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点问题解答3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叶志宏 入世后,知识产汉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可法摆在了我们面前,尤其给人民法院的工作带 来了新的一页。人民法院的法宫们如同楼受这一挑战。最高人民法院的蒋志培给出了答案: 通过以下间题,让我们了解法筑如何解决入世后知识产权法律同题, 月:人民法院对知视产权请求权的保障, 容:(一)知识产权请求权问恩的提出。 为什么要提出知识产权请求权这个问愿?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保障您么体 现?我们首先要讨论一下这些基本问题,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遇到侵权行为,遇到不法行为人对白己权利将要或者正在, 或者已经违成了损害的情况下,就会考虑如何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启动一定程序, 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问题。 所谓将要侵权,是指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还未实蓝。但己经现实地准备要实烧侵权行为 了。比如行为人侵权要使用的原材料已经准备就绪了,图纸已经准备好了,马上就要实施能 人的专利:或者盗版等侵权复制品处于储阶段,将要销售:或者正在印倒,更多是行为已 经实施,并且已经违成损害。在此种情况下,权利人到底应该怎么办?如何采取数济措施? 这是当事人遇到的最常见的问题,在审判中法官也会面临这些问题。当事人的权利要造受, 即将要遗受侵权,采取什么情施保护,他即将遗受侵权的时候,如果提起诉论,法院受理不 受理?你法官能不能做出裁判?这是关键的问题。 从传统的理念米说,控告侵权你得要考虑四个要件: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 关系。还没有机害后果缺少一个要件。你先别告,等有了损害了再说。有的当事人也说我这 损害太少,现在不起诉,等损害大了再说。当然当率人可以有地的诉论策略。但是知果适到 某项知识产权即将受到损害,或正在损害,那么权利人起诉要采取罐嫩,诉的背后蕴含着阿 种权利。这种权利成就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从T0的具体规则入手,从乔梁请求的背后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时,解决当前无过 错侵权,停止侵权要不要考虑过错等等现实当中的一些重要月题。我们在履行限PS协议的 规定时。我们应当探一下这措植的法源是什么?你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你为什么如此运 作2
难点问题解答 3 中央电大文法学院 叶志宏 入世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司法摆在了我们面前,尤其给人民法院的工作带 来了新的一页。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如何接受这一挑战,最高人民法院的蒋志培给出了答案。 通过以下问题,让我们了解法院如何解决入世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问: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保障。 答:(一)知识产权请求权问题的提出。 为什么要提出知识产权请求权这个问题?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保障怎么体 现?我们首先要讨论一下这些基本问题。 在实践中,知识产权权利人遇到侵权行为,遇到不法行为人对自己权利将要或者正在、 或者已经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就会考虑如何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启动一定程序, 请求国家予以保护的问题。 所谓将要侵权,是指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还未实施,但已经现实地准备要实施侵权行为 了。比如行为人侵权要使用的原材料已经准备就绪了,图纸已经准备好了,马上就要实施他 人的专利;或者盗版等侵权复制品处于储藏阶段,将要销售;或者正在印刷,更多是行为已 经实施,并且已经造成损害。在此种情况下,权利人到底应该怎么办?如何采取救济措施? 这是当事人遇到的最常见的问题,在审判中法官也会面临这些问题。当事人的权利要遭受, 即将要遭受侵权,采取什么措施保护,他即将遭受侵权的时候,如果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不 受理?你法官能不能做出裁判?这是关键的问题。 从传统的理念来说,控告侵权你得要考虑四个要件: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 关系。还没有损害后果缺少一个要件,你先别告,等有了损害了再说。有的当事人也说我这 损害太少,现在不起诉,等损害大了再说。当然当事人可以有他的诉讼策略。但是如果遇到 某项知识产权即将受到损害,或正在损害,那么权利人起诉要采取措施,诉的背后蕴含着何 种权利,这种权利成就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从 WTO 的具体规则入手,从诉讼请求的背后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解决当前无过 错侵权,停止侵权要不要考虑过错等等现实当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我们在履行 TRIPS 协议的 规定时,我们应当探求一下这措施的法源是什么?你的法理依据是什么?你为什么如此运 作?

