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查尉政时务收支案例 一,情况介绍 根据J审财通(2002)78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江苏省组成审计组于2002年4月1日至 15目。对JN市地方税务局及所辖9个分局、1个征收中心,1个培训中心和D隆是地方税务 局及所辖11个分局(所)2001年度财务收支透行了就地审计,审计主要内容是:局机关及所 属分局经费收支、税务周转金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贵收入情况。在JN市和明县地税局 的支特和配合下,审计实施己顺利结束。 N市地方税务局下辖1个县局,9个分局,1个征收中心和1个培训中心,2001年末正 式期工510人(其中:D四县具110人)。财务管理体制是:局计财科对同机关及各分同实行 以拔作支,各分局作为会计鞋立核算单位。 JN市地税局提供的市区汇总的会计报表反缺,20©1年度。经费米源合计为323需万元, 支出合计2961万元,当年结余为27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83万元。 2001年末,市地税局管理的税务周转基金839.27万元,利息及占用费收入余额35万 元,业务费用收入(部分为利息及占用费收入的0%转入)年末余额需万元:其中占用形式 为:情出周转金年末余额634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借出》,以前年度暂付了县地税局10妃万 元,恨行存款129万元。 从人均经贵来源数看,2001年度,N市地方税务同经费米源合计3235万元,按拨入都 门统计。省地税具搜1922.5万元(正常经费1522.5万元、专项经贵400万元),市财政规 628.31万元,各区财成拨有关分局435.1万元,市时成同等部门拨5万元,税务各项提 是185.0的万元,其他收入(利是等)20万元,按年末正式职工370人计算,年人均8.75 万元,扣除者地税同拔基建款及专项设客款287.35万元,经费米源合计2948.65万元, 人均数为7,97万元, 从有关部门找给市地悦局经费合计数占地税局组枫征收入库的各项收入的比重看,20©1 年度有关部门拔给JN市地方税务局经贵合计3216万元,与JN市地方税务同组织征收入岸 各项收入5872.73万元相比,比重为5,5%0 二,审计过程 依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省审计厅组成的审计组一行10人于2002年4月1日进驻被审计 单位,分成6个审计小组,分别对其税收征管、预算收入,经费收入,费用支出、发票管理 以及财务管理进行了审查。并延伸审计了Y县地税局。对重点事项进行审计延伸调查
审查财政财务收支案例 一、情况介绍 根据 J 审财通(2002)78 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江苏省组成审计组于 2002 年 4 月 1 日至 15 日,对 JN 市地方税务局及所辖 9 个分局、1 个征收中心、1 个培训中心和 DY 县地方税务 局及所辖 11 个分局(所)2001 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主要内容是:局机关及所 属分局经费收支、税务周转金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情况。在 JN 市和 DY 县地税局 的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实施已顺利结束。 JN 市地方税务局下辖 1 个县局、9 个分局、1 个征收中心和 1 个培训中心,2001 年末正 式职工 510 人(其中:DY 县局 110 人)。财务管理体制是:局计财科对局机关及各分局实行 以拨作支,各分局作为会计独立核算单位。 JN 市地税局提供的市区汇总的会计报表反映,2001 年度,经费来源合计为 3236 万元, 支出合计 2961 万元,当年结余为 275 万元,年末累计结余 783 万元。 2001 年末,市地税局管理的税务周转基金 839.27 万元,利息及占用费收入余额 35 万 元,业务费用收入(部分为利息及占用费收入的 50%转入)年末余额 26 万元,其中占用形式 为:借出周转金年末余额 634 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借出),以前年度暂付 DY 县地税局 102 万 元,银行存款 129 万元。 