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殿票与债券学习辅导公可法第七章 学习目标: 了解:股粉的含义。股票的概念、股票的发行与退市 拿罪:股权的性质股票的种类和发行条件 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种类 第一节股份与股权 一、股份的含义 服份是公可法中与殿舒有限公词制度相关的重要概念,国内外殿份有限公司立法中关 于股份的概念均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三种: 其一是说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最基本构成单位。这是得到国内大多数学者支韩 的一种观点。从公可同货本的角度理解。股份是服份有限公司货本的构成单位,而且是最小计 量单位。公司货本就是由若干等额股份所组合而成。 其二是说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函。从公司股票的角度看,取份是股票的价值所在,也 就是说,股的的股数与每殿的金额都是通过服票记载和表示的,没有服份的存在般票就失去 了存在的载体与条件。尽管事实上股票与股份实质上并非一数,但人们总喜欢把殿份与殿票 等同: 其三是说股份是计算殿东权益的基本依据。从般东的角度来看,股份是服东在公可中 享有权利的基础与依貂,是计算股东权益的基本单位,股东权利的大小与股份持有的多少是 成正比的 由于公司法人熟立人格的特性。原则上不允许股东搔货,但考虑到现实需要。一定范围 内允许公司目购股东的股份。公司回购殿份是指公司作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所进行的股权 转让,即股东向其股粉所在公可转让股份。《公司法》第143条还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可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历废本:(二)与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眼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现至第(三)项的因收购本公可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可依属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白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
股票与债券 学习辅导_公司法第七章 学习目标: 了解:股份的含义、股票的概念、股票的发行与退市 掌握:股权的性质 股票的种类和发行条件 应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种类 第一节 股份与股权 一、股份的含义 股份是公司法中与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相关的重要概念,国内外股份有限公司立法中关 于股份的概念均有不同的理解,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三种: 其一是说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最基本构成单位。这是得到国内大多数学者支持 的一种观点。从公司资本的角度理解,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而且是最小计 量单位,公司资本就是由若干等额股份所组合而成。 其二是说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涵。从公司股票的角度看,股份是股票的价值所在,也 就是说,股份的股数与每股的金额都是通过股票记载和表示的,没有股份的存在股票就失去 了存在的载体与条件。尽管事实上股票与股份实质上并非一致,但人们总喜欢把股份与股票 等同。 其三是说股份是计算股东权益的基本依据。从股东的角度来看,股份是股东在公司中 享有权利的基础与依据,是计算股东权益的基本单位,股东权利的大小与股份持有的多少是 成正比的。 由于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特性,原则上不允许股东撤资,但考虑到现实需要,一定范围 内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是指公司作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所进行的股权 转让,即股东向其股份所在公司转让股份。《公司法》第 143 条还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可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己发行殿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的资金应当从公词的税后利洞中支出:所收购的殿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取工, 二、股份的特征 我国殿粉有限公可的殿份,作为股东对公可资本的嫩付,虽然与其他公可的殿东出魔 本质上并无大的区别。但正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可的特殊性,使得股份具有其特殊的一面。具 体说: (一)金额化。股份并不是秒票,但作为服份有限公司货木的基木单位,各国与地区 都把它金额化。每一股份都需要用一定的货币金额来表示,赋予它货币的价值,如一股用 10元人民币来表示它的价值。 (二)平等性。股份一律平等是毅衍一个重要的特狂,殿份是公可货本的最小单位, 每股所代表的金额相等,而且每一股所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也平等。股份的这一特征,极大的 方便了股份的募集与交易、殿东权益的计算、股息与红利的分配以及会计核算与审计监督· (三)自由转让性。这是校舒的本质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咸立就是为了方便筹集社 会闲散资金,股份的自由转让正是适应了这一需要。根据法律的提定,股份在法律规定的场 所,依属法定的规则、程序可以白由转让。 (四)证券性。股份表现为有价证券,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 最大区别,殿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须采取眼票的形式,股票是取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所持有股份的凭证,殿票所代表的股东权是一种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可以自由的转让与道通。 三、服权的性质 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是现代公可制度中的一对核心内容:它们件随着公司法人制度的 诞生面诞生,并从此相件相随。它们的出现,对传统的民事权利理论尤其是物权理论提出一 系列的挑战。长久以来,民法学家和公司法学家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尝试对股权和公可法人 财产权的性质进行网述,力图将其纳入传统的民事权利框架。研究殿权和公可法人财产权的 性质,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实 践意义。 目前对于殿权的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和股东地位说。 所有权说根据对公词财产权的分析,认为股权的性质就是殿东的所有权,所有权说最大 的缺陷在于对暖代企业制度的精神缺乏理解。公司白取得法人资格起。即为一验立人格的主
