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社会行动的类型 如同所有行动一般,社会行动也可以依下列的方式分类:(1)目的理性式 ( zweckrational):是透过对周围环境和他人之客体行为的期待所决定的行动,这种期待被 当作达到行动者本人所追求的和经过理性计算的目的之“条件”或“手段”;(2)价值理性 式( wertrational):是透过有意识地坚信某些特定行为一一伦理的、审美的、宗教的或其他 任何形式一一—之自身价值( Eigenwert),无关于能否成功,纯由其信仰所决定的行动;(3) 情感式( affektuell),尤其是情绪式( emotional):是透过当下的情感和感觉状态所决定的行 动:(4)传统式( traditional):是透过根深蒂固的习惯所决定的行动l。 严格的传统式行动,就像上节所提纯粹反射性的模仿般,完全是处在我们可称之为 有意义地”行动指向的边缘地带,而且经常会落到另一边。因为它们常只是一种含糊的对 于习惯性刺激以重复其固有态度作出的反应。所有我们习以为常的日常行动都接近此一类 型。从而,传统式行动类型不仅仅属于概念体系中的边界情况而已,我们还会看到,由于和 习惯的连系在不同程度与意义下可以被有意识地加以维持,此时这种类型便接近于第二种类 型(价值理性式行动)。 2.同样地,严格的情感式行动也常处在我们意识到之“有意义地”行为的边缘,或是 落在其范围之外;比如说,它可以是对于一种非日常性的刺激无从控制的反应。而当受情感 制约的行动乃是有意识地使情绪状况得以舒解,便成为一种“升华”( Sublimierung):这时 候,情感式行动通常一—但不是一定如此—一已朝着“价值理性化”( Wertrationalisierung) 或朝着目的性行动,或两者兼有的方向移动 动的情感式倾向和价值理性式倾向之间的差别,在于后者是透过对行动之终极立 场的有意识揭橥,和始终一贯地按部就班朝向其信奉的价值。除此之外,它们俩有着共同的 特色:即行动的意义对它们而言,不是那种看得见的成功,而纯粹以作出这些特定形式的行 动为其依归。总之,情感式行动是为了满足那些直接报复、享受、热爱、喜乐,和对抒发直 接感情之需要一一无论它们是以何种被动或升华的方式出现一一作出反应的行动。纯粹的价 值理性行动,是当一个人不顾及他可预见的后果,只求维护他对其义务、荣誉、美感、宗教 情操、忠诚或某件“事务”( Sache)之重要性的信念而义无返顾的行动。在我们的概念定义 中,价值理性行动是一种始终依遁着“诫命”( Geboten)或“要求”( Forderungen)之引导, 并以此为己任的行动。只有当人类行动是指向这类要求时,我们才将其归为价值理性行动 即使这些指向常呈现为十分不同程度,大多数时候也相当分散的片段情况。下面还会看到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把它(价值理性行动)视作一种特殊的类型,不过在此必须再度重申, 这里并没有尝试要对行动的类型给予任何一种完全周延的分类。 4.目的理性行动的成立,是行动者将其行动指向于目的手段和附带结果,同时他会去 理性地衡量手段之于目的、目的之于附带结果,最后也会考量各种可能目的之间的各种关系 无论如何,它既非情感式(尤其不是情绪式),亦非传统式的行动。对于彼此竞争或相冲突 的目的和结果间作下抉择,在另一方面可以是带有价值理性之指向的:这时候,行动只有其 手段部分属于目的的理性的范围。或者行动者可以在面对竞争和冲突的目的时,不涉及对“诚 命”和“要求”的价值理性指向,只单纯地将其视作给定之主观需求,并在量表上排列出他 自己有意识地衠量后的轻重缓急顺序,如此他便可以按照一顺序尽可能地满足他的需求(所 谓的“边际效用”原则)。价值理性式和目的理性式的指向之间因此可以存在着各式各样的 关系。但是,从目的理性的观点而言,价值理性始终是一一而且当它愈将所指向的价值提高 为绝对价值,则愈益表现为一一非理性的。因为人们愈只一味顾及行动的自身价值(纯洁的 同4,英译pp.12-123;中译第49-52页