从人均经费来源数看,2001 年度,JN 市地方税务局经费来源合计 3236 万元,按拨入部 门统计,省地税局拨 1922.5 万元(正常经费 1522.5 万元、专项经费 400 万元),市财政拨 628.31 万元,各区财政拨有关分局 435.1 万元,市财政局等部门拨 45 万元,税务各项提 退 185.09 万元,其他收入(利息等)20 万元,按年末正式职工 370 人计算,年人均 8.75 万元,扣除省地税局拨基建款及专项设备款 287.35 万元,经费来源合计 2948.65 万元, 人均数为 7.97 万元。 从有关部门拨给市地税局经费合计数占地税局组织征收入库的各项收入的比重看,2001 年度有关部门拨给 JN 市地方税务局经费合计 3216 万元,与 JN 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征收入库 各项收入 58472.73 万元相比,比重为 5.5%o 二、审计过程 依据审计计划的安排,省审计厅组成的审计组一行 10 人于 2002 年 4 月 1 日进驻被审计 单位,分成 6 个审计小组,分别对其税收征管、预算收入、经费收入、费用支出、发票管理 以及财务管理进行了审查。并延伸审计了 DY 县地税局,对重点事项进行审计延伸调查

通过审计认为,JN市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分具在经费牧支,税务周转金和脱务登记证及 发票工本费收入方面,基本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悦收法规,总体看是好的,但通过审计也发 现以下问思 (一)N市地方税务局2001年度时务收支存在的主要月题 1.应徽未嫩预算收入106.62元. (1》应激未徽发票检查款和罚没收入50,23万元:2001年市地税局计财科发票检查款 8.16万元。年末转为暂存:朝阳分局罚没收入年末余额2.07万元,没有及时最岸。 2应嫌未嫩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56.39万元,经查有关分局税务登记证和发 票工本费收入年未有余额,没有及时撒库,其中,征收中心5,19万元,征管科42,26万 元,集贸分局4,38万元,胜利分局4.56万元。 2.转移、截留、坐支应嫩未嫩预算收入6.5万元, (1》转移应徽未餐预算收入45.2露万元,痛查分局将应檄预算收入转入会计师事务所朝 阳办事处28.58万元,转胜利区财政10,2万元:朝阳分局将税收罚没6,5万元转至会计 师事务所制阅办事处。与预算法规有关规定不符,市地税局应责成稀查和朝阳分局予以超回, 并按规定将预算收入搬库。 2截留坐支税务叠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入21.22万元。一是将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 费收入作为经费转作“其他收入”3,留万元(征收中心0,55万元,来庄分同3.1万元): 二是市陆税具正管科从工本贵收入中列支32.6万元0 3经费收入来源不合城42,5万元。 (1》将发票差价款作其他收入0.8万元.2001年度大通分局征收中心将发票差价款0.8 万元转为其他收入,作为轻费来源。 2)将税务事务所代理贵运还1.25万元作经费收入.2001年度直属局及分局从税务师 事务所收代理费返还41,25万元,作其他收入,其中:直属局10.7万元,征收中心2.19 万元,集到分局0.83万元,胜利刊分局2.见万元,大通分局27.11万元,朝阳分局2.17 万元。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执法单位,不应与企业有代理业务关系,更不应获取报酬. 4,未按规定根行代扣代撒个人收入所得悦文务, 1年度,市地税局人员经费支出(不含临时工宽、离退体人员工资、协税员工资和医 疗费)共计551.62万元,按2001年末正式职工人数370人计算,人均每月1.9万元,应 债法缘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从审计情况看,仅办公室及个别分局对拔月发放的工货收入代扣 代数少量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通过审计认为,JN 市地方税务局及所属分局在经费收支、税务周转金和税务登记证及 发票工本费收入方面,基本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税收法规,总体看是好的,但通过审计也发 现以下问题: (一)JN 市地方税务局 2001 年度财务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106.62 元。 (1)应缴未缴发票检查款和罚没收入 50.23 万元。2001 年市地税局计财科发票检查款 48.16 万元,年末转为暂存;朝阳分局罚没收入年末余额 2.07 万元,没有及时缴库。 (2)应缴未缴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 56.39 万元,经查有关分局税务登记证和发 票工本费收入年未有余额,没有及时缴库,其中,征收中心 5.19 万元,征管科 42.26 万 元,集贸分局 4.38 万元,胜利分局 4.56 万元。 2.转移、截留、坐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66.5 万元。 (1)转移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45.28 万元,稽查分局将应缴预算收入转入会计师事务所朝 阳办事处 28.58 万元,转胜利区财政 10.2 万元;朝阳分局将税收罚没 6.5 万元转至会计 师事务所朝阳办事处。与预算法规有关规定不符,市地税局应责成稽查和朝阳分局予以追回, 并按规定将预算收入缴库。 (2)截留坐支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收入 21.22 万元。一是将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 费收入作为经费转作“其他收入”3.65 万元(征收中心 0.55 万元,未庄分局 3.1 万元); 二是市地税局证管科从工本费收入中列支 32.6 万元 o 3.经费收入来源不合规 42.05 万元。 (1)将发票差价款作其他收入 0.8 万元。2001 年度大通分局征收中心将发票差价款 0.8 万元转为其他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2)将税务事务所代理费返还 41.25 万元作经费收入。2001 年度直属局及分局从税务师 事务所收代理费返还 41.25 万元,作其他收入,其中:直属局 10.37 万元,征收中心 2.19 万元,集贸分局 0.83 万元,胜利分局 2.92 万元,大通分局 27.11 万元,朝阳分局 2.17 万元。税务局作为国家机关执法单位,不应与企业有代理业务关系,更不应获取报酬。 4.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义务。 2001 年度,市地税局人员经费支出(不含临时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协税员工资和医 疗费)共计 551.62 万元,按 2001 年末正式职工人数 370 人计算,人均每月 1.49 万元,应 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从审计情况看,仅办公室及个别分局对按月发放的工资收入代扣 代缴少量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5.以会议费列支招待费,列报口径不实。 据不完金统计,2001年在“经贵支出一公务贵一会议费”中列支招传贵计85万元,列 报口径不实,其中:胜利分局19.72万元,稀查局20.16万元,直属分月14.23万元,直 山分局3.5的元,局力公室27.3万元. 6经费支出不合规6M.8万元。 (1)为公司眼工购买人身保险,2001年稀查分局以为执法人保险的名义为0名期工购 买人身候险22万元,人均0.55万元, 2)私,分存款利息,001年直属分局将平安保险公司退保利息收入作眼工利发放。共 计3.1万元. 3)以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3,5万元,胜利,朝阳分局以自开的发票分别报销费川2,16 万元、1.34万元 (02001年末,直属分局将应付未付的代征手续贵10.4万元,列支挂暂存. 5)局办公室部分支出不合规51万元:包括:2001年3月以培训中心出具的三联收据 列支会议费2.2万元,属白条列支行为:为矿泉水厂支付评审费3,2万元:列经费支出: 列支为培训中心购设备6.5万元、电梯安装等20.3万元:局办公室2001年12月23日转 账付培别中心装饰工程款18.。⑧万元,仅凭装饰公司出具的收据即列为基建支出。 7.自定标冻,发放奖幼补助。 2001年度市地税局自定标准发枚周位责任奖金、2000年完成市领任务奖、2000年完成 省局任务奖、春节补助等,仅局机关以自定标准发放的奖金补助合计为55.15万元。与行 政单位财务规则不符。市地税局应对自定标准进行清理,严格按规定发放奖鼎补助, 8.发票管理严重违法。 地税局征管中心在培训中心尚未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情况下,违法向其出 售餐饮定额、宾馆旅游业及杜会根务业发票,初步统计,白2001年2月到2002年11月, 共出售100本餐饮定额发票,金额0万元,宾馆能社业发票0本,社会服务业发票80本。 9,地税同培训中心未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偷税漏税,出借、出让和虚报发票问题严重。 市税局培中心于2001年2月开业,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起证, 但却从狂曾中心大量领购发票,根据使用发票情况初步统计,至2002年11月,曾业额为 638万元,漏交营业税金及用加95,7万元: 培别中心还出借、出让、虚开发票:一是虚开(重开)发票3,9万元,2002年3月为市 地税有关分局虚开汽车年审贵0.91万元:2002年5月为市地税稀查分局虚开会议贵发票
