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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周易》与中华审美文化_教师研究论文_欧阳渐“佛学非宗教非哲学”思想衍论(《现代哲学》已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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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思想衍论 谢金良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摘要:“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思想是近代佛学大师欧阳渐先生提出来的。本文考察 了欧阳渐对“佛法”的理解,并在对“如何正确理解”、“如何客观评判”、“如何合理发扬 欧阳渐“佛法”思想等问题展开讨论的同时,简要分析了该思想的成因、价值及其学术意义 本文认为:要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应该正确区分“佛法”与“佛教”、“佛学” 的关系,全面理解其“佛法”思想,并根据“佛法”的实际来加以评价:佛法非宗教非哲学 而始终为人类所必需,乃是欧阳渐“佛法”思想留给我们的有益启示,值得在深入思考和研 究的基础上加以发扬。 关键词:佛法欧阳渐宗教哲学学术意义 欧阳渐(1871—-1943),原字镜湖,后改字竟无,江西宜黄县人,近现代著名佛学居士, 人称“宜黄大师”。早年习程、朱、陆、王之学,后来主要从事佛学的硏究和佛书的编印。 综观欧阳渐的一生,可谓是倾尽生命的全部思想和情感来研究中国学术,在佛学方面有着精 深的造诣和卓著的成果,尤其是对“佛法”的理解见解独特。但是,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尽管颇有影响,并不被人们完全理解,甚至遭到佛教界乃至学术界的批评。笔者在研究中发 现,学界对欧阳渐“佛法”思想的批评,主要是不完全理解或误读误解引起的。有鉴于此, 本文拟针对这一问题重新加以思考和讨论 、如何正确理解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正确理解和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 欧阳渐的“佛法”概念。二是欧阳渐提出的一系列与“佛法”相关的思想。欧阳渐是这样理 解“佛法”的: 何谓佛?何谓法?何谓佛法?按佛家有所谓三宝者,一、佛宝,二、法宝,三、 僧宝。佛宝指人,法宝指事,僧者众多弟子义。宝者,有用、有益之义,言此三者能利 益有情,故称为宝。已得无上正等菩提的人,是称为佛。法,则范围最广,凡一切真假 事理,有为、无为,都包括在内。但包含既如此之广,岂不有散乱无章之弊耶?不然, 此法是指瑜伽所得的。瑜伽者,相应义,以其于事、于理,如如相应,不增不减,恰到 好处,故称为法。此法为正觉者之所证,此法为求觉者之所依,所以称为佛法。 宗教、哲学二字原系西洋名词,译过中国来,勉强比附在佛法上面。但彼二者,意 作者简介:谢金良(1971—),男,福建安溪人,哲学博土,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后、福建师范 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所副教授

1 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思想衍论 谢金良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摘 要:“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思想是近代佛学大师欧阳渐先生提出来的。本文考察 了欧阳渐对“佛法”的理解,并在对“如何正确理解”、“如何客观评判”、“如何合理发扬” 欧阳渐“佛法”思想等问题展开讨论的同时,简要分析了该思想的成因、价值及其学术意义。 本文认为:要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应该正确区分“佛法”与“佛教”、“佛学” 的关系,全面理解其“佛法”思想,并根据“佛法”的实际来加以评价;佛法非宗教非哲学 而始终为人类所必需,乃是欧阳渐“佛法”思想留给我们的有益启示,值得在深入思考和研 究的基础上加以发扬。 关键词:佛法 欧阳渐 宗教哲学 学术意义 欧阳渐(1871—1943),原字镜湖,后改字竟无,江西宜黄县人,近现代著名佛学居士, 人称“宜黄大师”。早年习程、朱、陆、王之学,后来主要从事佛学的研究和佛书的编印。 综观欧阳渐的一生,可谓是倾尽生命的全部思想和情感来研究中国学术,在佛学方面有着精 深的造诣和卓著的成果,尤其是对“佛法”的理解见解独特。但是,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尽管颇有影响,并不被人们完全理解,甚至遭到佛教界乃至学术界的批评。笔者在研究中发 现,学界对欧阳渐“佛法”思想的批评,主要是不完全理解或误读误解引起的。有鉴于此, 本文拟针对这一问题重新加以思考和讨论。 一、如何正确理解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正确理解和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 欧阳渐的“佛法”概念。二是欧阳渐提出的一系列与“佛法”相关的思想。欧阳渐是这样理 解“佛法”的: 何谓佛?何谓法?何谓佛法?按:佛家有所谓三宝者,一、佛宝,二、法宝,三、 僧宝。佛宝指人,法宝指事,僧者众多弟子义。宝者,有用、有益之义,言此三者能利 益有情,故称为宝。已得无上正等菩提的人,是称为佛。法,则范围最广,凡一切真假 事理,有为、无为,都包括在内。但包含既如此之广,岂不有散乱无章之弊耶?不然, 此法是指瑜伽所得的。瑜伽者,相应义,以其于事、于理,如如相应,不增不减,恰到 好处,故称为法。此法为正觉者之所证,此法为求觉者之所依,所以称为佛法。 宗教、哲学二字原系西洋名词,译过中国来,勉强比附在佛法上面。但彼二者,意 作者简介:谢金良(1971— ),男,福建安溪人,哲学博士,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后、福建师范 大学文学院易学研究所副教授

