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 长湾食品公可为集体企业,因长期管理不善,透成严重亏损,质不抵倩。数额较大,无 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该公可经其主管部门某市菜区商业同批准,于1999年5月 4日向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豌受理破产中请后,审查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隆产状况,发现该金业因管理不 善而造成严重亏损,货不框债,货务数额达耐万元,并且难以扭转亏损具面,同到,还所 取了其上领主管机关的意见,认为符合立案条件。 1999年5月20日,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 第2条第1款、第140条第1款第11项的规定作出我定: 《1)对长鸿食品公可所有岸存商品与固定资产子以扣押. (2)对长鸿食品公司在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中的存款予以藤结,帐号只能供法院和清算 组使用。 进入玻产程序后,法院即向区政府爱出公函,聘请区属有关部门的8名同志组成清算组, 对长湾食品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令长鸿食品公司提供亏损情况、财务报表、债权和债务清 册。 在审查破产财产时,发现A公可和B公问欠长鸿食品公司货款2万元,法院为长湾食 品公司组回这部分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意围。 法院向己经确定的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0日内到法院中请债权。为了避免遗 漏债权人,法院又在当地日根和《法制日根)上发布公告,要求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3 个月内向该人民法院中请债权。 之后,法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向全体债权人介绍了情况,并选定了会议主 席: 在清算组对破产财产清算后,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通过了破产分配方案。 最后,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按照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对硫产尉产进行了 分配. 199列年12月15日,孩区人民法晚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提定,作出 终结裁定:宜告某长湾食品公可破产还债案的破产程序终结。 参考结论 如果就本案来说,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所以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
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 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因长期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数额较大,无 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该公司经其主管部门某市某区商业局批准,于 1999 年 5 月 14 日向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审查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发现该企业因管理不 善而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债务数额达 64 万元,并且难以扭转亏损局面,同时,还听 取了其上级主管机关的意见,认为符合立案条件。 1999 年 5 月 20 日,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92 条第 1 款、第 140 条第 1 款第 11 项的规定作出裁定: (1)对长鸿食品公司所有库存商品与固定资产予以扣押。 (2)对长鸿食品公司在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中的存款予以冻结,帐号只能供法院和清算 组使用。 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即向区政府发出公函,聘请区属有关部门的 8 名同志组成清算组, 对长鸿食品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并令长鸿食品公司提供亏损情况、财务报表、债权和债务清 册。 在审查破产财产时,发现 A 公司和 B 公司欠长鸿食品公司货款 12 万元,法院为长鸿食 品公司追回这部分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法院向已经确定的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在 30 日内到法院申请债权。为了避免遗 漏债权人,法院又在当地日报和《法制日报》上发布公告,要求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 3 个月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债权。 之后,法院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向全体债权人介绍了情况,并选定了会议主 席。 在清算组对破产财产清算后,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通过了破产分配方案。 最后,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按照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对破产财产进行了 分配。 1999 年 12 月 15 日,该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 终结裁定:宣告某长鸿食品公司破产还债案的破产程序终结。 参考结论 如果就本案来说,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所以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规定破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未规定的,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 理论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 产应依下列法定程序进行: 1、提出破产申请和受理。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镜权人、,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中请,债 权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债权数额,性质及债务人到期不能清楼债务的证据。债务人提出中 请时,事先必须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应说明企业亏橱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 务清册和债权清桥。 如果就本案来说。德务人是申请人,事先也征得了主管部门商业局的同意。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条件, 决定审理破产案作,即为受理, 法院受理后,应在10日内通知情务人并发海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之情务清糖后, 应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和通知中主要线定第一次街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债权人应在公告 和通如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货权的债权人,祝为自动战弃债仅。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必類锋止,也不得对部分债权人进行 清德,但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清偿除外。 2,关于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由所有债权人参加,是债权人在酸产开始后参与破产程序的组织,但不是执 行机关。 所有债权人在会议上都享有表决权,自有财产粗保的债权人在其没有放弃优先受时没 有表决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德务人整还倩务后,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表 决权。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答复债权人的海问,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 情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一情权人会良由法院召集,其后会议在法院或债权 人会议主度认为必要时召开,或在清算组要求时,或在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因分之一以
法》的规定破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未规定的,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 理论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 产应依下列法定程序进行: 1、提出破产申请和受理。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债 权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供债权数额、性质及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据。债务人提出申 请时,事先必须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应说明企业亏损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 务清册和债权清册。 如果就本案来说,债务人是申请人,事先也征得了主管部门商业局的同意。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合条件, 决定审理破产案件,即为受理。 法院受理后,应在 10 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之债务清册后, 应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和通知中主要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债权人应在公告 和通知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视为自动放弃债仅。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执行程序必须终止,也不得对部分债权人进行 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清偿除外。 2、关于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由所有债权人参加,是债权人在破产开始后参与破产程序的组织,但不是执 行机关。 所有债权人在会议上都享有表决权。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其没有放弃优先受偿时没 有表决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表 决权。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答复债权人的询问,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出 席。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一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其后会议在法院或债权 人会议主度认为必要时召开,或在清算组要求时,或在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四分之一以

上债权人要求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一轻作出,全体情叔人必领遵守。如镜权人认为决议 违反法律规定时,可在决议作出后7日内提请法院裁定, 3、酸产宜告和破产清算。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修到期债务。企业素质太差,无法整领的:成 企业在整镜期间,由于自身过错咸由于财务状况继续恶化,使权人会议申请锋结整顿,法院 终结其整顿的:或整顿拥满。不能按和解协议清整倩务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置告金业酸产。 企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和交付财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 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清算组负责酸产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理、售价、处理和分配,并可依法进行必要的经济 活动 4,酸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付论通过,报请人民法就线定后执行,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情信月一顺序清偿要求的,则按比列进行分配。企业被宣店破产后,由 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 如果就本案来说,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破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未提定的,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金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0条关 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暖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货经营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金业和外货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酸产还债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恩的意见》第253条规定,规定,“人民法院事理 酸产还债案件,除适用民事诉论法第十九章规定外,并可参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有关规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 19章的全业法人破产还情程序,并可参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金业破产法》
上债权人要求时召开。债权人会议决议一经作出,全体债权人必须遵守。如债权人认为决议 违反法律规定时,可在决议作出后 7 日内提请法院裁定。 3、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素质太差,无法整顿的;或 企业在整顿期间,由于自身过错或由于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法院 终结其整顿的;或整顿期满,不能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企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和交付财产。清算组由人民法院 领导,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清算组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可依法进行必要的经济 活动。 4、破产财产的变卖和分配。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债权人会议付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则按比列进行分配。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 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的责任。 如果就本案来说,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破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未规定的,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2 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40 条关 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53 条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破产还债案件,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外,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有关规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9 章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并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