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间题解答(七)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朱叶 学生同:第七章香要了解草爆些内容? 老韩答: 一、了解1 1、收集证据的意围和果道 证据的收集范围因各个案件的情况和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总的米说,凡是同案作事实 存在联系、可以证明案情的客观事实的,都属于牧集的范围,大致有:(1)有关能证明案 件对象的事实:(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迁据材料(有罪方面):(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 的证据材料(无罪方而);(4)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招材料, 收集正据的渠道也是多方面的,因刷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不月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有 (1)现场粉查或粉验。在刑事案件中,这是普湖收集证暴的渠道,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也采 用此果道。大部分物证或书证都通过此果道而获得。《2)搜查和锁查。搜查、扣押以及应 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是获得证据的重要果道。但是。民事证据的收集一般不能采用侦查手 段。《3)深人群众调查。这是传统的最广泛的取得证据的渠道。只有广泛发动群众、依靠 群众,才能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4)串讯按告人或油问当事人。这也是取得证据的果道 之一。因为被告人或当事人大多是亲身经历者,提取证据当然不能离开他们。(5)机关单 位或公民主动提供证据。这是常见的证据来源,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渠道。 2、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 (1)收集迁据的原则 A.必须依盟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我国《刑事诉论法》。《民事露论法》、《行 政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基至还就收集证据的具体行为规定了方 式、方法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与案作有关或了解案情的一切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 证据的条件,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情误,使收集证据工作陵够有效地进行. B.收集证据必烫依靠群众。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有依靠群众 的规定。从刑事诉松角度看,所查办的任何犯罪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人民群众最了 解见里发生的有关情况。从民事诉论、行政诉讼角度看,民事纠翰爱生于群众之中,行政行 为引发的争议发生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夙之间,民事刘纠粉、行 政争议均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关菲众十分关心这些诉运的进行及处理结果
学生问题解答(七)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朱叶 学生问:第七章需要了解掌握哪些内容? 老师答: 一、 了解: 1、 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 证据的收集范围因各个案件的情况和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总的来说,凡是同案件事实 存在联系、可以证明案情的客观事实的,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大致有:(1)有关能证明案 件对象的事实;(2)肯定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据材料(有罪方面);(3)否定案件事实方面 的证据材料(无罪方面);(4)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一切证据材料。 收集证据的渠道也是多方面的,因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有: (1)现场勘查或勘验。在刑事案件中,这是普遍收集证据的渠道,在民事案件中有时也采 用此渠道。大部分物证或书证都通过此渠道而获得。(2)搜查和侦查。搜查、扣押以及应 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是获得证据的重要渠道。但是,民事证据的收集一般不能采用侦查手 段。(3)深人群众调查。这是传统的最广泛的取得证据的渠道。只有广泛发动群众、依靠 群众,才能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4)审讯被告人或询问当事人。这也是取得证据的渠道 之一。因为被告人或当事人大多是亲身经历者,提取证据当然不能离开他们。(5)机关单 位或公民主动提供证据。这是常见的证据来源,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渠道。 2、 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 (1)收集证据的原则 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 政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法定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甚至还就收集证据的具体行为规定了方 式、方法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一切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 证据的条件,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使收集证据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 B.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有依靠群众 的规定。从刑事诉讼角度看,所查办的任何犯罪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人民群众最了 解犯罪发生的有关情况。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角度看,民事纠纷发生于群众之中,行政行 为引发的争议发生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民事纠纷、行 政争议均会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关群众十分关心这些诉讼的进行及处理结果

因此,群众不仅了解案情,也能够提供有关纷争事实的证据。依靠群众收集有关民事纠粉, 行或争议的证据,才能正确认定、解决民事纠的和行政争议,确保诉论酒动顺利进行, C,可法人员收集证据和当事人举证相结合。这一厚侧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论和行政诉 论中均有体现,既符合三种露讼案件的特点,又能充分发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积极作用和调 动法院收集证据的主动性,以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2)收集正据的要求 收集证据除了必须避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必须依狐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证据由谁收集,收集证据要遵守什么程序等等, 法律上军有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保证证据客观、真实,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所谓主动、及时,就是指案件发生后。赶赴观场要快, 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快速进行深人调查,以免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如前所述,证据的内容 是会随着时阿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甚至清失的,所以调查人员必须迅速及时地收集证那。及时 收集证据,既包括从正面收集正据。也包暂及时从反面、从排释其他可能性方面收集证据。 C。