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二、股份的特征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作为股东对公司资本的缴付,虽然与其他公司的股东出资 本质上并无大的区别,但正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性,使得股份具有其特殊的一面,具 体说: (一)金额化。股份并不是钞票,但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各国与地区 都把它金额化,每一股份都需要用一定的货币金额来表示,赋予它货币的价值,如一股用 10 元人民币来表示它的价值。 (二)平等性。股份一律平等是股份一个重要的特征,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每股所代表的金额相等,而且每一股所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也平等。股份的这一特征,极大的 方便了股份的募集与交易、股东权益的计算、股息与红利的分配以及会计核算与审计监督。 (三)自由转让性。这是股份的本质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就是为了方便筹集社 会闲散资金,股份的自由转让正是适应了这一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份在法律规定的场 所,依照法定的规则、程序可以自由转让。 (四)证券性。股份表现为有价证券,这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 最大区别,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须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所持有股份的凭证,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是一种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可以自由的转让与流通。 三、股权的性质 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是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一对核心内容。它们伴随着公司法人制度的 诞生而诞生,并从此相伴相随。它们的出现,对传统的民事权利理论尤其是物权理论提出一 系列的挑战。长久以来,民法学家和公司法学家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尝试对股权和公司法人 财产权的性质进行阐述,力图将其纳入传统的民事权利框架。研究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 性质,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实 践意义。 目前对于股权的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说、债权说、社员权说和股东地位说。 所有权说根据对公司财产权的分析,认为股权的性质就是股东的所有权。所有权说最大 的缺陷在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缺乏理解。公司自取得法人资格起,即为一独立人格的主

体,股东的所有出货都已成为公司独立拥有的财产,殿东对于公司中的任何财产不可能依据 所有权的形式任意支配。股东通过般权只能对公司迷行经营管理,面非控制公司时产,故殿 权的性质与所有权的固有含义早已相去甚远。另外,所有权说的一个重要论据是通过分析, 认为股东以前扣有的权利在投入公司以后性质并来改变,投入以前是所有权。现在仍是所有 权。其实粒东并不都以所有权出货,根据法律规定,般东可以以货百出资,也可以以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士地使用权等出魔。而根据传烧民法理论,货币和实物可以成为 所有权的客体。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则应属与所有权并列的权利种类。 若股东以如试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较,本米就非所有权性质,如柯投入公可后反而变成 了所有权?至于“按粉共有说”不过是把所有权说再细化一下,其实并未跳出所有权说的范 酶,所有料致所有权说的理由都可以对抗按份共有说。 债权说认为股权就是毅东对于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从本质上讲,殿东与公可的关系不应 是债权债务关系。问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如返还债务,但依据我国公 司法之规定,股东出臺一般不予退还。德权说注重了股权的收益请求权等权利特征,却忽视 了股权的其他根本特征,如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等权利。面这些根本不是债权的内容。另外, 债权是一种保证德还的请求权,具有担保性,其收益不以公司经营业锁的好坏为转移,而殿 权则天生具有风险性。其权益随公司经营业领的变化而变化。 服权社黄权说殿权就是股东基于其营利性社团的社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股权社员权 说在西方国家有较大影响,但同样有缺防。社员权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取得的权利。虽 然也有一定的资合特征,但人合性更明显,而股权则基于出资而取得一定的身份。主要强调 资合性,这是现代公可制度的发展趋劳中表现得愈如明显。殿权社员权说在传统的人合公司 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应予据弃。况且,在我国的民事 权利种类划分理论中,一粮不把社员权当和一种粒立的权利种类与物权、债权等并列。故有 学者认为,股权社员权说对股权的性质基本上未予到示,只是复述了股权的内容,国道了, 股权的性质 对于散东地位说,实际上也只不过殿权社员权说的翻版而已,因为股权社员权说是从权 利角度论述,而股东眼服权的性质地位说则是从权利取得的基础的角度论述罢了,两者并无实 质性的区别 股权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债权,杜员权,那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权利见?有学者提出股 权应是一种与债权、物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我们赞同这一观点。服权作为现代公可制 度发展的产物。早己跳出传统民事权利分类所能潘盖的范酵,股权内容具有镶合性,既有财
体,股东的所有出资都已成为公司独立拥有的财产,股东对于公司中的任何财产不可能依据 所有权的形式任意支配。股东通过股权只能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而非控制公司财产,故股 权的性质与所有权的固有含义早已相去甚远。另外,所有权说的一个重要论据是通过分析, 认为股东以前拥有的权利在投入公司以后性质并未改变,投入以前是所有权,现在仍是所有 权。其实股东并不都以所有权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出资。而根据传统民法理论,货币和实物可以成为 所有权的客体,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则应属与所有权并列的权利种类。 若股东以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本来就非所有权性质,如何投入公司后反而变成 了所有权?至于“按份共有说”不过是把所有权说再细化一下,其实并未跳出所有权说的范 畴,所有辩驳所有权说的理由都可以对抗按份共有说。 债权说认为股权就是股东对于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从本质上讲,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应 是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如返还债务,但依据我国公 司法之规定,股东出资一般不予退还。债权说注重了股权的收益请求权等权利特征,却忽视 了股权的其他根本特征,如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等权利。