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何解答(六)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朱叶 学生月,第六章誉要了解草哪些内容? 老师答: 一、领会: 1,证据分类的展念和意义 (1)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狐不月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 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正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工作, 证据的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 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 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 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 释。证据的件类的区分标滑是单一的:面证据的分类则是从多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以两分 法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因此,正据的分类与法律上的证据种类区别是明显的。同时两种划 分又是交叉的,同是一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角度不月。其类属也不完全相同,具有多 重性, (2)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运用分类的方法对证 据进行深人地研究,不仅把证据理论研究不斯引向深人,更重要的是对番导公安,可法人员 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有着直接的作用和意义。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掌规 各类证据的运用规则和规律,可以使公安、司法人员办案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可以克服长 期以米办案人员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做法。 2、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 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 司证据和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筒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它包括以人的 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按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核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 当事人的库述、行政诉论当事人陈逃、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言词证据的内容,是陈述人直接或何接感如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通过询间或讯问面取 得的陈述,而陈述又往往固定于笔录(即记录材料)中,如对更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
学生问题解答(六)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朱叶 学生问:第六章需要了解掌握哪些内容? 老师答: 一、 领会: 1、 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1)证据的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 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工作。 证据的分类有别于法定的证据种类。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是立 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法律上的划分;而 证据的分类并非法律的规定,而是从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研究。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 的效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而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 释。证据的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一的;而证据的分类则是从多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以两分 法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因此,证据的分类与法律上的证据种类区别是明显的。同时两种划 分又是交叉的,同是一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角度不同,其类属也不完全相同,具有多 重性。 (2)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运用分类的方法对证 据进行深人地研究,不仅把证据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人,更重要的是对指导公安、司法人员 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有着直接的作用和意义。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掌握 各类证据的运用规则和规律,可以使公安、司法人员办案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可以克服长 期以来办案人员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做法。 2、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 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言 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它包括以人的 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 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诉讼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言词证据的内容,是陈述人直接或间接感知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通过询间或讯问而取 得的陈述,而陈述又往往固定于笔录(即记录材料)中,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

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根据法律的规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纪军嫌最人也可以书写 书面供司: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速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 记载方式表现为实物而影响言问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签定结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言词证 据。它的内容不是陈述人对案件事实的直接或阿接的感知,面是鉴定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是 交的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月恩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结论。但这并不影响蜜定结论属于言词 证据的范畸。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各 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据: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物证、书证、音像证据都是 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自然应归属于实物证据。勘验笔录是由司法和执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查看、检验、博查后所作的记录,通常表现为一定的书面材 料、照片、绘图。而且线其内容而言,它是对有关场所,物品、人身、尸体情况的客观记载 而非司法和执法人员的意见或判断,因面也应归入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是证据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划分中不要误以证据的证明 方式为划分标准。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证明方式是以人的陈述中所 包含的内容米证明案件事实:而实物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实物,证明方式则是以物的外部 形态或物所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实物证据并不是部以物的外部形态起证明作用,除获义 上的物证是以物的外形、特性等物理属性证明案件事实外,其地实物证据如节证、音像证据。 勘险笔录等,都是以物所记载的内容或反映的信息米证明案件事实的,在证明方式上,书证 音像证据、物险笔录与言词证据有某些相同之处。 3,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 有罪证据。是指修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由于它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所以叫做有罪正 据。有墨证据,一般是由控诉人对犯墨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指控时提出的,也是人民法院作 出有果判决和加重处的根据,所以也叫控诉证据。 无罪证据。是指反脱控诉,能够证明犯果事实不存在,成者是正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无罪,罪轻以及诚轻他们利率责任的证据。由于它是否定犯罪或者是减轻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的证据。所以叫做无里证据。无罪证据。一般是由纪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辩护 时提出的,也是人民法院制作无罪判决和减轻处罚的根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分类,是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的,并不是根据诉论当事人 的哪一方提供证据米划分的