义既各殊,范围又极隘,如何能包含得此最广大的佛法?正名定辞,所以宗教、哲学二 名都用不着,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P 通俗地说,“佛法”就是“成佛的方法”。在欧阳渐看来,“佛法”是“最广大的”,但又不是 “散乱无章”,而必须是“为正觉者之所证”、“为求觉者之所依”。正是在这种概念的基础上, 欧阳渐明确提岀“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执破为佛,破执为法,非别有佛,非别 有法”μ、“佛在属佛,佛灭属法”口4、“佛法,依体之用而用满之体也,行而果也 lp16,并坚决认为佛法与宗教、科学、哲学有严格的区别。明于此,我们就可以澄清一个 前提:即在欧阳渐看来,“佛法”与今日所谓的“佛教”“佛学”是不同的。如果这个前提 没有澄清,就会误把“佛教”、“佛学”的内容完全与“佛法”相等同,从而很轻易很简单地 推翻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思想观点的所有论据①。 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既是他深入研究佛学的感触,又是针对具体历史背景的需要提出 来的。二十世纪初期,伴随着西学东渐的进程,人们开始援用西方的“宗教”、“哲学”观念 来研究佛学,并在跨文化比较的语境下探讨一些问题,普遍流行的看法是“有谓佛法是宗教 但较高者,有谓佛法是哲学之一种者,有谓佛法是宗教、哲学两兼有者”p82)。欧阳渐对 这些看法“都觉得只是以观世法的眼光来观佛法,非是以观佛法的眼光来观佛法也:又是以 世法的范围来范围佛法,以世法的逻辑来逻辑佛法也”P82。欧阳渐介入这些问题的思考 与回答,始于1922年春在南京高师哲学研究会上讲演的《佛法非宗教非哲学》,同年四月广 州惠爱中路王癸坊即庐印行为《佛法非宗教非哲学》单行本。1923年9月,内院第二次研 究会,欧阳先生讲演《今日之佛法研究》,后载于1924年内学院《内学》年刊第一辑。1925 年8月,因章行严先生来请欧阳作文澄明内学院性质,用以释疑并广为宣传,乃作《与章行 严书》。此信从“所学之目的”、“求学之方法”以及“现得之学理”三个方面分别阐明“佛 法非宗教、非科哲学,而别为一学”、“佛法于宗教、哲学外而别为一学”、“佛法于宗教、科、 哲学外别为一学”P3之内学性质。此后,欧阳渐还在《以俗说真佛之佛法谈》、《唯识 抉择谈》、《答陈真如书》、《孔佛》等多篇文章中谈及“佛法”。根据这些明确谈论“佛法 的文章内容,并结合欧阳渐生平的佛学思想,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其“佛法”思想: 第一,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这是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文的思想,也是他所持 “佛法”思想的首要观点。这篇文章主要围绕的问题是“佛法”与“宗教”、“哲学”为何不 同,问题的实质实际上是:如何理解“学佛法”与“信佛教”的区别?如何比较“佛法”与 “佛教”、“佛学”的不同?欧阳渐在《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而为今时所必需》的讲演中首先指 出:“正名定辞,宗教、晢学二名都用不着,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μP3接着从不 同角度分析了佛法与宗教、哲学的区别。他认为,佛法要高于宗教,“一者崇卑而不平, 者平等无二致;一者思想极其锢陋,一者理性极其自由:一者拘苦而昧原,一者宏阔而证真 一者屈懦以从人,一者勇往以从己”P。又认为,西方哲学总是“纷纭扰攘,相非相谤, 皆是执定实有一理”Ⅲkp5),是“无结果之学也”0,而“佛法但是破执,一无所执便是 佛也”μps。通过分辨,他要求人们不“受教之束缚”p,且不“随哲学而昏迷”kP9 第二,佛法为今时所必需。这也是欧阳渐的思想。其弟子王恩洋根据他的思想补编成《佛 法为今时所必需》一文,充分阐扬了这一思想。该文的主要思想约略可分成几方面:一是佛 法乃是人类始终之必需。二是在纷乱危急的当时中国尤需宏扬佛法。三是西方所谓的科学、 Φ按:批判《佛法非宗教非晢学》一文观点的文章不少,但大多把欧阳渐所论的“佛法”与现代通常称谓 的“佛教”、“佛学”混为一谈,比较典型的是郭朋等学者的说法p。还有一种说法是把此观点直接理 解为“佛教非宗教非晢学”,该说法标榜在江西省宜黄县欧阳竟无故居大门左侧墙壁上。笔者认为,一旦把 “佛法”简单理解为“佛教”或“佛学”,欧阳渐的思想观点就会被严重曲解,这其中的道理应该是不证自 明的,故本文对此不作详辨 2

2 义既各殊,范围又极隘,如何能包含得此最广大的佛法?正名定辞,所以宗教、哲学二 名都用不着,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1](P1) 通俗地说,“佛法”就是“成佛的方法”。在欧阳渐看来,“佛法”是“最广大的”,但又不是 “散乱无章”,而必须是“为正觉者之所证”、“为求觉者之所依”。正是在这种概念的基础上, 欧阳渐明确提出“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执破为佛,破执为法,非别有佛,非别 有法”[1](P7)、“佛在属佛,佛灭属法”[1](P194)、“佛法,依体之用而用满之体也,行而果也” [1](P166),并坚决认为佛法与宗教、科学、哲学有严格的区别。明于此,我们就可以澄清一个 前提:即在欧阳渐看来,“佛法”与今日所谓的“佛教”、“佛学”是不同的。如果这个前提 没有澄清,就会误把“佛教”、“佛学”的内容完全与“佛法”相等同,从而很轻易很简单地 推翻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思想观点的所有论据①。 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既是他深入研究佛学的感触,又是针对具体历史背景的需要提出 来的。二十世纪初期,伴随着西学东渐的进程,人们开始援用西方的“宗教”、“哲学”观念 来研究佛学,并在跨文化比较的语境下探讨一些问题,普遍流行的看法是“有谓佛法是宗教 但较高者,有谓佛法是哲学之一种者,有谓佛法是宗教、哲学两兼有者”[1](P82)。欧阳渐对 这些看法“都觉得只是以观世法的眼光来观佛法,非是以观佛法的眼光来观佛法也;又是以 世法的范围来范围佛法,以世法的逻辑来逻辑佛法也”[1](P82)。欧阳渐介入这些问题的思考 与回答,始于 1922 年春在南京高师哲学研究会上讲演的《佛法非宗教非哲学》,同年四月广 州惠爱中路王癸坊即庐印行为《佛法非宗教非哲学》单行本。1923 年 9 月,内院第二次研 究会,欧阳先生讲演《今日之佛法研究》,后载于 1924 年内学院《内学》年刊第一辑。1925 年 8 月,因章行严先生来请欧阳作文澄明内学院性质,用以释疑并广为宣传,乃作《与章行 严书》。此信从“所学之目的”、“求学之方法”以及“现得之学理”三个方面分别阐明“佛 法非宗教、非科哲学,而别为一学”、“佛法于宗教、哲学外而别为一学”、“佛法于宗教、科、 哲学外别为一学”[1](P183-186)之内学性质。此后,欧阳渐还在《以俗说真佛之佛法谈》、《唯识 抉择谈》、《答陈真如书》、《孔佛》等多篇文章中谈及“佛法”。根据这些明确谈论“佛法” 的文章内容,并结合欧阳渐生平的佛学思想,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其“佛法”思想: 第一,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这是欧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文的思想,也是他所持 “佛法”思想的首要观点。这篇文章主要围绕的问题是“佛法”与“宗教”、“哲学”为何不 同,问题的实质实际上是:如何理解“学佛法”与“信佛教”的区别?如何比较“佛法”与 “佛教”、“佛学”的不同?欧阳渐在《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而为今时所必需》的讲演中首先指 出:“正名定辞,宗教、哲学二名都用不着,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1](P3)接着从不 同角度分析了佛法与宗教、哲学的区别。他认为,佛法要高于宗教,“一者崇卑而不平,一 者平等无二致;一者思想极其锢陋,一者理性极其自由;一者拘苦而昧原,一者宏阔而证真; 一者屈懦以从人,一者勇往以从己”[1](P4)。又认为,西方哲学总是“纷纭扰攘,相非相谤, 皆是执定实有一理”[1](P5),是“无结果之学也”[1](P10),而“佛法但是破执,一无所执便是 佛也”[1](P5)。通过分辨,他要求人们不“受教之束缚”[1](P19),且不“随哲学而昏迷”[1](P19)。 第二,佛法为今时所必需。这也是欧阳渐的思想。其弟子王恩洋根据他的思想补编成《佛 法为今时所必需》一文,充分阐扬了这一思想。该文的主要思想约略可分成几方面:一是佛 法乃是人类始终之必需。二是在纷乱危急的当时中国尤需宏扬佛法。三是西方所谓的科学、 ① 按:批判《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文观点的文章不少,但大多把欧阳渐所论的“佛法”与现代通常称谓 的“佛教”、“佛学”混为一谈,比较典型的是郭朋等学者的说法[2](P89-98)。还有一种说法是把此观点直接理 解为“佛教非宗教非哲学”,该说法标榜在江西省宜黄县欧阳竟无故居大门左侧墙壁上。笔者认为,一旦把 “佛法”简单理解为“佛教”或“佛学”,欧阳渐的思想观点就会被严重曲解,这其中的道理应该是不证自 明的,故本文对此不作详辨