而这些根本不是债权的内容。另外, 债权是一种保证偿还的请求权,具有担保性。其收益不以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为转移。而股 权则天生具有风险性,其权益随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而变化。 股权社员权说股权就是股东基于其营利性社团的社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股权社员权 说在西方国家有较大影响,但同样有缺陷。社员权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取得的权利,虽 然也有一定的资合特征,但人合性更明显。而股权则基于出资而取得一定的身份,主要强调 资合性,这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趋势中表现得愈加明显。股权社员权说在传统的人合公司 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应予摒弃。况且,在我国的民事 权利种类划分理论中,一般不把社员权当和一种独立的权利种类与物权、债权等并列。故有 学者认为,股权社员权说对股权的性质基本上未予揭示,只是复述了股权的内容,回避了。 股权的性质 对于股东地位说,实际上也只不过股权社员权说的翻版而已,因为股权社员权说是从权 利角度论述,而股东股权的性质地位说则是从权利取得的基础的角度论述罢了,两者并无实 质性的区别。 股权既不是所有权,也不是债权、社员权,那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权利呢?有学者提出股 权应是一种与债权、物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我们赞同这一观点。股权作为现代公司制 度发展的产物,早已跳出传统民事权利分类所能涵盖的范畴,股权内容具有综合性,既有财

产权,又有非财产权,既有收益请求权,又有事务决策权,甚至还有诉讼权。如此复杂的权 利内容组合想用任何一种传统民事权利话盖都是不可能的,皮以上诸种学说均难◆人信服。 唯有在民事权利框架中创这一独立权利件类,方可解决股权性质的白属问愿。传统民事权利 的划分法远在公可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由于其对长期以来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刻拾象而被历代 法学家奉为真理,然而束缚了后代法学家思想的群步。所以当公司制度出晃,股权作为一种 鲜活的低在物进入人们的祝野时,法学家们仍然一如气往地为其在国有框架中寻找归宿,面 一时无法跳出其固有的思维定势。其实,公司法人制度的问世,如同马克思所说的:“是时 代的曙光,其意义不亚于欧洲产业革命中蒸汽机的发明。”伴随这一伟大的发明,诞生出一 种新型的独立民事权利,应该说是非常正常的 综上所述,股权从其产生米看,即为作为出资方的股东向公司让度一部分财产,以换取 对公司实际经营的控制权能。换言之,股权所体现出的非为所有权暖是债权等权利,并不具 有任何财产性质。而殿权转让所体现出的尉产性质,由于出资的不可运还性,故应为社会群 体基于交换对股票价值的评价,因此,授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形式。还有特干进一步研究。 第二节公可股票 一、股票的展老与特任 般票是般份有限公可证券化的形式,般票与股衍的关系密切。形同表里,是般份有限公 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 它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核属法定一的方式进行。我国公可法规定,殿票必须载明下 列主要事项:(1)公可名称:(2)公可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 表的股份数:(4)股票的编号,般票由薰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 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它以证券的持有为权利存在的条件,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所表示的是股东的财产权。 由此,股票持有者可享有分配股息的权利:公司终止清算时,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同时,殿东权的存在要以股票的持有为条件。也就是说,股票的合法持有者就是股东权的享 有者。服票特狂: (三)股票是一种流通证券 股票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是一种典型的流通证券,股票的流通方式有二,一是上市交易 即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二是相台交易。以为胶票的流通性具是上市交号,其实是一种误
产权,又有非财产权,既有收益请求权,又有事务决策权,甚至还有诉讼权。如此复杂的权 利内容组合想用任何一种传统民事权利涵盖都是不可能的,放以上诸种学说均难令人信服。 唯有在民事权利框架中创立一独立权利种类,方可解决股权性质的归属问题。传统民事权利 的划分法远在公司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由于其对长期以来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刻抽象而被历代 法学家奉为真理,然而束缚了后代法学家思想的脚步。所以当公司制度出现,股权作为一种 鲜活的既在物进入人们的视野时,法学家们仍然一如既往地为其在固有框架中寻找归宿,而 一时无法跳出其固有的思维定势。其实,公司法人制度的问世,如同马克思所说的:“是时 代的曙光,其意义不亚于欧洲产业革命中蒸汽机的发明。”伴随这一伟大的发明,诞生出一 种新型的独立民事权利,应该说是非常正常的。 综上所述,股权从其产生来看,即为作为出资方的股东向公司让渡一部分财产,以换取 对公司实际经营的控制权能。换言之,股权所体现出的非为所有权或是债权等权利,并不具 有任何财产性质。而股权转让所体现出的财产性质,由于出资的不可返还性,故应为社会群 体基于交换对股票价值的评价。因此,股权作为一种新的权利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第二节 公司股票 一、股票的概念与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化的形式,股票与股份的关系密切,形同表里,是股份有限公 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 它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必须载明下 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 表的股份数;(4)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 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它以证券的持有为权利存在的条件。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所表示的是股东的财产权。 由此,股票持有者可享有分配股息的权利;公司终止清算时,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等。 同时,股东权的存在要以股票的持有为条件。也就是说,股票的合法持有者就是股东权的享 有者。股票特征: (三)股票是一种流通证券 股票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是一种典型的流通证券。股票的流通方式有二,一是上市交易, 即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二是柜台交易。以为股票的流通性只是上市交易,其实是一种误

