解胜一样,是关系公可 存亡和股系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型此办理。 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于4月5日后的15天内召开,2月10日召开不晏。 清算组应于2月11日后15天内成立,3月9日成立不妥。 8、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情偿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碳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 分债权人的请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这是关于禁止个别清信的 现行线定。 要构成“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这一例外,演问时具备四项条作: 第一,债务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 第二,这种生产经营是正常的。即有利于企业财产保植和债权人的清德利益。 第三,所为的个别清德是必需的。即若不实施这一清偿,将有餐于全业财产和债权人利 益
第二,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第三,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该条还规定,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 5、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 A 亏损情况。 B 会计报表。 C 财产状况。 D 债权债务清册。 E 全民企业上级意见。 F 其他。 6、债务人申请破产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 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这是就国有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条件,因为,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是国家,而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权力。 这与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需要其所有权人同意是相类似的。例如,我国《公 司法》第 38 条和第 103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 对公司解散、清算事项做出决议的职权。公司自愿申请破产,与公司解散一样,是关系公司 存亡和股东权益得失的重大事项,也应照此办理。 7、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于 4 月 5 日后的 15 天内召开,2 月 10 日召开不妥。 清算组应于 2 月 11 日后 15 天内成立,3 月 9 日成立不妥。 8、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 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这是关于禁止个别清偿的 现行规定。 要构成“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这一例外,须同时具备四项条件: 第一,债务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 第二,这种生产经营是正常的,即有利于企业财产保值和债权人的清偿利益。 第三,所为的个别清偿是必需的,即若不实施这一清偿,将有损于企业财产和债权人利 益

第四,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批准。所以,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12条规定的啊间实底的个别清德,凡不具备这四项条件的,应认定为无效。 9、银行有部分燕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 优先云受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是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 优先充分受偿
第四,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批准。所以,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 12 条规定的期间实施的个别清偿,凡不具备这四项条件的,应认定为无效。 9、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有权优先受偿,理论上属于别除权。或把抵押财产单独拍卖 优先尝受银行债务,如果拍卖会是整体财产价值减少,也可以整体拍卖,但是保证抵押债权 优先充分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