哲学、宗教等思想无法彻底解决人类的根本问题,必须依靠佛法才能彻底解决。四是“当知 一切宗教家、哲学家皆吾兄弟,彼有信仰之诚是吾所敬,彼有求真之心尤吾所爱,惟彼不得 其道,不知其方,是用痛心欲其归正”。P1421) 第三,佛法研宄的方法论。欧阳渐认为佛法可分为“不可言说”和“方便言说”,而能 够学习和研究的佛法都属于“方便言说”。对此,他在《今日之佛法研究》中提出三种研究 佛法的方法:一切佛法研究,皆是结论后之研究,非研究而得结论:多闻,闻持,其闻积集 比较会通),熏生无漏:须明递嬗之理,须知正期之事(整理旧存,发展新资)P2425)。 在《谈内学研究》1p3中,还提出研究内学的方法,宜知四入、四忌。所谓“四入”,即猛 入、徐入、巧入、平入。所谓“四忌”,即忌望文生义、忌裂古刻新、忌蛮强会违(此为泥 古不化)、忌模糊尊伪(如华严学者之尊《起信论》)。总之,他认为佛法研究就是积累的功 夫,创新的研究 第四,居士可以护持佛法。在《支那内学院院训释》一文中IP49),欧阳渐认为佛门 乃“不得己而立教,不得已而制学,不得已而作师,皆非本然,无非方便”,“非僧不许为师 非出家不许为僧”乃是佛门“日即式微陵夷”、“佛法封于一隅,一隅又复自愚,颛漫自炽, 知识日微”的主要原因,并对所谓的“唯许声闻为僧”、“居士非僧类”、“居士全俗”、“居士 非福田”、“在家无师范”、“白衣不当说法”、“在家不可阅戒”、“比丘不可就居士学”“比 丘绝对不礼拜”、“比丘不可与居士叙次”等各种说法作了批评,大力主张在家居士同样可以 护持佛法。欧阳渐如此主张,显然与他那“非宗教非哲学”的“佛法”思想是相一致的。 第五,唯识才是真正佛法。欧阳渐在《唯识抉择谈》μp∞o-1∞0中,首先阐明“佛法”自 禅宗入中国后便被“五蔽”(即五种弊端)所遮,“欲祛上五蔽,非先入唯识、法相之门不可 唯识、法相方便善巧,道理究竟,学者于此硏求,既能洞明义理,又可乐思想笼统之弊,不 为不尽之说所惑:且读唐人译述,既有了义可依,又得如理之可思,前之五蔽不期自除,今 所以亟亟提倡法相唯识也”,然后又从“抉择体用谈用乂”“抉择四浧槃谈无住”“抉择」 智谈后得”、“抉择法相谈唯识”等十个方面具体阐述其抉择唯识为真正佛法的理由。所以 他认为只有唯识才是佛法的真谛,而天台、华严以及禅宗等都是中国沙门所创,不是真正的 佛法。基于上述思想,晚年的欧阳渐形成了以转依为中心,以抉择为前提,辨法相、唯识为 二宗的唯识学,和会通儒佛、促进佛法入世的思想。 第六,儒佛可以整合和会通。欧阳渐晩年有感佛法相应论述之不足,开始从佛法的立场 出发重新解读儒家的重要经典,如《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在力图阐明原儒 之本义的同时,肯定儒佛之相互融通、相互印证的特性,强调由儒达佛,认为佛高于儒,提 倡以佛统儒。在认为儒佛可以会通的基础上,认为儒家的思想有补佛法之世法的不足,可以 通过摄儒入佛,来加强佛教与现实的结合。鬥总之,欧阳渐既推崇儒家的思想精神,又把儒 家涵摄于佛法之中,从根本上贯通了佛法之世法与出世法,会通了儒佛之间的思想联系 全面考量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可以发现:该思想并非凭空虚设,而是既本源于释迦 牟尼修行成佛的思想方法,又根植于对历史、现实、未来的深刻思考,不仅比较完整系统, 而且能发前人所未发,有助于重新思考与“人”、“佛”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更有助于佛法以 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二、如何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探讨这一问题首先不能离开对欧 阳渐“佛法”思想形成原因的探讨。这其中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已有的 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其思想成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学而有得。欧阳渐一生的治学,明显 体现出先“由儒入佛”、后“以佛摄儒”的过程:习程朱陆王而不自足于程朱陆王,习《起 信》、《楞严》而不自足于《起信》、《楞严》,习法相唯识、般若唯智而不自足于法相唯识、 般若唯智,终至习涅槃宄竟而融会贯通佛法,并由贯通佛法进而会通“东圣”“西圣”之血