解,柜台交易也是股票流通性的表现。是否允许股票上市,各国均有法定条件,只有符合法 定条件的股票。方能上市挂韩交易。 (四》股票是一种风险证券 严格讲,凡证券权利的实现都具有一定的风段性。国由于股票设资本身就是一种具有高 度风险的投魔方式,其风险性在诸种证券中至为突出,服票投资取利主要取决于公可的实际 经营状况,而公司经营本身就具有风险性。正是公司经营的风险性直接决定了股票投资的风 险性,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可以说股票投资又是一种具有射李性质的法律行为。也正是因为 服票收益应包含风险补偿收入,收拉高额化减成为了对股票特有人雨临的高度风险的一种必 要的补和激扇。 二、股票的种类 按属不月的分类方法,殿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围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班股四种。三者在权利和义务 上基本相同。不洞点是国家股投盛资金米自国岸:法人股是指由具有法人赏格的组织以其可 支配的财产向公可投资形成的股份,法人服又分为企业法人般,事业单位法人股和杜会团体 法人股三种,个人股投魔货金来自个人的合法财产。外资殿。这是指外国和中国港,澳,台 地区的投资者,以购买人民币特种股票的形式,向公司投贤彩成的殿份。又分为法人外贤股 和个人外资股。 (二)根据股份所代表的殿东权利性质的不月,。可分为普通殿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指平等的无差别传马的股份。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中最基本的股份,背通股 由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其般息不固定,视公司有无利洞和刊润多少面定,面且必须在支付了 公可货利息和优先股股息后才能分取:二是体现在公司终止请算时,普通殿股东在优先股股 东之后取得公司剩余财产。三是普通股殿东一般都享有表决权。鲁通股投东有出席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普通殿股东在公司利闲 丰厚时是主要的受益者,在公可亏损时是主要的受害者, 2、优先毅是指殿东在公司盈余或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比普通胶般东优先的权刊的粒 份。优先股的特征:第一,可优先获得殿息,且股息一般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好坏 的影响。是股权债权化的集中体现。第二,优先分配公司财产,当公司终止时,公司到余别 产在依法分配给债权人之后,优先殿的股东有权在普通授之前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第三,优 先股一最无表决权,这种无表决权是其优先参与分配的对价,优先殿根据殿东拥有权利的不 同,可划分为几种类型:1)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优先股中最常见的
解,柜台交易也是股票流通性的表现。是否允许股票上市,各国均有法定条件,只有符合法 定条件的股票,方能上市挂牌交易。 (四)股票是一种风险证券 严格讲,凡证券权利的实现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由于股票投资本身就是一种具有高 度风险的投资方式,其风险性在诸种证券中至为突出。股票投资取利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实际 经营状况,而公司经营本身就具有风险性,正是公司经营的风险性直接决定了股票投资的风 险性。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可以说股票投资又是一种具有射幸性质的法律行为。也正是因为 股票收益应包含风险补偿收入,收益高额化就成为了对股票持有人面临的高度风险的一种必 要的补偿和激励。 二、股票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股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四种。三者在权利和义务 上基本相同。不同点是国家股投资资金来自国库;法人股是指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以其可 支配的财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法人股又分为企业法人股,事业单位法人股和社会团体 法人股三种;个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个人的合法财产。外资股。这是指外国和中国港、澳、台 地区的投资者,以购买人民币特种股票的形式,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又分为法人外资股 和个人外资股。 (二)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 是指平等的无差别待遇的股份。属于股份有限公司中最基本的股份,普通股 由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其股息不固定,视公司有无利润和利润多少而定,而且必须在支付了 公司债利息和优先股股息后才能分取;二是体现在公司终止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在优先股股 东之后取得公司剩余财产。三是普通股股东一般都享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东有出席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普通股股东在公司利润 丰厚时是主要的受益者,在公司亏损时是主要的受害者。 2、优先股是指股东在公司盈余或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的股 份。优先股的特征:第一,可优先获得股息,且股息一般是固定的,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好坏 的影响,是股权债权化的集中体现。第二,优先分配公司财产,当公司终止时,公司剩余财 产在依法分配给债权人之后,优先股的股东有权在普通股之前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第三,优 先股一般无表决权。这种无表决权是其优先参与分配的对价。优先股根据股东拥有权利的不 同,可划分为几种类型:1)累积优先股与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优先股中最常见的

一种,是当公词利淘下降域亏损以至于当年不修即使支付股息时,其股息可以累积到下一年 或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后由公司予以补回的优先股,◆优先股是指当期未支付的胶息不能累积 到下一期用以后年度的利润补回的优先股。2)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传换优先股。可转换优 先股是指在规定的时期内,股东可以按题一定的比例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股份,反之则 为不可转换优先股。我国现在的公司法线定有普通股与优先般,但在优先殿的规定上并没有 具体的优先股与非优先股、累积股与非黑积服之分。 (三)根据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为标准。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1.记名殿。这是指将殿东姓名记载于殿票之上的般份。记名股不仅要求在股票上记载 股东姓名,而且要求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厨上。记名服的股东权利并不完全依附于股票,记 名股份的权利只能由股素本人行使,非股东即使粹有股票,也无蔓格行使股权。记名股转让 时,应作记名育书,并在移交般票后,变更公司股东名哥上记载。未经记载不发生转让的效 力, 2,无记名股。这是指发行的不将股东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的股份。这种股份的股东权利 完全依附于毅票,凡持票人均可主张其股东权利。无记名殿在转让时,只需在合法场所交付 于曼让人,即可发生股权转移的效力: 记名股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状况的案握,便于公可对股份的流通进行了解,可 以最大限度的防止股票投机行为。