4.2 社会行动的类型 如同所 有行动 一般 ,社会 行动 也可以 依下 列的 方式分 类:(1)目 的 理 性式 (zweckrational):是透过对周围环境和他人之客体行为的期待所决定的行动,这种期待被 当作达到行动者本人所追求的和经过理性计算的目的之“条件”或“手段”;(2)价值理性 式(wertrational):是透过有意识地坚信某些特定行为——伦理的、审美的、宗教的或其他 任何形式——之自身价值(Eigenwert),无关于能否成功,纯由其信仰所决定的行动;(3) 情感式(affektuell),尤其是情绪式(emotional):是透过当下的情感和感觉状态所决定的行 动;(4)传统式(traditional):是透过根深蒂固的习惯所决定的行动1。 1.严格的传统式行动,就像上节所提纯粹反射性的模仿般,完全是处在我们可称之为 “有意义地”行动指向的边缘地带,而且经常会落到另一边。因为它们常只是一种含糊的对 于习惯性刺激以重复其固有态度作出的反应。所有我们习以为常的日常行动都接近此一类 型。从而,传统式行动类型不仅仅属于概念体系中的边界情况而已,我们还会看到,由于和 习惯的连系在不同程度与意义下可以被有意识地加以维持,此时这种类型便接近于第二种类 型(价值理性式行动)。 2.同样地,严格的情感式行动也常处在我们意识到之“有意义地”行为的边缘,或是 落在其范围之外;比如说,它可以是对于一种非日常性的刺激无从控制的反应。而当受情感 制约的行动乃是有意识地使情绪状况得以舒解,便成为一种“升华”(Sublimierung):这时 候,情感式行动通常——但不是一定如此——已朝着“价值理性化”(Wertrationalisierung) 或朝着目的性行动,或两者兼有的方向移动。 3.行动的情感式倾向和价值理性式倾向之间的差别,在于后者是透过对行动之终极立 场的有意识揭橥,和始终一贯地按部就班朝向其信奉的价值。除此之外,它们俩有着共同的 特色:即行动的意义对它们而言,不是那种看得见的成功,而纯粹以作出这些特定形式的行 动为其依归。总之,情感式行动是为了满足那些直接报复、享受、热爱、喜乐,和对抒发直 接感情之需要——无论它们是以何种被动或升华的方式出现——作出反应的行动。纯粹的价 值理性行动,是当一个人不顾及他可预见的后果,只求维护他对其义务、荣誉、美感、宗教 情操、忠诚或某件“事务”(Sache)之重要性的信念而义无返顾的行动。在我们的概念定义 中,价值理性行动是一种始终依遁着“诫命”(Geboten)或“要求”(Forderungen)之引导, 并以此为己任的行动。只有当人类行动是指向这类要求时,我们才将其归为价值理性行动— —即使这些指向常呈现为十分不同程度,大多数时候也相当分散的片段情况。下面还会看到,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把它(价值理性行动)视作一种特殊的类型,不过在此必须再度重申, 这里并没有尝试要对行动的类型给予任何一种完全周延的分类。 4.目的理性行动的成立,是行动者将其行动指向于目的手段和附带结果,同时他会去 理性地衡量手段之于目的、目的之于附带结果,最后也会考量各种可能目的之间的各种关系。 无论如何,它既非情感式(尤其不是情绪式),亦非传统式的行动。对于彼此竞争或相冲突 的目的和结果间作下抉择,在另一方面可以是带有价值理性之指向的:这时候,行动只有其 手段部分属于目的的理性的范围。或者行动者可以在面对竞争和冲突的目的时,不涉及对“诫 命”和“要求”的价值理性指向,只单纯地将其视作给定之主观需求,并在量表上排列出他 自己有意识地衡量后的轻重缓急顺序,如此他便可以按照一顺序尽可能地满足他的需求(所 谓的“边际效用”原则)。价值理性式和目的理性式的指向之间因此可以存在着各式各样的 关系。但是,从目的理性的观点而言,价值理性始终是——而且当它愈将所指向的价值提高 为绝对价值,则愈益表现为——非理性的。因为人们愈只一味顾及行动的自身价值(纯洁的 同 4.1,英译 pp.112-123;中译第 49-52 页