3 哲学、宗教等思想无法彻底解决人类的根本问题,必须依靠佛法才能彻底解决。四是“当知 一切宗教家、哲学家皆吾兄弟,彼有信仰之诚是吾所敬,彼有求真之心尤吾所爱,惟彼不得 其道,不知其方,是用痛心欲其归正”。[1](P14-21) 第三,佛法研究的方法论。欧阳渐认为佛法可分为“不可言说”和“方便言说”,而能 够学习和研究的佛法都属于“方便言说”。对此,他在《今日之佛法研究》中提出三种研究 佛法的方法:一切佛法研究,皆是结论后之研究,非研究而得结论;多闻,闻持,其闻积集 (比较会通),熏生无漏;须明递嬗之理,须知正期之事(整理旧存,发展新资)[1](P24-25)。 在《谈内学研究》[1](P33)中,还提出研究内学的方法,宜知四入、四忌。所谓“四入”,即猛 入、徐入、巧入、平入。所谓“四忌”,即忌望文生义、忌裂古刻新、忌蛮强会违(此为泥 古不化)、忌模糊尊伪(如华严学者之尊《起信论》)。总之,他认为佛法研究就是积累的功 夫,创新的研究。 第四,居士可以护持佛法。在《支那内学院院训释》一文中[1](P44-49),欧阳渐认为佛门 乃“不得已而立教,不得已而制学,不得已而作师,皆非本然,无非方便”,“非僧不许为师, 非出家不许为僧”乃是佛门“日即式微陵夷”、“佛法封于一隅,一隅又复自愚,颛漫自炽, 知识日微”的主要原因,并对所谓的“唯许声闻为僧”、“居士非僧类”、“居士全俗”、“居士 非福田”、“在家无师范”、“白衣不当说法”、“在家不可阅戒”、“比丘不可就居士学”、“比 丘绝对不礼拜”、“比丘不可与居士叙次”等各种说法作了批评,大力主张在家居士同样可以 护持佛法。欧阳渐如此主张,显然与他那“非宗教非哲学”的“佛法”思想是相一致的。 第五,唯识才是真正佛法。欧阳渐在《唯识抉择谈》[1](P90-120)中,首先阐明“佛法”自 禅宗入中国后便被“五蔽”(即五种弊端)所遮,“欲祛上五蔽,非先入唯识、法相之门不可; 唯识、法相方便善巧,道理究竟,学者于此研求,既能洞明义理,又可乐思想笼统之弊,不 为不尽之说所惑;且读唐人译述,既有了义可依,又得如理之可思,前之五蔽不期自除,今 所以亟亟提倡法相唯识也”,然后又从“抉择体用谈用义”、“抉择四涅槃谈无住”、“抉择二 智谈后得”、“抉择法相谈唯识”等十个方面具体阐述其抉择唯识为真正佛法的理由。所以, 他认为只有唯识才是佛法的真谛,而天台、华严以及禅宗等都是中国沙门所创,不是真正的 佛法。基于上述思想,晚年的欧阳渐形成了以转依为中心,以抉择为前提,辨法相、唯识为 二宗的唯识学,和会通儒佛、促进佛法入世的思想。[3] 第六,儒佛可以整合和会通。欧阳渐晚年有感佛法相应论述之不足,开始从佛法的立场 出发重新解读儒家的重要经典,如《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在力图阐明原儒 之本义的同时,肯定儒佛之相互融通、相互印证的特性,强调由儒达佛,认为佛高于儒,提 倡以佛统儒。在认为儒佛可以会通的基础上,认为儒家的思想有补佛法之世法的不足,可以 通过摄儒入佛,来加强佛教与现实的结合。[4]总之,欧阳渐既推崇儒家的思想精神,又把儒 家涵摄于佛法之中,从根本上贯通了佛法之世法与出世法,会通了儒佛之间的思想联系。 全面考量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可以发现:该思想并非凭空虚设,而是既本源于释迦 牟尼修行成佛的思想方法,又根植于对历史、现实、未来的深刻思考,不仅比较完整系统, 而且能发前人所未发,有助于重新思考与“人”、“佛”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更有助于佛法以 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二、如何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客观评判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探讨这一问题首先不能离开对欧 阳渐“佛法”思想形成原因的探讨。这其中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已有的 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其思想成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学而有得。欧阳渐一生的治学,明显 体现出先“由儒入佛”、后“以佛摄儒”的过程:习程朱陆王而不自足于程朱陆王,习《起 信》、《楞严》而不自足于《起信》、《楞严》,习法相唯识、般若唯智而不自足于法相唯识、 般若唯智,终至习涅槃究竟而融会贯通佛法,并由贯通佛法进而会通“东圣”、“西圣”之血

脉。四二是悲愤而后又学有所得。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在“天灾人祸”的苦难交织和 解读佛经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成熟的。他面对至亲友人的暴亡,得以一一悟解佛经,直至究 竟无余涅槃之说。如他在《再答陈真如书》中说: 激于自身而出者,渐幼孤庶出,母长年病,初习程朱,得乡先生大誉,虽足树立, 而生死事不了;继学陆王,虽较直截,而亦不了生死;母弃养,无奈何,吾友桂伯华导 看《起信》、《楞严》,虽快然知生死由来,而岂知无余涅槃之说哉?于是年四十矣!究 极所归,学唯识、瑜伽而不能入。女兰,年十七,随予学于宁,予入陇而死,痛彻于心 脾,中夜哀号而无可奈何,遂翻然求学,通宵达旦,钻硏瑜伽,于是瑜伽、唯识涣然冰 解,四方之士毕至,真如、十力亦于是结道义之交。于是年五十矣!又岂知无余涅槃之 说哉? 无端而东儿死,生世十九年耳!聪明而不禄,诚悼痛之。许一鸣同时死,黄树因同 年死,于是习般若不能融贯。逾年而同怀姊死,又聂耦庚死,乃发愤治《智论》而般若 娴习,虽得毕竟空义,犹未敢执无余涅槃以为宗趣也。进治《涅槃》,年已六十,作《涅 槃叙》,苦不克就,乃避暑庐山,会散原至,留连数月,而《涅槃叙》竟。而后知无余 涅槃之至足重矣,盖九一八大水泛滥,东夷猖獗之时也!都城未陷,予于宁院五题讲会 蒙文通、汤锡予二君主持之,大提特提无余涅槃唯宗趣之义,会竟而七七事起,竟成 宁院讲学终结,岂细故哉?“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初以为对小乘之说,继但 存疑;数年后,夫乃决知。谁者能有渐之长年,谁非岀家而毕生如渐唯此一事,谁于诸 宗作穷硏融会徵实以得南针?是故知无余涅槃唯宗趣不易易也此所谓激于己而岀者 1]P178-179) 三是能够结合历史与现实发表看法。欧阳渐治佛学,始终都没有离开历史与现实来空谈“佛 法”,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如其在面对中国佛学衰颓的现状,能积极继承杨文会先生的遗 志,创办内学院,广搜博采佛学经卷,细加考订并印行,同时还努力兴办佛学教育,培养了 大批传承佛学的人才,使博大精深的“佛法”得以传承不绝:再如其在面对“佛法”引起争 论的情境,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来护持佛法,并不断深入研究历史上的各种佛学理论,最终 提出自己成熟的理论和看法;又如其在面对抗战期间的民族忧患,能重新解读儒学经典,大 胆会通儒佛,并用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来丰富佛法之世法,使佛法与现实的结合更为圆融无

4 脉。[5](P3)二是悲愤而后又学有所得。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在“天灾人祸”的苦难交织和 解读佛经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成熟的。他面对至亲友人的暴亡,得以一一悟解佛经,直至究 竟无余涅槃之说。如他在《再答陈真如书》中说: 激于自身而出者,渐幼孤庶出,母长年病,初习程朱,得乡先生大誉,虽足树立, 而生死事不了;继学陆王,虽较直截,而亦不了生死;母弃养,无奈何,吾友桂伯华导 看《起信》、《楞严》,虽快然知生死由来,而岂知无余涅槃之说哉?于是年四十矣!究 极所归,学唯识、瑜伽而不能入。女兰,年十七,随予学于宁,予入陇而死,痛彻于心 脾,中夜哀号而无可奈何,遂翻然求学,通宵达旦,钻研瑜伽,于是瑜伽、唯识涣然冰 解,四方之士毕至,真如、十力亦于是结道义之交。于是年五十矣!又岂知无余涅槃之 说哉? 无端而东儿死,生世十九年耳!聪明而不禄,诚悼痛之。许一鸣同时死,黄树因同 年死,于是习般若不能融贯。逾年而同怀姊死,又聂耦庚死,乃发愤治《智论》而般若 娴习,虽得毕竟空义,犹未敢执无余涅槃以为宗趣也。进治《涅槃》,年已六十,作《涅 槃叙》,苦不克就,乃避暑庐山,会散原至,留连数月,而《涅槃叙》竟。而后知无余 涅槃之至足重矣,盖九一八大水泛滥,东夷猖獗之时也!都城未陷,予于宁院五题讲会, 蒙文通、汤锡予二君主持之,大提特提无余涅槃唯一宗趣之义,会竟而七七事起,竟成 宁院讲学终结,岂细故哉?“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初以为对小乘之说,继但 存疑;数年后,夫乃决知。谁者能有渐之长年,谁非出家而毕生如渐唯此一事,谁于诸 宗作穷研融会徵实以得南针?是故知无余涅槃唯一宗趣不易易也,此所谓激于己而出者 也。[1](P178-179) 三是能够结合历史与现实发表看法。欧阳渐治佛学,始终都没有离开历史与现实来空谈“佛 法”,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如其在面对中国佛学衰颓的现状,能积极继承杨文会先生的遗 志,创办内学院,广搜博采佛学经卷,细加考订并印行,同时还努力兴办佛学教育,培养了 大批传承佛学的人才,使博大精深的“佛法”得以传承不绝;再如其在面对“佛法”引起争 论的情境,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来护持佛法,并不断深入研究历史上的各种佛学理论,最终 提出自己成熟的理论和看法;又如其在面对抗战期间的民族忧患,能重新解读儒学经典,大 胆会通儒佛,并用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来丰富佛法之世法,使佛法与现实的结合更为圆融无

