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形式逻辑》学习辅导(一) 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学好形式逐辑,很重要的一条是要讲究学习方法。具体的自 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因人而异。富有创造性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一定会创造出许 多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以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从而在期木考试中取得一个好的成绩。根 据我们的体会,学生在自学过程中,有三点是雷要特测注意的: 1,学习逐辑一定要注童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 对于形式逐拥这样一门工具性的学科,通过看书学习掌挥一些概念的含义、思维的逐辑 形式以及逻烟的规侧,规则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些逻辑知识去分析思裤实际中 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在学习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法就是认真地练习题。只有通过练 习,才能进一步加深对于逻辑原理的理解,增强逐辑分析能力。例知:当我门仅仅知道什么 是概念的概括。什么是概念的限制,如果不做练习题。往往是不巩固的。碰到具体问题不一 定会作正确的分析。请看以下练习题: 《例一)“学生”颜括为“知识分子”,限制为“中学生”。 (例二)“北京大学”概括为“高等院校”,限制为“北京大学哲学系” 愿目要求回答这些概括和限制是否正确?为什么? 要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就要掌握概括和限制的定义,并且要知道概括与限制是在种属 关系的假念之间进行的。这样我们就会得出结论:(例一)中“学生”概括为“知识分子” 是不正确的,因为“知识分子”与“学生”之间的外延关系,并不是种属关系,“如识分子” 不能把“学生”包括在内,至少小学生不包括在知识分子中。“学生”限制为“中学生”是 正确的。〔例二)中,“北京大学”假括为“高等院校”,是正确的,而限制为“北京大学图 学系”就不正确了。因为“北京大学”是单鞋概念,它与“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关系是整体 与部分的关系。而不是属种关系。通过这些练习,就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概括与限制的理解, 把握概括与限制的特点以及适用的范围。 对于学习逻辑米说,看书是学习,做练习也是学习,并且是更重要的学习。我门希望同 学们肥看书与酸练习结合起米,通过看书,初步了解逐辑排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通过练习 进一步加深对逻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原理的理解,同时,通过练习最炼逐辑分析能力。我们 要想把逻辑知识转化为逻铜技能,光靠看节学习是不够的,关键的环节是要多做练习题。 1、正确理解和掌握形式逐拥的基本原果,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要搞清楚逐辑形式的特性 和逻辑规则在正确思燥进程中重要作用, 我们以流绎推理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例一)从“有些大学生不是共产党员”,能否推出“有些共产党员否是大学生”? 或许有人会作出肯定的目答。他们可能这样想:“有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这一结论 不是真实的吗?浅然。这一个结论是合于事实的,或者说是真实的,但是(例一)并不是月 “有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这一结论是否真实,而是问“有些大学生不是共产党员”与“有 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之问是否存在从前者推出后者的所前推出关系。作为滴择推理。它 所要求的是从真实的前提出发能够无例外地推出正确的结论,这瓷是所谓的普遍有效性的问 恩。一个正确的演择推理形式是具有普遍的效性这样一个逐铜特性的。如果能够找到成者构 迹出一个例外,那复表明它不具有普海有效性,也就是这个演释推理形式不是一个正确式, 我们就以(例一)这个换位推理的形式来说,它不是一个正确有效的推理形式。为了证明这 一点,我们可以构造出这样一个换位推理: (例二》有些人不是贷本家,所以,有些资本家不是人