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根据法律的规定,证人可以提供书面证词,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书写 书面供词;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因此不能因 记载方式表现为实物而影响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分类。鉴定结论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言词证 据。它的内容不是陈述人对案件事实的直接或间接的感知,而是鉴定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提 交的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结论。但这并不影响鉴定结论属于言词 证据的范畴。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各 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据: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物证、书证、音像证据都是 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自然应归属于实物证据。勘验笔录是由司法和执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 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查看、检验、调查后所作的记录,通常表现为一定的书面材 料、照片、绘图。而且就其内容而言,它是对有关场所、物品、人身、尸体情况的客观记载, 而非司法和执法人员的意见或判断,因而也应归入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是证据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划分中不要误以证据的证明 方式为划分标准。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证明方式是以人的陈述中所 包含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实物证据的表现形式是各种实物,证明方式则是以物的外部 形态或物所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实物证据并不是部以物的外部形态起证明作用,除狭义 上的物证是以物的外形、特性等物理属性证明案件事实外,其他实物证据如书证、音像证据、 勘验笔录等,都是以物所记载的内容或反映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在证明方式上,书证、 音像证据、勘验笔录与言词证据有某些相同之处。 3、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 有罪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由于它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所以叫做有罪证 据。有罪证据,一般是由控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指控时提出的,也是人民法院作 出有罪判决和加重处罚的根据,所以也叫控诉证据。 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由于它是否定犯罪或者是减轻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的证据,所以叫做无罪证据。无罪证据,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辩护 时提出的,也是人民法院制作无罪判决和减轻处罚的根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分类,是根据证据的内容和作用划分的,并不是根据诉讼当事人 的哪一方提供证据来划分的

4,本证和反证的概老 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本证,是指 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必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正明其主 张的事实存在的正据。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反证对 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起香定性作用。由此可见,本证是用以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则是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在诉论中,原,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和反证。 划分本证与反证是以证据对当事人双方所主张的事实是否成立的证明作用来划分的.双 方都可以提出支持己方主张的本证,也可以提出反段对方主张的反证,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关 健在于是出的证据是用来支转己方所主张的事实,还是反取对方所主张的事实,支持己方事 实主张的证据为本证。反毅对方事实主张的证据为反证。 二、术塑: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 根据谨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暴。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薄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所滑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指 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成影响下形成的:所前直接来潭于原始出处,是指证据直接米 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正是由于原始证据是直接米源于鉴件事实或原始出处,因而又被 称作从第一来源线得的正据成源生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半第一来源获得的证 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 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传来证据同传闻证据有别。在理解传来证据概念时,要注意把传来证据与传闻迁据相区 别。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 证据的来源是即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即以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成源 始出处为标准划分,而不能以证据本身的表现形式是香是复制品为标准, 关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原则应从以下两方面如以理解和运用: 第一,在正据的收集中,要务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厚始证据。对于书证,应当 收集调取原件,只有当取得原件有困难或者因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时,才可以收集调取副本 或复制件。对于物正,应当收集调取原物,原物不便操运。保存的,才可以柏摄足以反映原 物外形成者内容的现片,录像,对于证人证言,应当尽可能寻找到原始证人,从直接耳闻日 储案件事实发生的证人那里铁取证言。对于当事人的陈述,也不能满足于书面的证可成供问
