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七章离婚案例解析 案例1:李大明(男)与王丽解(女),双方均无配偶。1996年8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 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麦关系同居生活,次年?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店特女孩。 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问年10月即行分居,2008年5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 下存款两万元,。王困娟分得一万元。2011年2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 李大明4周岁,王丽娟22周岁。王丽解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 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期所湛承遭产的一半。 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粉处理,为什么? 解析: 不能拔属离婚纠纷处理,因为按显高院99年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市理未办结娇登 记而以夫麦名义同居生话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烟法》若干问愿的解释(一》,二人同屠时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型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案例2:案例:李某与谢某1999年自愿结婚,娇后够情尚好。1年后,谢某生育一女, 李某很不满意。多次对谢某丰打即耳。谢某与李某的母亲关系也不好。2年3月,李某 提出离师,谢某不月意,经法院调解后,李某撕诉。2003年12月。谢某计划外生育一女, 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收养。205年2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尽管谢某分娩 后仅两个月李某即提出了离婚,但他们的孩子已经送养地人,可以不受特定情况下对男方离 娇诉权子以限制规定的保护。因此,受理了此案,并判决准予离婚。 问: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离师请求? 解析 法院不应受理李某的离婚请求。 首先,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烧后1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仅是为了保护婴儿的正常 发育成长,也是为了保护女方的身心健康。考虑到了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的身体和精神不能 承受离婚的打击。其次,只有在女方怀学系婚后与他人通好等双方矛盾激化并危及女方生命 健廉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作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特殊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显然, 本案的情况并非如此,因此,法院不应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1 第七章 离婚案例解析 案例 1:李大明(男)与王丽娟(女),双方均无配偶,1996 年 8 月在农村老家未经登 记,即举行婚礼,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次年 7 月生一女孩。由于男方歧视虐待女孩, 致使双方关系恶化,感情不和,同年 10 月即行分居。2008 年 5 月,王丽娟的父亲去世,遗 下存款两万元,王丽娟分得一万元。2011 年 2 月,李大明到法院要求与王丽娟离婚。当时 李大明 24 周岁,王丽娟 22 周岁。王丽娟要求抚养女儿;李大明提出如果王丽娟抚养女儿他 可以承担抚养费,同时提出要分割王丽娟所继承遗产的一半。 问:1、这样的案件应否按离婚纠纷处理,为什么? 解析: 不能按照离婚纠纷处理,因为按照高院 1989 年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 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人同居时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照解除同居关系 处理。 案例 2:案例:李某与谢某 1999 年自愿结婚,婚后感情尚好。1 年后,谢某生育一女, 李某很不满意,多次对谢某非打即骂。谢某与李某的母亲关系也不好。2002 年 3 月,李某 提出离婚,谢某不同意,经法院调解后,李某撤诉。2003 年 12 月,谢某计划外生育一女, 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收养。2005 年 2 月,李某再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认为,尽管谢某分娩 后仅两个月李某即提出了离婚,但他们的孩子已经送养他人,可以不受特定情况下对男方离 婚诉权予以限制规定的保护。因此,受理了此案,并判决准予离婚。 问: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离婚请求? 解析: 法院不应受理李某的离婚请求。 首先,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 1 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仅是为了保护婴儿的正常 发育成长,也是为了保护女方的身心健康,考虑到了女方在分娩后 1 年内的身体和精神不能 承受离婚的打击。其次,只有在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等双方矛盾激化并危及女方生命 健康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作为“确有必要受理”的特殊情况,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显然, 本案的情况并非如此。因此,法院不应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案例3:己到不感之年的某女甲,与丈夫乙是大学月学,当时是才子佳人,自由恋爱, 根轰动一时。结婚后,乙对甲百胶可护,双方在生话互爱互散,事业上也比翼齐飞,各自均 取得了骄人的成锁。但就在双方生活日益富裕之后,乙却另结新欢,令甲痛心不己。虽经多 方劝和。乙仍然与其情人难新情修。甚至不再国家。与情人问居生活。1999年,乙提出离 婚,·甲不月意,表示愿意等特乙日心转意。