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输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怎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也就是说 行政处罚不是在个人或组凯不履行法定义务时,促使文务人承担义务的措簏。而是对个人或 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成不正当行使权利时的一种制载,促使其不再重犯。行政处罚的这一特 征使其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相织。可法机关不能作为行 政处罚的适用主体,这就将行政处罚与刑罚区别开米。刑罚只能由司法机关来适用和执行, 行威机关不能作为适用刑罚的主体。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也组织,属于外邻行政 行为。这一特点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开米,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为,是基于行政机 美内部管理的层级美系或内部监督美系而形成的.被处分的对象只能为行政机美的工作人员 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面一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不能成为行政处分 的对象。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设么区别吗?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成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 眼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成精菌。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能组飘。而行政处分 的对象一校限于行政机关隶属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制哉的行为性顺不间。厅或处属外部行政行为,面厅政处分则属内事行政行为。 (3).制裁的原则不同.行政处罚是基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面予以的制我, 而行政处分测是基于职务违法或行政违纪行为给予的制裁。 (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行政处罚的范围广,在内容上可涉及被处罚人的人身自 由、财产、贷格。象誉等领域,而且惩罚程度比行政处分严。行政处分则一般贝限于荣誉、 眼务和资格等范围,怎罚程度较经。 (5)。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行政构图,吊销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贝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撒职和开 除等六种形式, (6)。两者的教济途径不月。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
第三编 行政行为 1.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也就是说, 行政处罚不是在个人或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时,促使义务人承担义务的措施,而是对个人或 组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正当行使权利时的一种制裁,促使其不再重犯。行政处罚的这一特 征使其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司法机关不能作为行 政处罚的适用主体,这就将行政处罚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只能由司法机关来适用和执行, 行政机关不能作为适用刑罚的主体。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 行为。这一特点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行为,是基于行政机 关内部管理的层级关系或内部监督关系而形成的。被处分的对象只能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而一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不能成为行政处分 的对象。 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设么区别吗?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 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 的对象一般限于行政机关隶属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外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则属内部行政行为。 (3).制裁的原则不同。行政处罚是基于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行政违法行为而予以的制裁, 而行政处分则是基于职务违法或行政违纪行为给予的制裁。 (4).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行政处罚的范围广,在内容上可涉及被处罚人的人身自 由、财产、资格。荣誉等领域,而且惩罚程度比行政处分严。行政处分则一般只限于荣誉、 职务和资格等范围,惩罚程度较轻。 (5).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 除等六种形式。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

中请复议或提品诉讼。获得教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 定的机关的上一馒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申诉。 3,行政处可与州罚的区别是什么? 刑刊,是制截见罪的刑事于段,行政处罚与刑罚均属法律制俄。二者的区别为: (1).制战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战,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刑得属于刑事 制载,属于司法权的一部分。 (2)。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刑罚适用于 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 (3),怎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刑符的怎罚程度比行政处罚的怎罚程度重,其适 用的程序是形事诉讼程序,而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是行政程序。 《4).制接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作出,而别罚则由人民 法院判处。 (5)。作出处可的形式不同。我围利法规定的用可种类其有九种,包括五种主利:管制, 拘段、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如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刊和没收财产。此外,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阳加适用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警告、 款,拘留,没收财物、责令停止营业、扣留减吊销营业执盟等。 4,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及执行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 具有承接关系。在相对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封,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其限行。但二者仍有本 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速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 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面 行政送制执行以行致管理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增添新的义 务,只是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栽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其着银点 在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每河:行政送制执行的目的在于收促义务人限行文务,其着眼点 在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原则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相类似,但二者有本 质区别。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基减,因面处罚一般是一次性的,非另有理由,对同一违法行 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施以两次以上的处罚,即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则不
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获得救济;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 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申诉。 3.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 刑罚,是制裁犯罪的刑事手段。行政处罚与刑罚均属法律制裁。二者的区别为: (1).制裁的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刑罚属于刑事 制裁,属于司法权的一部分。 (2).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刑罚适用于 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 (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刑罚的惩罚程度比行政处罚的惩罚程度重,其适 用的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而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是行政程序。 (4).制裁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作出,而刑罚则由人民 法院判处。 (5).作出处罚的形式不同。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共有九种,包括五种主刑: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警告、 罚款、拘留、没收财物、责令停止营业、扣留或吊销营业执照等。 4.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执行及执行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都是针对违反行政法上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行政行为,二者常 具有承接关系。在相对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可以强 制其履行。但二者仍有本 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 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 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 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管理相对方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增添新的义 务,只是强制相对方履行原定义务。 (2).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制裁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其着眼点 在于对“过去”违法行为的惩罚;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敦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其着眼点 在于对“将来”义务内容的实现。 (3).原则不同。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执行罚,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相类似,但二者有本 质区别。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戒,因而处罚一般是一次性的,非另有理由,对同一违法行 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施以两次以上的处罚,即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执行罚则不

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强遮义务人履行义务,如义务人受执行罚后仍不执行,可再施执行罚, 直到履行义务为止:。 5.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致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的体现,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 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二》实熊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三)实能处罚的眼权是法定的 《四》处河程序是法是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是指公平、正文。其基本精神是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循私情, 平等地对特不同身分、民恢、性别和不同宗数信钾的人。公正是国家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公民所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行政处罚中,公平即则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载 判,公平地处罚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飘。做到同样的递法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不同 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同等的处罚。同时,必须以公正面无偏私的程序达到公正的结果。 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以下三种情况属于违背公正原则 《二)同等情况,不同处罚。这是指两个以上违法者在违法行为和情节方面相月,但处 得结果却不相同。这种不公正的处罚既可以发生在同一行或机关对不同案件的处理上,也可 以发生在同一行政机关对月一案件有两个以上违法者的处理上。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实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载的一种形式,具有怎戒与教育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的适用过程中,对速法者要始终坚持教育与 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特、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对干情节显著 轻微,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改正的。可以从经成免予处罚。对于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也要注意轻重之别,能以必要的,恰当的处罚,从而达到特殊预防和教有的目的,收到较好 的社会效果