4、 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根据诉讼证据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关系,可将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本证,是指 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 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则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反证对 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起否定性作用。由此可见,本证是用以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反证则是用以否定对方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在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和反证。 划分本证与反证是以证据对当事人双方所主张的事实是否成立的证明作用来划分的。双 方都可以提出支持己方主张的本证,也可以提出反驳对方主张的反证。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关 键在于提出的证据是用来支持己方所主张的事实,还是反驳对方所主张的事实,支持己方事 实主张的证据为本证,反驳对方事实主张的证据为反证。 二、 掌握: 1、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 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所谓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指 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所谓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是指证据直接来 源于证据生成的原始环境。正是由于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因而又被 称作从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或原生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 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 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传来证据同传闻证据有别。在理解传来证据概念时,要注意把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相区 别。传闻证据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所使用的一个概念。 证据的来源是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即以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 始出处为标准划分,而不能以证据本身的表现形式是否是复制品为标准。 关于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原则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理解和运用: 第一,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对于书证,应当 收集调取原件,只有当取得原件有困难或者因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时,才可以收集调取副本 或复制件。对于物证,应当收集调取原物,原物不便搬运。保存的,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 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对于证人证言,应当尽可能寻找到原始证人,从直接耳闻目 睹案件事实发生的证人那里获取证言。对于当事人的陈述,也不能满足于书面的证词或供词

而应当面询月成讯月。亲自听取也们的藤述,总之,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 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所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以获得对案件 事实的最深人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正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 实的传米证据, 第二,传米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 正据的观念,不要对传米证据视而不见,不去主动收集。也不要未经查证而轻易舍弃,其次 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暴,往往可 以寻根湖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相互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 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米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 属实,也可用作定案的根暴。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 相应的特殊线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 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 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 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 说的证明关系,是番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同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直 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 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 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 接证明案作件的主要事实,它贝能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一情节片断,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 查明案件主要事实。所谓案件主要事实,是指当事人系争之主要事实或诉论的主要标的。在 不同的爵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不同的。 直接证据主要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3) 能证明案作主要事实的书证。(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证据。何接证据的范围是相 当广泛的,难于分类概括。一般说来。只能正明时间,地点,工具、手段、结果、动机等单 一的事实要素。案件情节的证据,军是问接证据。 1、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1)直接正据证明力的特点
而应当面询问或讯问,亲自听取他们的陈述。总之,司法和执法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追根求 源,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原物、原件,直接听取原始证人、当事人的口头陈述,以获得对案件 事实的最深人的了解。即使在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情况下,也应尽可能地获取最接近案件事 实的传来证据。 第二,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对传来证据的运用,首先,要树立起传来证据也是 证据的观念,不要对传来证据视而不见,不去主动收集,也不要未经查证而轻易舍弃。其次, 要充分发挥传来证据的作用。传来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收集到传来证据,往往可 以寻根溯源,找到原始证据;传来证据还可以与原始证据相互印证、核实,增强原始证据的 证明力;在难于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经审查 属实,也可用作定案的根据。但是,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 相应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 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 案件事实不能轻易作出结论。 2、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 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 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直 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直接证据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证据,以 直接证明的方式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起到证明作用。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 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 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能证明案件事实中的某一情节片断,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 查明案件主要事实。所谓案件主要事实,是指当事人系争之主要事实或诉讼的主要标的。在 不同的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是不同的。 直接证据主要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3) 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证据。间接证据的范围是相 当广泛的,难于分类概括。