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就是要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去收 集客观存在的证据材料,既不能用主观猜想去代替客观事实,也不能按主观需要去收集证据, 更不能弄虚作假去伪造证据。收集证据是为了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无论调查人员在诉诊中 处于何种地位,都位该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客凳全面地收集证据,所酬全面地收集证 据,就是要从不阿的角度去收集伦迁明所有案件事实要素的证据,既不能只牧集支持某事实 主张的证据而不收集能否定该事实的证据,也不能只收集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不牧集 证明案件次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两方 面,对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都应收集。 D.收集证据必须深人、细政。证据的存在形式一般比较隐蔽。不论是物证还是节证, 往往都是被隐藏。故覆盖的,有的甚至埋在地下。有的证据十分饵小,肉眼看不见。即使是 言词证据,证人也往往不肯轻导讲出来。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隐存于大千世界,了解案 情的证人混藏于荟芸众生之中,再加上某些当事人故意隐匿证据并制造假象,调查人员若不 深人、细政地进行调查研究,很难完成收集正据的任务。 E,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任何案件军是在一定的封空条件下发生的,必然会在一定 的社会环境中留下痕迹、产生影响,这就为查明案件真相提供了客观可伦性。因此,必须到 群众中去调查了解,依章群众提供线素和证据。深人群众,依靠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是我 们人民民主国家的有力式器。是战胜困难,查明案件真相的法宝
因此,群众不仅了解案情,也能够提供有关纷争事实的证据。依靠群众收集有关民事纠纷、 行政争议的证据,才能正确认定、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C.司法人员收集证据和当事人举证相结合。这一原则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 讼中均有体现,既符合三种诉讼案件的特点,又能充分发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积极作用和调 动法院收集证据的主动性,以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2)收集证据的要求 收集证据除了必须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证据由谁收集,收集证据要遵守什么程序等等, 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保证证据客观、真实,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所谓主动、及时,就是指案件发生后,赶赴现场要快, 立即着手收集证据,快速进行深人调查,以免失去收集证据的机会。如前所述,证据的内容 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甚至消失的,所以调查人员必须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及时 收集证据,既包括从正面收集证据,也包括及时从反面、从排除其他可能性方面收集证据。 C.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所谓客观地收集证据,就是要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去收 集客观存在的证据材料,既不能用主观猜想去代替客观事实,也不能按主观需要去收集证据, 更不能弄虚作假去伪造证据。收集证据是为了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无论调查人员在诉讼中 处于何种地位,都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所谓全面地收集证 据,就是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收集能证明所有案件事实要素的证据,既不能只收集支持某事实 主张的证据而不收集能否定该事实的证据,也不能只收集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不收集 证明案件次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司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两方 面,对于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都应收集。 D.收集证据必须深人、细致。证据的存在形式一般比较隐蔽。不论是物证还是书证, 往往都是被隐藏。被覆盖的,有的甚至埋在地下。有的证据十分细小,肉眼看不见。即使是 言词证据,证人也往往不肯轻易讲出来。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隐存于大千世界,了解案 情的证人混藏于芸芸众生之中,再加上某些当事人故意隐匿证据并制造假象,调查人员若不 深人、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很难完成收集证据的任务。 E.收集证据必须依靠群众。任何案件都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的,必然会在一定 的社会环境中留下痕迹、产生影响,这就为查明案件真相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因此,必须到 群众中去调查了解,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和证据。深人群众,依靠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是我 们人民民主国家的有力武器,是战胜困难、查明案件真相的法宝

F.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许多证据单靠传统的方法是无法收集的, 必须将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运用到收集证据中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取证据。 G.收集证据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证据虽然都能对案件起到一定的 迁明作用,但也有主,次之分。我们要注重收集那华对案件有决定作用的关键证据,不要主、 次不分。同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淮漏任据不但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更重 要的是会影响案件的查明· 目。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由于国家诉讼货源的有限,效率始蜂是诉讼追求 的一暖目标,在收集证据时也应讲求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清耗,尽量减少那 些不必要的支出 二、领会: 1,收集证据的方法 (1)询问 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随和方法。无论别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论案 件,收集证据的其他措能和方法都可以不用。难独面问是必不可少的。询问的对象一般为案 件中的证人和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除外)。 (2)讯间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来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利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讯问是利事案件中您不可少的正据收集措篷和方法,其对象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犯馨嫌量人 或被告人。讯月所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包括他们的无 罪辩解。 (3)辨认 裤认是要求当事人成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成人员中,挑选出白己曾经所见所 闻的部分。辨认是很多案件中军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因为,辨认结论及其相 关的证言和笔录都可以成为案件中的证据。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证人:湖认 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成场 所。 (4)尉验 物验是执法人员亲修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话动。妆验的主体仅限于执法机关, 律师无权进行勘验。肠最他是很多案件中军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城和方法。粉验的对象一 般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