近几年来,知识产权法律界和理论界对上述月题,也发生了一些不月观点在讨论。比如 说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赔整爆则等的讨论当中,迫使你提出知识产权上的这个请求 权同恶。刚才提到的都个观点说你没有过错、还没有后果,就不能起诉。侵权构成还缺个要 件,如果沿袭这样的观点去番导同法实践,就会掩盖着很大的风险,那么就殖含着你能不能 执行这个服PS协议,能不能够把你这执法水平提到这个国际要求的水准上来的问题。知识 产权请求权月题的研究,与我们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的实际任务是密切相关的。 《二)民法上的请求权制度 民法的请求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当中很悠久,是一种成熟的法律制度。比如说返还原物, 这个源于罗马法上的所有物目归诉权,这种诉权效力最强,以“我发现我物失。我即牧回” 为原则。所有人随时有权收目所有物,请求权制度在大陆法系中历史是久远的: 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薄于罗马法上的所有物日收诉权(ReiVindicatio),这种诉权效 力最强。以“我发现我物时,我即牧回”(Vbineamremimvenio,ibivindico》为原则,所有 人随时有权收回所有物。对物权的极害,导致权利人物权请求权的行使,此种请求权分为物 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阴、消除危险、运还时产、恢 复原状的请求权。情权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赌偿的请求权。 在英美法系中,请求权制度也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最初。它只是向国王表达对修改某项 法律的请求,至16世纪时在英格兰对国王的请求权己经完全得到承认。以后对议会的请求 权也得到承认,以至到18的年英格兰的下议院诀定这个问愿已无需再进行讨论。在197 年英国“国王诉讼法案"默予任何人向国王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权(Petitionofright) 已经成为平民起诉王权或政府的法律数济手段。美国鞋立战争期阿将情求权写入了《美国宪 法》第一修正案中,对请求权予以承认。随着历史的发展,请求权迷渐滴变成为为获得某项 权拉、授权或对受到的一定冤屈而要求补偿等面向个人、官员、立法部门或法院提出的书面 请求,在法院诉讼程序中,请求则是导致诉论开始的诉因,在英国法中,请求成请求权(©la■) 概指向法院或其他权力机关“关于金钱。财产成某种教济的权利主张”,如某人向法院以离 娇请求权诉请离婚,又如以破产请求权诉请碳产等。 在物权法中,物权受到的民法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服予民事主体权利。使权利主 体在权利受到损害或破坏的情况下采取白救措植,或是请求有关机关和法院给予保护:二是 使侵害或破坏他人权利的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以恢复被侵害或被破坏的权利。后者也就 是通过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米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所谓物上请求权,即是以物权的存在 为前提。在物权的内容受到侵害时或受到显实侵害危险时所产生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以物
近几年来,知识产权法律界和理论界对上述问题,也发生了一些不同观点在讨论。比如 说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赔偿原则等的讨论当中,迫使你提出知识产权上的这个请求 权问题。刚才提到的那个观点说你没有过错、还没有后果,就不能起诉,侵权构成还缺个要 件,如果沿袭这样的观点去指导司法实践,就会掩盖着很大的风险,那么就蕴含着你能不能 执行这个 TRIPS 协议,能不能够把你这执法水平提到这个国际要求的水准上来的问题。知识 产权请求权问题的研究,与我们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的实际任务是密切相关的。 (二)民法上的请求权制度 民法的请求权制度在大陆法系当中很悠久,是一种成熟的法律制度。比如说返还原物, 这个源于罗马法上的所有物回归诉权,这种诉权效力最强,以“我发现我物失,我即收回” 为原则,所有人随时有权收回所有物,请求权制度在大陆法系中历史是久远的。 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源于罗马法上的所有物回收诉权(ReiVindicatio),这种诉权效 力最强,以“我发现我物时,我即收回”(Vbimeamreminvenio,ibivindico)为原则,所有 人随时有权收回所有物。对物权的损害,导致权利人物权请求权的行使,此种请求权分为物 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 复原状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主要是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在英美法系中,请求权制度也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最初,它只是向国王表达对修改某项 法律的请求,至 16 世纪时在英格兰对国王的请求权已经完全得到承认。以后对议会的请求 权也得到承认,以至到 1839 年英格兰的下议院决定这个问题已无需再进行讨论。在 1947 年英国“国王诉讼法案”赋予任何人向国王提起诉讼的权利。请求权(Petitionofright) 已经成为平民起诉王权或政府的法律救济手段。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将请求权写入了《美国宪 法》第一修正案中,对请求权予以承认。随着历史的发展,请求权逐渐演变成为为获得某项 权益、授权或对受到的一定冤屈而要求补偿等而向个人、官员、立法部门或法院提出的书面 请求。在法院诉讼程序中,请求则是导致诉讼开始的诉因。在英国法中,请求或请求权(claim) 概指向法院或其他权力机关“关于金钱、财产或某种救济的权利主张”,如某人向法院以离 婚请求权诉请离婚,又如以破产请求权诉请破产等。 在物权法中,物权受到的民法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使权利主 体在权利受到损害或破坏的情况下采取自救措施,或是请求有关机关和法院给予保护;二是 使侵害或破坏他人权利的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以恢复被侵害或被破坏的权利。后者也就 是通过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来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所谓物上请求权,即是以物权的存在 为前提,在物权的内容受到侵害时或受到现实侵害危险时所产生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以物

权的存在为前提,当物权受到侵害,法律为保护物权人物权内容的实现,赋予其享有的对特 定侵害人提出请求的权利。这种请求权一般构成合法正当的诉因。尽管关于物权请求权的性 质,在理论上有物权作用说、倩权说,准债权说等三种观点,但物权请求权既不是物权本身, 也不同于债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如识产权是人类知识(或称智慧)财产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和保护的集中体现,它较物权 等传统的民事权利属新兴的权利,但随着社会经济形老的变化米势却更猛烈。知识产权包括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被法律赋子独立民事权利的地位,同样成为一种挂他的、绝对的 “对世”权利,任何民事主体都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律义务。 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中,除了侵权的民事赔整成为权利保护机制的核心外,军将除避 饶以外的法律教济措熊如停止侵权等请求权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事诉松的临时性和水 久性禁令被运用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上,常常成为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具有效力法律数 济于段之一。 莫,美知识产权法律都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提起禁止授权行为的禁令数济错齒的请求 权。如英国专利法规定了相当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请求禁令教济的条款,美国联邦法院法官 和知肌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禁令更是情有独裹。根据美国专利法律的规定,美国对 专利权保护的民事诉论载济措施主要为禁令和损失赌偿,禁令是制止专利侵权行为使专利权 免受侵害和侵害危险的一种有效措随,美国指定的几个联邦法院享有对专利侵权行为发出禁 令的职权。采取禁令的范围和程度,要与保证专利权的安全相适应。由受诉法院在认为合理 的范圆程度内决定。在德国的著作权法中对涉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权利人享有不作为请求 权和作除请求权的权利。日本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均规定有禁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日本有学者认为,上述各国立法规定的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即相当于民法上物权性的请求 权。台湾学者史向宽认为著作权上的请求权知月物上请求权,与帽害赌信的请求权构成要件 不同: 《三)我国民事法律对请求权的规定。 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看,该条文是靶停止侵害等作为民事责任形式 如以规定的,而不只是作为物权权利的保护方法和物权权能加以规定的。从我国民法通侧诞 生起,就不但在民法中确认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元其将停止侵害,排除妨得等措植具 体运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少在知试产权立法上较发达国家真是后来者居上:但正像前 面已数提到,该种请求权和法律数济措施却完全线定在民法通侧的的第六章民事责任中