乙遂以双方分层,感情确已酸裂为由,诉至法 院,但技法院驳回。202年,乙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一事法院经事理后判决准予甲 乙离婚。甲以乙有过错,不应准予其离婚请求为由。提起上诉, 月:法统的判决是否正确: 解析: 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有过错一方,法律并不利夺其离婚的自由权。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 准是感情是否酸裂,本案中,甲乙已分居多年,夫麦感情确己酸裂,尽管乙有配偶与他人 居,是有过错的行为,但不能就此剥夺其离婚权,对于无过错的甲可以采取损害赔偿等敕济 方法以达法律之公平, 案例4:余某与万某199年5月自愿结婚。婚后生话开始是甜蜜幸福的,但随着孩子 的出生,丈夫余某便经常外出酗酒,不醉不归,后来更是在外泡小姐。彻夜不归。万某多次 规功,余某不仪不听,反而季脚相向,200妃年5月余某因蝶如受到行政处得,万某极为伤 心,遂目父母家居住,余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多次到岳母家闹事。万某为了绿避余某质扰 不得不带孩子外出打工,并托人告诉余某,3年后将日来与余某离婚。3年后余某回到老家 向法晚起诉要求与余某离婚。 日:法院能否准予余某与万某离斯? 解析: 法院应当准予余某与万某离婚。 因为本案中的余某不仅有耐酒的瑟习,而且还对万某实施家庭暴力,且因嫖帽严重伤害 了夫妻感情,万某为戴道余某,违成事实上的分居。外出打工,已经3年,符合婚辉法规定 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规定。因此法院应当准予他门离婚。 案例5:康某与妻子胞某于1999年7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二人婚后未生育子 女,双方因家庭生活黄事展次产生矛盾
2 案例 3:己到不惑之年的某女甲,与丈夫乙是大学同学,当时是才子佳人,自由恋爱, 很轰动一时。结婚后,乙对甲百般呵护,双方在生活互爱互敬,事业上也比翼齐飞,各自均 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就在双方生活日益富裕之后,乙却另结新欢,令甲痛心不已。虽经多 方劝和,乙仍然与其情人难断情缘,甚至不再回家,与情人同居生活。1999 年,乙提出离 婚,.甲不同意,表示愿意等待乙回心转意。乙遂以双方分居,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 院,但被法院驳回。2002 年,乙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甲 乙离婚。甲以乙有过错,不应准予其离婚请求为由,提起上诉。 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解析: 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有过错一方,法律并不剥夺其离婚的自由权。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 准是感情是否破裂。本案中,甲乙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尽管乙有配偶与他人同 居,是有过错的行为,但不能就此剥夺其离婚权,对于无过错的甲可以采取损害赔偿等救济 方法以达法律之公平。 案例 4:余某与万某 1999 年 5 月自愿结婚,婚后生活开始是甜蜜幸福的,但随着孩子 的出生,丈夫余某便经常外出酗酒,不醉不归,后来更是在外泡小姐,彻夜不归。万某多次 规劝,余某不仅不听,反而拳脚相向,2002 年 5 月余某因嫖娼受到行政处罚,万某极为伤 心,遂回父母家居住,余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多次到岳母家闹事。万某为了躲避余某骚扰 不得不带孩子外出打工,并托人告诉余某,3 年后将回来与余某离婚。3 年后余某回到老家 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余某离婚。 问:法院能否准予余某与万某离婚? 解析: 法院应当准予余某与万某离婚。 因为本案中的余某不仅有酗酒的恶习,而且还对万某实施家庭暴力,且因嫖娼严重伤害 了夫妻感情,万某为躲避余某,造成事实上的分居,外出打工,已经 3 年,符合婚姻法规定 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 年的规定,因此法院应当准予他们离婚。 案例 5:廉某与妻子鲍某于 1999 年 7 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二人婚后未生育子 女,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屡次产生矛盾

0]0年痕某诉至法院,称鲍某普答应为其生育子女,但婚后却以种种理由推托,后来 明确表示拒绝为白己生有子女,收误了白己的生有权,要求与妻子總某解除婚烟美系,并要 求帕某赔信自己的精神损失。 月:康某能否依胞某把绝为白己生有子女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 度某可以直接依此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依貂《婚烟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将是香生育发生纠纷作为了其也导致夫 妻感情陵裂的一种法定情形,使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过与他人重新缔结婚媚关系实现生育 权。本案中,在委子她某有生育能力面又拒绝为原告康某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根据《婚州法 可法解释(三)》的规定,康某可以直接依此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3 2010 年廉某诉至法院,称鲍某曾答应为其生育子女,但婚后却以种种理由推托,后来 明确表示拒绝为自己生育子女,耽误了自己的生育权,要求与妻子鲍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 求鲍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问:廉某能否依鲍某拒绝为自己生育子女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 廉某可以直接依此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将是否生育发生纠纷作为了其他导致夫 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法定情形,使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过与他人重新缔结婚姻关系实现生育 权。本案中,在妻子鲍某有生育能力而又拒绝为原告廉某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廉某可以直接依此为事实依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