而无记名股的优点是便于股份的流通,在市场上常见的大 多数都是无记名股: (四)以否记载金额为标准,可分为面额股与无面额股。 1,额面股,又称面值股,是指股票票面标明一定金额的股份。额面股的每股金:们必须 一致,但具体数额多少,不可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一般会规定票面金额的最低额,但不设 上限。在我国面额股一般是人民币一元一毅,但也有特例,比如上市公可繁金矿业就是每股 一毛线的面额发行的: 2、无额面股,又称比例股,是指股票不标明金额,只标明每股占公可贷本的比例。我 国公司法规定将票面金额作为股票上应当记载的主要事项,故而可以推知,我国实际上是禁 止发行无额面服。 (五)被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F股四种。A股是在我围国内发行,供国内 岳民和单位用人民币购买的普通股票: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以外币买实的特种普通股票:H 取是我国境内注精的公可在香港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般票:F服是我国胶盼 公可在海外发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胶票
一种,是当公司利润下降或亏损以至于当年不能即使支付股息时,其股息可以累积到下一年 或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后由公司予以补回的优先股。非优先股是指当期未支付的股息不能累积 到下一期用以后年度的利润补回的优先股。2)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 先股是指在规定的时期内,股东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股份。反之则 为不可转换优先股。我国现在的公司法规定有普通股与优先股,但在优先股的规定上并没有 具体的优先股与非优先股、累积股与非累积股之分。 (三)根据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为标准,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1.记名股。这是指将股东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的股份。记名股不仅要求在股票上记载 股东姓名,而且要求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名股的股东权利并不完全依附于股票,记 名股份的权利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非股东即使持有股票,也无资格行使股权。记名股转让 时,应作记名背书,并在移交股票后,变更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未经记载不发生转让的效 力。 2.无记名股。这是指发行的不将股东姓名记载于股票之上的股份。这种股份的股东权利 完全依附于股票,凡持票人均可主张其股东权利。无记名股在转让时,只需在合法场所交付 于受让人,即可发生股权转移的效力。 记名股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状况的掌握,便于公司对股份的流通进行了解,可 以最大限度的防止股票投机行为。而无记名股的优点是便于股份的流通。在市场上常见的大 多数都是无记名股。 (四)以否记载金额为标准,可分为面额股与无面额股。 1、额面股,又称面值股,是指股票票面标明一定金额的股份。额面股的每股金;但必须 一致,但具体数额多少,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一般会规定票面金额的最低额,但不设 上限。在我国面额股一般是人民币一元一股,但也有特例,比如上市公司紫金矿业就是每股 一毛钱的面额发行的。 2、无额面股,又称比例股,是指股票不标明金额,只标明每股占公司资本的比例。我 国公司法规定将票面金额作为股票上应当记载的主要事项,故而可以推知,我国实际上是禁 止发行无额面股。 (五)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 F 股四种。A股是在我国国内发行,供国内 居民和单位用人民币购买的普通股票;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以外币买卖的特种普通股票;H 股是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在香港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 股是我国股份 公司在海外发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三、股票的发行 《一)般票发行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公司法未对股票发行进行界定,但国务院于1993年4月2日发布的《股票发行 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则对股票的公开发行进行了解释,该条例第81条第3项规定,股票 的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证牙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杜社会公众就爱行人的般票作出的 要钓远请,要约或者肺售行为”,其中的要约递请和要约即我们通常讲的募集,根据这一规 定和我国酸票发行市场的实际运营来看,股票发行在我国不仅包括发行人制作及发售股票的 行为,面且也包括爱行人向社会公众的招雾行为。因为,股票的发行是一个过程,它包含着 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程序和行为,股票的第集,从木质上讲,只是服票发行程序中的一道工序, 而且,从世界各国的立法米看,绝大多数国家都把股票的察集作为股票发行的一个环节来规 定,并未把它视为股票发行前的一个独立阶段。因此,我国的股票发行是指取份有限公司以 同一条件向社会公众招第及发售股票的法律行为,股份有限公可的股票发行,应该具有以下 四个法律特征。 1。股票发行是一种法律行为 依儒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殿票发行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在殿份有限公司和投 资者之间形成一种法律关系,为般票认购者在法律上设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投资者认购 了股份,就成了发行殿票的股份有限公词的殿东,就可依法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并承担服 东的各项义务, 2。股票发行的条作必须具有同一性 般份有限公可在发行靓票时必须对特定人以同一条件公开招募及发售般票,国家禁止 对有的投资者优事,而对另一些投资者则是出歧视性的不公平条件,如果未以同一条件向社 会公众发行股票,该股票发行不仅失去了法律效力和法律保护,而且还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制 栽。因此,我国《公可法》第130条明确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当相同。任何单位成者个人所认购的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 3。股票发行者必须是段份有限公司 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米看,贝有殿份有限公可才是胶票的发行主体。这里所称的殿份 有限公司,包括己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可,非股份有限公可 依法不能发行股票。 4.股票发行是最票好集及发售的有机统一