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义务,如义务人受执行罚后仍不执行,可再施执行罚, 直到履行义务为止。 5.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的体现,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 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二)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三)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四)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是指公平、正义。其基本精神是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循私情, 平等地对待不同身分、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公正是国家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公民所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行政处罚中,公平原则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裁 判,公平地处罚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受到同样的处罚,不同 的违法行为,不应受到同等的处罚。同时,必须以公正而无偏私的程序达到公正的结果。 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以下三种情况属于违背公正原则: (二)同等情况,不同处罚。这是指两个以上违法者在违法行为和情节方面相同,但处 罚结果却不相同。这种不公正的处罚既可以发生在同一行政机关对不同案件的处理上,也可 以发生在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案件有两个以上违法者的处理上。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惩戒与教育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的适用过程中,对违法者要始终坚持教育与 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对于情节显著 轻微,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改正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对于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也要注意轻重之别,施以必要的,恰当的处罚,从而达到特殊预防和教育的目的,收到较好 的社会效果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这一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姐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粗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更果。应当依法追究利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 替刷事处罚。 六,数济原则 这一原则是“无教济,则无权利(力) 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或处罚中的具体落实。公民、法人或者其也组织对行政主体给 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 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赔怪要求。 6。在我国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进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由于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因此,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 得。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1),行政拘图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线蓖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 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数养 这里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刷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隆力的 人所实随的一种处罚改违情施。劳动数养的期限是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利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陵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面给予的行或处得措施,这种处罚形 式直接剥夺了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因此,它只适用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 对方。 (2).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日成智时扣留违法者己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域隆格的 正书,其目的在于取清减暂封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和剥夺成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 替刑事处罚。 六、救济原则 这一原则是“无救济,则无权利(力)” 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落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给 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 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6.在我国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一)人身罚 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由于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因此,人身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 罚。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1).行政拘留 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 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 这里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 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劳动教养的期限是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 (二)行为罚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这种处罚形 式直接剥夺了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因此,它只适用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 对方。 (2).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 证书,其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和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三)财产罚 时产罚是行或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测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财产罚是运用阁最 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财产罚的形式主要有罚咸和没收财物(没收造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等)两种: 《1).罚款 罚款是置行或主体强制进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钠一 定数量货币的处罚。罚款是行改处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处罚形式,在有行政处可规定的法 律规范中,几乎均有罚数的规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没收财物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选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丰法财物包括违禁品 或实庞违法行为的工具收白国有的处罚方式,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 产。 《四》申诚罚 申诚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线意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 织的造责和警戒。申诚罚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 门方式。其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1).警告 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诚或迹责。在一般情况下,警告可以适用于任何违法行 为。 (2)。通报批评 这是中诚罚的另外一种形式,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背上的愿戒措城。通服批评与警 告相似。目的是使违法者名督上受到影响,给其迹成一定的精神压力。 7。符合行政处罚的主体的条作是什么? 行政处罚经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属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组织,但对于行政狗留、 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或处罚权测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 织代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三〕财产罚 财产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财产罚是运用得最 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财产罚的形式主要有罚款和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等)两种: (1).罚款 罚款是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 定数量货币的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中适用最广泛的一种处罚形式,在有行政处罚规定的法 律规范中,几乎均有罚款的规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没收财物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 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 产。 (四)申诫罚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 织的谴责和警戒。申诫罚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 罚方式,其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1).警告 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在一般情况下,警告可以适用于任何违法行 为。 (2).通报批评 这是申诫罚的另外一种形式,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与警 告相似,目的是使违法者名誉上受到影响,给其造成一定的精神压力。 7.符合行政处罚的主体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 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 织代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递法行为需要选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 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文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 监督,不得再委托其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放行政处罚。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黄处罚行为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作及方式是什么?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速法的基陆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 子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或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 体方法等运川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或处得。 1,行政处罚适用的筒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或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或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 行或机关委托的组凯。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或管理供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成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 效,超过法定的追究时效,则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是指行政处罚的实主体依法决定给予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的 方法。 1,一事不再罚款《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 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基本立法意图是禁止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依据各白负责 执行的立法文件,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分测作出罚款处罚,但允许罚款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处罚 存在。 