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电脑下载一部逐移视频技可款190的元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朱叶 案情经过:(米源:中国经济国,2008年9月18日报道。作者:张定有) 8岁的任超奇和问为南阳市民的李香是生意伙作,二人在南阳光多大世界开了一家汽 车配件店。8月18日,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格警察米到店里,称李晋的电脑涉嫌传 播反动(不良)信息,要遗行检查。网络雾察当时顺便也检查了任超奇的电脑,发观了他下 载的淫穆视领后,就扣押了电脑主机.任超奇称,这都视颠是他2007年1山月从网上下载的, 长韵30分钟。当时自己还没有结婚,既没有传播,也设有让别人看,完全是为了好奇,事 后忘了副除: 9月12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 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他称自己看淫秽 视频虽然不对,但只是触一个人观看,没有传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类似夫妻在家中看黄 片,是否违法值得育榨。他说:“罚得太多了,如果罚00元,我也能接受。“ 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同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称,对任超奇的处罚,有本人陈述、检查笔录 和淫秽物品鉴定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八暖和第二十条。 《计算机信息网路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将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宜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 凶杀,恐怖。教曳犯零”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男子电脑下载一部淫秽视频 被罚款 1900 元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朱叶 案情经过:(来源:中国经济网,2008 年 9 月 18 日报道,作者:张定有) 28 岁的任超奇和同为南阳市民的李晋是生意伙伴,二人在南阳光彩大世界开了一家汽 车配件店。8 月 18 日,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网络警察来到店里,称李晋的电脑涉嫌传 播反动(不良)信息,要进行检查。网络警察当时顺便也检查了任超奇的电脑,发现了他下 载的淫秽视频后,就扣押了电脑主机。任超奇称,这部视频是他 2007 年 11 月从网上下载的, 长约 30 分钟。当时自己还没有结婚,既没有传播,也没有让别人看,完全是为了好奇,事 后忘了删除。 9 月 12 日,任超奇收到了警方的处罚决定书,称“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台电脑 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决定对任超奇“警告并处 1900 元罚款”。他称自己看淫秽 视频虽然不对,但只是他一个人观看,没有传播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类似夫妻在家中看黄 片,是否违法值得商榷。他说:“罚得太多了,如果罚 500 元,我也能接受。” 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称,对任超奇的处罚,有本人陈述、检查笔录 和淫秽物品鉴定为证,处罚的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六项和第二十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 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第二十条规定:违反第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

给予警告,有违法所阁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 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8年9月17日,河南者南阳市市民任超奇手持一张1900元的罚款单,申请行政复 议。 争议何思: 对任超奇处罚是否合法? 处理结果: 南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书认为任超奇一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因为任超 奇是初次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且情节较轻,对其作出警告 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过重,因此量睛此前的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数育,(见2008年 9月27日中国网) 对于南阳警方对任超奇的处罚决定,很多网友表示吃惊,称“按照这样的处罚逐辑,还 有不违法的树民吗”?有网民认为,复议结果这么快出米。与奥论和网民呼声不无关系。 大量网民和螺体提出质疑的同时,南阳网警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由网警“狂热的风” 出面,与众多质疑网民展开网上舌战,称“这个案件炒开了也好,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律课”。 网友:这个处罚本身适用法律镜存在着错误,南阳警方处罚依据的《办法》是公安部于 1997年12月30日领布的,但根据2006年3月1日起随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规定。复制、浏览淫秽作晶虽然不当,但如果不传播。不用作商业用途。并不构成违 法。 网警:公安局内部有专门研究法律的,处罚决定是需要他门批准的。经请示公安部法制 局,我门适用的法律没有错误。即便是《治安处罚法》,里面也写得很清楚,复制淫秽物品 是违法的,下载本身就是复制的一种,只不过是从互联网上复制到了自己的电脑里。 网友:个人电脑是私人空间,我的电薪黄片进得、南毒进得、警察进不得!请网警看看 0CTV,《中国青年报》,人家都说了处罚不对,你怎么看: 网警,媒体说的是法律有问题。不是南阳的执行有问题。法律怎么规定,我们怎么执行。 如果法律不修改,我建议大家改一改。我们按法律执行,如果说错,都也不是我们的事。 思考与互动: 如何实现对行政立法的盈督? 教师评析:
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 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8 年 9 月 17 日,河南省南阳市市民任超奇手持一张 1900 元的罚款单,申请行政复 议。 争议问题: 对任超奇处罚是否合法? 处理结果: 南阳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书认为任超奇一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因为任超 奇是初次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且情节较轻,对其作出警告 并处1900元罚款的处罚过重,因此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给予批评教育。(见 2008 年 9月27日中国网) 对于南阳警方对任超奇的处罚决定,很多网友表示吃惊,称“按照这样的处罚逻辑,还 有不违法的网民吗”?有网民认为,复议结果这么快出来,与舆论和网民呼声不无关系。 大量网民和媒体提出质疑的同时,南阳网警并没有保持沉默,而是由网警“狂热的风” 出面,与众多质疑网民展开网上舌战,称“这个案件炒开了也好,给大家上了一堂法律课”。 网友:这个处罚本身适用法律就存在着错误,南阳警方处罚依据的《办法》是公安部于 1997 年 12 月 30 日颁布的,但根据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罚法》规定,复制、浏览淫秽作品虽然不当,但如果不传播,不用作商业用途,并不构成违 法。 网警:公安局内部有专门研究法律的,处罚决定是需要他们批准的。经请示公安部法制 局,我们适用的法律没有错误。即便是《治安处罚法》,里面也写得很清楚,复制淫秽物品 是违法的,下载本身就是复制的一种,只不过是从互联网上复制到了自己的电脑里。 网友:个人电脑是私人空间,我的电脑黄片进得、病毒进得、警察进不得!请网警看看 CCTV、《中国青年报》,人家都说了处罚不对,你怎么看? 网警:媒体说的是法律有问题,不是南阳的执行有问题。法律怎么规定,我们怎么执行。 如果法律不修改,我建议大家改一改。我们按法律执行,如果说错,那也不是我们的事。 思考与互动: 如何实现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教师评析:

任超奇在白己的私人电脑里存放了涩秽视频,虽然一没有以此经营版卖,二没有传福他 人诱导他人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却被公安局找上门米搜查并认定藏有黄片且罚款1900大 洋。任超奇依法提出了行致复议。此事引起巨大反响。人们立即与“陕西延安夫妻丙在家里 看黄色藤片”事件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权利。还好,执法的公安人员及时 了解民意民声民情,及时反省自己执法的合法性,使这一事件没有让公民的肉体受到物害 评论人畅涛在《怎罚下载淫秽视频是法百行为》一文中说,网警执法的依据是公安部1 997年领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然而2006年3月1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祖淫移 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防物品成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 风传播淫秽信恳的“才构成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已经不再规定“到竟”,“查阅“ 注秽物品构成违法。《办法》是规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且出台时间更晚,根据“上 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任超奇根本没有速法, 因此,如果南阳市公安局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这次执法有误,或者伦够爽快地说明情况, 向公民微笑暗礼道款,完全量回不当处罚,都么,此案就能成为全国公安执法战线的一一个具 型范例。就橙在国家公民的心目中增添对公安子弟兵的一份信任和赞凳 因代理“天津首例乙肝歧视案”而声名运扬的李方平律师,在见到关于“南阳“罪秽程 事件'”报道的第二天,就向素方今报记者表示,他愿意为任超奇提供法律提助。亲杜南 阳为他打一场诉讼官司。他说,这场官司的普遍意义在于改变一种执法习惯。 李方平提出了他对此事的见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1997 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第五条规定:任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 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包括“宜扬封建违信、泽移、色情、整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嗖犯罪的”等九项内容,但无限制性和操作性条款。 006年3月1日起随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水十人条只对传播者 进行处得,而没有将公民复制、查阅淫移、色情信息纳入行政处罚内容。第六十九条也是贝 处罚组织播放淫移音像者,面对观看者不子处罚。鉴千1997年公安部通过的(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内容规定空泛且没有可操作性又与06年全围人 大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抵触。应该无效。“监控公民局私、上门校查电脑,还以下 载淫秽、色情信皂为名予以得款是一种明显省用警察权的行为。”原本对诉论前景满怀信心 的李方平,称这一事件没有实现它的售遍意义