5.以会议费列支招待费,列报口径不实。 据不完全统计,2001 年在“经费支出一公务费一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计 85 万元,列 报口径不实,其中:胜利分局 19.72 万元,稽查局 20.16 万元,直属分局 14.23 万元,直 山分局 3.59 元,局办公室 27.3 万元。 6.经费支出不合规 64.8 万元。 (1)为公司职工购买人身保险,2001 年稽查分局以为执法人保险的名义为 40 名职工购 买人身保险 22 万元,人均 0.55 万元。 (2)私分存款利息,2001 年直属分局将平安保险公司退保利息收入作职工福利发放,共 计 3.1 万元。 (3)以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 3.5 万元。胜利、朝阳分局以自开的发票分别报销费用 2.16 万元、1.34 万元。 (4)2001 年末,直属分局将应付未付的代征手续费 10.4 万元,列支挂暂存。 (5)局办公室部分支出不合规 51 万元:包括:2001 年 3 月以培训中心出具的三联收据 列支会议费 2.2 万元,属白条列支行为;为矿泉水厂支付评审费 3.2 万元,列经费支出; 列支为培训中心购设备 6.5 万元、电梯安装等 20.3 万元;局办公室 2001 年 12 月 23 日转 账付培训中心装饰工程款 18.8 万元,仅凭装饰公司出具的收据即列为基建支出。 7.自定标准,发放奖励补助。 2001 年度市地税局自定标准发放岗位责任奖金、2000 年完成市级任务奖、2000 年完成 省局任务奖、春节补助等,仅局机关以自定标准发放的奖金补助合计为 55.15 万元。与行 政单位财务规则不符,市地税局应对自定标准进行清理,严格按规定发放奖励补助。 8.发票管理严重违法。 地税局征管中心在培训中心尚未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情况下,违法向其出 售餐饮定额、宾馆旅游业及社会服务业发票,初步统计,自 2001 年 2 月到 2002 年 11 月, 共出售 100 本餐饮定额发票,金额 20 万元,宾馆旅社业发票 80 本,社会服务业发票 80 本。 9.地税局培训中心未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偷税漏税,出借、出让和虚报发票问题严重。 市地税局培训中心于 2001 年 2 月开业,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但却从征管中心大量领购发票,根据使用发票情况初步统计,至 2002 年 11 月,营业额为 638 万元,漏交营业税金及附加 95.7 万元。 培训中心还出借、出让、虚开发票:一是虚开(重开)发票 3.9 万元,2002 年 3 月为市 地税有关分局虚开汽车年审费 0.91 万元;2002 年 5 月为市地税稽查分局虚开会议费发票

1,5万元:为市地税局虚开下水井电梯房推修费0,19万元:2002年9月为朝阳分局虚开 会议费0.25万元,200迎年10月为直属分局虚开会务费0.9万元,二是将发票转让给外 单位成个人使用。2001年12月借给市司法局能社业发票3本,2002年2月借给市统计局社 会服务业发票5本。借给N市委宣传部宾馆旅社业发票40份,社会服务业发票T5份,该 编辑部收取培别费、货料费2.8怒万元: 10.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9个管理分局、】个征妆中心没有按要求进行财务统管,实行报账制,面是以拨 作支,各分同均有银行账号,鞋立核算:二是局机关有关料室均有银行账号,如税务周转金 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分别由征管科,税政二科管理,不利于财务管理:三是局二 缓单位稀查、直属分局均接收财成预算拨款,不利于如强预算管理:四是对市内交通费实行 实报实销,缺乏严格管理:五是局领导仅凭特请的管理人员审核的基建支出数批准列支,缺 乏必要的监控。 (二)阶县地税局2001年度财务收支存在的主要问愿 1。税务周转金管理不合规。 201年税务周转金据目只反映了银行存款数,没有反映税务周转金规核及投做情况, 根据县陆税局提供的2001年度货产负债表反缺,税务周转金基金阴末余额185,3万元,周 转金先款年术余额182,6万元。 