F.收集证据必须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许多证据单靠传统的方法是无法收集的, 必须将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运用到收集证据中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取证据。 G.收集证据要抓住本质,分清主次,并要注意保密。证据虽然都能对案件起到一定的 证明作用,但也有主、次之分。我们要注重收集那些对案件有决定作用的关键证据,不要主、 次不分。同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保密。泄漏证据不但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更重 要的是会影响案件的查明。 H.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由于国家诉讼资源的有限,效率始终是诉讼追求 的一项目标。在收集证据时也应讲求经济效益,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成本消耗,尽量减少那 些不必要的支出 二、 领会: 1、 收集证据的方法 (1)询 问 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无论刑事、民事还是行政诉讼案 件,收集证据的其他措施和方法都可以不用,唯独询问是必不可少的。询问的对象一般为案 件中的证人和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除外)。 (2)讯 问 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讯问是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其对象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讯问所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包括他们的无 罪辩解。 (3)辨认 辨认是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人员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 闻的部分。辨认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因为,辨认结论及其相 关的证言和笔录都可以成为案件中的证据。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和证人;辨认 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 所。 (4)勘验 勘验是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的主体仅限于执法机关, 律师无权进行勘验。勘验也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勘验的对象一 般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

(5)检查 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检查是主要在与人体 状况有关的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错施和方法。检查的对象一股为活人的身体,所以,又称 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 瘦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成人身选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 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情施和方法。搜查的对象可以是 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 (T)实验 实验是执法机关根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实验多用 于刑事案件的债查过程中,所以又称为值查实验,但是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有需要用 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米查明事故的原因成验证当事人成证人的陈述,实验笔录是其主要的证 暴形式。 (8)鉴定 墓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成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对有关问题进行检 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也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牧集精嫩和方法。密定 的对象多种多样,既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书正:既可以是话人,也可以是尸体。婴定的主 体是各学科或专业衡城内的专家。鉴定结论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不同的主体,收集任据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在形事诉迳中,司法人员收集证据的方法主 要是现场粉的、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淘问被害人、 检查。搜查、扣押和鉴定。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则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 物证和音像证据、进行粉验和鉴定等。 2,正据保全的种类 从时间米看,证据保全可以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 诉论前的证据保全包括行或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公证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和人民法院 应中请采取的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对于经公证保全的证据,除有相反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外, 应当确认其真实性。至于其证明力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美于人民法院能否 采取诉论前证据保全错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认凯也不一致。诉论中的证据保全包 括利事自诉中的证据保全,民事诉途中的证据保全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在诉论过程中,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职权成者应中请采取证据保全措能。公证机关采取任据保全
(5)检查 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检查是主要在与人体 状况有关的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检查的对象一般为活人的身体,所以,又称 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6)搜查 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 材料的专门活动。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搜查的对象可以是 场所,也可以是人身,还可以是车船等物体。 (7)实验 实验是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实验多用 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所以又称为侦查实验。但是在其他种类的案件中也可能有需要用 这种再现性实验方法来查明事故的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实验笔录是其主要的证 据形式。 (8)鉴定 鉴定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对有关问题进行检 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也是很多案件中都可以采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鉴定 的对象多种多样,既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书证;既可以是活人,也可以是尸体。鉴定的主 体是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专家。鉴定结论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不同的主体,收集证据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在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收集证据的方法主 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被害人、 检查。搜查、扣押和鉴定。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则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 物证和音像证据、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2、 证据保全的种类 从时间来看,证据保全可以分为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 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包括行政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公证机关采取的证据保全和人民法院 应申请采取的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对于经公证保全的证据,除有相反证据足以将其推翻外, 应当确认其真实性。至于其证明力的大小,则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关于人民法院能否 采取诉讼前证据保全措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学术界认识也不一致。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包 括刑事自诉中的证据保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在诉讼过程中, 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公证机关采取证据保全

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直接采取保全措施,行政机关和人民法完采取证据保全错施, 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必领向行政机关、 公证机关和人民法院透交申请书。 、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 (1)证据保全程序 A,中请。正据保全程序一般是从当事人提起中请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证 据保全的申请。中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B.审批。由干证据保全有诉论前保全和诉论后保全之分,其审批程序也不一样。诉论 前保全一般向公证机关提出,诉论后保全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途法》规定,人民法院 接到当事人证据保全的中请后,先选行审查,然后作出截定。对于情况紧总的也必须在裁定 开始执行前作必要的调查,以免发生错误。 (2)证据保全措施和要求 A,狂据保全措熊。证据保全措能是指执法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的具体方法。证据保全的 罐菌,法律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迁据保全捕施必须与证 据的种类和特狂一致,即特定的证据种类只能采取特定的证据保全措施。对“正人证言”进 行保全的,可以采取询问,素音、录像的方法。对物证采取保全措能。可以通过勘验制作船 验笔染成者拍属、录像的方法,也可以提取原物,对书证,可以进行的照和复制。 B。正据保全的要求。提取正据与最后使用证据之间辉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应该受零 保管那些己经提取的证据材料。需要保管的证据材料主要是各种物证,书证和音像证据。做 好证据保全工作的主要要果是: 第一,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就要有健全的证据移交和证据保管手续,形成完整的证据 保全程序。这一程序应包括该证据材料从现场收集到接触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二,对于已保全起米的证据注意要普保存,不得随意损坏或使川。或调换、变卖。 第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全人员要对收集到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材料严格保密,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人证来说也有个“保密”日题,那就是要替证 人保密并保障证人的安全,特别是在团体犯罪、暴力犯墨等重大利事案件中。 第四,证据材料的有关情况醒在诉讼文书威蜜鞋中写明,必要封,应附上证据材4的區 片。 二、掌握: 1、收集证据的概念
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不得直接采取保全措施。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向行政机关、 公证机关和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1、 证据保全的程序和要求 (1)证据保全程序 A.申请。证据保全程序一般是从当事人提起申请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证 据保全的申请。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B.审批。由于证据保全有诉讼前保全和诉讼后保全之分,其审批程序也不一样。诉讼 前保全一般向公证机关提出,诉讼后保全向法院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 接到当事人证据保全的申请后,先进行审查,然后作出裁定。对于情况紧急的也必须在裁定 开始执行前作必要的调查,以免发生错误。 (2)证据保全措施和要求 A.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是指执法机关进行证据保全的具体方法。证据保全的 措施,法律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证据保全措施必须与证 据的种类和特征一致,即特定的证据种类只能采取特定的证据保全措施。对“证人证言”进 行保全的,可以采取询问、录音、录像的方法。对物证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通过勘验制作勘 验笔录或者拍照、录像的方法,也可以提取原物。对书证,可以进行拍照和复制。 B.证据保全的要求。提取证据与最后使用证据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应该妥善 保管那些已经提取的证据材料。需要保管的证据材料主要是各种物证、书证和音像证据。做 好证据保全工作的主要要求是: 第一,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就要有健全的证据移交和证据保管手续,形成完整的证据 保全程序。这一程序应包括该证据材料从现场收集到接触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二,对于已保全起来的证据注意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损坏或使用,或调换、变卖。 第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全人员要对收集到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材料严格保密,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人证来说也有个 “保密”问题,那就是要替证 人保密并保障证人的安全,特别是在团体犯罪、暴力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中。 第四,证据材料的有关情况应在诉讼文书或案卷中写明,必要时,应附上证据材料的照 片。 二、 掌握: 1、 收集证据的概念