三、股票的发行 (一)股票发行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公司法未对股票发行进行界定,但国务院于 1993 年 4 月 22 日发布的《股票发行 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则对股票的公开发行进行了解释,该条例第 81 条第 3 项规定,股票 的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就发行人的股票作出的 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其中的要约邀请和要约即我们通常讲的募集。根据这一规 定和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的实际运营来看,股票发行在我国不仅包括发行人制作及发售股票的 行为,而且也包括发行人向社会公众的招募行为。因为,股票的发行是一个过程,它包含着 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程序和行为。股票的募集,从本质上讲,只是股票发行程序中的一道工序, 而且,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把股票的募集作为股票发行的一个环节来规 定,并未把它视为股票发行前的一个独立阶段。因此,我国的股票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 同一条件向社会公众招募及发售股票的法律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应该具有以下 四个法律特征。 1. 股票发行是一种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股票发行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投 资者之间形成一种法律关系,为股票认购者在法律上设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投资者认购 了股份,就成了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可依法享有股东的各项权利、并承担股 东的各项义务。 2. 股票发行的条件必须具有同一性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必须对非特定人以同一条件公开招募及发售股票。国家禁止 对有的投资者优惠,而对另一些投资者则提出歧视性的不公平条件。如果未以同一条件向社 会公众发行股票,该股票发行不仅失去了法律效力和法律保护,而且还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制 裁。因此,我国《公司法》第 130 条明确规定,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 3. 股票发行者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 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来看,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是股票的发行主体。这里所称的股份 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不能发行股票。 4. 股票发行是股票募集及发售的有机统一

股票发行从其内容来看,不仅包括发行者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向社 会公众以同一条件的服票第集行,所谓茅集股票发行的要约道请和要约,其中要约邀请是指 建议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的的意思表示,而要约则是番向特定人或非特定人发出购买或者销售 股票的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募集及发售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是我们这儿讲的名符其实的 服票发行, 《二》股份的发行的原则。 《公可法》第127条规定。殿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面言,股 份有限公可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其一,当公可向杜会公开募集殿份时,应就有关取份发行 的信息依法公开拔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二,同次发行的股 奇,每殿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殿份,每取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其三,发行的同种粒份,般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因此,我国的公司 法规定。股票的发行必须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三)股份的发行规则。 1、股份的面额。我国公可法第128条规定,胶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颗,也可以超 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如以短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 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从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意图来看,我们是不主张发行无面额股,要求 股票应当能有一定的面额。 2、股份发行的形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 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按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簧例,股份一般采取股票的形 式。作为一件有价证券,以授票的形式出现,容易被人们接受,因为胶票在刚出现时的流通 功能已相当突出,人们已有足够的理由信任它。 3、股票的内容。服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那 么不管是谁持有股票。股票上应记我哪些内容,公司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规定股票应 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公同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的编号。 二是规定殿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可盖 章,股票不发生法律效力,特有该股票的股东不能行使殿票上的权力。 4、有关记名取发行的规定 根据股票票面是香记载殿东的姓名为标准,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殿,公司发行的股票, 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股票发行从其内容来看,不仅包括发行者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向社 会公众以同一条件的股票募集行。所谓募集股票发行的要约邀请和要约,其中要约邀请是指 建议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要约则是指向特定人或非特定人发出购买或者销售 股票的口头或书面的意思表示。募集及发售二者的有机统一,才是我们这儿讲的名符其实的 股票发行。 (二)股份的发行的原则。 《公司法》第 127 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 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其二,同次发行的股 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因此,我国的公司 法规定,股票的发行必须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三)股份的发行规则。 