1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形式逻辑》学习辅导(一) 方法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要学好形式逻辑,很重要的一条是要讲究学习方法。具体的自 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因人而异。富有创造性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一定会创造出许 多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以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从而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一个好的成绩。根 据我们的体会,学生在自学过程中,有三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 学习逻辑一定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 对于形式逻辑这样一门工具性的学科,通过看书学习掌握一些概念的含义、思维的逻辑 形式以及逻辑的规则、规则是必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运用这些逻辑知识去分析思维实际中 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在学习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法就是认真地练习题。只有通过练 习,才能进一步加深对于逻辑原理的理解,增强逻辑分析能力。例如:当我们仅仅知道什么 是概念的概括,什么是概念的限制,如果不做练习题,往往是不巩固的,碰到具体问题不一 定会作正确的分析。请看以下练习题: (例一)“学生”概括为“知识分子”,限制为“中学生”。 (例二)“北京大学”概括为“高等院校”,限制为“北京大学哲学系” 题目要求回答这些概括和限制是否正确?为什么? 要正确地回答这些问题,就要掌握概括和限制的定义,并且要知道概括与限制是在种属 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的。这样我们就会得出结论:(例一)中“学生”概括为“知识分子” 是不正确的,因为“知识分子”与“学生”之间的外延关系,并不是种属关系,“知识分子” 不能把“学生”包括在内,至少小学生不包括在知识分子中。“学生”限制为“中学生”是 正确的。(例二)中,“北京大学”概括为“高等院校”,是正确的,而限制为“北京大学哲 学系”就不正确了。因为“北京大学”是单独概念,它与“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关系是整体 与部分的关系,而不是属种关系。通过这些练习,就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概括与限制的理解, 把握概括与限制的特点以及适用的范围。 对于学习逻辑来说,看书是学习,做练习也是学习,并且是更重要的学习。我们希望同 学们把看书与做练习结合起来,通过看书,初步了解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通过练习, 进一步加深对逻辑的基本知识与基本原理的理解,同时,通过练习锻炼逻辑分析能力。我们 要想把逻辑知识转化为逻辑技能,光靠看书学习是不够的,关键的环节是要多做练习题。 1、正确理解和掌握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很重要的一方面是要搞清楚逻辑形式的特性 和逻辑规则在正确思维进程中重要作用。 我们以演绎推理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例一)从“有些大学生不是共产党员”,能否推出“有些共产党员否是大学生”? 或许有人会作出肯定的回答。他们可能这样想:“有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这一结论 不是真实的吗?诚然,这一个结论是合于事实的,或者说是真实的。但是(例一)并不是问 “有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这一结论是否真实,而是问“有些大学生不是共产党员”与“有 些共产党员不是大学生”之间是否存在从前者推出后者的所谓推出关系。作为演绎推理,它 所要求的是从真实的前提出发能够无例外地推出正确的结论,这就是所谓的普遍有效性的问 题。一个正确的演绎推理形式是具有普遍的效性这样一个逻辑特性的。如果能够找到或者构 造出一个例外,那就表明它不具有普遍有效性,也就是这个演绎推理形式不是一个正确式。 我们就以(例一)这个换位推理的形式来说,它不是一个正确有效的推理形式。为了证明这 一点,我们可以构造出这样一个换位推理: (例二)有些人不是资本家,所以,有些资本家不是人