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论或非诉论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债查、检察、审判人员、 当事人及其诉论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 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话动。这一微念包括以下内容: (1)收集证据的丰体是公安、可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诉途代理人。在我国: 收集证据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留工作。我国利事诉论法、民事诉论法, 行或诉论法对收集证据的主体及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利事诉论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 在民事诉论中,全面收集调查证据不再只是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的眼责,只有在当事人 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证据时,或者对音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疑问时,以及双 方当事人所常证据相互矛盾需煲进一步查实时,司法人员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在行政诉论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有责任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证据, 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结果:且在诉论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而人民法院只有 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集证据。 收集正据。又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2)收集迁据的方法必须合法。别事证据的收集可适用各种合法值查和调查手段,民 事、行政证据具能通过调查的方法取得。 (3)收集到的仅为证据材料。通过收集获得证据材料,尚不能称为证据,就是说还不 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材料只有在经过了法庭查证,通过了审查判断,核实了真伪之后, 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2、正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博正据的固定和保管,是折为了斯止特定证据的自然张灭,人为的级灭或者以 后难以取得,因而,在牧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因定下来。加以妥善保 管,以便可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精德。证据保全的特征是: (1)诉论任据的保全是在诉设过程中或诉设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 不按破环减灭失的保护性措能。 (2)保金排鼓深取的条件一般是: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行或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才旋深取证据保全指随。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 院应当按盟法律规定的一殿的调查取证措篷。 《3)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美。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机关认为证据 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情施。行政机关在
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 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内容: (1)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我国, 收集证据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工作。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对收集证据的主体及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全面收集调查证据不再只是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的职责,只有在当事人 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证据时,或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疑问时,以及双 方当事人所举证据相互矛盾需要进一步查实时,司法人员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有责任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证据, 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结果;且在诉讼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而人民法院只有 在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才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又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 (2)收集证据的方法必须合法。刑事证据的收集可适用各种合法侦查和调查手段,民 事、行政证据只能通过调查的方法取得。 (3)收集到的仅为证据材料。通过收集获得证据材料,尚不能称为证据,就是说还不 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材料只有在经过了法庭查证,通过了审查判断,核实了真伪之后, 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2、 证据保全的概念 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是指为了防止特定证据的自然泯灭、人为的毁灭或者以 后难以取得,因而,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用一定的形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加以妥善保 管,以便司法人员或律师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的一种措施。证据保全的特征是: (1)诉讼证据的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前采取的,是一项保证证据完整和真实, 不被破坏或灭失的保护性措施。 (2)保全措施采取的条件一般是: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才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 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的调查取证措施。 (3)证据保全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行政机关认为证据 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行政机关在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的,必须填写先行登记仅存通知书或者其他书面手铁,并且送达有关 的当事人或者证人。在民事诉论和行政诉论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以周定证明一 定案情的证据。确保诉松的顺利进行,但是。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隆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否则,会妨害公民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在刷事诉讼中。公诉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成者检察 机关的慎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才由法院进行审列,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得,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就应当行使职权,采取能查措施予以保全,至于刑事白诉案件, 利事诉论法没有规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情施。