权的存在为前提,当物权受到侵害,法律为保护物权人物权内容的实现,赋予其享有的对特 定侵害人提出请求的权利。这种请求权一般构成合法正当的诉因。尽管关于物权请求权的性 质,在理论上有物权作用说、债权说、准债权说等三种观点,但物权请求权既不是物权本身, 也不同于债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 知识产权是人类知识(或称智慧)财产在法律上予以确认和保护的集中体现,它较物权 等传统的民事权利属新兴的权利,但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来势却更猛烈。知识产权包括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被法律赋予独立民事权利的地位,同样成为一种排他的、绝对的 “对世”权利,任何民事主体都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律义务。 在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中,除了侵权的民事赔偿成为权利保护机制的核心外,都将除赔 偿以外的法律救济措施如停止侵权等请求权作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的临时性和永 久性禁令被运用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上,常常成为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具有效力法律救 济手段之一。 英、美知识产权法律都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提起禁止侵权行为的禁令救济措施的请求 权。如英国专利法规定了相当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请求禁令救济的条款,美国联邦法院法官 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禁令更是情有独衷。根据美国专利法律的规定,美国对 专利权保护的民事诉讼救济措施主要为禁令和损失赔偿。禁令是制止专利侵权行为使专利权 免受侵害和侵害危险的一种有效措施。美国指定的几个联邦法院享有对专利侵权行为发出禁 令的职权。采取禁令的范围和程度,要与保证专利权的安全相适应,由受诉法院在认为合理 的范围程度内决定。在德国的著作权法中对涉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权利人享有不作为请求 权和排除请求权的权利。日本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均规定有禁止侵权行为的请求权。 日本有学者认为,上述各国立法规定的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即相当于民法上物权性的请求 权。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著作权上的请求权如同物上请求权,与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构成要件 不同。 (三)我国民事法律对请求权的规定。 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看,该条文是把停止侵害等作为民事责任形式 加以规定的,而不只是作为物权权利的保护方法和物权权能加以规定的。从我国民法通则诞 生起,就不但在民法中确认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尤其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措施具 体运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少在知识产权立法上较发达国家真是后来者居上。但正像前 面已经提到,该种请求权和法律救济措施却完全规定在民法通则的的第六章民事责任中

因此,一些学者认为,我国民法并不承认物上请求权为一类独立的请求权,面只是将物 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请求权合并,仅承认物权人在权科受到侵害以后以授权行为产生请求 权,受害人的利成受到侵权法的保护。風然一些学者认为此种设置是把物权内容当成债的范 酵,对保护所有人、占有人的利登是不利的,但赞成者仍坚特该种设置的优点:其扩大了停 止侵害等责任彩式的适用范围,不但物权而且对民法通则赋予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知识产权 等其他权利的保护,适用这些方式也被法律所认可:这不但不妨得对所有人,占有人利盒的 解护,还简化了请求权形式,使受害人基于侵权行为即可提出请求或诉讼。是对受害人提出 请求和是起诉论提供了方便,完全可以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为了搞清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要着和立法趋向,首先应当冷静地分析一下我国民法和知 识产权法在此问题上的立法现状,应当说,从我国民商事、知识产权的立法米看,当知识产 权受到不法侵害,法律赋予了权利人为保护白己合法权益的请求权,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论的权利是明确、全面的。知武产权的权利人不但权利受到侵害享有损害赔供的请求权,而 且同样享有制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危险等的请求权,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在法官看 米,作为基本法的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数济错施,可以毫不究豫地作为民事特殊法的诸知识产 权法线定的民事数济带施的补充,可以运用到审判知武产权的案件中。这几乎成为当今世界 中外司法制度和法官判案的通例。商对于仅从某一知讯产权的具体领域看月题,则往往忽略 民法赋子我们的法律原则和种类繁多的司法数济手段。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现行知识产权 法一定程度存在行致味较浓、民法味不足的肤陷。忽略知识产权法的特殊法的地位,是不当 的。但是,如果在如识产权审判实践中,不注重闲发知识产权法中的民法原则和精神,不注 意从民法中调动所有为民事主体设定的权利保障与教济机制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 识产权的保护将是不全面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剩商、幕政、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 除影响,赌偿机失。”按属一线国家知识产权法或民法的表达,该项条文无疑不但规定了侵 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而且还明白无误地背定了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及形成侵权提害 赌楼之债的请求权等几类请求权。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白已的权利受到侵害或侵害危验时, 依据此种请求权可以提起诉论,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自己所提出的停止侵权 排除妨得等诉论请求予以支持。 我国最高审判机美总结多年的司法实我经验,瓷民法通则规定的此项制度作出了司法解 释,使包括知凯产权权利人在内的民事权利合法拥有者的请求权,不但可以获得最终、水久