2001年支付奖励款3.15万元,直接冲减周转金基金,与周转金管理有关概定不符, 其中3万元付税务局建安办应予收回不得列支。 2.都分经费收人来源不合规. 2001年度10个分局从税务事务所代理贵返还20.1万元:二分局从房地产所及城关信 用收入3.9万元,一分局从供电局、水山矿收入43万元,合计28.3万元,记入其他收 入,作为经费米源。此收入米源不当。属事法收入。予以收激。 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入未及时入库,且有坐支行为, 2001年地税同任管科收入15.2万元,未及时入岸,当年以现金上交市局4.92万元, 支出4,那元用于发票印刷,年术余额5.码元:水丰同将税务登记证收入0,26万元转作 其他收入:城分同将税务登记证牧入0.31万元转作其他牧入。 4.发票工本费收入未及时入库。 2000年度发票工木费收入8.72万元,2001年发票工本费收入9.2召万元,合计17.96 万元:列支用于发票印倒等17,82万元2000年支出8.89万元,2001年支出8,93万元
1.65 万元;为市地税局虚开下水井电梯房维修费 0.19 万元;2002 年 9 月为朝阳分局虚开 会议费 0.25 万元,2002 年 10 月为直属分局虚开会务费 0.9 万元。二是将发票转让给外 单位或个人使用。2001 年 12 月借给市司法局旅社业发票 3 本,2002 年 2 月借给市统计局社 会服务业发票 5 本。借给 JN 市委宣传部宾馆旅社业发票 40 份,社会服务业发票 75 份,该 编辑部收取培训费、资料费 2.88 万元。 10.财务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 9 个管理分局、1 个征收中心没有按要求进行财务统管,实行报账制,而是以拨 作支,各分局均有银行账号,独立核算;二是局机关有关科室均有银行账号,如税务周转金 和税务登记证及发票工本费收入分别由征管科、税政二科管理,不利于财务管理;三是局二 级单位稽查、直属分局均接收财政预算拨款,不利于加强预算管理;四是对市内交通费实行 实报实销,缺乏严格管理;五是局领导仅凭聘请的管理人员审核的基建支出数批准列支,缺 乏必要的监控。 (二)DY 县地税局 2001 年度财务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务周转金管理不合规。 2001 年税务周转金账目只反映了银行存款数,没有反映税务周转金规模及投放情况, 根据县地税局提供的 2001 年度资产负债表反映,税务周转金基金期末余额 185.3 万元,周 转金贷款年末余额 182.6 万元。 2001 年支付奖励款 3.15 万元,直接冲减周转金基金,与周转金管理有关规定不符, 其中 3 万元付税务局建安办应予收回不得列支。 2.部分经费收人来源不合规。 2001 年度 10 个分局从税务事务所代理费返还 20.1 万元;二分局从房地产所及城关信 用收入 3.9 万元,一分局从供电局、永山矿收入 4.3 万元,合计 28.3 万元,记入其他收 入,作为经费来源。此收入来源不当,属非法收入,予以收缴。 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入未及时入库,且有坐支行为。 2001 年地税局征管科收入 15.12 万元,未及时入库,当年以现金上交市局 4.92 万元, 支出 4.65 元用于发票印刷,年末余额 5.55 元;永丰局将税务登记证收入 0.26 万元转作 其他收入;城郊分局将税务登记证收入 0.31 万元转作其他收入。 4.发票工本费收入未及时入库。 2000 年度发票工本费收入 8.72 万元,2001 年发票工本费收入 9.23 万元,合计 17.95 万元;列支用于发票印刷等 17.82 万元(2000 年支出 8.89 万元,2001 年支出 8.93 万元)

5.未依法履行代扣代量义务,应激来爱个人收入所得税。 2001年度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58.6弱万元,按年末98人计算,平均每人每月0.22 万元,应依法徽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但县地方税务局未依法履行代扣代撒义务
5.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缴未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2001 年度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 258.68 万元,按年末 98 人计算,平均每人每月 0.22 万元,应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但县地方税务局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