我门把它同例一对现一下,就可以发现两者的逻辑形式是一样的。都是 有些S不是P, 所以,有些P不是S。 两者的前是也都是真实的,可是,两者的结论的真实性却是完全不问,在(例一)中, 结论是真实的。这说明了什么呢?它说明“有些S不是P,所以,有些P不是S”这一推 理形式是非曾商有效的,也就是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例外地从真实的前提出发,推出真 实的结论。我们把这样的推理形式叫做不合乎逻制,或者叫做不合乎逻相规则。面逻粗线则 的意复就在于要持障这一种情况,作为流绎推理的规则。其意义藏在于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 列外地从真实的前提出发,推出正确的结论。这也就是逻辑规则的规范作用, 逐辑规则一且从思维的实际中总结出来,确定下来。不仅对我们的思隆进程具有规范作 用,葡且对思推的逻辑形式的正确与否具有判定作用。我们说这一个推理形式正确。郑一个 推理形式不正确,其判定的依据就在于正舞规则。所以,以结论的真实性为依据说这一个推 理形式正确,那一个推理形式不正确,是不合适的。 为了反复地说明这一个问题,我们再举两例: (例三)有些人是战斗英雄,有些人是劳动模范,所以,有些劳动模范是战斗莫雄。 (例四)中学生在中学学习,王英在中学学习,所以,王英是中学生。 这两个例子都有属于三段论推理。两者的结论都有是真实可靠的,但是,其真实性与推 论的前提是无关的,结论的真实性不是由逐辑来证明的,也就是说。不是合乎规则地从前提 中推论出来的。我们把结论的这种真实性叫做“事实真”,而不是“逻辑真”。结论是否事实 真,这要通过实践去判定,仅仅靠亚辑规则是判定不了的:逻辑规则所能判定的是逻辑真与 否,所谓逻的真与假,指的是结论的真实性是否被前提所箱涵、所保证的: (例·)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 有些M是P 有些M是S 所以,有些S是P 上式是幸普遍有效的,两个前提即使都是真实的。知以“人”代入M,以“站娘”代 入S,以“小伙子”代入P,就可以得到两个真实的前提,即“有些人是小伙子,有些是姑 娘,但是这两个真实的前提保证不了结论也是真实的,因为按翻提定代入,结论应当是有生 姑娘是小伏子,这是然是荒谭的。(例一)所具有的逻舞形式也是非普追有效的,请大家自 已举闲来说明这一点, 2,学习逐辑要分别搞清楚各个知识单元,但是不能就此止步,而是要在此基础上,进 一步注意把各个知机单元联系起来嫁合应用, 某大学法律应惧学考其中有这样一道题: “某大学生甲,不慎丢失手表一只,经调查己知下列情况是真实的: (1》若手表不是在宿含里丢失的,那就一定是在校园果或大街上丢失的: (2》如果甲出宿舍时看过手表。那就不是在宿舍里丢失的: (3)出宿舍时看过手表: (4》若是在校园里丢失的,就该有失物招领告示: (5)没有失物智领告示: 根据上述情况,推出大学生甲的手表丢失在何处,并请写出推理过程。 正确回答上述试题,涉及到这样一些知识单元的馀合应用: (1》充分条作假言推理的知乱, 形式逻網告诉我们,充分条作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的形式,一是肯定前作式。即在前提 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肯定它的后件:二是否定后件式,即在前提中否定假言判断
2 我们把它同例一对照一下,就可以发现两者的逻辑形式是一样的,都是: 有些 S 不是 P , 所以,有些 P 不是 S 。 两者的前提也都是真实的,可是,两者的结论的真实性却是完全不同,在(例一)中, 结论是真实的。这说明了什么呢?它说明“有些 S 不是 P ,所以,有些 P 不是 S ”这一推 理形式是非普遍有效的,也就是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例外地从真实的前提出发,推出真 实的结论。我们把这样的推理形式叫做不合乎逻辑,或者叫做不合乎逻辑规则。而逻辑规则 的意义就在于要排除这一种情况,作为演绎推理的规则,其意义就在于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无 例外地从真实的前提出发,推出正确的结论。这也就是逻辑规则的规范作用。 逻辑规则一旦从思维的实际中总结出来,确定下来,不仅对我们的思维进程具有规范作 用,而且对思维的逻辑形式的正确与否具有判定作用。我们说这一个推理形式正确,那一个 推理形式不正确,其判定的依据就在于逻辑规则。所以,以结论的真实性为依据说这一个推 理形式正确,那一个推理形式不正确,是不合适的。 为了反复地说明这一个问题,我们再举两例: (例三)有些人是战斗英雄,有些人是劳动模范,所以,有些劳动模范是战斗英雄。 (例四)中学生在中学学习,王英在中学学习,所以,王英是中学生。 这两个例子都有属于三段论推理,两者的结论都有是真实可靠的,但是,其真实性与推 论的前提是无关的,结论的真实性不是由逻辑来证明的,也就是说,不是合乎规则地从前提 中推论出来的。我们把结论的这种真实性叫做“事实真”,而不是“逻辑真”。结论是否事实 真,这要通过实践去判定,仅仅靠逻辑规则是判定不了的。逻辑规则所能判定的是逻辑真与 否,所谓逻辑的真与假,指的是结论的真实性是否被前提所蕴涵、所保证的。 (例一)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 有些 M 是 P 有些 M 是 S 所以,有些 S 是 P 上式是非普遍有效的,两个前提即使都是真实的,如以“人”代入 M,以“姑娘”代 入 S,以“小伙子”代入 P,就可以得到两个真实的前提,即“有些人是小伙子,有些是姑 娘,但是这两个真实的前提保证不了结论也是真实的,因为按照规定代入,结论应当是有些 姑娘是小伙子,这显然是荒谬的。(例一)所具有的逻辑形式也是非普遍有效的,请大家自 己举例来说明这一点。 2、学习逻辑要分别搞清楚各个知识单元,但是不能就此止步,而是要在此基础上,进 一步注意把各个知识单元联系起来综合应用。 某大学法律逻辑学考试中有这样一道题: “某大学生甲,不慎丢失手表一只,经调查已知下列情况是真实的: (1) 若手表不是在宿舍里丢失的,那就一定是在校园里或大街上丢失的; (2) 如果甲出宿舍时看过手表,那就不是在宿舍里丢失的; (3) 出宿舍时看过手表; (4) 若是在校园里丢失的,就该有失物招领告示; (5) 没有失物招领告示; 根据上述情况,推出大学生甲的手表丢失在何处,并请写出推理过程。 正确回答上述试题,涉及到这样一些知识单元的综合应用: (1)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知识。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两个正确的形式,一是肯定前件式,即在前提 中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肯定它的后件;二是否定后件式,即在前提 中否定假言判断