信念、美感、绝对的善、绝对的义务等等),那么便愈不会去计较行动的后果为何。不过 绝对的目的理性行动基本上一样也只是一种建构出来的边界情况 5.行动,特别是社会行动,很少会只指向上述讨论中的单一方式。同样地,行动的这 些指向也绝不是穷尽所有方式的分类,它们仅仅是为了社会学的目的所创造出来的概念上的 纯粹类型。实际的行动或多或少地接近于这类类型,或者更常见的是行动中混杂着来自不同 类型的要素。至于这些类型是否能符合我们所设想的目的,完全只能由成果来加以判断了 注释 Zweckratinal和 wertrational这两个德文概念在韦伯理论中有着核心的地位,但同时也是译者最难处理的 问题之一。或许两者间的区别主要是以“价值理性”中蕴含之价值的绝对性作为判准。在绝对的要求下, 行动者唯一的考虑是实现这种价值。纵使其中包含了对手段之选择的衡量,然而这并非是在不同的目标中 再作抉择,也不会去计较为了达成绝对目标要花费多大的“成本”。相对地,在“目的理性”的例子中,韦 伯所构想的行动可能朝多元的目标,没有一个是绝对的。因此,理性一方面意味着考量这些目标在实现上 的轻重缓急,另一方面必须顾及行动后果的利弊得失,避免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形。英文里似乎找不出相 应的对等概念 此处还应该指出,韦伯在他的分析过程中有逐渐转移这两个概念之意涵的倾向,“价值理性”于是用来 泛指一套终极目标的价值体系,而不论其绝对性究竟如何:“目的理性”则指称一切有关选择目的与手段的 考虑,即使某种目的(如获取金钱)又会是其他目的的手段。关于韦伯这种理念型概念分析与行动之结构 元素的关连,请参阅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chap.xvi。 至于另两个概念 affecktue和 tranitional,在翻译上没有任何困难。“情感式”一词在英美心理学上的用 法,大部分是受到德国心理分析的影响。一一英译注
信念、美感、绝对的善、绝对的义务等等),那么便愈不会去计较行动的后果为何。不过, 绝对的目的理性行动基本上一样也只是一种建构出来的边界情况。 5.行动,特别是社会行动,很少会只指向上述讨论中的单一方式。同样地,行动的这 些指向也绝不是穷尽所有方式的分类,它们仅仅是为了社会学的目的所创造出来的概念上的 纯粹类型。实际的行动或多或少地接近于这类类型,或者更常见的是行动中混杂着来自不同 类型的要素。至于这些类型是否能符合我们所设想的目的,完全只能由成果来加以判断了。 注释 1 Zweckratinal 和 wertrational 这两个德文概念在韦伯理论中有着核心的地位,但同时也是译者最难处理的 问题之一。或许两者间的区别主要是以“价值理性”中蕴含之价值的绝对性作为判准。在绝对的要求下, 行动者唯一的考虑是实现这种价值。纵使其中包含了对手段之选择的衡量,然而这并非是在不同的目标中 再作抉择,也不会去计较为了达成绝对目标要花费多大的“成本”。相对地,在“目的理性”的例子中,韦 伯所构想的行动可能朝多元的目标,没有一个是绝对的。因此,理性一方面意味着考量这些目标在实现上 的轻重缓急,另一方面必须顾及行动后果的利弊得失,避免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形。英文里似乎找不出相 应的对等概念。 此处还应该指出,韦伯在他的分析过程中有逐渐转移这两个概念之意涵的倾向,“价值理性”于是用来 泛指一套终极目标的价值体系,而不论其绝对性究竟如何;“目的理性”则指称一切有关选择目的与手段的 考虑,即使某种目的(如获取金钱)又会是其他目的的手段。关于韦伯这种理念型概念分析与行动之结构 元素的关连,请参阅 Structure of Social Action, chap. xvi。 至于另两个概念 affecktuell 和 tranitional,在翻译上没有任何困难。“情感式”一词在英美心理学上的用 法,大部分是受到德国心理分析的影响。——英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