因此,一些学者认为,我国民法并不承认物上请求权为一类独立的请求权,而只是将物 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请求权合并,仅承认物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以后以侵权行为产生请求 权,受害人的利益受到侵权法的保护。虽然一些学者认为此种设置是把物权内容当成债的范 畴,对保护所有人、占有人的利益是不利的,但赞成者仍坚持该种设置的优点:其扩大了停 止侵害等责任形式的适用范围,不但物权而且对民法通则赋予民事主体的人身权、知识产权 等其他权利的保护,适用这些方式也被法律所认可;这不但不妨碍对所有人、占有人利益的 保护,还简化了请求权形式,使受害人基于侵权行为即可提出请求或诉讼,是对受害人提出 请求和提起诉讼提供了方便,完全可以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为了搞清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要旨和立法趋向,首先应当冷静地分析一下我国民法和知 识产权法在此问题上的立法现状。应当说,从我国民商事、知识产权的立法来看,当知识产 权受到不法侵害,法律赋予了权利人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请求权,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权利是明确、全面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但权利受到侵害享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而 且同样享有制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危险等的请求权,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在法官看 来,作为基本法的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救济措施,可以毫不犹豫地作为民事特殊法的诸知识产 权法规定的民事救济措施的补充,可以运用到审判知识产权的案件中。这几乎成为当今世界 中外司法制度和法官判案的通例。而对于仅从某一知识产权的具体领域看问题,则往往忽略 民法赋予我们的法律原则和种类繁多的司法救济手段。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现行知识产权 法一定程度存在行政味较浓、民法味不足的缺陷。忽略知识产权法的特殊法的地位,是不当 的。但是,如果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不注重阐发知识产权法中的民法原则和精神,不注 意从民法中调动所有为民事主体设定的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适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知 识产权的保护将是不全面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 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 除影响,赔偿损失。”按照一些国家知识产权法或民法的表达,该项条文无疑不但规定了侵 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而且还明白无误地肯定了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及形成侵权损害 赔偿之债的请求权等几类请求权。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侵害危险时, 依据此种请求权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自己所提出的停止侵权、 排除妨碍等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总结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就民法通则规定的此项制度作出了司法解 释,使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内的民事权利合法拥有者的请求权,不但可以获得最终、永久

性的规判支持,也可以在诉讼中获得“临时性”先行裁定的支持。这使我国请求权与民事责 任的制度更加完善,更具有效率。1988年4月2日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 法通则若干月思的意见》第16妃条规定,“在诉论中遇有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得、消除危 险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中请减者以职权先行出裁定。”该条可法解释, 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提停止侵害等请求的处理,虽然其中含有法院债积权做出” 的规定。但不能以此否认这是法律对权利人享有请求权的确认和保护。何况在司法实置中, 此种依职权做出的先行哉定适用只古少数,而且随着当事人诉论水平的提高和当事人意志自 由解则影响力的发展会减少到最低程度。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和重大修政,完霉,不但与我国奉行对外开放和促进国际轻济贸易发 展的政策有美,而且与我国民法通则的顺布、能行以及民商事各项法律制度的成热和完蓉有 关。在民法通则实随以后于1990年顺有施行的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周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 明确规定对实能该法规定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承粗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 散、赔德损失等民事责任,这已经是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冠相呼应了。1982 年额布、1993年修改的我国商标法在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侵犯注精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停止 侵权,脑修机失的民事责任:同样,1984年覆布,192年修改的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利害美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美处 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专利法在总则部分的第十一条规定“发明 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媛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 黑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迹、睛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法律另有悦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凰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 其专利产品成者进口依丽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些1992年经修改过的专利法总 则部分的条文不能说是对侵权民事责任的规定,而确实是法律对专利权的权能的媛定,当任 何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时,专利权人就享有了排除这些对专利权违成妨调的请求 权。由此可见。否认我国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的确认,是不符合事实的, (四》我国可法实置背定的请求权 从8即年代初、中期随着商标法、专利法的领布德行,人民法院的知视产权审判工作逐 步开展品米,当时它作为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的一部分,在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论法中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从适用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诸法律中得到
性的裁判支持,也可以在诉讼中获得“临时性”先行裁定的支持。这使我国请求权与民事责 任的制度更加完善、更具有效率。1988 年 4 月 2 日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62 条规定,“在诉讼中遇有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 险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以职权先行做出裁定。”该条司法解释, 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提停止侵害等请求的处理,虽然其中含有法院“依职权做出” 的规定,但不能以此否认这是法律对权利人享有请求权的确认和保护。何况在司法实践中, 此种依职权做出的先行裁定适用只占少数,而且随着当事人诉讼水平的提高和当事人意志自 由原则影响力的发展会减少到最低程度。 知识产权法的产生和重大修改、完善,不但与我国奉行对外开放和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发 展的政策有关,而且与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施行以及民商事各项法律制度的成熟和完善有 关。在民法通则实施以后于 1990 年颁布施行的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 明确规定对实施该法规定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 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已经是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遥相呼应了。