1、股份的面额。我国公司法第 128 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 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如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 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从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意图来看,我们是不主张发行无面额股,要求 股票应当能有一定的面额。 2、股份发行的形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 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惯例,股份一般采取股票的形 式。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容易被人们接受,因为股票在刚出现时的流通 功能已相当突出,人们已有足够的理由信任它。 3、股票的内容。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那 么不管是谁持有股票,股票上应记载哪些内容,公司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规定股票应 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的编号。 二是规定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 章,股票不发生法律效力,持有该股票的股东不能行使股票上的权力。 4、有关记名股发行的规定 根据股票票面是否记载股东的姓名为标准,可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公司发行的股票, 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成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而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服票,公司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它既可以是记名股,也可以是记名粮。 关于记名股票发行的内容公司法规定,公同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曹, 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殿东所特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偏号: 各股东取得般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殿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四》股票发行的方式 1,不公开发行。不公开发行亦称内部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殿票只向公司的发起 人爱行的方式,发起设立的殿份有限公司依法具能采取不公平发行的方式。我国《公司法】 第74条第2款规定。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服份有限公司应将所要发行的股票全部发 售给发起人。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票后即应骚纳全部股票:以实物、工 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燕作毅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般舒 有限公可登记成立后,即可向发起人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发起人交付服票, 2,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采取莓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 众公开募集及发售的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89条之规定.殿份有限公司公开爱行最票 应当由紫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果取公开发行方式,有利于扩大取东的范围,实现程权 分酸化,也有利于在短期内筹到公司所需的大量班本,便于公可很快第授入生产和经营,也有 利于在提高公可的知名度。 四、段票上市的条件与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餐老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铁准在证券交易市场挂峰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上 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我国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凯机构”一章中,设立专节 “上市公可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对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关联交易等做出规定,法律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他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暖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策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法律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置大资产或者粗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殿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殿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而向社 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公司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它既可以是记名股,也可以是记名股。 关于记名股票发行的内容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四)股票发行的方式 1、不公开发行。不公开发行亦称内部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只向公司的发起 人发行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只能采取不公平发行的方式。我国《公司法》 第 74 条第 2 款规定,拟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所要发行的股票全部发 售给发起人。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票后即应缴纳全部股票;以实物、工 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份 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可向发起人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发起人交付股票。 