碍。傾l理解了这些成因,我们至少可以肯定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其广读佛经、苦参力讨、 忧国忧民的结果,而不是随便发表个人见解以伪装自己具有一定的佛学造诣。这一点相当重 要,因为具备了这一点,其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思想观点才有重新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必要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对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我们是该赞成还是反对,抑或是既部分赞成 又部分反对?笔者认为,在作出评判之前有必要对其思想作整体的客观的分析,而且分析的 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围绕其提出的问题及其回答问题的文本。以下试从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概念是否完整。欧阳渐整套“佛法”思想的出发点是他对“佛法”概念的理解, 所以要评判他的“佛法”思想理当考察其提岀的“佛法”概念是否完整。不管我们对“佛法 作何理解,从根本意义上说“佛法”就是关于“成佛的方法”或“成佛的理论法则”。而实 际上,在释迦牟尼那里“佛法”并不是我们今日所理解的与“理论”相关的东西,而是通过 智慧觉悟宇宙世界真实所必须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不可言说的,但却又是可以通过方便 言说来使人意会和体悟的。从印度原始部派佛教流传至今,可谓有千经万论都在述说这-“佛 法”,但都没有一种说法得到完全一致的认同。尽管不能肯定某一说法是完全符合佛陀本意 的,但可以取得一致认同的相关说法还是有的,如“佛法无边”、“觉悟成佛”、“自觉成佛” 等。由于历史真相的遮蔽,“佛法”的概念也在亦真亦幻的历史现实中失去了原有的定义。 所以,如果确实要考察“佛法”的概念,并没有太多的历史事实可以依据,只能回归到释迦 牟尼“顿悟成佛”这一传奇事件本身。只有假设这一事件的真实性,该问题的探讨才具有最 重要的意义。如此而言,我们要考察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应该是:“法”在“佛”先,如何是 成佛”之“法”?“佛”说其“成佛”之“法”,如何是“佛”说之“法”?“成佛”之 “法”与“佛”说之“法”,是否等同于“佛法”?“佛法”是否是唯一的?尽管这些问题 得不到真实的回答,但根据这些问题再来考察欧阳渐对“佛法”的界定,我们就可以清楚地 发现把“佛法”当作“为正觉者之所证,为求觉者之所依”并没有离开佛陀的本意,尤其是 把“佛法”特殊化,认为“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虽然丝毫也没有揭示岀“佛法 的内涵,但却非常完整地还原了“佛法”本来的真实;此外,把“佛法”看作“最广大”的, 也是符合传统一致看法的。因此笔者认为,如果确实有“佛法”的话,欧阳渐的“佛法”概 念虽然模糊,但却不失完整。 第二,前提是否可靠。欧阳渐“佛法”思想的前提是“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该前提是 否可靠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是在“佛法”真实存在的根本前提下才能进行。对于根本 前提,由于历史的遮蔽,我们只能回避。但回避并不等于完全忽略对这一根本问题的探讨 而是在假设该问题不成问题的基础上来讨论欧阳渐思考的问题。据史可知,“佛法”的发明 权和最终解释权都归属释迦牟尼,并通过“佛经”的方式世代传承,“佛法”的传承所形成 的学问便是“佛学”,信仰“佛法”和“佛学”的宗教团体便是“佛教”。透过历史演变的过 程,我们可以发现原始的“佛法”思想伴随其传播的过程逐渐被演变成“佛教”和“佛学” 佛教”是在对“佛法”的信仰崇拜过程中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是把“佛祖”理解 为“佛法”;“佛学”是在传播“佛法”的过程中形成的,包含了历代各种对“佛法”的真假 理解。从总体上说,“佛教”与“佛学”尽管都与“佛法”密切相关,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原 有的“佛法”本身,甚至有误读误导“佛法”的可能,因此把“佛法”与“宗教”、“哲学” 严格区分尤为必要。由此观之,欧阳渐把“佛法”跟“宗教”、“哲学”严格区分,在不排斥 科学、哲学、宗教的同时,提出“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也是切合实际的。明于此,我 们便可得到两个重要的结论:一是不可以套用研究“宗教”、“哲学”、“科学”的方法来研究 “佛法”;二是仍可以运用研究“宗教”、“哲学”、“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佛教”和“佛学” 依此而言,欧阳渐所提出的“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作为其“佛法”思想的前提,应该是可靠 的 第三,认识是否真实。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仍然是如何来认识“佛法”。这