1982 年颁布、1993 年修改的我国商标法在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的停止 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样,1984 年颁布、1992 年修改的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 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专利法在总则部分的第十一条规定“发明 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 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 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些 1992 年经修改过的专利法总 则部分的条文不能说是对侵权民事责任的规定,而确实是法律对专利权的权能的规定,当任 何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时,专利权人就享有了排除这些对专利权造成妨碍的请求 权。由此可见,否认我国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的确认,是不符合事实的。 (四)我国司法实践肯定的请求权 从 80 年代初、中期随着商标法、专利法的颁布施行,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逐 步开展起来,当时它作为民事、经济审判工作的一部分,在执行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中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从适用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诸法律中得到

提升,自90年代中期以米,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每年受理 审判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约有5000件至600件,其中大部分侵权纠盼案件人民法院均适 用了停止侵权等赠侨以外的民事责任形式: 据北京市法院1996年收集整理的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可诉北京出版社,新华书店等 34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中,9起被认定侵权,其中 有5起支持了即告知积产权上请求权。适用了停止侵权,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形式,古9 起核确认侵权案件的86烧。又据上海市法院19的弼年收集整理的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等著作 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13起侵权案件中,全部适用了停止侵权、消除危险等民 事责任。支持了权利人除损害赌偿以外的知识产权上请求权。 从上述案例载判文书确认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表述方式分析,人民法院均实事求是地 根据原告具体的请求,判决被告承担停止制迹、销售、使用、出版发行、复制、去除、消除、 销厦、不得买卖、不得利用原告有关信息资料、不得再发生等禁止和消除性的民事责任。在 知识产权案件中,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的适用近较一般民商事案件所占比例要多得多。这又 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知试财产与一校尉产的相异性。可以得出这样的结 论,我国司法实践一直承认和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类似“物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 权,并通过判◆不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方式,与侵权损害赔使的民事责任形式相配 合,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圆满的保护。当燃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界对此种请求 权的认识和停止侵权等措城适用熟练程度,是随着时同的推移,法官执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 加深和提高的。 (五》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多 我国民法、知识产权法确立的琴于知职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是对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 务时为保障知识产权权利圆满实现的一种牧济搭施。不义务气导改民事责任,又直接成为提 出诉诊请求的因。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具有双重权能:积极的权能与消极的权能。其积极权能是指 权利人积极利用其知识财产实现知识产权面须主动进行的行为。它包括对知识产权或称知识 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即权利人对知识财产的实示管领或控制,根据知识时产的 性爱和额域为实现权利人的利登对其加以利用的权能,取得收益成新增利益的权能,以及对 知识产权事实上或法律上处分的权能。知武产权的积极权能确切地体现了权属关系的内容, 又精确地概括了权利人实现其法定利益的各种行为州施和手段,是如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客 界通常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权能
提升。自 90 年代中期以来,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每年受理 审判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约有 5000 件至 6000 件。其中大部分侵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均适 用了停止侵权等赔偿以外的民事责任形式。 据北京市法院 1996 年收集整理的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新华书店等 34 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例中,29 起被认定侵权,其中 有 25 起支持了原告知识产权上请求权,适用了停止侵权、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形式,占 29 起被确认侵权案件的 86%。又据上海市法院 1998 年收集整理的吴冠中诉上海朵云轩等著作 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13 起侵权案件中,全部适用了停止侵权、消除危险等民 事责任,支持了权利人除损害赔偿以外的知识产权上请求权。 从上述案例裁判文书确认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的表述方式分析,人民法院均实事求是地 根据原告具体的请求,判决被告承担停止制造、销售、使用、出版发行、复制、去除、消除、 销毁、不得买卖、不得利用原告有关信息资料、不得再发生等禁止和消除性的民事责任。在 知识产权案件中,停止侵权等民事责任的适用远较一般民商事案件所占比例要多得多。这又 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知识财产与一般财产的相异性。可以得出这样的结 论,我国司法实践一直承认和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类似“物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 权,并通过判令不法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方式,与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相配 合,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圆满的保护。当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界对此种请求 权的认识和停止侵权等措施适用熟练程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官执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 加深和提高的。 (五)知识产权请求权的概念 我国民法、知识产权法确立的基于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是对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 务时为保障知识产权权利圆满实现的一种救济措施。不义务既导致民事责任,又直接成为提 出诉讼请求的诉因。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具有双重权能:积极的权能与消极的权能。其积极权能是指 权利人积极利用其知识财产实现知识产权而须主动进行的行为。它包括对知识产权或称知识 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即权利人对知识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根据知识财产的 性质和领域为实现权利人的利益对其加以利用的权能,取得收益或新增利益的权能,以及对 知识产权事实上或法律上处分的权能。知识产权的积极权能确切地体现了权属关系的内容, 又精确地概括了权利人实现其法定利益的各种行为措施和手段,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各 界通常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权能