2、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是指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 众公开募集及发售的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 89 条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采取公开发行方式,有利于扩大股东的范围,实现股权 分散化,也有利于在短期内筹到公司所需的大量资本,便于公司很快第投入生产和经营,也有 利于在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四、股票上市的条件与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上 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我国公司法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设立专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对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关联交易等做出规定。法律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法律同时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二)殿票上市的条件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殿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量 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殿份有限公司。所谓上市交导,即是指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号市场内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证券交易。股票上市必须同时符合两方面的条件: 一是根据公司法与证券法的提定必须符合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公司法的规定在前面 有讲述,同时证券法也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般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可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整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 王券监督管理机构服送莓股申请和相关文件。 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根 据证券法第0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殿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己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取份达到公司取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眼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授舒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可最近三年无重大速法行为,财务会计极告无虚假记我。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与公可法对股票上市作以上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其上市股票的合法性、可章性 与安全性,把风险降到最低,保护广大出资者的利益少受或者不受侵害,以雀护社会经济秩 序的稳定。 《三)毅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可具备了上市的资格后,只是具有了一种可能性,真正要让股票上市还必须 经过申请与审裁等一系列程序, 股票上市程序包括 1.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可向 正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中请: 2,审查批准。由于发行人在发行准备阶段已经取得了交易所的上市承诺。所以交易所 在收到公可上市中请文件后,主要建行形式审查和雷分实质审查,并在0个工作日内作出 审批决定。 3,订立上市诗议书。拟上市公司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与证孝交易所签定上市诗议书, 明确相互间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4.最东名录登记。将公司的般东的姓名,住所、出货等事项进行登记
(二)股票上市的条件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 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上市交易,即是指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易市场内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证券交易。股票上市必须同时符合两方面的条件: 一是根据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必须符合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公司法的规定在前面 有讲述,同时证券法也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相关文件。 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根 据证券法第 50 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 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与公司法对股票上市作以上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其上市股票的合法性、可靠性 与安全性,把风险降到最低,保护广大出资者的利益少受或者不受侵害,以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的稳定。 (三)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了上市的资格后,只是具有了一种可能性,真正要让股票上市还必须 经过申请与审批等一系列程序。 股票上市程序包括: 1.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可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由于发行人在发行准备阶段已经取得了交易所的上市承诺,所以交易所 在收到公司上市申请文件后,主要进行形式审查和部分实质审查,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 审批决定。 3.订立上市协议书。拟上市公司在收到上市通知后,应与证券交易所签定上市协议书, 明确相互间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4.股东名录登记。将公司的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等事项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