5 碍。[6]理解了这些成因,我们至少可以肯定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其广读佛经、苦参力讨、 忧国忧民的结果,而不是随便发表个人见解以伪装自己具有一定的佛学造诣。这一点相当重 要,因为具备了这一点,其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思想观点才有重新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必要。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对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我们是该赞成还是反对,抑或是既部分赞成 又部分反对?笔者认为,在作出评判之前有必要对其思想作整体的客观的分析,而且分析的 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围绕其提出的问题及其回答问题的文本。以下试从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第一,概念是否完整。欧阳渐整套“佛法”思想的出发点是他对“佛法”概念的理解, 所以要评判他的“佛法”思想理当考察其提出的“佛法”概念是否完整。不管我们对“佛法” 作何理解,从根本意义上说“佛法”就是关于“成佛的方法”或“成佛的理论法则”。而实 际上,在释迦牟尼那里“佛法”并不是我们今日所理解的与“理论”相关的东西,而是通过 智慧觉悟宇宙世界真实所必须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不可言说的,但却又是可以通过方便 言说来使人意会和体悟的。从印度原始部派佛教流传至今,可谓有千经万论都在述说这一“佛 法”,但都没有一种说法得到完全一致的认同。尽管不能肯定某一说法是完全符合佛陀本意 的,但可以取得一致认同的相关说法还是有的,如“佛法无边”、“觉悟成佛”、“自觉成佛” 等。由于历史真相的遮蔽,“佛法”的概念也在亦真亦幻的历史现实中失去了原有的定义。 所以,如果确实要考察“佛法”的概念,并没有太多的历史事实可以依据,只能回归到释迦 牟尼“顿悟成佛”这一传奇事件本身。只有假设这一事件的真实性,该问题的探讨才具有最 重要的意义。如此而言,我们要考察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应该是:“法”在“佛”先,如何是 “成佛”之“法”?“佛”说其“成佛”之“法”,如何是“佛”说之“法”?“成佛”之 “法”与“佛”说之“法”,是否等同于“佛法”?“佛法”是否是唯一的?尽管这些问题 得不到真实的回答,但根据这些问题再来考察欧阳渐对“佛法”的界定,我们就可以清楚地 发现把“佛法”当作“为正觉者之所证,为求觉者之所依”并没有离开佛陀的本意,尤其是 把“佛法”特殊化,认为“佛法就是佛法,佛法就称佛法”,虽然丝毫也没有揭示出“佛法” 的内涵,但却非常完整地还原了“佛法”本来的真实;此外,把“佛法”看作“最广大”的, 也是符合传统一致看法的。因此笔者认为,如果确实有“佛法”的话,欧阳渐的“佛法”概 念虽然模糊,但却不失完整。 第二,前提是否可靠。欧阳渐“佛法”思想的前提是“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该前提是 否可靠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是在“佛法”真实存在的根本前提下才能进行。对于根本 前提,由于历史的遮蔽,我们只能回避。但回避并不等于完全忽略对这一根本问题的探讨, 而是在假设该问题不成问题的基础上来讨论欧阳渐思考的问题。据史可知,“佛法”的发明 权和最终解释权都归属释迦牟尼,并通过“佛经”的方式世代传承,“佛法”的传承所形成 的学问便是“佛学”,信仰“佛法”和“佛学”的宗教团体便是“佛教”。透过历史演变的过 程,我们可以发现原始的“佛法”思想伴随其传播的过程逐渐被演变成“佛教”和“佛学”; “佛教”是在对“佛法”的信仰崇拜过程中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是把“佛祖”理解 为“佛法”;“佛学”是在传播“佛法”的过程中形成的,包含了历代各种对“佛法”的真假 理解。从总体上说,“佛教”与“佛学”尽管都与“佛法”密切相关,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原 有的“佛法”本身,甚至有误读误导“佛法”的可能,因此把“佛法”与“宗教”、“哲学” 严格区分尤为必要。由此观之,欧阳渐把“佛法”跟“宗教”、“哲学”严格区分,在不排斥 科学、哲学、宗教的同时,提出“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也是切合实际的。明于此,我 们便可得到两个重要的结论:一是不可以套用研究“宗教”、“哲学”、“科学”的方法来研究 “佛法”;二是仍可以运用研究“宗教”、“哲学”、“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佛教”和“佛学”。 依此而言,欧阳渐所提出的“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作为其“佛法”思想的前提,应该是可靠 的。 第三,认识是否真实。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难题,仍然是如何来认识“佛法”。这

个难题不能解决,也就没有正确的标准依据来评判欧阳渐对“佛法”所认识的一系列理论观 点。因此,我们要评判欧阳渐的认识是否真实,只能通过考察其认识的思路,而不能根据其 所得的结论。而要考察欧阳渐认识“佛法”的思路,最主要的就是考察其研究佛法的方法论 和所得到的关于“佛法”的理论思想。就方法论而言,欧阳渐提出的研究方法非常注重抉择 佛法”之载体“佛经”的真伪,非常注重全面考索佛学源流再作抉择,非常注重“佛法” 本身的义理,都是切合历史实际的。就所得理论而言,我们不难发现欧阳渐的佛学思想不断 在深入,时刻以“究竟”为旨归,不自足和固执于原有的理解和看法,勇于摒弃那些不能解 决自身以及人类困惑的经典理论,最终把全部的思想都集中到“无余涅槃”上,并在一定程 度上会通了儒佛的关系。即使欧阳渐最终觉悟到的“佛法”仍是虚妄的,但他以全部的身心 和生命参究“佛法”的过程确实是真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欧阳渐这种真正以身试法的精 神,已经使他完全摆脱了人间的痛苦而得到了“佛法”意义上的解脱。因此,在“佛法”真 相没有完全揭开之前,我们没有理由否定欧阳渐对“佛法”认识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颇有可取之处的。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肯定的批判 而陷入对其所理解之“佛法”思想的盲目推崇。“佛法”从其根本意义上说,乃是人类争取 解脱自身的方法途径,既不因释迦牟尼的发明而私属于释迦牟尼,也不因佛教徒的拥护而私 属于佛教,更不因欧阳渐的推崇而私属于欧阳渐,只要能真正全身心践“法”的都有获得智 慧而得解脱的可能。所以,我们对欧阳渐“佛法”的评判,没有必要固执于结论的对与错, 而应该实事求是地理解他研究“佛法”的方法和过程以及其中所体现的思想精神。 三、如何合理发扬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合理发扬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全面认识该思想蕴涵的 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其次应该继承该思想的精髓和精神更为客观地深入开展“佛法”思想 的研究。这两方面,本文在前面的论述中已有所涉及,以下拟再结合个别学者的看法和个人 的粗浅见解进行探讨 与以往的佛学思想相比较而言,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明显具有与众不同的特质:“别 调孤弹,宗教则屏为世学,世学又屏为宗教,春粮且不能宿盖垂青者寡矣”ⅢP83)。对这 思想特质的认识,当代学者的看法基本上与欧阳渐当时的自身感触是一致的。有如潘桂明先 生所言:“高振农先生《佛教文化与近代中国》将欧阳渐的佛学思想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 结论后之研究’的方法、‘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法相唯识非一’的异说。这一概 括很有见地。”p46这一看法应该说是相当中肯的。但由此我们也发现学界一直以来对欧 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缺乏深层次的思考,不能充分认识到其理论价值和学术 意义,以致仅仅把它理解为一种思想的异说、信仰的偏见而已,没能合理地加以继承和发扬 比如,潘桂明先生认为: 所谓“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独特观点…….面对当时提倡科 学、反对宗教和迷信的思潮,他以近代文化居士的身份,以“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之说 保护佛教……这种观点虽与事实不尽相符(尤其是对哲学的批评),但也指出了佛法的 某些特征。但为了维护佛法的地位,欧阳渐将宗教与迷信并提、哲学与妄见共论,这显 然属于源自信仰的偏见。[P84 这样的理解和评判在现当代学术界中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也是比较容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的。但这是否贬低了欧阳渐研究“佛法”的精神和思想,以及其中蕴涵的价值意义呢?对此