任超奇在自己的私人电脑里存放了淫秽视频,虽然一没有以此经营贩卖,二没有传播他 人诱导他人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却被公安局找上门来搜查并认定藏有黄片且罚款1900大 洋。任超奇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此事引起巨大反响,人们立即与“陕西延安夫妻俩在家里 看黄色碟片”事件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权利。还好,执法的公安人员及时 了解民意民声民情,及时反省自己执法的合法性,使这一事件没有让公民的肉体受到伤害. 评论人杨涛在《惩罚下载淫秽视频是法盲行为》一文中说,网警执法的依据是公安部1 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然而2006年3月1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 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 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才构成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已经不再规定“浏览”、“查阅” 淫秽物品构成违法。《办法》是规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且出台时间更晚,根据“上 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任超奇根本没有违法。 因此,如果南阳市公安局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这次执法有误,或者能够爽快地说明情况, 向公民微笑赔礼道歉,完全撤回不当处罚,那么,此案就能成为全国公安执法战线的一个典 型范例,就能在国家公民的心目中增添对公安子弟兵的一份信任和赞赏. 因代理“天津首例乙肝歧视案”而声名远扬的李方平律师,在见到关于“南阳‘淫秽视 频事件’”报道的第二天,就向东方今报记者表示,他愿意为任超奇提供法律援助,亲赴南 阳为他打一场诉讼官司。他说,这场官司的普遍意义在于改变一种执法习惯。 李方平提出了他对此事的见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 1997 年 12 月 30 日公安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 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包括“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等九项内容,但无限制性和操作性条款。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只对传播者 进行处罚,而没有将公民复制、查阅淫秽、色情信息纳入行政处罚内容。第六十九条也是只 处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者,而对观看者不予处罚。鉴于 1997 年公安部通过的《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内容规定空泛且没有可操作性又与 2006 年全国人 大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抵触,应该无效。“监控公民隐私、上门检查电脑,还以下 载淫秽、色情信息为名予以罚款是一种明显滥用警察权的行为。”原本对诉讼前景满怀信心 的李方平,称这一事件没有实现它的普遍意义

从煤体关注的程度和网友热议的深度米看,“淫秒视频事件”不仅反映了公民权利意识 的觉醒和社会意识的增强,也暴露出了社会管理中的公权适用和私权保护问题。 借助该案例,我们应该有更深入的思考和行动。一是立法部门如何解决法与法打架的矛 盾,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更好地裤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二是执法主体和社会管 理者在运用公权力的时候,要明确执法依据、程序,增强约桌力,提高执法水平:三是作为 普通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生活风尚,在保护个人权益的同时更要推护公共利控。 从杜会的角度看。在电韩中看淫移视频和在家观看“黄片”的行为,都不应得到提码。 对于这起事件,我们应该抛开对网民、警黎行为的争论,而把眼光政在郑些制作贩卖“淫锣 提频”的不法分子身上。这些制“黄”贩“黄”的不法分子才是事件的真正“元凶
从媒体关注的程度和网友热议的深度来看,“淫秽视频事件”不仅反映了公民权利意识 的觉醒和社会意识的增强,也暴露出了社会管理中的公权适用和私权保护问题。 借助该案例,我们应该有更深入的思考和行动。一是立法部门如何解决法与法打架的矛 盾,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更好地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二是执法主体和社会管 理者在运用公权力的时候,要明确执法依据、程序,增强约束力,提高执法水平;三是作为 普通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生活风尚,在保护个人权益的同时更要维护公共利益。 从社会的角度看,在电脑中看淫秽视频和在家观看“黄片”的行为,都不应得到提倡。 对于这起事件,我们应该抛开对网民、警察行为的争论,而把眼光放在那些制作贩卖“淫秽 视频”的不法分子身上。这些制“黄”贩“黄”的不法分子才是事件的真正“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