一般说来,只能证明时间、地点、工具、手段、结果、动机等单 一的事实要素,案件情节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1、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1)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直接证据,最显著的特点是它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直截了当,无需甜助于其他证 据,即可直接旺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直接证据的这一特点使得直接证据运用起来比较便捷, 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性,是直接证 据突出的优点。直接证据的缺点:一方面是收集和审查、判断较为困难。在证据的收集上, 直接证据来源较窄,数量少,不易取得,在一些案件中基至服本无法取得。另一方面是直接 证据大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容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一旦能供翻证,案 件的质量就没法保证。因此,在证据的运用中,障了要充分发挥直接证据证明关系直接这一 优点外。还必须充分认识到直接正据的蜀点,只有轻过认真的审查,属实的直接证据才可以 用做定案的根据。最根本的办法是要把功夫下在表现为实物证据的间接证据的运用上, (2)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同接正据不能邀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证明 和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某一事实情节,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暴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 系,才能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域香定的结论。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愫 赖性。间接证据具有互相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本身并没有单熟的证明作用,它必 须依赖其他证据,并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具有证明作用。二是闻接证据的关联性。运用 间接证据查明案情,不仅要审查何接证据本身是香真实可堂,面且要市查间接证据之阿,以 及各个间接证据与证明对像之间的客观联系。从它们之间的客观联系中确定其证明作用。三 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斯和推理的过程。四是间接证 据的排地性。各个间接迁据所能证明的必须是互相一政的,不能是互相矛盾的,必须是排除 了其他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排豫其他可能性,就应当深人地选行调查研究,进一步查明情况: 香则,就不能作出证明的结论。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直接证据的运用必项道守以下线则: A,严禁刑讯通供和以威胁、引诱、戴编以及其他丰法方法牧集证据。以刑讯通供或暴 力取证手段疾取的直接证据进背了陈述人的真实意愿,额难保证其陈述的真实性,且侵犯人 权,因此受到法律的严禁。 B.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拉屏双方的询可、质证,并数过查实以后,才便作为定案的根据, C,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问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雀据以认 定案件事实
直接证据,最显著的特点是它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直截了当,无需借助于其他证 据,即可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直接证据的这一特点使得直接证据运用起来比较便捷, 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性,是直接证 据突出的优点。直接证据的缺点:一方面是收集和审查、判断较为困难。在证据的收集上, 直接证据来源较窄,数量少,不易取得,在一些案件中甚至根本无法取得。另一方面是直接 证据大多表现为言词证据,容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一旦翻供翻证,案 件的质量就没法保证。因此,在证据的运用中,除了要充分发挥直接证据证明关系直接这一 优点外,还必须充分认识到直接证据的弱点,只有经过认真的审查,属实的直接证据才可以 用做定案的根据。最根本的办法是要把功夫下在表现为实物证据的间接证据的运用上。 (2)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间接证据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证明 和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某一事实情节,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 系,才能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间接证据的特点有:一是间接证据的依 赖性。间接证据具有互相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本身并没有单独的证明作用,它必 须依赖其他证据,并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具有证明作用。二是间接证据的关联性。运用 间接证据查明案情,不仅要审查间接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可靠,而且要审查间接证据之间,以 及各个间接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客观联系。从它们之间的客观联系中确定其证明作用。三 是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四是间接证 据的排他性。各个间接证据所能证明的必须是互相一致的,不能是互相矛盾的,必须是排除 了其他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就应当深人地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查明情况, 否则,就不能作出证明的结论。 2、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1)直接证据的运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A.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暴 力取证手段获取的直接证据违背了陈述人的真实意愿,很难保证其陈述的真实性,且侵犯人 权,因此受到法律的严禁。 B.必须在法庭上经过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C.孤证不能定案。即只有一个直接证据,而没有间接证据印证的情况下,不能据以认 定案件事实

D,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体系,才能认定案件事 实 (2)间接任据的运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A,必颈谢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常。由于间接证据容易收集,所以。在办案中的 间接证帮数量较多,关系复桑,真假并存,就需要对每个间接证据反复查证,以确定其真实 性。 B。必须审查间接迁据与案件率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要防止肥只有表而上的联系当 做了客观的内在联系。而作为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廷谈诉论时间,影响查明案件的真 实情况。 C.必须审查各闻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数,互相印证,彩成一个完整 的证据锁链。在这个证据锁链当中,各个证据必须互相一政,不能互相矛盾,互相脱节, D,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米,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颈具有青 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使性
D.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体系,才能认定案件事 实。 (2)间接证据的运用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A.必须审查每个间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由于间接证据容易收集,所以,在办案中的 间接证据数量较多,关系复杂,真假并存,就需要对每个间接证据反复查证,以确定其真实 性。 B.必须审查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的内在联系,要防止把只有表面上的联系当 做了客观的内在联系,而作为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延误诉讼时间,影响查明案件的真 实情况。 C.必须审查各间接证据之间是否互相衔接,互相协调一致,互相印证,形成一个完整 的证据锁链。在这个证据锁链当中,各个证据必须互相一致,不能互相矛盾,互相脱节。 D.所有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对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正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必须具有肯 定性和真实性,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