6 个难题不能解决,也就没有正确的标准依据来评判欧阳渐对“佛法”所认识的一系列理论观 点。因此,我们要评判欧阳渐的认识是否真实,只能通过考察其认识的思路,而不能根据其 所得的结论。而要考察欧阳渐认识“佛法”的思路,最主要的就是考察其研究佛法的方法论 和所得到的关于“佛法”的理论思想。就方法论而言,欧阳渐提出的研究方法非常注重抉择 “佛法”之载体“佛经”的真伪,非常注重全面考索佛学源流再作抉择,非常注重“佛法” 本身的义理,都是切合历史实际的。就所得理论而言,我们不难发现欧阳渐的佛学思想不断 在深入,时刻以“究竟”为旨归,不自足和固执于原有的理解和看法,勇于摒弃那些不能解 决自身以及人类困惑的经典理论,最终把全部的思想都集中到“无余涅槃”上,并在一定程 度上会通了儒佛的关系。即使欧阳渐最终觉悟到的“佛法”仍是虚妄的,但他以全部的身心 和生命参究“佛法”的过程确实是真实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欧阳渐这种真正以身试法的精 神,已经使他完全摆脱了人间的痛苦而得到了“佛法”意义上的解脱。因此,在“佛法”真 相没有完全揭开之前,我们没有理由否定欧阳渐对“佛法”认识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是颇有可取之处的。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肯定的批判 而陷入对其所理解之“佛法”思想的盲目推崇。“佛法”从其根本意义上说,乃是人类争取 解脱自身的方法途径,既不因释迦牟尼的发明而私属于释迦牟尼,也不因佛教徒的拥护而私 属于佛教,更不因欧阳渐的推崇而私属于欧阳渐,只要能真正全身心践“法”的都有获得智 慧而得解脱的可能。所以,我们对欧阳渐“佛法”的评判,没有必要固执于结论的对与错, 而应该实事求是地理解他研究“佛法”的方法和过程以及其中所体现的思想精神。 三、如何合理发扬欧阳渐的“佛法”思想 如何才能合理发扬欧阳渐的“佛法”思想?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全面认识该思想蕴涵的 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其次应该继承该思想的精髓和精神更为客观地深入开展“佛法”思想 的研究。这两方面,本文在前面的论述中已有所涉及,以下拟再结合个别学者的看法和个人 的粗浅见解进行探讨。 与以往的佛学思想相比较而言,欧阳渐的“佛法”思想明显具有与众不同的特质:“别 调孤弹,宗教则屏为世学,世学又屏为宗教,舂粮且不能宿盖垂青者寡矣”[1](P183)。对这一 思想特质的认识,当代学者的看法基本上与欧阳渐当时的自身感触是一致的。有如潘桂明先 生所言:“高振农先生《佛教文化与近代中国》将欧阳渐的佛学思想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 ‘结论后之研究’的方法、‘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法相唯识非一’的异说。这一概 括很有见地。”[7](P846)这一看法应该说是相当中肯的。但由此我们也发现学界一直以来对欧 阳渐“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观点,缺乏深层次的思考,不能充分认识到其理论价值和学术 意义,以致仅仅把它理解为一种思想的异说、信仰的偏见而已,没能合理地加以继承和发扬。 比如,潘桂明先生认为: 所谓“佛法非宗教非哲学”,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独特观点… … 面对当时提倡科 学、反对宗教和迷信的思潮,他以近代文化居士的身份,以“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之说 保护佛教… … 这种观点虽与事实不尽相符(尤其是对哲学的批评),但也指出了佛法的 某些特征。但为了维护佛法的地位,欧阳渐将宗教与迷信并提、哲学与妄见共论,这显 然属于源自信仰的偏见。[7](P847) 这样的理解和评判在现当代学术界中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也是比较容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的。但这是否贬低了欧阳渐研究“佛法”的精神和思想,以及其中蕴涵的价值意义呢?对此

笔者不敢妄加评判,也无从评判,姑且借助欧阳渐的话语来表达我对这种理解的不苟同: 是故人智原有高下之不齐,而断不可用常情以度高明之所知,彼科学家、哲学家与 吾人同处梦中者耳,智虑不齐,尚不可以常情测,佛与众生一觉一梦,则又乌可以梦中 人之知解而妄测大觉者之真证耶?如真欲斥佛法之迷妄者亦非不可,但必先读其书,先 达其旨,而后始可从事。苟于彼之书,尚未曾读或尚未读,而动以逸出常情相非难,且 将见笑于科学家矣!于佛法奚损毫发耶?1JPp13 平心而论,一生都在崇拜和追求体悟“佛法”的欧阳渐,在思想观点上难免有信仰上的偏见。 但从他的信仰过程来看,并不囿于宗教和世学的束缚,而是直指事实本身进行智慧的抉择和 理论的论证。这样的信仰与其说是源自宗教的情感,不如看作是对生命价值的珍惜和对科学 真理的践履。如果能够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欧阳渐的“护法”精神及其作出的各种贡献,我 们也许能够看到更多长期以来被人们偏见的“正见”。正如欧阳渐所说:“总之,佛法之始唯 在正信,唯在正见,唯在正行,佛法之终唯在正觉,然则根本决定金刚不摇,外此则随时方 便,岂执一也。然则种种危惧皆屡妄情,一切狐疑非达佛旨。”口P2)笔者管见,欧阳渐所体 悟的“佛法”,其蕴涵的思想价值正是对一种具有“正信”、“正见”、“正行”、“正觉”之“佛 法”思想的信仰和参证,正是紧密围绕人类自身生命价值不断追寻原始“佛法”、宇宙真理 的实践过程。尽管这样的过程与“佛教”、“佛学”的思想理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 妨碍其认识真理所应具有的思想价值,反而具有更深更广更切合实际的学术意义 进而论之,如果我们把“佛法”的精义重新理解,即把“佛”这一文字符号理解为“共 同解脱痛苦而获得美满幸福的人类自身”,那么“佛法”这一传统的术语无疑就能从佛教的 窠臼中跳将出来,而为全球人类所适用。由此理解开去,“佛法”不仅不是所谓的“佛教”、 “佛学”’,而且始终为人类所必需。其实,这种理解从根本上也没有离开“佛法”的本义 也没有离开人类自古以来最关心的问题。求证“佛法”的目的是追求自身的完全解脱,达到 最理想的幸福境界或状态:作为人类自身最关心的永恒话题,无非就是如何使每一个人都能 脱离生死苦海并永远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人类的梦想是始终如一的,但如何才能实现这种 梦想呢?借助历史和现实,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所重视的学术研究都是在为实现这一梦想所做 的准备和努力。也许有一天我们人类真能找到实现梦想的有效方法或途径,那么人类自身也 就可以都“成佛”了。那样的方法或途径,与其说是科学手段,不如说是“佛法”来得更为 全面贴切。笔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并由此推衍和阐扬“佛法 非佛教非佛学而始终为人类所必需”的个人见解。于此个人见解,非常有必要加以声明:凡 是能够让人类完全脱离苦海的手段或技巧或理论或途径或方法,就是笔者所谓的“佛法” 也必将是人类共同寻求的理想归宿的根本大法。因此,这一“佛法”不能再依附于“佛教” 或“佛学”,而应该回复到本来最理想的意义本身,回复到人类始终梦寐以求的理想原点 明于此,我们人类为了寻找“佛法”,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个学科或宗教领域的探讨,而应 该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齐头并进,共同寻找人类的珍宝。就此而言,人类的学术研究意义也 在于此 总之,欧阳渐的“佛法”思想能够从传统的窠臼中跳将出来,回复到问题的本身进行再 思考,并结合历史与现实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论的再创新,使“佛法”的研究和参证更具有实 用的意义。因此,只有全面认识该思想蕴涵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合理继承该思想的精髓 和精神,更为客观地深入开展“佛法”思想的硏究,才能合理发扬几千年的“佛法”思想传