的后枪占,结论否定它的前件。 (2》选言推理的知识.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选言裤理有不相容透言推理和相容选言推理两种,这两种遗言推理有 一个共同正确性的推理形式,叫做否定背定式,即在前提中否定了选言判断中除了一个选言 肢以外的其余速言肢,结论则肯定那个表被否定的遮言肢。 如果我们分别草漏了上述两方面的逐辑知识,并能如以综合应用,都么就能够正确地回 答这一试愿。其推理过程可以这样表述: (1)如果出宿合时看过手表,椰就不是宿名里丢失的(前提2) 出宿舍时时手表(前提3) 所以,于表不是在着舍里去失的(结论1) 这一推理运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2)若手表不是在宿舍里丢失的,那就一定是在校园里丢失的或在大街上丢尖 的(前提1): 手表不是省舍里丢失的(结论1) 所以,手表是在校园里或在大街上丢失的(结论2) 这一推理运用的仍然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3)若手表是在校园里丢失的,就该有失物招领启示(前提4) 没有失物都领启示(前提5) 所以,手表不是在校园里丢失的(结论3) 这一推理步骤运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4》 手表是在校园咸大街上丢失的(结论2) 手表不是在校园丢失的(结论3) 所以,手表是在大街上丢失的 这一推理运用的是速言推理的香定肯定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推出“大学生甲的手表丢失在大街上”的推理过程包含着四个 推理步集,综合运用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作式和否定后作式,以及意言推理的否定 肯定式。 解综合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对初学者米说更是如此。我们如道,综合是以分析为 基础的,因此,解综合通应有必要的如识准备,应当先把有关的知识单元一个一个地搞清楚, 并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并且在不斯的反复练习的过程中。不斯提高 分析和棕合能力,幕么得心应于地解出这种综合推理题就是水到果成的事了
3 的后抢占,结论否定它的前件。 (2) 选言推理的知识。 形式逻辑告诉我们选言推理有不相容选言推理和相容选言推理两种,这两种选言推理有 一个共同正确性的推理形式,叫做否定肯定式,即在前提中否定了选言判断中除了一个选言 肢以外的其余选言肢,结论则肯定那个未被否定的选言肢。 如果我们分别掌握了上述两方面的逻辑知识,并能加以综合应用,那么就能够正确地回 答这一试题。其推理过程可以这样表述: (1) 如果出宿舍时看过手表,那就不是宿舍里丢失的(前提 2) 出宿舍时看时手表(前提 3) 所以,手表不是在宿舍 里丢失的(结论 1) 这一推理运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2) 若手表不是在宿舍里丢失的,那就一定是在校园里丢失的或在大街上丢失 的(前提 1); 手表不是宿舍里丢失的(结论 1) 所以,手表是在校园里或在大街上丢失的(结论 2) 这一推理运用的仍然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3) 若手表是在校园里丢失的,就该有失物招领启示(前提 4) 没有失物招领启示(前提 5) 所以,手表不是在校园里丢失的(结论 3) 这一推理步骤运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4) 手表是在校园或大街上丢失的(结论 2) 手表不是在校园丢失的(结论 3) 所以,手表是在大街上丢失的 这一推理运用的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推出“大学生甲的手表丢失在大街上”的推理过程包含着四个 推理步骤,综合运用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以及选言推理的否定 肯定式。 解综合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对初学者来说更是如此。我们知道,综合是以分析为 基础的,因此,解综合题应有必要的知识准备,应当先把有关的知识单元一个一个地搞清楚, 并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有了必要的知识准备,并且在不断的反复练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 分析和综合能力,那么得心应手地解出这种综合推理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