知识产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权利人享有排斥或排除地人对其知识产权违背其意志的不当 干诊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此种权能,不是对知识财产积极丰动的利用行为。而是在法定条件 成就的条作下,权利人不得已而对向其权利不法姊明行为采取的被动措施。如果没有遇到他 人违膏其意志等不法干移,条件不成就,此种权能就不能体现、不能行使。知积产权的消极 权能着重于排除对知识产权的侵害等各种妨阴权利实观的障碍,是保持知识产权圆涛状态的 不可或缺的重要权能。此种权能的法律集中体现和法律外壳,就是知试产权的请求权。 因此,我们可以将基于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的含义概括为,它是指知识产权已轻并 正在受到侵害暖者有受到侵害的危险,知识产权人为保障其权利的圆请状态和充分行使,享 有对侵害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的权利。此种请求权即可以针对正在进行的现实的侵权行 为,也可以针对即将发生的潜在侵权行为。以及虽然来受到侵害但存在对权利存有现实侵害 急险的。都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请求停止侵权的预备行为成者消障侵权危险等,以阻止现实 的或潜在的侵权行为的进行或爱生。由于都分知识产权如著作权等具有人身性质和财产性质 双重的属性,因而其请求权和实随具体措随也箭有此种特殊的特性。但其目的都是为排障对 知识产权任何形式的姊翼。停止侵权、豫妨得等既是知识产权请求权追求的目的和结果, 也是此类请权的最终实现,同时也是行为人应承相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以为它们成为民 事责任的形式,就否认它幻作为请求权的事实。在这里,权利人享有的请求权是导致不法行 为人民事责任的前提。行为人受到民事责任遍究是权利人实现其权利消极权能的必然结果·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特征,是指此种请求权与其他民商事以及知识产权赔饶请求权的区别 问题。其主要特任为: 第一,根据不同。物权请求权以物权存在为前提:债权请求权以倩的存在为根据:知识 产权机害赔偿请求权侧以造成知识产权损害赌偿的债权为依据,而知识产权请求权则仅以享 有知识产权为首要条件。 第二,适用微围不同。物权请求权只适用于物权侵害,不管对物权的侵害是否造成实际 损失,权利人均可以深取这种方法。而使权的保护方法,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又适用于对 债权的侵害,阻对于损害赔使的请求而言,只适用于对物权成知识产权的侵害造成实际视失 的情况。而知武产权请求权,适用于除损害暗德外对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即不刊权利人是 否受到实际提失,又不问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第三,目的不同。物权请求权,日在恢复物权人对物权的客体享有完整的、派他的支配 权利,使其物权的内容得以实观。债权请求权及知识产权暗德请求权,则追求补偿受害人因 受不法侵害南遗受的财产餐失。知识产权请求权,在于“格保护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权利人享有排斥或排除他人对其知识产权违背其意志的不当 干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此种权能,不是对知识财产积极主动的利用行为,而是在法定条件 成就的条件下,权利人不得已而对向其权利不法妨碍行为采取的被动措施。如果没有遇到他 人违背其意志等不法干涉,条件不成就,此种权能就不能体现、不能行使。知识产权的消极 权能着重于排除对知识产权的侵害等各种妨碍权利实现的障碍,是保持知识产权圆满状态的 不可或缺的重要权能。此种权能的法律集中体现和法律外壳,就是知识产权的请求权。 因此,我们可以将基于知识产权权利上的请求权的含义概括为,它是指知识产权已经并 正在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危险,知识产权人为保障其权利的圆满状态和充分行使,享 有对侵害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的权利。此种请求权即可以针对正在进行的现实的侵权行 为,也可以针对即将发生的潜在侵权行为,以及虽然未受到侵害但存在对权利存有现实侵害 危险的,都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请求停止侵权的预备行为或者消除侵权危险等,以阻止现实 的或潜在的侵权行为的进行或发生。由于部分知识产权如著作权等具有人身性质和财产性质 双重的属性,因而其请求权和实施具体措施也带有此种特殊的特性。但其目的都是为排除对 知识产权任何形式的妨碍。停止侵权、排除妨碍等既是知识产权请求权追求的目的和结果, 也是此类请求权的最终实现,同时也是行为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以为它们成为民 事责任的形式,就否认它们作为请求权的事实。在这里,权利人享有的请求权是导致不法行 为人民事责任的前提,行为人受到民事责任追究是权利人实现其权利消极权能的必然结果。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特征,是指此种请求权与其他民商事以及知识产权赔偿请求权的区别 问题。其主要特征为: 第一,根据不同。物权请求权以物权存在为前提;债权请求权以债的存在为根据;知识 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则以造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债权为依据,而知识产权请求权则仅以享 有知识产权为首要条件。 第二,适用范围不同。物权请求权只适用于物权侵害,不管对物权的侵害是否造成实际 损失,权利人均可以采取这种方法。而债权的保护方法,适用于对物权的侵害,又适用于对 债权的侵害。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请求而言,只适用于对物权或知识产权的侵害造成实际损失 的情况。而知识产权请求权,适用于除损害赔偿外对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即不问权利人是 否受到实际损失,又不问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第三,目的不同。物权请求权,旨在恢复物权人对物权的客体享有完整的、派他的支配 权利,使其物权的内容得以实现。债权请求权及知识产权赔偿请求权,则追求补偿受害人因 受不法侵害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知识产权请求权,在于严格保护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防止,立即停止他人的非法使用,消障其权利专有性等权能受到的现实危险或妨害,以保障 权利人对知识产权各项内容的充分行使。 在实际的运用当中,应当首先考虑适用知识产权请求权及其责任形式,只有当该类请果 权不足以减者不能保护知识产权时,才适用类拟债权保学方法的知识产权视害赔整请求权。 一般地说,这两种请求权棱此联系,互为补充。因此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运川多种 请求权的形式。目应当指出,知识产权请求权独立可以适用。不是幸得造成实际根失了才能 与损害赔信一同提起。 (六》知讯产权请求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内容可以具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消除现 实的侵权危险防止侵权行为发生:二是消除侵权人侵权或预答侵权造成权利危险的手段。前 者是指使现实的正在述行的侵权行为停止下米或现实侵权危险的消除,如制止正在进行的假 冒盗版行为等:后者是指消除雅柒侵权成对权利造成侵权危段的手段,如销厦、封存、禁止 制迹为生产专利产品的专门工具、模具等。 提起如讥产权请求权的主体应当为如讯产权人以及一定范围的利害关系人,知识产权人 包括注册商标权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商业程密权利人(包括源始权利人和继受权利人) 等,利害美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独占和特他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依照法律规定正在发生维承圆 未完馨相关手续的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的继承人等,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被请求人减义务主体是 指正在实葡侵权行为侵权人或迹成权利妨得的其能行为人。 知识产权请求权所针对行为的性和该行为的构成对于请求权的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也是容号引起人们较多争议的一个热门问题。 