7 笔者不敢妄加评判,也无从评判,姑且借助欧阳渐的话语来表达我对这种理解的不苟同: 是故人智原有高下之不齐,而断不可用常情以度高明之所知,彼科学家、哲学家与 吾人同处梦中者耳,智虑不齐,尚不可以常情测,佛与众生一觉一梦,则又乌可以梦中 人之知解而妄测大觉者之真证耶?如真欲斥佛法之迷妄者亦非不可,但必先读其书,先 达其旨,而后始可从事。苟于彼之书,尚未曾读或尚未读,而动以逸出常情相非难,且 将见笑于科学家矣!于佛法奚损毫发耶?[1](P13) 平心而论,一生都在崇拜和追求体悟“佛法”的欧阳渐,在思想观点上难免有信仰上的偏见。 但从他的信仰过程来看,并不囿于宗教和世学的束缚,而是直指事实本身进行智慧的抉择和 理论的论证。这样的信仰与其说是源自宗教的情感,不如看作是对生命价值的珍惜和对科学 真理的践履。如果能够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欧阳渐的“护法”精神及其作出的各种贡献,我 们也许能够看到更多长期以来被人们偏见的“正见”。正如欧阳渐所说:“总之,佛法之始唯 在正信,唯在正见,唯在正行,佛法之终唯在正觉,然则根本决定金刚不摇,外此则随时方 便,岂执一也。然则种种危惧皆屡妄情,一切狐疑非达佛旨。”[1](P21)笔者管见,欧阳渐所体 悟的“佛法”,其蕴涵的思想价值正是对一种具有“正信”、“正见”、“正行”、“正觉”之“佛 法”思想的信仰和参证,正是紧密围绕人类自身生命价值不断追寻原始“佛法”、宇宙真理 的实践过程。尽管这样的过程与“佛教”、“佛学”的思想理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 妨碍其认识真理所应具有的思想价值,反而具有更深更广更切合实际的学术意义。 进而论之,如果我们把“佛法”的精义重新理解,即把“佛”这一文字符号理解为“共 同解脱痛苦而获得美满幸福的人类自身”,那么“佛法”这一传统的术语无疑就能从佛教的 窠臼中跳将出来,而为全球人类所适用。由此理解开去,“佛法”不仅不是所谓的“佛教”、 “佛学”,而且始终为人类所必需。其实,这种理解从根本上也没有离开“佛法”的本义, 也没有离开人类自古以来最关心的问题。求证“佛法”的目的是追求自身的完全解脱,达到 最理想的幸福境界或状态;作为人类自身最关心的永恒话题,无非就是如何使每一个人都能 脱离生死苦海并永远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人类的梦想是始终如一的,但如何才能实现这种 梦想呢?借助历史和现实,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所重视的学术研究都是在为实现这一梦想所做 的准备和努力。也许有一天我们人类真能找到实现梦想的有效方法或途径,那么人类自身也 就可以都“成佛”了。那样的方法或途径,与其说是科学手段,不如说是“佛法”来得更为 全面贴切。笔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欧阳渐的“佛法”思想,并由此推衍和阐扬“佛法 非佛教非佛学而始终为人类所必需”的个人见解。于此个人见解,非常有必要加以声明:凡 是能够让人类完全脱离苦海的手段或技巧或理论或途径或方法,就是笔者所谓的“佛法”, 也必将是人类共同寻求的理想归宿的根本大法。因此,这一“佛法”不能再依附于“佛教” 或“佛学”,而应该回复到本来最理想的意义本身,回复到人类始终梦寐以求的理想原点。 明于此,我们人类为了寻找“佛法”,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个学科或宗教领域的探讨,而应 该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齐头并进,共同寻找人类的珍宝。就此而言,人类的学术研究意义也 在于此。 总之,欧阳渐的“佛法”思想能够从传统的窠臼中跳将出来,回复到问题的本身进行再 思考,并结合历史与现实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论的再创新,使“佛法”的研究和参证更具有实 用的意义。因此,只有全面认识该思想蕴涵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合理继承该思想的精髓 和精神,更为客观地深入开展“佛法”思想的研究,才能合理发扬几千年的“佛法”思想传

统,使之在当代中国哲学领域里显露应有的价值。笔者对本文所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只是 作了一些粗浅的探讨而已,也许并非完全切合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答案,所以仍希望有更 多的学者能介入对这些问题的继续思考和回答。 参考文献 [1]黄夏年主编《欧阳竞无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郭朋、廖自力、张新鹰合著《中国近代佛学思想史稿》,巴蜀书社,1989年版 [3]麻天祥《反观人生的玄览之路—一—近世中国佛教文化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 版 [4]李远杰《近现代以佛摄儒研究》,巴蜀书社,2002年版 [5]程恭让《抉择于真伪之间—一欧阳竟无佛学思想探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6]高振农《佛教文化与近代中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潘桂明《中国居士佛教史》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8]刘成有《近现代居士佛学研究》,巴蜀书社,2002年版 [9]麻天祥《20世纪中国佛学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10]洪修平《中国佛教文化历程》,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Comment on the idea of ouyang Jian about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XIE Jin-liang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the idea of"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was brought forward by OuYangJian who was a Buddhism master at modern times. This paper discusses OuYangJian's thinking about "Buddha doctrine". Based on debate some questions such as “ how to understand correctly",“ how to judge impersonality”,“ how to develop in reason”,the thesis studies the cause, value and academic signification of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In authors opinion, we must differentiate correct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ddha doctrine”and“ Buddhism”, apprehend completely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then appraise it according to fact.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is beneficial apocalypse to us and deserve to carry forward Key words: Buddha doctrine; OuYang/ian;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academic Ification

8 统,使之在当代中国哲学领域里显露应有的价值。笔者对本文所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只是 作了一些粗浅的探讨而已,也许并非完全切合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答案,所以仍希望有更 多的学者能介入对这些问题的继续思考和回答。 [参考文献] [1]黄夏年主编《欧阳竟无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年版。 [2]郭朋、廖自力、张新鹰合著《中国近代佛学思想史稿》,巴蜀书社,1989 年版。 [3]麻天祥《反观人生的玄览之路——近世中国佛教文化研究》,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 年 版。 [4]李远杰《近现代以佛摄儒研究》,巴蜀书社,2002 年版。 [5]程恭让《抉择于真伪之间——欧阳竟无佛学思想探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年 版。 [6]高振农《佛教文化与近代中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年版。 [7]潘桂明《中国居士佛教史》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年版。 [8]刘成有《近现代居士佛学研究》,巴蜀书社,2002 年版。 [9]麻天祥《20 世纪中国佛学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年版。 [10]洪修平《中国佛教文化历程》,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年版。 Comment on the idea of OuYangJian about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XIE Jin-liang (The department of Chinese,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was brought forward by OuYangJian who was a Buddhism master at modern times. This paper discusses OuYangJian’s thinking about “Buddha doctrine”. Based on debate some questions such as “how to understand correctly”,“how to judge impersonality”, “how to develop in reason”, the thesis studies the cause, value and academic signification of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In author’s opinion, we must differentiate correctl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ddha doctrine” and “Buddhism”, apprehend completely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then appraise it according to fact. The idea of “Buddha doctrine is not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is beneficial apocalypse to us and deserve to carry forward. Key words: Buddha doctrine; OuYangJian;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academic sign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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