2.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 行政相对方违反行政管理供序的行为,依法应当命子处罚的,则必须依法处罚,不得姑 息。但在下列情况下。则应区别情况具体处理。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应责令其监炉人加以管教。 已满】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 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 监督,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8.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及方式是什么?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 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 体方法等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一.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行政处罚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即为违法或无效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 效,超过法定的追究时效,则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依法决定给予处罚以及给予何种处罚的 方法。 1.一事不再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 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其基本立法意图是禁止不同部门的行政机关依据各自负责 执行的立法文件,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处罚,但允许罚款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处罚 存在。 2.关于行政处罚的具体量罚 行政相对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则必须依法处罚,不得姑 息。但在下列情况下,则应区别情况具体处理。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得队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 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做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 行政处罚。 (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暖者减轻处罚:即主动酒除成者减经进 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以 及其他依法从轻或者藏轻行政处罚的。 《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迹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请说一说行或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 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设置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有助于 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但其适用的条件是很严格的。《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 实确青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能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南。这是指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速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 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觉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 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简易程序的风体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暂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正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所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或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洗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美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读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 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 行政处罚。 (3)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 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以 及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9.请说一说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 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设置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有助于 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但其适用的条件是很严格的。《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由此可见,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这是指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 为。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 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

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论。 10.请说一说行政处罚一校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通常 是按肌一粮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徒定。简易程序属于特殊情况, 《一》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1,处罚较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 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数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 2.情节复杂的案件,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可的事实认定有分线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 件。 《二》一般程序的巩体内容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所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所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了日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换定书送 达当事人。 11。请说一说行政处词的听证程序。 行攻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决定在被作出之前,在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举 行由该案的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参如的公开所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与调查人员舞论的公所 会。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的一个中间程序,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 1。所证的适用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所证只适用于行或处罚较重的行或处罚案件,即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正或执属、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当事人对限制人身 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斯证的权利,当事人要 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所证。 2,听证的具体程序
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10.请说一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通常 是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简易程序属于特殊情况。 (一)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1.处罚较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 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 2.情节复杂的案件,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 件。 (二)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 达当事人。 11.请说一说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决定在被作出之前,在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举 行由该案的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参加的公开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与调查人员辩论的公听 会。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的一个中间程序,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 1.听证的适用条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听证只适用于行政处罚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即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当事人对限制人身 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处罚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 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2.听证的具体程序

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来组织: 《1)当事人要求所证的,应当在行攻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当事人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如当事人举行所证的时间、地点: (3》除沙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4)听任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一2人代理: (6)举行所正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速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 行申料和质证: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8)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依题《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制作决定, 12.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4、45,46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连循以下单则: (一》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行成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 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论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或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解论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决定罚款与收数罚款相分离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或机关应当与收缘得款的机构相分离, 该法第46,47,48、49,50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不得白行收蟹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 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数国库
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来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当事人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 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 1 一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 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8)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制作决定。 12.行政处罚执行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4、45、46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 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 该法第46、47、48、49、50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 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