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知武产权请求权所针对的行为当属一种侵权行为,应当 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知讯产权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上侵犯如识财产权或 /和知识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能引起侵害人承粗民事素任的法律事实,知识产权的 侵权行为也有广义和孩义之分,狭义的侵权行为是折以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 行为。广义的侵权行为,则是指一切发生民事责任的客观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在民 商事衡域,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事侵权行为的范围日益扩大,现代各国立法上的侵权行为多指 广义的侵权行为而言。特别植得注意的是。一线国家民法对侵权行为界定到一般都分为两个 部分,一是规定过销侵权行为:一是规定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行为。如《德国民法典》第八 百二十三条援定“因故意成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 利者,负向他人赌楼而此所生损害的义务。进反以保护也人为目的的法律者,亦负同样的义
防止、立即停止他人的非法使用,消除其权利专有性等权能受到的现实危险或妨害,以保障 权利人对知识产权各项内容的充分行使。 在实际的运用当中,应当首先考虑适用知识产权请求权及其责任形式,只有当该类请求 权不足以或者不能保护知识产权时,才适用类似债权保护方法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般地说,这两种请求权彼此联系,互为补充,因此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多种 请求权的形式。但应当指出,知识产权请求权独立可以适用,不是非得造成实际损失了才能 与损害赔偿一同提起。 (六)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内容 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内容可以具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消除现 实的侵权危险防止侵权行为发生;二是消除侵权人侵权或预备侵权造成权利危险的手段。前 者是指使现实的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停止下来或现实侵权危险的消除,如制止正在进行的假 冒盗版行为等;后者是指消除继续侵权或对权利造成侵权危险的手段,如销毁、封存、禁止 制造为生产专利产品的专门工具、模具等。 提起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主体应当为知识产权人以及一定范围的利害关系人,知识产权人 包括注册商标权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商业秘密权利人(包括原始权利人和继受权利人) 等,利害关系人包括知识产权独占和排他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依照法律规定正在发生继承但 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的继承人等。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被请求人或义务主体是 指正在实施侵权行为侵权人或造成权利妨碍的其他行为人。 知识产权请求权所针对行为的性质和该行为的构成对于请求权的行使,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也是容易引起人们较多争议的一个热门问题。 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知识产权请求权所针对的行为当属一种侵权行为,应当 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上侵犯知识财产权或 /和知识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能引起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知识产权的 侵权行为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侵权行为是指以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 行为。广义的侵权行为,则是指一切发生民事责任的客观的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在民 商事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事侵权行为的范围日益扩大,现代各国立法上的侵权行为多指 广义的侵权行为而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国家民法对侵权行为界定时一般都分为两个 部分,一是规定过错侵权行为;一是规定违反保护他人法律的行为。如《德国民法典》第八 百二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 利者,负向他人赔偿而此所生损害的义务。违反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者,亦负同样的义

务。”第八百二十六条规定“以背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故意加机害于他人者,应向他人负损害 赔德的义务。”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过错侵权行为后,直截了当规定“违反保 护他人之法律者,推定其有过失。 筹合我国民法通侧和诸部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分析,关于侵权行为和侵权民事责任的规 定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一般和特殊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原则线定:二是在如识产权法 中列常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种种禁止性行为规范,在后者的具体法律规定条文中并表指明 这些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俱从所规定的行为看,都不能排除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所以, 对那些法律明文规定侵犯他人如识产权的行为,应当适用过情推定原则予以认定,不能认为 可以证明行为人主观过情的属侵权行为,不能证明过错的虽然确实实随了法律明文禁止的行 为,也排除在侵权行为之外。 从法官的角度讲,适用过销推定原则也比较简便。过错推定之后,被告有一个举证责任 的问题。推定被告有过错,他说没有过错,被告有个举证责任,他举证的范围是什么呢?他 要证明什么,才能遁免不利的后果? 被告要举证他的行为实德有除外的原因。比如说他举证他的印到行为是老板通着干的, 如我不去印捌盗版出版物,老板减把他的孩子绑架。他的亲属、孩子生金财产得不到保障。 当然这个例子银特殊。如果军证证明了上述事实,那以赖的推定过错导致的民事责任,就有 可能不承担。 这就是说,一般的思路是积据你实嫩的侵权行为,首先推定你有过错,将导致承担民事 责任的后果,然后就有没有过错,由你自己来举正,抗辩。而不是法官让源告米证明被告的 动机是如何,使得审判更加直接明了。对知赋产权侵权行为的含文不能理解得过窄,应当建 立在广义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上,一切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而导致民事责任的行为。但是范围再 广,也不能超过知识产权法律。也瓷是说这度线只陵在知试产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意说 是违法的减是侵权的。所以违法性在知识产权侵权当中很重要。 对一粮民事侵权行为,违法的问题可以认为是可有可无,为什么呢?过错原则可以将违 法性吸钠进去,说有过错了,有过情和违法性是基本相通的。但这在知识产权法当中有很大 的区判和特色,就是知识产权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很具体,所以在这一点上是和其他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在权利人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得、返还原物等教济情能,针对法律明文规定侵起他人 权利的客观不法行为时,一律裤定行为人具有过情,不必查究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应知。 暖者说先不月你的故意或过失,你低得停止,你要把人家的东西给人家,你的侵权行为要停
