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轴导栏作者:杨冬梅 第二章 民法基础知识辅导 2014-2-23 各位问学老师:大家好!我是天津电大经管学院经济法律基陆课程的责任教师畅冬梅。在此, 非常高兴能为各位的学习和教学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同学和老师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润 览内容。 一、重难点解析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是测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2自思、公平、等价有偿解则: 3.减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附1 5尊重杜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登原则: 6民事权拉受法律保护冢则。 (二》民事法律构成琴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没有法律 事实就不会形成任何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终止的客 观现象 这里须要强调,必须是指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才旋称作法律事实,根据 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贝有风备法定的条件 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杜会公共利益。 1
1 教学辅导栏 作者:杨冬梅 第二章 民法基础知识辅导 2014-2-23 各位同学老师:大家好!我是天津电大经管学院经济法律基础课程的责任教师杨冬梅。在此, 非常高兴能为各位的学习和教学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同学和老师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浏 览内容。 一、重难点解析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 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二)民事法律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终止,都必须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没有法律 事实就不会形成任何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终止的客 观现象。 这里须要强调,必须是指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才能称作法律事实。根据 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 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可襟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1,可搬销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人可自行选定是香否申请量睛该行为,他人及可法机关不主动干 预。无效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人无权选择是否使该行为谁续有效,有关国家机关应主动干预。 2.可输情的民事行为在撒销前仍是有效的:而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即在法律上视为无效, 3.可输销的民事行为在被量销后,当事人一般只返还财产和赔整损失:无效的民事行为被 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除承担前者责任外。有时还要按追骚财产。收归国有成集体所有成迈还给第 三人,甚至被遍究行政的或利事的责任。 (六)代莲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文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 示,其法律后果由蔽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1.代理是由代理人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所进行的法律行为: 2.代理人向相对人实城意思表示行为: 3.代理应在代理权限内递行: 4代理是由本人(被代理人》承受法律后果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有些与人的身 份直接相关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比如办理结婚叠记,演员展行表演合同等。 (七)时效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铁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 制度。其特征 1.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如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 2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时效的种类: 1.取得时效和滑灭时效。2.一般时效和特则时效。 (八》诉诊时效凝念与特征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论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法定提起群讼的时效期间,称为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既不是对权利人不及时行使权利的惩罚,也不是对义务人不及时 履行义务的保护。 诉松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其特征: 1诉诊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诊时效完成后,权利人虽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除有延长时效 的正当理由外,一般难于鞋诉。 2诉松时效届诱并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知白愿履行。权利人仍 有权受领,并且义务人不得以已过时效面请求返还 3诉论时效属于强制性的暖定。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论时效期间的蛇短、延长,以及顶先故弃时 2
2 (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人可自行选定是否申请撤销该行为,他人及司法机关不主动干 预。无效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人无权选择是否使该行为继续有效,有关国家机关应主动干预。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仍是有效的;而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即在法律上视为无效。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后,当事人一般只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无效的民事行为被 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除承担前者责任外,有时还要被追缴财产,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 三人,甚至被追究行政的或刑事的责任。 (六)代理的含义、特征及分类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 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1.代理是由代理人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所进行的法律行为; 2.代理人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行为; 3.代理应在代理权限内进行; 4.代理是由本人(被代理人)承受法律后果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有些与人的身 份直接相关的民事行为不能代理,比如办理结婚登记、演员履行表演合同等。 (七)时效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 制度。其特征: 1.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如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 2.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时效的种类: 1.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2.一般时效和特别时效。 (八)诉讼时效概念与特征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 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法定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称为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既不是对权利人不及时行使权利的惩罚,也不是对义务人不及时 履行义务的保护。 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其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虽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但除有延长时效 的正当理由外,一般难于胜诉。 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权利人仍 有权受领,并且义务人不得以已过时效而请求返还。 3.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缩短、延长,以及预先放弃时

效利登的协议均属无效行为: (九)情的含义与衡的发生和消灭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德是按照合同的的定或者依塑法律的规定,在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文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 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愿合同的的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债 权人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的义务为债务 情发生的根据是指产生情的法律事实。产生倩的法律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3其他根据。 街的清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现存之倩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清灭。债 终止的原因1履行,货的履行是债的终止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原因: 2.抵消: 3提存: 4.双方当事人的协议: 5混同: 6法律的规定或行政命令: 7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二、典型例题 通过对上述重难点问题的学习,你可以进行一下自我测试。如果你能够正确完成下面的避目, 说明你对本章己有了一定的认识。 案例分析愿 甲的丈夹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已失去行为能力。甲为了给乙看病及维特生计,未狂得乙的 同意将家中共有的一些财产变卖。 请问:甲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分析:甲这样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 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麦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 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 发生法律效力的, 3
3 效利益的协议均属无效行为。 (九)债的含义与债的发生和消灭 债是特定民事主体间特定的财产法律关系。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 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 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负有满足债权人请求的义务。债 权人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的义务为债务。 债发生的根据是指产生债的法律事实。产生债的法律: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其他根据。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现存之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消灭。债 终止的原因 1.履行,债的履行是债的终止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原因; 2.抵消; 3.提存; 4.双方当事人的协议; 5.混同; 6.法律的规定或行政命令; 7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二、典型例题 通过对上述重难点问题的学习,你可以进行一下自我测试,如果你能够正确完成下面的题目, 说明你对本章已有了一定的认识。 案例分析题 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已失去行为能力。甲为了给乙看病及维持生计,未征得乙的 同意将家中共有的一些财产变卖。 请问:甲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分析: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 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 方的法定代理人。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 发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