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受理刑事 诉案件以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傣眼权或者应申请采取证据保全。 (4)证据保全可以依职权实植暖者应中请采取。在符合法定条件封,行政机关和可法 机关可以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当事人认为几有采取证据保全精施必要性的,可以向行政机 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但该申请对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没有约束力。是否深取证据保 全措性。仍然由行政机关成者可法机关依眼权单方面决定。总之,在我国。对刑事案件而言, 证据保全主要由公安,检黎机美丰动采用:当然,自诉案件中白诉人负有举证的责任。其证 据保全不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对民事、行政案件,根据法律规定, 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当事人中请,人民法院应采取证据保全措随。这些法律规定有利于保障收 集证据工作的顺利迁行。 3,利事证据开示制度和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它 《1)刑事迁据开示,又称刑事迁据展示,是指利事诉讼中的控料双方在审判人员主持 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任据的话动。具体而言,是番庭审前在双方当事人之 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即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求指控诉方将 其掌挥的证据材料展示给料护一方,展示的具体方式是允许其司览,复制:同时,在法定特 殊环境下,法庭也可以要求料护方将其准备在市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指控诉方以公开。 (2)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一般又技称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指的是法庭在庭审前的准备 过程中,在法官的组织和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将各自的证据与证据线索进行交换,核查,并 由法庭归纳无争议的证据和争议的焦点,拒不交换或迟延交换要承担证据失权的不利诉论后 果的一种庭前准备程序,它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 4,举证到限制度的概之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际讼和行或诉论中的概念,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 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 果的一项诉设期间制度。具体地讲,举迁时限制度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期限,即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必须填写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或者其他书面手续,并且送达有关 的当事人或者证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以固定证明一 定案情的证据,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但是,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否则,会妨害公民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都是经过公安机关或者检察 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才由法院进行审判,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 得,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就应当行使职权,采取侦查措施予以保全,至于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 诉案件以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职权或者应申请采取证据保全。 (4)证据保全可以依职权实施或者应申请采取。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和司法 机关可以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当事人认为具有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必要性的,可以向行政机 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但该申请对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没有约束力。是否采取证据保 全措施,仍然由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职权单方面决定。总之,在我国,对刑事案件而言, 证据保全主要由公安、检察机关主动采用;当然,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的责任,其证 据保全不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对民事、行政案件,根据法律规定, 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应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这些法律规定有利于保障收 集证据工作的顺利迸行。 3.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和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念 (1)刑事证据开示,又称刑事证据展示,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主持 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庭审前在双方当事人之 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即在辩护方提出合理申请的情况下,法庭可以要求指控诉方将 其掌握的证据材料展示给辩护一方,展示的具体方式是允许其阅览、复制;同时,在法定特 殊环境下,法庭也可以要求辩护方将其准备在审判中提出的证据材料向指控诉方以公开。 (2)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一般又被称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指的是法庭在庭审前的准备 过程中,在法官的组织和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将各自的证据与证据线索进行交换、核查,并 由法庭归纳无争议的证据和争议的焦点,拒不交换或迟延交换要承担证据失权的不利诉讼后 果的一种庭前准备程序,它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 4.举证时限制度的概念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概念,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 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 果的一项诉讼期间制度。具体地讲,举证时限制度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期限,即

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诉讼法上的期间,当事人应当在此期阿内尽最大能力提供支持其主张 的证据:二是后果,当事人若在此期何内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则产生诉讼程序 上的法律后零,即该证据不为法院所采纳,失去其证据的证明效力,当事人将因此承担对自 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诉讼法上的期间,当事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尽最大能力提供支持其主张 的证据;二是后果,当事人若在此期间内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则产生诉讼程序 上的法律后果,即该证据不为法院所采纳,失去其证据的证明效力,当事人将因此承担对自 己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