务。”第八百二十六条规定“以背于善良风俗的方法故意加损害于他人者,应向他人负损害 赔偿的义务。”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过错侵权行为后,直截了当规定“违反保 护他人之法律者,推定其有过失。” 综合我国民法通则和诸部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分析,关于侵权行为和侵权民事责任的规 定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一般和特殊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原则规定;二是在知识产权法 中列举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种种禁止性行为规范。在后者的具体法律规定条文中并未指明 这些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但从所规定的行为看,都不能排除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所以, 对那些法律明文规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予以认定,不能认为 可以证明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属侵权行为,不能证明过错的虽然确实实施了法律明文禁止的行 为,也排除在侵权行为之外。 从法官的角度讲,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比较简便。过错推定之后,被告有一个举证责任 的问题。推定被告有过错,他说没有过错,被告有个举证责任,他举证的范围是什么呢?他 要证明什么,才能避免不利的后果? 被告要举证他的行为实施有除外的原因。比如说他举证他的印刷行为是老板逼着干的, 如我不去印刷盗版出版物,老板就把他的孩子绑架,他的亲属、孩子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 当然这个例子很特殊。如果举证证明了上述事实,那以前的推定过错导致的民事责任,就有 可能不承担。 这就是说,一般的思路是根据你实施的侵权行为,首先推定你有过错,将导致承担民事 责任的后果;然后就有没有过错,由你自己来举证、抗辩,而不是法官让原告来证明被告的 动机是如何,使得审判更加直接明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含义不能理解得过窄,应当建 立在广义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上,一切违反知识产权法律而导致民事责任的行为。但是范围再 广,也不能超过知识产权法律。也就是说这底线只能在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就说 是违法的或是侵权的,所以违法性在知识产权侵权当中很重要。 对一般民事侵权行为,违法的问题可以认为是可有可无,为什么呢?过错原则可以将违 法性吸纳进去,说有过错了,有过错和违法性是基本相通的。但这在知识产权法当中有很大 的区别和特色,就是知识产权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很具体,所以在这一点上是和其他 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有所不同。 在权利人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返还原物等救济措施,针对法律明文规定侵犯他人 权利的客观不法行为时,一律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不必查究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应知。 或者说先不问你的故意或过失,你就得停止,你要把人家的东西给人家,你的侵权行为要停

止下来。妨得赶快排除。实际上前边我举的椰个例子,那培要创塌了,很危险,你还问那 个核告你有没有过错。有过错没过错你都得修墙,你不能让过路人睡伤。实际上这就是民法 权利上的一种基于权利本身一种请求权。 在司法实置当中知识产权的权属爱生争议的现象比较多,在权属纠纷中确认权属,也是 一种请求权,权利不清楚是谁的,两个人合作。一个最后说不清楚了,其中之一就起诉另一 方抄袭剩窃。那要求先要确权,搞清楚到底是蓝的作品,谁的专利,是积务专利还是丰眼务 专利,是单位还是个人的等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赌偿损失,在加上确权, 这些都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请求权。透成实际损害了有过错的。要承粗侵权损害赌偿责任 这些实际上都是我们法官在审判实授中经常运用的: 上述提到的这些请求权,不是我们法官对当事人的思锡,因为法官做久了,形成了一种 错觉,以为当事人到这来了,求法官去做,这是本末倒置。实际上是人民制定了法律,法律 规定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法官作为一个操作者、司法者,人民赋予了你职权,你是在履行 你的文务和责任,在实施国家的法律。所以说我门法官没有任何的特权,任何的对当事人不 正当的态度,对当事人请求权的任何液视,都是违背法律规定,都是违青法治精神,都是违 背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基本原则的。所以,我们要确立起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机制,确立起请 求权制度。坠决杜绝“告状难”,“审判难”,最后还有“执行难”,要在各个环节上尊重 人民的这种民事权刊。你才能够真正做到,你说实观“三个代表”也好,你说是体现了公正 可法也好,体现公正效率也好。这些都是通过我们法官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适用的每一个界 论程序来体现的,不是什么空洞的。那么提起诉梁的主体范围与人民法院裁判结果有法律上 的利害关系的原告的范围是一致的,那么在这种义意上说,知识产权全属确认之诉的请求权, 可以作为对知识产权利保护的一种教济措能,就是刚才我说的一系列因素也可以自入请求权 的范围与消障他人妨碍知识产权权利状况的请求权相互照应结成一体,使知识产权得到全面 的民事司法数济措流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含义不能理解得过窄,其应当定义在广文的侵权行为的展 念上,即一种导致民事责任所有客观上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在适用法律上,对行为人 主观上具有过错(包話故意或过失)造成知积产权侵害后果依法追究赌供等民事责任:对权 利人请求停止、排餐法律明文规定侵犯他人权利的客观不法行为时,一律推定行为人具有过 错,不必查究行为人主覆上是明知,应知还是相反,成称不问侵权行为有无故意咸过失,在 考虑适用停止侵权等精施其他条件成就后,即可酸出决定
止下来,妨碍赶快排除。实际上前边我举的那个例子,如那墙要倒塌了,很危险,你还问那 个被告你有没有过错,有过错没过错你都得修墙,你不能让过路人砸伤。实际上这就是民法 权利上的一种基于权利本身一种请求权。 在司法实践当中知识产权的权属发生争议的现象比较多,在权属纠纷中确认权属,也是 一种请求权,权利不清楚是谁的,两个人合作,一个最后说不清楚了,其中之一就起诉另一 方抄袭剽窃。那要求先要确权,搞清楚到底是谁的作品,谁的专利,是职务专利还是非职务 专利,是单位还是个人的等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在加上确权, 这些都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请求权。造成实际损害了有过错的,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这些实际上都是我们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经常运用的。 上述提到的这些请求权,不是我们法官对当事人的恩赐,因为法官做久了,形成了一种 错觉,以为当事人到这来了,求法官去做。这是本末倒置。实际上是人民制定了法律,法律 规定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法官作为一个操作者、司法者,人民赋予了你职权,你是在履行 你的义务和责任,在实施国家的法律。所以说我们法官没有任何的特权,任何的对当事人不 正当的态度,对当事人请求权的任何漠视,都是违背法律规定,都是违背法治精神,都是违 背一个民主法治国家基本原则的。所以,我们要确立起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机制,确立起请 求权制度。坚决杜绝“告状难”,“审判难”,最后还有“执行难”。要在各个环节上尊重 人民的这种民事权利,你才能够真正做到,你说实现“三个代表”也好,你说是体现了公正 司法也好,体现公正效率也好。这些都是通过我们法官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适用的每一个诉 讼程序来体现的,不是什么空洞的。那么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与人民法院裁判结果有法律上 的利害关系的原告的范围是一致的,那么在这种义意上说,知识产权全属确认之诉的请求权, 可以作为对知识产权利保护的一种救济措施,就是刚才我说的一系列因素也可以归入请求权 的范围与消除他人妨碍知识产权权利状况的请求权相互照应结成一体,使知识产权得到全面 的民事司法救济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含义不能理解得过窄,其应当定义在广义的侵权行为的概 念上,即一种导致民事责任所有客观上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在适用法律上,对行为人 主观上具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造成知识产权侵害后果依法追究赔偿等民事责任;对权 利人请求停止、排除法律明文规定侵犯他人权利的客观不法行为时,一律推定行为人具有过 错,不必查究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应知还是相反,或称不问侵权行为有无故意或过失,在 考虑适用停止侵权等措施其他条件成就后,即可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