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关系 主讲:朱健仪教授

政府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是对社会进行统一、 有序管理的权力机构。这里的“政府”是作为公共关 系的客体而存在的。 一、政府公众的特征、意义 政府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与政府及各职能机构、政 府官员和工作人员,即组织与政府沟通的具体对象之 间的关系。 政府公众是所有传播沟通对象中最具社会权威性 的对象。 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的意义:

(一)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 政府掌握着制定政策、执行法律、管理社会的权 力职能,具有强大的宏观调控力量,代表着公众的 意志来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一个组织的政策、行为 和产品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无疑将对 社会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使组织的各种渠道 畅通无限
( )

(二)能为组织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通过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组织能够及时了解有关 政策的变动,能够较方便地争取到政策优惠和支持,能 够对有关本组织的问题在进入法律程序或管理程序之前 参与意见,使之有利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组织 应该主动建立和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双向沟通。 例:2001年雀巢、宝洁、摩托罗拉等国际化的大公 司纷纷打起支持北京申奥的大旗

二、搞好政府关系的原则 (一)一视同仁的原则 对于所有主管部门或政府的各级职能部门,对 于中央机关或地方政府,不能有所偏向。 (二)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因为政府及其职能机构都有严密的组织性,分 成不同的层次,各有自己的职能和权限。在与政府 及其职能机构打交道时,一定要按程序办事,不能 越级,否则会破坏关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 ) ( )

(三)遵守政府的政策法规的原则 1.法律法规是强制性的,组织必须把自己的行为限 定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2.方针政策具有引导与规范的作用,是政府行政管 理的有力工具,组织应当认真领会、贯彻执行; 3.国家计划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4.公共关系人员可与政府公务员建立个人的友谊, 但不能用行贿的方法求得政府及其职能机构的帮助 和支持
( ) 1. 2. 3. 4

三、政府公共关系实务 (一)帮助政府排忧解难 社会组织要在政府为难时,替政府着想,积极 帮助政府排忧解难,这样就能够换取政府对组织 的关切和主动支持,博得政府的好感和合作。如 在支持“希望工程”、抗灾赈灾、解决下岗职工 再就业等方面切实作出自己的贡献,无疑会充分 显示出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并受到社会的欢迎和 得到政府的好感
( )

(二)做模范公民 组织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时纳税、主动 承担社会义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只有模范 地听从政府的管理和领导,遵纪守法,才能赢得 政府的信赖和支持,从而在根本上与政府处于协 调一致的状态。 做“模范公民”,是协调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 最有效的方法
( )

(三)及时和真实地与政府沟通 政府需要每个社会组织及时、准确和真实地 报告有关情况,以制定政府政策、指令等。 组织将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问题汇报给 政府主管部门和官员,主动提出新的政策建议和 方案,争取政策性优惠和支持。 通过这种双向沟通,使政府的相关政策信息 和组织的真实信息能够及时地相互传递,良性循 环
制定

(四)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活动 要协调好政府关系,就必须使组织与政府关系 贴近,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扩大与政府部门的交 往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在我国,党和政府开展的政治活动比较多,组 织参与这类活动的机会也较多,如计划生育宣传、 反腐倡廉等。组织领导人应该以个人身份经常参 与上述活动,与政府官员广泛接触和交往。通过 各种交往了解政治环境,陈述影响组织利益和发 展的主张,提出有利的建议等,与政府官员友好 相处,以此扩大组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